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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上的思想争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5日14:21  中国新闻周刊
第六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上的思想争鸣
第六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上的思想争鸣。

  今天,企业社会责任已经成为经济界的必修课,在实务中,中国企业往往面临诸般“两难”选择,究竟如何权衡?还要看企业的发展阶段和选择判断。

  11月3日,第六届“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国际论坛”启动论坛在北京召开。在著名媒体人石述思的主持下,商务部办公厅主任姚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秘书长刘选国、中华全国总工会民主管理部部长郭军、中钢集团新闻发言人李可杰、中国南车集团公司宣传部部长曹钢材、联想集团副总裁杜建华、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久伟、港华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杨松坤、中国建设银行企业文化部副总经理胡恒社、法国电力集团中国区工会主席周国平等部委领导和企业嘉宾,就主办方《中国新闻周刊》提出的三大“两难选择”,各抒己见,发表了精彩见解。

  尽责:某种战略投资还是额外成本?

  石述思:第一个话题,现在就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界有两种意见。

  一是市场原教职主义者。只要企业遵纪守法有利润,只要企业能够不断的发展,就是肩负社会责任了。企业甚至可以向一些潜规则妥协,只要不违法。二是绝对公平主义者。企业不仅要发展壮大公司,还要把社会责任都得担当起来,不担当社会责任就会出现仇富现象。这个命题是管理学家德鲁克提出来的。

  首先想请各位专家、各位领导、各位企业的代表说这两个比较极端的看法哪个危害更大?。

  郭军:现阶段的中国,可能第二种命题危害性更大。这是一个挺复杂的命题,如果企业不发展,当然无论是资方还是劳方都得不到利益。

  社会责任不是一个美丽的面纱,社会责任是有成本的。所以富士康的问题一定要往生产与供应链的前端看,苹果公司的社会责任在哪里?社会责任一定要在产业链上有一个“公平分担”的问题,所以在网上有说法是苹果公司“被社会责任”了。

  周国平:我同意郭先生的说法,就苹果来说他是要承担很大责任的,因为富士康是他的分包商。在我们公司的《企业责任协议》里面,其中有一条就是专门谈分包商。作为一个企业,要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要对你的整个生产链、供应链包括分包链都要承担的责任。

  石述思:第二个问题, 经商:做好公司还是做好事,哪个更重要?

  杜建华:我觉得做好公司更重要,两者一点都不矛盾。因为你做好公司利益要从哪里来?要从用户、员工哪儿来,这两件事从稍微长期一点来看,做坏事肯定是有问题的。举一个例子:你做一件坏事被社会谴责了,员工心里头就觉得不够骄傲,对企业来说就失去了凝聚力,这个企业也做不好。

  曹钢材:我觉得不是白就是黑,这是一个伪命题。一个好公司,肯定是在做好事;做好事的企业,能做的很自觉、很主动的,一定是个好公司。

  郭军:濮存昕讲过一句话:做好事能挣钱。他做艾滋病的公益广告耽误了很多挣钱的机会,但是很多看着他公益形象这点这样的企业又给了他挣钱的机会。

  曹钢材: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我们把“企业社会责任”理解成“多捐一点钱”,这是不对的,我们要全面的理解这个概念。

  郭军:就是做好事确实是挣钱的一个很重要的前提,但是我们社会,特别是政府要承担一个责任,就是要让做坏事的赔钱。否则的话,做好事的企业只能是入乡随俗。

  企业公益:利益激励还是制度保障?

  石述思:社会上经常有人为了主张;因为现在普通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渠道还比较窄,极端的就会裸奔。在经济层面,担负社会责任也跟“裸”字产生了联系,叫“裸捐”。“中国首善”陈光标承诺自己在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将会向慈善机构捐出自己全部的财产,“裸捐”受到赞扬,亦招致“作秀”之疑。

  “好事不留名”是祖训,但今天“慈善公关”、“公益宣传”更受追捧。在社会责任舞台上,企业究竟应该扮演高调唱戏的主角还是充当低调奉献的幕后英雄?

