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力决定新一轮房价调控效果
政策执行得好,房价下跌只是时间问题;执行得不好,再次暴涨也有可能
继“国十一条”、“新国十条”后,10月份,全国各地又掀起了新一轮的抑制房价运动,深圳、上海、广州等重点城市相继出台新的房价调控政策。
在各城市公布的细则中,广州市规定户籍家庭限购新房一套,禁止非常住者购房,未满18岁者不得单独购房;上海等城市规定无论户籍,每个家庭都只能新购买一套住房,上海还首次表示将进行房产税试点。
众多城市里,深圳和南京的调控力度最为严厉。深圳市规定户籍家庭最多只能拥有两套住房,非户籍家庭只能拥有一套住房;南京市规定无论户籍,已有二套以上住房的家庭将暂时无法购房。
目前,相关规定仍然在不断被推出,国内房价争议最大的北京市尚未有大的政策出台。
面对上一轮房价调控的质疑声,新的调控政策能否起到令人满意的效果?房价究竟会不会下跌、何时会下跌?本刊就此再访学者马光远。
本刊记者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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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轮调控过后的效果如何?
马光远:房价疯涨的态势遏制了,但仍不合理,投机因素仍然大量存在,保障性住房仍然跟不上,土地违法情况依然很严重,很多该做的工作都没有做到位。所以说,单纯评价“疯涨”的话当然是没有出现了,但需要进一步做的工作还有很多,调控的效果也不能仅仅只看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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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调控政策的重点是什么?
马光远:从手段上来说,重点是“限购令”,就是通过在热点城市,对市民新购住房和住房总套数的限制使投资和投机降下来。从目的上来说,重点还是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打击投资投机、回归住房的居住需求,这一目标一直没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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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调控是否针对先前调控的不力提出的?
马光远:新一轮调控本身仍然是在4月份调控的基础上进行强化,提高前面政策的执行力。“限购”在先前的调控中其实已经提出过,这次只是作为重点强调出来,并非是新的政策,仍然是以前政策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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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调控的力度算不算严厉?
马光远:表面上看确实比先前严厉了一些,但最主要的还是看执行力,没有执行力,最严厉的政策也是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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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是否合理?
马光远:一方面,中国目前处于一个特殊的阶段,单从给房地产降温的角度来说,“限购令”是可行的;另一方面,“限购令”不能长久使用,没有一个国家会规定“不准把东西卖给别人”,当然有些情况可以除外,比如广州市限制不在当地工作又没有当地户口的人买房,这个是合理的,可以长期施行。还要强调的是,婚姻状况和户籍状况的验证问题让“限购令”在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容易被钻空子,这是政策条文上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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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次表态进行房产税试点,房产税对抑制房价的作用有多大?
马光远:房产税本身不是作为一个调控手段提出来的,主要是为了完善房地产的税制。靠它来调控房价可能性不大,因为税率很低,针对性不强。暴利税倒是一个很好手段,比如说炒房者将100万的房子卖到200万,可以规定100万的收益必须有80万上缴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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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预期这轮调控的效果?
马光远:如果能很好地执行政策的话,交易额下降后房价肯定也会随之有一个回归,价格的下跌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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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般规律需要多长时间可以看到效果?
马光远:按一般规律,春节前后房价就会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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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仍然执行不力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
马光远: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出现。因为目前的货币政策十分宽松,所以各种情况都有可能出现,甚至不排除暴跌和暴涨的情况。如果政策执行得不好,加之目前的通胀、负利率等因素,房价再次暴涨是绝对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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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会不会继续有大的调控政策出台?
马光远:看这次的效果。有没有严厉的政策并不重要,关键是现有的政策如何执行,应该把一个已出台的政策用足,把效果做到位。我不认为有新的政策是好事,有新的政策说明现有的政策又被废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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