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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化隆制贩枪支现象调查:私造枪支工艺先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16日19:16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青海化隆制贩枪支现象调查:私造枪支工艺先进
青海破获特大枪案(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 韩萍)

  化隆寻枪

  以前是当面交易,有时还要试枪。现在大多是人货分离,选在桥上或是公路上交易。曾经有过一个来买枪的,被人用一小盒苹果骗去了几万块钱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王晓 | 青海西宁、海东报道

  “我们碰到过一些来化隆寻枪的人。手里拿着一份地图,在化隆画个圈,再在群科画个圈。”化隆县公安局群科分局局长赵晓安对此很是无奈。他所在的青海省海东地区化隆回族自治县群科镇正是全国枪患的中心地带。

  赵晓安说这话的时候,距“利剑行动”已经5年。

  2005年5月18日,公安部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了部分省(区)、市公安机关打击非法制贩枪支犯罪工作会议,部署开展部分省市打击制贩枪支犯罪专项行动,形成以青海为整治重点,全国密切配合共同打击制贩枪支犯罪的局面。

  同年6月10日,打击制贩枪支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利剑行动”在青海展开。

  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赵炎告诉《瞭望东方周刊》,2005年以来,青海省共侦破制贩枪支案件118起。

  2010年7月28日,公安部全国涉爆涉枪重点地区现场会在昆明召开,赵炎等相关人员代表青海出席了会议。在他看来,想要根除枪患并不现实,“我只能说我们尽最大努力在做。”

  买枪的人很多是牧区的牧民

  审讯室里的化隆人马奴海一脸无辜,“我没有做枪,也没有贩枪。”他瞪大眼睛,略有些发黄的络腮胡子随着一颤一颤的。按他的说法,这些年,他先后在拉萨和四川绵阳开拉面馆。

  西宁市公安局缉枪大队大队长杨有林告诉本刊记者,马奴海在几起制贩枪支案中都有重大嫌疑,“去年5月22日,他在甘肃临夏向四川的一个藏族人贩卖了12支仿制手枪。我们当时把下家打掉之后,马奴海消失了。”

  此后一年多,马奴海一直在警方的控制范围内,而浑然不知的他又和另一个藏族人做起了枪支买卖。

  4月26日,马奴海和买家分别从西宁出发,前往临夏。4月28日,他们在浙临商场交易过程中,被警方当场抓获,缴获两支仿制式冲锋枪和22支枪管。

  在最初对马奴海的审讯中,警方发现,围绕他的是一个巨大的贩枪网络。

  “刚抓到马奴海时,他什么都承认。”西宁市公安局的审讯人员说。之前的笔录上,写着密密麻麻的字,按满鲜红的指印。

  在看守所待了几个月后,马奴海翻供了,他说自己压根没做过与贩枪有关的买卖。

  7月21日的再次审讯中,公安人员大声念着枪支鉴定结果:“我们向你告知,鉴定结果称,仿制式冲锋枪具有杀伤力,枪管是制式枪管,听清了没有?”

  “不是我干的,我不知道。”铁栏杆后,依旧是马奴海懵懂的眼神。最后,他在这一次的笔录上歪歪扭扭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又在旁边按下手印。

  “我连小学都没上过。”马奴海抬起头笑了,露出一排牙齿。

  “化隆涉嫌贩枪的人都很顽固。”审讯人员一脸无奈,这样艰难的审讯他早已司空见惯,“这些人,即便当场抓了现行,他们都会说自己不知道。”

  让杨有林想不通的是,买枪的人里面,有很多是牧区的牧民,“他们要枪干什么,我们一直也在琢磨。可能确实生产生活需要,因为他们居住比较分散,有时候可能需要。还有一点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跟‘藏独’有联系,最怕就是和政治挂钩。”

  纸箱中躺着37支仿“六四”式手枪

  化隆县德恒隆乡牙曲滩村村民马乙卜的名字出现在马奴海最初的供述中。

  6月初,西宁市公安局派侦查组到化隆。恰恰在他们去的前一天,马乙卜在村里出现了。警方得到的消息说,马乙卜之前一直跟别人说他在外地的饭馆打工,“按说打工的人家条件不会很好,但乙卜平时出手阔绰,和他的实际收入不符。更何况,马奴海已经把他交代出来了。”

