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空难的法律追问
本刊记者/赵晓秋
本文背景:2010年8月24日22时10分左右,一架从哈尔滨飞往伊春的客机在伊春机场降落,在接近跑道时断成两截后坠毁。机上有乘客91人,其中儿童5人。“8·24”坠机事故已造成42人遇难。失事飞机黑匣子已经找到,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河南航空有限公司于8月30日公布了“8·24”飞机坠毁事故遇难旅客赔偿标准,每位遇难旅客赔偿总额为96万元。
空难已经发生,灾难之后反省尤为重要。对于空难原因的公布、受害者赔偿、空难追责……我国现有法律都有哪些规定?2010年9月1日,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被称为中国“航空案第一律师”的张起淮接受了本刊记者的独家采访。
受害者应获双重赔偿
法律与生活:伊春空难发生后,中国保监会初步确认,遇难人员中有27人在14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险,预计赔付1487万元。其中15人投保航空意外险,保额700万元;12人投保意外伤害保险,保额647万元;16人投保其他寿险产品,保额140万元。飞机保险与航意险有何不同?保险赔偿可以代替空难赔偿吗?
张起淮:“飞机保险”同“航意险”是两种不同的险种。飞机保险是以飞机为保险标的一种航空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当承保的飞机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受损坏,致使第三者或机上旅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航空意外险是保险公司为航空旅客专门设计的一种针对性很强的商业险种。其保险期限从被保险乘客踏入保单上载明的航班班机舱门开始到飞抵目的港走出舱门为止。
航空意外险赔偿不能代替航空公司的赔偿。具体来说,旅客自行向保险公司投保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的,此项保险金额的给付,不免除或者减少承运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获得保险赔偿和承运人的双重赔偿。
法律与生活:空难发生后,乘客及其家属可以获得何种救济和民事赔偿?
张起淮:简单来说,救济包括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私力救济主要是协商、调解、仲裁。公力救济主要是诉讼。
根据民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空难受害者可以获得的民事赔偿主要包括: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用;4.住院伙食补助费;5.住宿费;6.营养费;7.残疾赔偿金;8.残疾辅助器具费;9.死亡赔偿金;10.丧葬费;11.被扶养人生活费;12.精神损害赔偿;13.财产直接损失(行李损失)。
96万赔偿有点低
法律与生活:8月30日,河南航空有限公司公布了“8·24”飞机坠毁事故遇难旅客赔偿标准,即每位遇难旅客赔偿总额为96万元。您对这个赔偿数额如何评价?
张起淮:早在空难刚发生后我就撰写文章点评赔偿的依据和标准,并说明赔偿金额不能少于100万元。这一赔偿数额与我当初初步估算的相差不多。尽管赔偿标准数额低,不是很理想,但至少说明河南航空公司开始敢于承担责任了。
同时,我指出一点错误,河南航空公司公布的赔偿标准列明的款项中有“旅客托运的行李的最高赔偿限额为2000元人民币”一条,其实旅客托运行李的最高赔偿限额并非2000元人民币,根据规定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
法律与生活:今年7月1日起,《侵权责任法》正式实施,该法对伊春空难赔偿的处理有何影响?
张起淮:《侵权责任法》第17条规定了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的数额确定死亡赔偿,即“同命同价,就高不就低”。
生命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侵权责任法规定的“同命同价”针对的仅仅是死亡赔偿金。此外,“同命同价”的前提是“同一侵权行为造成”。这样做主要为了避免赔偿数额不均引发新的纠纷,实现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就低不就高或者取中间价,反而损害了应取得高额死亡赔偿金的人的权利。
赔偿责任不等于免除责任
法律与生活:河南航空公司的赔偿是否就表示他们已经为空难买单,承担了责任?
张起淮:河南航空公司积极承担责任的行为,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赔偿责任不等于责任的免除。根据民用航空法的规定,经证明,航空运输中的损失是由于承运人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的故意或者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造成的,承运人无权援用有关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所以,如果航空公司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权援用赔偿责任限制情形的,航空公司对航空遇难者将承担无限责任。
法律与生活:空难的原因很复杂,对于人为原因,将如何进行追责?空难家属对这种追责有影响的权利吗?