  曹钢材:对这个问题我是敬佩,但不赞成。道理在于,在一个法律社会、一个经济社会里面,企业在承担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的同时可以追求一种道德上的提升,但是不能把每个企业对道德的追求都无限的放大。

  郭军:裸捐这个事,只要是企业家自愿就无可厚非。只要是真做,实做,那无论高调低调都好。人最后离开这个世界都是裸着奔那个地方去的,而这笔财产怎么处置和分配,最后都有不同的社会效用。从企业家自愿的角度来说,我觉得“裸捐”不见得是一个坏事。

  刘选国:实际上“裸捐”是媒体把它炒到极致的一个词。有一句话:“如果在你死去的时候还拥有一笔巨额的财富,那是一种耻辱。”中国现在也在研究他们的散财之道。在研究散财之道的过程中,有一些人会把他的财富捐出来。在捐财富的时候是裸捐还是留一部分给子女,这是他们个人的选择。对于不留财富给他们子孙的人,我们首先要对他们表示敬意。

  石述思:中国式道德有一个特征,对自己要求特低,对别人要求特高。有那个工夫去质疑裸捐的人,还不如捐一块钱给慈善工程。不要看动机,要看结果。这是我的个人意见。

  引申开说企业做慈善和公共慈善有点区别。企业做慈善跟它的公关推广发生链接引起了社会质疑,就有人说这是作秀。这跟高调、低调没有关系。坦率地说同意企业做公益跟商业目标结合吗?有的话,请陈述您的理由。

  杜建华:我觉得企业不论是他的捐助跟商业行为结合不结合,我们都应该提倡。中国是一个尽社会义务比较频繁的国度,你是去捐一块钱或者裸捐,这些都值得鼓励。就企业来说你绝对不能跟商业行为发生联系,这个要求其实是有问题的。跟商业行为联系起来对企业能够更有持续的资源与动力。

  胡恒社:我觉得这应该放在一个大的背景下看,中国现代慈善事业目前只是一个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从事公益事业或者慈善事业的主体是不同的,比如:陈光标、比尔·盖茨,他们是个人主体。国有企业是另外一个主体。

  不同的主体尽什么责?一是法律而是道德。建设银行不管对自己还是社会公众,首先要把法定的责任尽到。如果不尽到社会各界会觉得你该尽的没进。

  我个人觉得裸捐值得敬佩,如果放在慈善初级阶段大背景下看,我觉得可以理的,不管什么方式都可以理解。可是不管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不管是什么样的主体,宣传应该是有底线的,不能没有底线。

  我觉得应该允许、鼓励正常的宣传,你把公益当成商业宣传、打上商业的烙印也可以,但是要限制过度宣传,要抵制过份的炒作或者是把慈善当作新闻点。我觉得应该分层次、分类看这个问题,如果把所有的主体混在一个背景下去谈,可能很难谈清。

  刘选国:一个企业在遵纪守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尽了对股东的义务、员工义务、消费者义务之外,在他的利润拿出一部分建立在自愿的前提下帮助社会,这是企业社会责任高端的体现。

  从红基会这种社会公益组织来说,需要得到企业的这样一些捐赠。因为企业是在履行责任方面做出了贡献,无疑对他们这种行为应当褒奖、应当宣传。

  从实际工作中看,大概捐赠者三个方面类型的都有。一是什么都不要,不留姓名。二是希望给他一个捐赠证书、发一个奖牌。三是希望结合公益营销,通过跟慈善组织的结合来包装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影响力。

  红基会作为慈善机构、人道救助组织,我们认为这种公益营销在当今的中国,应当还是提倡的。但是需要把公益和商业利益界定划分好,做好这个界定就够了。

  杨松坤:作为一个在大陆生活了7年的土生土长的香港人,我有一些观点与大家分享。

  香港人很习惯筹款捐赠。星期六、星期天如果你到香港去,会看到小孩拿个包跟你说:“请您捐款。”我们很习惯只看一下他是什么机构的,香港市民没有一个人问他说:“这个钱到哪里去了。”反过来我在内地看到很多朋友,他们就问:“这个钱去哪里了?”希望大家给我一些答案,这是为什么?

  企业公益怎么跟老百姓行动结合起来。香港有一个办法,比如:员工捐一块钱,企业一定捐同样甚至更多。我在香港这个公司工作22年了,每个月从工资里面拿一部分出来,然后给香港的“壹基金”,也不会怀疑这个钱去哪里了。这员工的这一部分相对来讲是很少的,主力还是企业比如公司一年捐100万。在内地这种情况可能很多时候还有很多需要改进的空间。

  石述思:总结一下各位的意见,其实就是四句话。敬仰裸捐,鼓励捐助,理解不捐,严打诈捐。实际上,理解不捐这一点我们做的最差,只有能够包容自私的人,这个社会才有可能获得进步的基础。如果能形成为企业松绑的一个舆论氛围,尤其是理解不捐,反而可能对很多企业家加入慈善捐助有帮助。

  海外发展:经济责任为先还是政治挂帅?