  7月24日,本刊记者在牙曲滩村看到,马乙卜家的外墙上贴着崭新的瓷砖,上面绘着考究的图案。“这是十几年前装修的,房子也是老房子了。”马乙卜的岳父马生荣解释说。

  警方随后发现,马乙卜和化隆县甘都镇牙路平村村民马国梁来往密切。“根据经验,我们怀疑马乙卜造枪,马国梁则是中间人。”杨有林说。

  警方的眼睛密切注视着这两个化隆人。

  6月27日左右,马国梁和马乙卜一起到了西宁。当晚,马乙卜独自一人坐大巴到了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的贵德县,马国梁则留在西宁。警方发现,马国梁和藏区的一些人有着密切联系。

  马乙卜当晚在贵德住下,他等待着马国梁的到来。警方得到的消息称,6月30日,马国梁要卖枪给别人。果然,当天中午,马国梁乘班车到了贵德。

  贵南县过马营镇到贵德县温泉的路上。这是一条夹在山谷中的路,放眼望去,三五公里内,几乎没有车辆往来。

  西宁市公安局的一路侦查小组发现,路上停着一辆青F06262的白色吉利车。几个小时过去了,车还一动不动地停着,里面的人要么出来擦车,要么在周围闲逛,很可能是在等人。

  下午四点多,马国梁乘贵德县出租车,与白色吉利车会合。两三分钟后,出租车开走了。由于没有发现违禁物品,警方仍按兵不动地观察。

  大约半个多小时后,马国梁又折了回来,把一个草绿色的编织袋交给车主。拿到东西后,白色吉利车迅速逃离现场,开往过马营方向。在贵德县河西镇多哇村附近,被设伏着的警方成功截获。编织袋内的纸箱子中,整齐地躺着37支仿“六四”式手枪。

  当晚8点多,拿了钱的马乙卜和马国梁分赃完毕,刚赶到西宁,就被另一组公安人员拦截。警方在他们的身上,搜到了卖枪所得的12万元。

  7月1日凌晨,在贵德县公安局的配合下,马乙卜位于贵德县新街乡麻吾村4号的制枪窝点被端掉,西侧房檐下的地窖里,有整套制枪工具。枪管、套筒等零部件共计80多件。麻吾村4号主人马维新夫妇承认,马乙卜在他的家里待了一个月。

  “一般的制枪窝点从进去造枪,到走人,存活时间是一个月。而且,99%的窝点在地下,嫌疑人会在地上和墙上铺上草、棉垫子等防震防噪音的东西。他们很聪明,经验也丰富。”杨有林认为,对警方来说,想要摘掉枪患严重的帽子没那么容易。

  摘不掉的帽子

  “‘摘帽子’是2005年省政府提出来的。当时的说法是,三年摘掉化隆县制贩枪支严重的帽子。”群科分局局长赵晓安告诉本刊记者。群科分局成立于2003年11月,由于当地枪患严重,因此化隆县的缉枪大队设在了群科分局。

  2007年,青海省第四次打击制贩枪支工作会议再次提出,把治理“枪患”作为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点工作内容,通过建立治理“枪患”长效机制,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巩固成果、建立机制,基本摘掉制贩枪支严重帽子”的工作目标。 

  之后,2008年的奥运和2009年的维稳工作,将“摘帽子”的期限一拖再拖。

  通过近5年来一边扶贫、宣传,一边打击的工作,赵晓安认为,化隆的枪患已经较过去轻了很多,“2005年破了29起案子,2006年8起,2007年和2008年零发案,2009年2起,2010年7起。来买枪的人也少了,2006年,我们抓到65个寻枪的人,今年只有五六个。”

  原化隆县司法部门的官员向本刊记者透露,此前,海东地区有领导说过,一定要把化隆的这个帽子摘掉,“只要把这些人从化隆赶出去就行,他们到别的地方去做,就没我们的事了。”

  对此,赵晓安不以为然,“2005年提出来的‘摘帽子’标准有三个---本地不发生制枪窝点;本地不发生重大贩枪案,即5支以上;不发生化隆籍人在外制枪的情况。”

  但对于最后一个标准,赵晓安认为确实很困难,“人流频繁,去向难控。我们怎么管啊?”