张起淮:目前空难的原因还有待调查,还无法确定是人为还是其他原因。如果是人为的原因,对于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作为空难的家属,对事故的调查享有知情权,对构成犯罪不予追究责任的,家属可以向公安、检察院机关控告、举报。
河南航空“变脸”有损受害者
法律与生活:伊春空难的事故处理中,发生过戏剧性的情节,就是河南工商部门取消了河南航空的名字,又改为鲲鹏航空有限公司。这种变化对于空难乘客和家属有影响吗?
张起淮:河南航空公司名称取消、变更,给受害者的司法诉讼带来了巨大的难度,导致了责任主体的减少和变更。根据法律的规定,企业发生变更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企业享有和承担。一家航空公司,能有多大的赔偿能力?政府有多大能力,谁都知道。同时,主体变更会带来立案难、审理难,其直接损害空难中的受害者权益。
法律与生活:在我国,并没有官方公布空难调查报告的先例。即便包头空难,也只是公布了调查结果,而不是调查报告。目前专家正在解读黑匣子,空难调查属于机密事件吗?公众有权知道伊春空难的调查结果吗?
张起淮:依据国务院的信息公开链接:空难逃生10招条例规定,黑匣子中与乘客利益相关的信息应予以公开;对死难者和受伤者的家属而言,他们最关心的是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希望这次的伊春客机失事事故调查能够公开、透明,事故原因能够及时准确发布,以告慰死者,安慰生者。
法律与生活:作为航空法律专家,您对空难乘客和家属有何建议?
张起淮:空难已经发生,空难乘客和家属要保持冷静。不管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还是诉讼,正确维护自己权益。在等待事故调查结果的同时,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链接:空难逃生10招
1.着装:系好安全带,别穿高跟鞋。为了减少飞机坠毁时给自己的冲击力,最好的办法是系上安全带,按照飞机安全提示,保持俯身双手抓住脚踝等安全姿势。另外还要记住,高跟鞋在空难中不仅可能妨碍逃生,而且会制造额外的危险。
2.座位:机尾比头等舱更安全。美国航空专家认为,飞机后部的座位安全性更高,“同身处前几排的乘客相比,离机尾近的乘客在空难中幸存几率大约高10%”。
3.警惕:飞机起飞后3分钟与降落前8分钟最危险。《幸存者俱乐部》的作者本。沙德指出,一上飞机就忙着看报、喝酒、看电影很不好。专家提醒乘客保持警惕,研究发现,80%的空难都发生在这两个时间段。
4.坠地:赶快逃离残骸。在飞机坠毁后,如果伴有起火冒烟,乘客一般只有不到2分钟的逃离时间。如果飞机坠毁在陆地上,乘客应该逃到距离飞机残骸200米以外的上风头区域,但不要逃得太远,以方便救援人员寻找。
5.别与家人分开:如果你与家人一道旅行,应该坚持不让航空公司将你们分开。原因很简单,如果你们坐在机舱里不同的地方,在逃生前,你们总想先团聚,而这是很危险的。
6.学会解安全带:飞机撞地轰响瞬间,快速解开安全带,朝外面有亮光的裂口全力逃跑。如果你不能解开安全带,逃生的机会就很渺茫了。
7.距离逃生口近:幸存者在逃生时要走的平均距离约为7排座位,所以,你可以选择在这个范围内就座。
8.背朝飞行方向:如果飞机的座位都是面向后的,乘客会更加完全。在军事飞机上,座位的安排常常是面向后方。
9.戴上防烟头罩:如果你能从冲撞中幸存,下面要面对的就是大火和烟雾。烟雾含有有毒气体,过多地吸入将导致死亡。把头弯到尽可能低的位置,屏住呼吸,用饮料浇湿毛巾或手帕捂住口鼻后再呼吸,弯腰或爬行到出口。
10.听乘务员讲解:登机后要认真听乘务员的讲解,阅读安全条例。如紧急着陆或迫降,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迅速有序地由紧急出口滑落地面。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9月下半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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