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平:滥用私权与滥用公权都应受到制止
本刊记者 黄广明 发自北京
江平的家位于北京南五环,从市中心打的过去,要近百元。10年前,已入古稀之年的他,在此偏僻一角置业,就是想尽可能不受打扰,“地远心自偏”,不料效果不彰,登门拜访者仍络绎不绝,这位“法律界的良心”、“我们时代的法学导师”,无论身处何地,总会有人惦记。
今年正赶上他八十寿辰,造访者较往年更多,其中的主体,是他或长或少、分布在各行各业的学生。在中国政法大学一届又一届学生心目中,江平是“永远的校长”,虽然时至今日,他不做校长已有20年。江平不仅仅属于政法大学,也不仅仅属于法学界,许多场合,只要江平到场,众人都会起立鼓掌。“江老师拥有超出法律之外的影响力。”原《中国律师》杂志主编刘桂明说。
“20世纪是民族主义的时代,现在我们更应该讲民主主义。”
“共和国的60年,前30年就是从法律实用主义到法律虚无主义,后30年是从法律经验主义到法律理念主义。就是说,我们国家经历了四个法律时期:法律实用主义、法律虚无主义、法律经验主义,现在走向法律理念主义。”
“有法律不等于有法治,有宪法不等于有宪政,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最根本的问题。”
“过去的30年,讲的发展是硬道理。未来的30年,人权是更硬的道理。”
江平的演说感染过无数人,其中不乏广泛传播的警句。
今年初,在法律界为他祝寿时,他说:“严格说来,改革30年我实际上做了一个我分内的事情,就是为私权而呼吁。因为我选择了民法、选择了私权,就是因为在中国私权的保护太薄弱了,或者说中国的私权在强大的公权面前,始终是处于弱势。这个私权可能是包括私人企业的权利,可能包括私人财产的权利,也可能是包括更广义的私权。”
私权在公权前的卑微,江平自己就是活生生的例子。1956年,26岁的江平从莫斯科大学法律系毕业回国,正赶上反右前的“引蛇出洞”,他与北京政法学院的一些青年教师写了关于整风的五点建议,结果被打成右派。命运弄人,因为学业优秀,他实际上是提前了一年回国,可谓“抢来一顶右派帽子”。
噩梦接踵而至。新婚妻子不堪政治压力与他离婚。“原来的妻子刚刚入党,还是预备党员,组织上有这个压力,要转正,就要看你组织上是否划清界限,这是很残忍的选择。我从人民变成了敌人,今天可能无法想象,但如果处在一个非常重视意识形态、非常重视政治纯洁性的时代,那是一种泰山压顶的压力。”江平说,“所以现在我对那些处在那种情况下家庭还没有破裂,对坚持的那一方,是很钦佩的,因为她终究感情战胜了政治因素。”
1958年,江平下放北京市郊劳动,一条腿又被火车压断。在病床上考虑问题,“无非是婚姻可能麻烦一点。”28岁,又是右派,又是瘸腿,这怎么办?江平往好处看,“捡回了一条命。”
“靠什么支撑?比我更厉害的也有,有些人经不住了,确实有很多人没有看到改革开放的那一天,没等到平反的那一天。人总还要有一个奋斗的精神,自强不息吧。”
文革当中,江平重组了家庭,夫妻两地分居,寒夜里,身高体壮的大老爷们一针一针地给孩子织毛衣。在那个公检法砸烂、法学教育停滞的岁月,江平在市郊一所中学教书谋生,从苏联带回来的几箱书,被当废纸卖掉。那天,他写了一首五绝:“西天朝圣祖,读经寒窗苦。谁知归来后,卷卷皆粪土。”
他从那些书中挑了一本《资产阶级国家民商法》,悄悄地保存下来。1978年,在江平被打成右派22年后,他回到了北京政法学院的讲坛上,率先在国内开设了介绍西方国家民法的两门课程——罗马法和西方国家民商法,他借鉴的参考书,就是在文革中留下的那本《资产阶级国家民商法》。
1980年代是江平人生的春天,尽管此时他已步入生命的秋季。他不仅在大学校园里广受欢迎,还参与了我国多部法律的制定,包括1984年出台的《民法通则》和1989年通过的《行政诉讼法》。1988年,江平当选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进入90年代,他参与制定的《公司法》出台,此后,又陆续参与《信托法》、《合同法》、《物权法》的立法工作。
1988年,江平成为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此前,他担任过几年副校长职务。在他的主持下,法大荡漾着自由的学风与民主的空气,而江校长的人格魅力与对师生的爱护,让他赢得了广泛的尊敬和爱戴。
