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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黑恶势力渗透基层政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0日17:18  法制与新闻

  农村黑恶势力渗透基层政权

  2010年8月,就在王晓雷等18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在北京密集审理之际,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原村主任殷卓波涉黑团伙案19人,也连续四天出庭受审。

  从司法机关的指控看,两村村主任恶行累累。罪名繁缛,使这些农村 “风云人物”的黑恶本质昭然若揭。他们打着为村民服务的幌子,在当地为祸多年,给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以及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坏影响。

  专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建设有了长足进步,农村政治也因推行村民自治这一民主方式得到有效发展,但少数农村地区的政治治理近些年来却发生了某种变异,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教授称之为“令人惊悚的退化现象”。他说:“一些农村黑恶势力漠视法纪、耍蛮使横、为非作歹、欺压百姓。他们或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或敲诈勒索,不劳而获;或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或丧尽天良,残害无辜,甚至要挟政府,对抗法律,已到了为所欲为的地步。”

  更为严重的是,农村某些黑恶势力中的一小部分人还积极向政治领域渗透,通过各种手段利用民主选举渠道获得村干部身份,侵入和占领了农村基层政权,成为农村政治体制中的组成部分。这些农村黑恶势力想方设法寻求政治靠山,千方百计捞取政治资本,采取各种方式获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资格,为自己戴上政治光环。他们凭借各种政治保护伞和黑恶打手们的地下力量,成为可以公开挑战国家法律权威的地方霸主。极少数黑恶势力在侵蚀和控制了基层政权之后,甚至代替了所在地区的政府职能,开始“主政”一方。

  长期从事犯罪学研究的北京大学教授康树华认为:“黑恶势力侵入,导致国家基层政权出现严重的功能性变异和结构性退化,具有十分严重的危害性,如果不能被有效遏制,其灾难性的后果将是‘民怨沸腾’,从而导致国本动摇。”

  对黑恶势力入侵农村基层政权的种种苗头,中央一直高度重视并做出了果断决策。2009年中央政法委《关于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就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的原则,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突出打击重点,特别强调要“狠狠打击破坏农村经济发展、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2010年3月,全国“打黑办”主任、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在谈到2010年五项重点工作时,把突出打击操纵农村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列为重点之一。事实上,打击基层黑恶势力犯罪已成为我国很多地方打黑专项行动的重点工作,2010年6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在召开打黑除恶部署会时就高调宣布,将综合运用多元化侦查打击手段,严厉打击插手农村地区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2010年8月起,山东省公安厅将组织全省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农村黑恶势力,确保百姓安居乐业。

  村官犯罪新趋势

  随着“打黑除恶”斗争的不断深入,在全国各地破获的众多涉黑犯罪案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引起高度重视:黑社会势力不仅作为一种反抗社会的犯罪势力严重地影响了农村的社会治安,它还作为一种隐含着某种政治欲求的社会力量,严重地侵袭、腐蚀甚至吞噬着农村的基层组织,受到黑社会势力的影响,极少数地区的农村基层组织甚至存在着黑社会化的倾向。这些农村黑恶势力渗透基层政权,践踏民主法制,严重妨碍了农村社会的经济发展与政治和谐。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教授2003年在他的一篇文章中,曾介绍了分别处于山东省微山县、湖南省湘潭市、河南省许昌市、辽宁省抚顺市以及河南省虞县五个被称为“东南西北中五霸天”的典型“村霸”人物,这些黑恶势力无恶不作、危害一方。而近几年来,各地公开报道的案例同样触目惊心。破坏社会秩序、激发民怨民愤、产生恶劣影响,农村黑恶犯罪团伙无论是作案手段、组织构成、领导方式、制度模式,均呈现一些新的发展态势。

  2009年11月,云南省永善县首例宣判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该犯罪组织首要人物,就是该县原细沙乡大同村支部书记谢盛彬。近几年来,谢盛彬组织11名犯罪成员在永善县细沙乡大同、黄金两村及周边地区称霸一方,大肆实施各类犯罪活动,涉及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抢劫、非法拘禁等六宗罪,涉案58起。领导基层黑恶势力的已不仅仅是村支书、村主任这样的“常规”村官,连农村最小的“官”——村小组长也卷入其中。2008年12月,陕西省蒲城县祥塬村九组的组长郭向阳,长期领导10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非法占用农用地、破坏生产经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诈骗,归案后,郭向阳被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

