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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求严控与健全农产品价格调控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1日13:27  金羊网-羊城晚报

  发改委要求

  严厉查处抬级抬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等部门7月下旬下发《关于严格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存储粮油收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为稳定市场预期,当市场价格明显高于最低收购价较多时,中央和地方储备粮可暂缓轮入,并按管理权限报批后适当延长轮换空库期。

  《通知》要求,中储粮有关分公司及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性粮油收储资格的审查和复查,对收购进度和市场价格要跟踪监测分析,发现异常情况要逐笔进行核查。同时要按照《价格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最低收购价和临时存储收购政策等有关规定,严厉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虚报进度、“转圈粮”、套取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

  12部门要求

  健全完善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

  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等12个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的通知》。

  《通知》强调,适当引入一定数量骨干企业作为现行宏观调控体系的补充,可以防止企业的趋利行为与政府调控目标产生矛盾,有利于完善和加强现有调控体系,更好地稳定和管理好市场预期。根据《通知》,除了国家有关部门确定的粮食(包括小麦、稻谷、玉米、大豆等)、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猪肉五大类商品外,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区生产、消费的特点和习惯,将对本地区居民生活和物价总水平影响较大的其他大宗农产品纳入市场调控的品种范围。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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