法大86级学生、博客中国和互联网实验室联合创始人王俊秀回忆,当年陈小平等青年教师因住房条件较差,就组织了与江平为代表的校方的对话,要求改变青年教师的住房待遇。两位老少英雄在谈判桌上相见,引来无数人旁听。“江平先生说学校要先照顾老人和妇女时,陈小平说,这可违反宪法精神啊。宪法中的第一原则是人人平等。众人哄堂大笑,江平先生也笑了。”
1989年的某日清晨,江平拖着一条病腿,带领一干教师堵在校门口,苦口婆心地劝阻激动的学生不要上街,“他是怕学生受到伤害,就像母鸡护着小鸡。”最终,他被司法部免职。
离开校长岗位后,江平成为法大终身教授。在90年代初法制改革相对沉寂的局面下,江平领导推出了西方大型法律文库,推荐翻译西方法律经典,为90年代自由主义的登场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在一系列社会热点问题中,江平挺身而出,为社会公平、为中国深层次的改革大声疾呼。
“我所做的只有呐喊。”耄耋之年的江平说。2008年的一场中风让他语速放缓,思维也受到影响,但激越之心一如当年。
崇德中学和燕京大学奠定我一生思想的基调
人物周刊:对您1949年后的经历,大家已经了解得比较多了,请您介绍一下您的高中时代和在燕京大学一年的情况。
江平:对我人生影响比较大的一段是1945年到1949年,就是抗战胜利以后到解放战争胜利,因为这5年期间从国共合作到国共内战。我的高中时间是1945年到48年,燕京大学是一年,1948到1949,这几年我的生活发生了很重要的变化。
我读的中学是崇德中学,一所教会办的学校,北京的教会学校相对比公立学校更民主一些,思想更自由一些,所以在这3年中我们能看到一些进步的书籍,能参加一些学生运动,能从实践中看到国民党的黑暗,那时学生的主要目的是争民主争自由,反饥饿反内战,我想这是当时多数青年共同的意志。
燕大也是教会办的学校。我本身不信教,但在两所学校里,我受到西方自由民主的熏陶还是很深的,奠定了我一生思想的基调。
人物周刊:那您后来加入共产党的外围组织青年同盟,是您自愿的选择还是有人动员您?
江平:这是自愿选择。
人物周刊:还是觉得共产党更有希望一些。
江平:是。这是当时多数青年的看法。当时的国内环境已经容不下中间派了,要么选择国民党,要么选择共产党,像民主同盟已经失去吸引力了。这是一个在政治上极端发展的结果。在我们青年看来,国民党很腐败,共产党还是朝气蓬勃的。所以当时并没有从意识形态来看,不像后来发展为“反右”、“文革”,这是我们参加革命的一个基本的动机,还是希望政权能够有民主有自由,代表一个国家的民族主义,国家能民主富强自由。
苏联为什么失败
人物周刊:您是从哪个阶段发现社会主义制度并不先天就会健康发展,也可能产生很大问题的呢?
江平:是在留学苏联阶段。派到苏联学习还是很高兴的。但是从1955年到56年,苏联揭发斯大林问题的秘密报告出来,当时是公开听的秘密报告,思想上第一次产生了怀疑。我们所追求的目标难道就是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吗?难道斯大林可以把反对派里一半的人都杀掉吗?一半的人失踪或者杀掉。这时思想发生动摇。后来苏联有讨论,斯大林的问题不是个人的问题,是制度的问题。这个讲话让我反思。1957年反右,“引蛇出洞”时我也说了这些话,这些也是我成为右派的罪状之一。当时我还年轻,朦胧地感觉到这些问题。
人物周刊:苏联对斯大林的批判和反思为什么没有走向对整体制度的反思,比如建立起像西方的民主制度和制衡机制?
江平:苏联社会内部斗争也很厉害。严格来说赫鲁晓夫思想是比较开明的,他纠正斯大林的错误是比较厉害的,但由于赫鲁晓夫政府在其他方面还有问题,就下台了。勃列日涅夫上台了,他对斯大林的看法不同于赫鲁晓夫,对斯大林没有完全恢复名誉,但也没像原来报告中那么严厉,所以苏联对斯大林的态度和评价,功过如何区分,各时期都有很大的争论。
人物周刊:有报道说您在苏期间与戈尔巴乔夫共事过。
江平:在莫斯科大学,他也是学法律的,他1955年毕业,我1956年毕业,认识。
人物周刊:戈氏当选苏共总书记后,倡导新思维和改革举措,有人认为他搞垮了苏联,您对他如何评价?
江平:我认为对历史人物的评价,无论是斯大林也好,还是戈尔巴乔夫也好,如果脱离他的制度背景来看的话,会很片面的。斯大林是制度的产物,戈氏也是制度的产物。我的意思是说虽然苏联是在戈氏当总统时瓦解的,但这也不是他个人的原因,根本上是制度的原因。
我在70岁的文集自序里引用了苏共总书记久加诺夫的一句话:苏联是由于三垄断完蛋的,一是只有共产党能代表真理,二是只有共产党能掌握政权,三是只有共产党能掌握经济利益。
人物周刊:也就是说苏联的失败是必然的?