  黑恶势力团伙大部分由黑老大直接出面领导,到处打杀劫掠。2010年1月,内蒙古的罗某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6项罪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2000年至2008年,罗某某在担任通辽市科左中旗花吐古拉镇三家子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组织利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大肆实施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人数较多、结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他们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非法控制三家子村及周边地区粮食收购市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也有一些黑恶势力头目开始“幕后化”,不再直接出面从事具体的违法犯罪活动,而是另外寻代理人出面主持“大局”。2007年判决的贵阳涉黑案中,“老大”严郁华为达到对白云区麦架镇下堰村的非法控制,在该村换届选举中,指使骨干成员杨光华等人采取拉拢和威胁手段,将能为其所用的卢德华推选为村委会主任。卢德华当选后,将无任何资质的严郁华任命为村建筑工程队队长,从而为其强揽工程披上了合法的外衣。在卢德华的帮助下,严郁华及其组织非法获得大量基建工程。此外,严郁华犯罪组织还干扰和破坏了白云区麦架村、高山村、程关村等村寨的换届选举。

  农村黑恶犯罪组织中,头顶人大代表等政治光环的人员不在少数,借“红色外衣”掩盖违法犯罪事实是一些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惯用伎俩。2008年4月,太原市公安局在山西省清徐县打掉一个以牛俊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收缴枪支、弹药、砍刀等大量凶器。该犯罪组织的骨干分子胡亮明还是清徐县西木庄村村委会主任、清徐县人大代表,因经常打架斗殴,嗜赌,被牛俊刚拉下水成为其马仔。2010年5月,浙江省永康市原溪边村村主任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等10项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徐某这样的黑恶分子,曾当选两届永康市人大代表。2002年以来,徐某网罗人员,大肆进行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遇事动辄纠集数人乃至数十人到场威吓、殴打对方,共寻衅滋事24起。参与开设赌场、赌博8起,利用诈赌手段,以及安装监控设备、看牌、提示等手段,骗取他人钱财13起。他还非法插手破坏其他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违法占地十多万平方米。

  有的犯罪团伙“全面开花”,多方窃取政治资源,互相配合为黑社会遮风挡雨,保驾护航。2007年判决的湖南省娄底市以刘俊勇为首的涉黑案中,其团伙成员里竟有一名村支书,一名村委会主任,一名县人大代表。“二号人物”廖建伟的哥哥廖建新,就担任其所在的正中村村委会主任。廖氏兄弟把持该村,村民们敢怒不敢言。而该团伙成员中的伍先辉还担任孟公镇宝塔村村支书,同时也是新化县人大代表。

  更有甚者,有些地方的农村黑恶势力组织严密,成员众多,团伙成员各司其职,已经发展成为综合立体式的犯罪集团,对当地一方政权几乎做到了全方面的绝对控制,他们已不满足于窃取村级政权,而是开始觊觎乡镇乃至更高级的政治阶层。河南省虞县利民镇的何长利犯罪集团就是如此。十几个拜把子成员利用镇人大换届选举之机,上下活动将何长利推举为利民镇的副镇长。之后,何长利又用手中的权力将其亲信逐步安插,利民镇政法委副书记、武装部长、派出所治安员、电管所长、企业办负责人等都是何长利团伙的人。全镇7个基层党支部中,除一个班子早已瘫痪、另一个支部书记是女性外,其余5个书记都是他的人。10个镇办企业中有7个企业的主要负责人、47名镇人大代表中有22人都是何长利的兄弟。这伙人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甚至在光天化日下强奸妇女,勒索他人财物。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黑社会性质组织也是罪不容诛,该组织的头目为梨园镇副镇长房广成。在房广成的精心安排策划下,其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大肆掠取基层政权,骨干成员王万喜在2004年被安插为通州区梨园镇三间房村支书;房广军、梁万利也分别担任了通州区马驹桥镇东田阳村村主任、台湖镇北小营村村支书之职。该组织对通州南部地区土地开发、房地产建设领域形成了非法控制,严重侵犯了农村集体利益,攫取了近亿元的非法收入。