  石述思:还有一个问题,在座的很多都是掌握国家命脉产业的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中国企业在海外发展过程中,如何建构我们的社会责任战略?一旦企业走出去只有两个考量:经济责任和政治责任,二者哪个更重要。

  姚坚:过去一段时间我们不仅是商品走出去了,现在是企业也走出去了,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

  10年前,我们更多的是商品出去,现在是商品连企业、连员工一起都走出去了,所以中国对于海外的影响不仅由商品传递,还有企业和文化的传递。

  我陆陆续续到有一些在海外的企业。如果说感受最突出的就是“遵守法律。”中国多年来的文化积淀造成的守法意识不强,到了海外这是最大的问题。比如《劳工法》、《环境保护法》、《廉政法》。如果连遵守法律都做不到,我觉得低线都达不到的。

  如果企业在这些方面做得有差距,事实上是在影响中国文化的传递。怎么能够在第一步在外部世界传递一个正面的、与国际规范相当的文化,遵守法律是第一步。我想传递的第一个概念:遵守当地的法律。

  我们现在看到很多企业在海外已经这么做到了,包括一些大的资源型企业在海外捐助教育、修建社区道路,注意环境问题。有一些人认为在不发达地区比如非洲,环境问题是可以放开宽松,这是一种错误理解,给我们造成了很多负面的影响。

  另外一个就是要正面的输出中国文化。中国在世界银行很多项目之所以最后被拿掉了,原因就是基本的廉政都做不到,达不到国际要求的标准。

  李可杰: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企业面临方方面面的挑战。其中一个很大的挑战就是不同的地域有不同文化特点。我们在从事澳大利亚业务的过程当中就有一个突出的感受。在我们的印象里,澳大利亚是一个十分发达的国家,但是我们所开发的矿产资源恰恰位于该国西北内地,而且是当地原住居民占有当地资源。我们在跟他们打交道的过程当中,要非常尊重他们当地原住居民的文化。

  在开矿的过程中,开发资源涉及的当地法律是必须要遵守的,经济回报也是企业走出去过程中题中应有之意。但是还要根据当地土著居民特点做一些工作,特别是注重遗产遗迹的保护。几十平方公里的土地,一个部落主持长老出来就说这一块是一个长老的遗迹,不能开发,但是绕开这个地点,可能几十平方公里就都不能开发了。这个两难的选择怎么做?对于企业在海外遭遇的特殊情况往往是原先无法想象的。

  慈善发展:法制保障还是行政干预?

  石述思:今年8月,《慈善草案》已经上报到国务院,现阶段中国慈善之所以经常跟国际横向对比令人汗颜、相对滞后,根源是在于法治的滞后还是行政干预的过度?

  刘选国:中国慈善的发育要有一个过程,必然是随着国家财富的增长。在计划经济的年代,国家没有慈善的土壤。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有了个体经济、民营经济,普通老百姓有了财富以后才会产生慈善。中国的慈善走到今天是伴随着改革开放30年带来的成果,带来的快速发展。政府在引导慈善事业的发展方面,从立法的角度做了很多工作。慈善法的出台,肯定会为中国的慈善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王久伟:实际上我们是从捐赠者的主体来考虑问题还是从看客的视角来看这个问题。企业是有预算的,哪些是要捐的?我觉得这部分低调的捐就是了。另一块,可能本身就是营销的预算。因为营销的预算和公益组织又和受捐者能够和谐统一,我觉得也没有什么不可。关键是导向,他低调地捐掉了,实际上他可以低调,但是我觉得公益组织、媒体不可以低调。这样逐渐就会形成一个良性的氛围,而且的确也会有一个科学、正确的判断、分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层次、不同的金额来考虑。

  石述思:谢谢大家来参加这么一个很有趣又很有意义的会议。作为主持人代表主办单位感谢大家百忙之中参加会议听了大家的发言以及对话,我有一些感悟。在此作为今天整个会议的结束语。

  马丁路德金说过:“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伟人,因为每个人都有为社会做贡献的能力。”社会责任与贫富无关,社会责任与地位无关,与境界有关。

  回到企业的主题,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是尽到自身的责任,推动中国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迈进。

  技术的责任是责无旁贷的,必须通过科技创新、知识产权的拥有来重塑经济发展的内涵和质量。

  经济责任同样不可或缺。处在转型的中国公司,必须按照市场规律的要求,按照现代公司的要求完成法人治理结构再造,使自己真正意义上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竞争主体。

  文化层面的责任,很难想象一个伟大的公司能不推动国家价值观的成长,无论对内还是对外。用蜘蛛侠的名言就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今天这个会议主题是扣紧了脉搏,感谢大家的光临,来年再相见;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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