  化隆县公安局为此建立了310个涉枪重点人员的信息库,分为四级管控。一级人员由缉枪大队直接管控,“我们要求他们出去打工得请假,到了地方,得用当地的固定电话告诉我们。但这种方法有时也不管用,比如4月份抓的一个人,被抓的3天前还用西安的固定电话告诉我,他在西安开饭馆呢!”

  青海省公安厅刑警总队副总队长赵炎认为,缉枪工作更大的难点在于地方财力、警力有限,“像化隆县群科分局的缉枪大队,这支队伍难以保证专业,因为他们还必须承担一些缉枪之外的工作。”

  可以佐证这一说法的是,7月22日上午,群科分局局长赵晓安连同缉枪大队全部出动,去协助一项拆迁工作。

  一些官员的家里也能搜到枪

  有限的财力和人力不得不用在公安人员愈发频繁的出差上。

  “我们控制得越紧,周边发生得越多。”赵晓安说,两年来,群科分局的公安人员接连在甘肃破了几起制贩枪支的案子。

  西宁市公安局缉枪大队大队长杨有林分析认为,从2006年开始,化隆的制贩枪支呈现出内控外流的特点。2005年,一些化隆人还留在老家造枪;2006年以后,由于化隆当地警方的打控力度加大,制枪窝点向西宁、湟南等地外移。2007年,窝点再次外移至海西、海北、海南等地。2008年,全省在远离化隆县的地区打掉了5个窝点。到了2009年,甘肃临夏也成了重点地区。可2010年的5月18日,群科镇的科木其村竟然出现了制枪窝点。

  “逐渐转移之后又回来了。”杨有林感叹,“犯罪分子一刻也没消停,一直能找到生存的土壤。”

  在网络的化隆吧里,能看到不少“求购化隆特产”的帖子。其中,帖子《给化隆人的一封信》中,该网友写道,“随着新闻曝光和大批警察的拥入,化隆造其实早就胎死腹中,目前比较聪明点的化隆能人都迁移到外面去另立炉灶⋯⋯”还有不少“熟悉状况的人”在贴吧里告诫大家,在化隆,已经很难买到枪了,不少打着卖枪帖子的人都是骗钱的。

  群科分局缉枪大队大队长赵恒魁笑称,近两年,他们确实碰到过不少上了当的买枪者,“以前是当面交易,有时还要试枪。现在大多是人货分离,选在桥上或是公路上交易。曾经有过一个来买枪的,被人用一小盒苹果骗去了几万块钱。另一个人,则花15000块钱买了三把手枪式的打火机。犯罪嫌疑人抓住了买枪者的心态,知道大多数人即便被骗,也不敢报案。”

  赵炎认为,类似诈骗情况的出现,从侧面反映出化隆的枪确实比以前少多了,“2005年利剑行动开始之前,化隆的地下枪支可以用肆无忌惮来形容,简直是在兜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化隆人告诉本刊记者,上世纪90年代,一个朋友欠了他的钱,不想还,就用一把仿“六四”式抵了,“我拿了块红布把枪包着,别在腰间,大摇大摆地在街上走,很神气。之后到一个朋友家做客,刚好有个检察院的人也在,他拿着一把仿‘五四’式在把玩。我就把我的枪掏出来,向他显摆。”

  “一些官员的家里也能搜到枪。”原化隆县司法部门的一位官员向《瞭望东方周刊》透露,“比如10年前我们办的一个案子中,有当地老板承认,他为了多贷点儿款,给一个官员送过枪,当年甚至有人可以从公检法内部搞到持枪证。”

  1996年,《枪支管理法》正式出台后,民间枪支才日益收紧。

  制式零部件来自何方

  赵恒魁说,群科分局成立以来,大约收缴了700多支枪。但擅长造枪的化隆人,几十年来,竟造不出一支枪管。

  “2005年以前,枪支精度一直在走上坡路。到最后,发展成用制式部件来造枪,尤其是枪管,很多是制式的。”杨有林介绍说,“2005年之后,全省打击力度特别大,制式部件总量下降了,除了零星的还流在外面。所以2006年以后缴获的枪支,大部分枪管没有膛线。但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膛线又开始出现了,虽然说零部件不是制式的,但工艺程度还不错。”