  这些形式多样、遍布全国各地的“村霸”的存在,充分说明了农村黑恶势力渗透基层政权已经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人民论坛》杂志2010年组织了一项调查,近50%接受调查者认为农村黑恶势力影响农村的和谐发展。公安部宣传局长武和平在其博士论文《我国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研究》中对30个犯罪组织的统计表明:这30个犯罪组织的首犯或骨干中获得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企业或协会负责人等合法身份和享受特殊待遇的有13人,占42.2%,其中农村、乡镇基层干部占10%。农村黑恶势力对基层政权的侵蚀可见一斑。

  基层政权被侵蚀

  一方面,黑社会组织积极向基层政权渗透,在政治保护伞下庇荫纳凉;另一方面,某些基层官员为了既得利益,主动向黑社会组织靠拢。两者合谋的直接后果便是,暴力转身为权力,公器沦落为私刑。黑恶势力操纵农村选举、欺压民众、肆意横行,严重威胁和损害民众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许多地方政府官员逐渐放弃了原有的政治角色,蜕变成身着官服的黑恶势力,从服务农民转而渔肉百姓,使得国家基层政权的功能逐渐丧失,以致对社会控制能力降低。

  农村黑恶势力对农村社会造成的巨大负面影响不可小视。

  干扰破坏村民自治,严重阻碍基层民主建设。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村级组织采取村民自治的民主方式,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一些黑恶势力,在乡村换届选举过程中,采取暴力手段威胁群众、吃喝拉拢、金钱贿赂乡镇干部,操纵选举。一些有一定宗族势力和家族背景的人,依靠同姓同族或家庭兄弟拉帮结派来控制基层政权。农村黑恶势力还把不支持或者反对自己的党员干部、群众及其他候选人都当成“眼中钉”,采取种种手段进行威胁、恫吓、打击、报复,对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了直接威胁。在个别黑恶势力的操纵下和威逼利诱下,黑恶分子“强行入主”村民委员会,农村民主被扭曲,选举流于形式,基层民主建设得不到真正实现。

  借助黑色力量,控制农村经济培植黑色产业。牟利敛财,既是乡村黑恶势力的首要目标,亦是其赖以存在和膨胀的基础,因为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作后盾,他们就寸步难行。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研究所史卫民教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整个中国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中间,黑恶势力在有些地方非常活跃,它主要的表现一个是大量的涉足经济领域,包括土地承包、流转,甚至包括向农民征收一些他们认为所谓的保护费等等。”一些地方的农村黑恶势力采用种种手段参与社会利益的再分配,从事非法经营,阻碍农村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一些黑恶势力或者利用暴力、威胁手段,或者与农村基层干部相互勾结,相互利用向经济领域渗透。他们不按市场规律办事,而是秉持暴力,用“黑色法则”,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市场,抢占基建工程,甚至非法占有和开采国有矿产资源。

  依靠暴力称霸一方,使基层政权陷于瘫痪。史卫民教授说:“在宗族家族势力这方面,他们也有很强烈的表现。压制农民表达意见的良好愿望,在整个农村它不是按照法律法规来做事,而是自定规则,有自己的一套组织系统。”于是,“第二工商所”、“第二派出所”屡屡出现。湖南某村的村支书因六合彩做庄被判刑5年、村委会主任因涉黑案件被通缉,竟导致村内工作停滞。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的农村恶势力头子赵修果当选先锋村村主任后,结党营私,排斥异己,先后五任村支部书记被迫辞职,致使该村基层党组织长期处于瘫痪状态。北京大学教授康树华指出:“中国一些极个别基层政权已经山寨化,其主要职能不是为公共服务,而是为体制内的权力人物牟取私利,同时不惜伤害守法村民的合法权益。”

  以经济实力为后盾,腐蚀党政干部寻求政治庇护。非法聚敛了大量财富、完成了所谓的原始积累后,黑恶势力就会在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同时,拉拢腐蚀党政干部,捞取政治资本、寻求“保护色”。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在利益的诱惑下,丧失原则,不仅对这些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视而不见,而且还给他们戴上种种耀眼的“光环”,成了这些人的“保护伞”。湖南省湘潭市先锋乡农村恶势力头子赵修果,在换届选举中私拉私买选票,暗中操纵选举成为村主任后,还通过种种手段,混得了区、乡两级人大代表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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