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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风险社会的行政自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02日11:08  瞭望

  《瞭望》文章:风险社会的行政自律

  文/廖音

  时为多事之秋。城乡群体性事件居高不下,极端恶性事件更有增加之势。纵有千般客观理由,权力运行不尽规范往往不是源头就是推手。法治政府建设路线图虽早已明确,一些地方和部门盲目决策、草率决策乃至逐利驱动下的“恶意决策”问题依然突出,批量生产出政府投资失误、楼脆脆、桥塌塌、征地拆迁血案、随意涨价、环境恶化等易燃易爆点。

  驯服权力已时不我待。在群体差距步步拉大、利益结构趋于固化的当下,底线不断失守,大量受损者几被逼入退无可退的墙角。又因社会透明度增加,粉饰掩盖不再容易,民众权利意识增长,“老实”不再是众口交赞的美德,社会容忍度已较往昔明显降低。警钟已然长鸣,若不警醒并付诸行动,砸下来的将是达摩克利斯之剑。

  谁也不愿看到人仰马翻的两败局面。外部制约固然是更有效的方式,权力自律依然值得期待,两者合力,将是一条成本最小、风险最低的化解之途。

  榜样并不缺乏。比如,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基于维稳压力,开展行政决策前的风险评估,把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利益、民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列入风险评估范围,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此举收效明显,大可总结完善,并推而广之。

  决策是否合法、合理、可行,会否埋下风险种子,不是屁股坐在办公室里拍拍脑袋掐掐手指就能知道,甚至也不是“班子”合计合计便能无忧,需要有一整套的事前评估机制。应引入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手段,通过舆情反映、问卷调查、重点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收集整理相关信息、意见,并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加以研判,提出风险等级和风险防范建议,确保决策出台后能够平衡顺利实施。

  社会稳定自然是最显性、最切近,也是各级政府和部门最担心的风险,但综合系统的评估还不限于此。考虑到频频爆发的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大量财政风险也应重点防范,成本与效益分析不可或缺。考虑到种种形象工程、腐败工程,道德风险亦当严防死守,程序正义不能显失。此外,许多行政决策涉及发展与保护矛盾,关乎生存质量与发展后劲,环境生态风险也可单列。

  风险评估,其实是“不可行论证”,凡是风险不可控的,都不应列入决策议程。即便是出台后的决策,也应跟踪其执行情况,一旦发现风险苗头,当及时纠偏或刹车,勿待亡羊补牢。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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