  这一现象的背景是,上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军工出口锐减,军工企业进行了战略调整,开始大规模军转民。截至2004年,400多家军工企业,有一半从事民品开发和生产。

  此前据《深圳法制报》报道,河南中州机械厂于2003年3月宣布破产后,一些下岗职工为生活所迫,开始制贩枪支。

  杨有林记得,2005年,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分局从一辆兰州到西宁的货运车上查获了可以组装150支半自动步枪的配件,共10箱。案件审查之后发现,犯罪分子是甘肃岷山机械厂的职工,他和一些内部人员勾结后,先后几次从岷山机械厂、石家庄3302厂等购买“五六”式冲锋枪、“五六”式零部件两万余件,其中一大半流向青海。

  赵炎曾经很困惑,为什么这些零部件会如此轻易地流出。到一家军工企业参观后,他得出了答案,“那个生产程序就像生产茶杯一样。满地是枪管和各种零配件,以及制作出来的整枪。估计厂里的职工也只把这些当成普通产品而已,见怪不怪了。”

  制式零部件被打掉大批之后,一些小作坊也做起了枪管。赵晓安说,宁夏固原查到的枪管,是直接从车床上加工的。西宁市城中区的一个农机加工厂,老板过去是高原机械研究所的员工,曾因制贩枪支被判过13年。出狱后,又重操旧业。

  2005年之后,子弹亦变得稀缺起来。

  有公安内部人士告诉本刊记者,2005年,曾有上万发子弹通过正规手续,从某公安厅治安总队流出。这个案子破获后,子弹的主要通道被截断,子弹价格也一路飞涨。目前在黑市上,一粒制式子弹甚至能卖到100元。

  但近年来,黑龙江等地又出现了民间制造的子弹,尽管杀伤力远不如制式子弹。

  “我们一刻不停地打,犯罪嫌疑人也变着花样接着干。”赵恒魁说,现在他们晚上开会只能躲到伙房里,“办公室的灯一亮,就可能有犯罪嫌疑人盯上,猜测我们又要开始行动了。”

  “出口返内销”

  7月28日,公安部全国涉爆涉枪重点地区现场会上公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上半年,全国爆炸、持枪犯罪案件同比分别下降9.8%和31.4%。截至6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检查整改安全隐患2.6万起;查破非法制贩、持有和私藏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等涉爆涉枪案件7010起,捣毁非法制贩窝点220个、团伙50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8070人。

  湖南省湘西州公安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7月7日,历时21个月、跨越四省侦办的“2008·3·31”系列制贩枪支案全面告破。公安部给该系列制贩枪支案湘西州公安局专案组记集体一等功。

  另一枪患严重地区贵州松桃,则在2009年破获涉枪案件5起,与2008年相比,下降了120%。同时,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摧毁外省造枪窝点2个,收缴仿“六四”式手枪2支、火药枪200余支。

  赵晓安曾经两次到松桃考察,他发现,当地造枪的工艺与化隆相比,差了很多。杨有林笑称,坊间甚至有传说,在枪上打上“中国化隆”四个字,就能卖出个好价。

  工艺更好的枪支大多来自境外。

  2005年8月23日,青海省海东地区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大跨国枪支走私案。

  据赵炎介绍,当时新疆喀什海关接到线索,说有一批白粉要运进来。截获后发现,里面有80支某军工厂出品的枪。从1995年起,化隆人马生辉等人以每支400元人民币的价格从境外买下,再拿回国,以每支数千元的价格卖出。近十年来,该犯罪团伙从巴基斯坦贩进至少900余支枪支、零部件1500多件。

  最终,犯罪团伙中有两人被判处死刑。

  有公安人员认为,制贩枪支案件在量刑上也存在问题,“有时考虑到舆论压力和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就会轻判。而如果枪支经过鉴定,没有杀伤力的就不算犯罪。这样一来,从某种程度上会纵容犯罪嫌疑人。”

  而就在2010年7月16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的罪犯吴芝桥在浙江省宁波市伏法,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死刑核准权以来,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弹药罪名核准死刑的第一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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