江平:或者说是苏联没有竞争过资本主义,在竞争中失败了。因为从内部情况看,它真正瓦解的原因,一是生产力的发展,一是人权的保障。列宁曾有一句话,社会主义要战胜资本主义,最终要看他的劳动生产率能否超过资本主义。拿苏联情况看,二战后40年,它的经济始终发展缓慢,而且当时拿东西德相比,朝鲜和韩国相比,大陆与台湾(地区)相比,生活水平都相差一大截,自然会引起大家的思考。第二个就是人权,凡是在苏联生活的人都深感缺乏自由,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都有限制。这两条造成老百姓不拥护你。
人物周刊:那么,您对自己十八九岁时的革命激情,有没有过一些反思?思想界前些年有告别革命一说。
江平:任何议论不能超越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时我们参加革命是大势所趋,是历史洪流。但后来共和国走了一些弯路,是我们万万没想到也不能同意的。政治运动也好,经济上饿死几千万人也好,哪一条,过去皇帝都要下罪已诏啊。两三千万人死掉,政治运动整死这么多精英,这是说不过去的。
公权与私权的冲突
人物周刊:您如何评价中国法治与法制建设近年来的整体状况?
江平:从立法角度看,我们的立法进展比较大。在人大代表的选举方面、农村基层民主方面,都有很大进步。这些年来我们在政治体制改革,尤其是司法体制改革方面,是不理想的,比如我们在保障律师的权益方面,在保障法官的审判方面,在法院的体制改革方面,还有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虽然在满足老百姓的需求方面我们做了一些尝试,但是离司法公正、独立仍然相距甚远。
人物周刊:对因拆迁不断侵犯公民权益,造成许多极端事件,您有何看法?
江平:《物权法》颁布后,有一个很可喜的现象,就是中国老百姓保护自己私权的意识大大提高。过去我们宣传更多的是义务本位——哪些事情是百姓应该做的,自从市场经济改革以来,权利意识大大增强。诸多强制拆迁所反映的问题,就是征收公民的私人财产补偿的制度,这是《物权法》明确规定的。这里更深层的是公权与私权的冲突,现在这方面的报道越来越多,公权侵犯私权现象不断发生。从立法机构来说,比如国务院法制办,已充分意识到这个问题的尖锐性,所以自从《物权法》通过以后,就打算修改原来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但已经3年了还没有修改。一个是说明工作拖拉,再一个说明矛盾比较大,争议也大。私人财产必须得到保护,原来的办法太任意了。
不久前北大几个教授提出,原有拆迁办法是违背《物权法》规定的。现在看来改得差不多了。改的基本的观点:一是对什么是公共利益作了规定;第二,明确了涉及公共利益应是政府作为拆迁一方,而不是开发商作为拆迁一方,这是政府行为;第三,既然是政府行为,老百姓就可以按行政诉讼来保护私权;第四,更重要的是,拆迁补偿必须按照社会评估机构的评估来补偿,这样的话老百姓的补偿标准就会大大提高。
成都唐福珍的事有些特别。政府说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当然应该拆了,但这里又有一个问题,违章建筑过去你一直纵容它、许可它、你本该禁止,劝阻,现在越盖越大,那么,政府过去有没有不作为的情况,或者有没有诱使人家违法?
另外现在野蛮拆迁的现象特别严重。原因当然是开发商希望早日开工。野蛮拆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有的拆迁办法不合理。现在拆迁主体是开发商与被拆迁户,开发商拿到拆迁许可证,进行拆迁。合理的拆迁关系应该是政府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征收房子,政府作为征收的主体,另一方是被拆迁户。而不应该是由开发商直接来拆迁。
人物周刊:说到这点,在当年对待重庆最牛钉子户的问题上,您好像是支持拆迁的,您的看法引起了一些争议。
江平:这里需要说明一下,我当时接受的是《东方早报》的电话采访,记者问我的不是拆迁本身合不合法,政府的行为对不对,而是问我对法院作出的判决怎么看。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对法院的判决你不服可以上诉,可以告,但不能以不服从的理由加以拒绝,如果人人对法院的判决都采取我同意的就执行,不同意的就抗拒,那不行。这话本身不涉及政府的行为有无过错,政府后来已承认断水断电是错误的,现在拆迁办法修改案已明确不能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强迫拆迁。
涉及到具体案件必须具体分析,在重庆钉子户案件里,既有吴苹夫妇滥用私权利,也有政府滥用公权力,所以后来双方都作了妥协。说明双方都有问题。私权应该受到保护,但不应该滥用私权,滥用私权与滥用公权都应是受到制止的。
人物周刊:另一起案件,发生在上海的杨佳袭警案,您的观点是认可法院的判决,但当时也有人认为杨佳袭警是有深刻背景的,他受到了警方的羞辱。您是从什么角度来看这个问题的?
江平:杨佳的问题也是两方面的问题。我虽然没有参与杨案的审理,但也有一些疑虑,就是杨佳为什么对公安局有这么大的仇恨,按常理如果没有受到公安局不公平的对待的话,他恐怕也不会这么去做。
但另外一个问题,杨佳你受了再大的委屈,你对社会发泄私愤,对公安机关发泄私愤,杀了6个无辜的警察,道理何在?这些人有什么罪?所以我认为法院判决杨佳死刑是公正的,但这个案子程序可能有欠缺,但不能因为说程序有欠缺就是杀他错了。
(录音整理未经江平先生审阅)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