《瞭望》文章:资金瓶颈掣肘东线治污
研究加大对地方治污的资金和政策支持,事关治污的顺利推进和水质的长治久安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张辉
走访南水北调东线期间,《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每到一处,都会听到当地环保部门有关资金不足的声音。究其原因,既有南水北调早期治污规划考虑不足的因素,也有地方环保部门为确保水质长治久安的考虑。
徐州市环保局科技产业处处长胡永定告诉记者,按照2001年的南水北调东线治污规划,徐州市规划建设7座污水处理厂。2005年,7座污水处理厂陆续完工。然而,水质却并未达标。京杭运河徐州市区段的水质为四类水左右,部分地区甚至为五类水。这和东线水质的三类水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当地环保局就此认为,原有治污规划,受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所限,未能充分考虑到后期经济发展的影响。比如,以徐州荆马河污水处理厂为例,建成以后拦截的主要是市区北部的污水,市区南部的污水则流入了奎河。奎河的下游是洪泽湖,而洪泽湖则和南水北调调水渠相通。
不仅如此,由于徐州市近年来经济发展较快,一些乡镇也需要上污水处理厂。而在此前,主要考虑市县治污,对乡镇则考虑不足。
而且,南水北调制订治污规划的时候主要是考虑南水北调沿线的,而徐州市则需要考虑整个流域的。一方面,淮河流域治污任务重;另一方面,由于南水北调东线穿过徐州境内,非南水北调沿线的污染,同样可能影响到南水北调水质。
基于此,两年来,徐州市加大了治污投入,仅2010年就有13个治污工程并入今年的城建重点工程,用于河道的水环境整治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为此,徐州市政府投资了20亿元。
这和当地财力形成反差。胡永定坦言,徐州市还属于“吃饭财政”,经济欠发达地区,2009年该市的财政收入仅250亿元左右。
胡向本刊透露了治污资金的三个来源。其一,积极争取国家和江苏省的污染治理专项资金。“按照惯例,每年大概争取1亿到2亿元。”其二,通过徐州市水利局成立的新水公司进行融资,这方面越多越好。其三,当地财政拨款和环保局的排污费,其中,排污费一年能够用于此的约为7000万元。
“一方面国家和省要求的治污力度前所未有地大,同时财政这一块的资金比较匮乏,这是一对矛盾。”胡表示,当前,由于资金跟不上,包括污水处理厂在内的一些治污工程进度较慢。
在山东,《瞭望》新闻周刊了解到,当前,南四湖地区人工湿地建设已有较大成效,但是,资金压力同样对治污工作的开展形成较大掣肘。
山东省环保厅厅长张波告诉《瞭望》新闻周刊,近年来,为了确保境内南四湖入湖河流水质,山东省加大了人工湿地建设。截至2008年底,仅枣庄市就在6条河流流域实施了7个“退耕还湿”工程。
以新薛河入湖口的山东第一个人工湿地水利计划工程为例,张波指出,当前,人工湿地建设资金压力较大。其中,对农民的补偿没能跟上经济发展的水平,这点让张波尤其着急。
2004年,张波在新薛河地区算过一笔账。根据他的观察,当地农民在“台田”(此前农民破坏了天然湿地开垦形成的农田)上种两季作物,一季小麦,一季大豆。根据当时价格和产量,一季小麦亩产800斤,当时8角钱一斤,计640元;一季大豆约为300斤,每斤7角钱,计210元。两项加一起为850元。但是,刨去各种成本,农民得到的不足500元;而且,“这一季豆子在汛期容易被淹,有可能颗粒无收,这又多了一块可变的因素。”
因此,2004年地方政府组织农民种植水生植物、进行人工湿地建设时,农民非常欢迎。农民在水里种上芦苇、蒲草、莲藕、菱角之类的植物,不需农药化肥。而且,在结冰期农民收获了芦竹,并经过中转站打包送到和政府签订保护价合同的企业。其时,一斤芦竹一角二分钱,一亩地约能生产4000~5000斤芦竹,因此,每亩芦竹可以收获五六百元,和种庄稼收入差不多。
但是,近年来,农民的积极性开始降低。张波介绍道,最近几年,粮价在涨,而且中央又对种粮进行补贴,粮食亩产也有较大提高,芦竹每亩五六百元的收入,对当地农民已没有吸引力。
他据此认为,有关部门应该研究生态补偿政策,“参照农民种粮食的收入,来补足‘退耕还湿’种植芦竹的差价,实现两个价格的动态平衡。”
另外,由于人工湿地的效果显著,张波认为,只要有条件的都可以建设。仍以新薛河人工湿地为例,只要进水水质能在五类水以内,从湿地流出的水可以稳定在三类水。而且,人工湿地运行费用很小,“5000亩面积只投入了3000多万元。建一个污水处理厂多少钱?但是,建一个污水处理厂也解决不了这5000亩的农药化肥问题。”
尽管只需3000万元,当初,张波也是四处“化缘”,“很难讲省、市、县三级财政出资比例多少。”张向济宁市市长说人工湿地很有意义,然后济宁市就从各种治污资金中节省一部分出来。“这不是一种很规范的做法,有点因人而异。如果不是我在这化缘的话,这些钱从哪里来?没有渠道。”张波说。
他认为,之所以南水北调人工湿地筹资难,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治污主体。“有了治污主体,他就会跑项目,争取资金;但是,如果没有治污主体,连个筹集资金的人都没有。”这是南四湖治污遇到的新问题,应该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按说应该“谁污染谁治理”,但是,人工湿地建设该归谁管尚存疑问。“人工湿地是属于生态项目,归自然保护那块来管呢,还是属于农业项目,归种植结构调整方面来管,还是河滩地的治理,归水利来管?”
就地方而言,张波接着说,“在人工湿地的上游,企业和城市污水排放均已符合了中国最严格的治污标准,你叫他再跑到下游去治污水没有道理。下游政府会说,这个水不是我的,我干吗要治这个水?我干吗要出这个钱?说得也有道理。因此,谁拿这个钱呢?只能是各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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