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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新出发:实现民强民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8日12:39  人民论坛杂志

  在一个“官本位”社会,只有民强才能实现对官员权力的制约,才能使权力按照公共利益的要求运行,也才能最终保证实现“民本”和“民富”,实现“天下为公”。

  2010年“全球史”的一个标志性事件是中国的GDP总量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二。虽然这件事一时成为国内外媒体关注和热议的焦点,但中国的有识之士对“世界第二”的解读还是表现得相当冷静。

  “国强”的实质是什么

  中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至少说明我们30多年的改革开放政策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绩,综合国力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国家确实富裕了,国家的发展确实站在一个新的战略起点上。但国家富裕了,并不必然表示国家强大了。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国富”只是“国强”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不是全部条件。我们常说的“国强民富”或“国富民强”,道出了一个“治国平天下”的最朴素道理,只有“民富”才能真正实现“国强”,也只有“民强”国富才有坚实的可持续性基础。二者具有本质的关联性。

  “国强民富”或“国富民强”本质上是一个“政治哲学”命题。虽然哲学近些年有些失落,我们已经习惯了用“经济头脑”而不是“哲学头脑”思考,但对“国强民富”或“国富民强”这一命题的深度思考必须深入哲学层面,即从“人类文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高度进行思考。政治哲学主要研究“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一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或一个政府的合法性,一个国家的强盛,主要体现为社会资源与价值在社会公众之间得到了合理公平的分配。社会公正不公正,人民满意不满意,从哲学角度看,从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角度看,最根本的还是人民的权利和社会公平的实现程度。我们社会主义政权的最高道德标准是“人民的幸福和尊严”,是“民强”。而人民的幸福是与社会公正相关联,人民的尊严则直接体现了人民群众在社会现实中基本权利的实现。

  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建立一个强大国家的基础是人民的富裕安康,是社会的凝聚力,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和幸福生活的实现,也就是我们目前一直强调的民主政治和“民生建设”。国家强大不强大,表现为三个基本方面:一是有一个公正的制度体系;二是有一套稳定合理的价值体系;三是社会财富的持续增长。而这三者最终都是为全社会“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终极价值目的服务的。如果国家富裕了,而社会的大多数人没有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享受到发展的成果,没有真正实现“民富”,或造成社会“贫富差距”的持续拉大,结果就会消解社会信任、消解社会凝聚力、消解“制度的优越性”、稀释和颠覆我们社会所崇奉的价值和理想。

  在现代文明条件下,“国强”的实质是一个国家合理的并在实践中得到人民认同的价值体系和公正的制度体系,是通过制度和价值保证的社会的凝聚力和民心所向。换句话说,国强的实质就是“民强”,是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基本权利在实践中得到落实。国强就是社会公正的实现,民强就是人民基本权利的落实,只有国强民强了,“民富”才有现实的制度保证,“国富”也才有可持续的基础。

  我国社会正处于关键的战略转型期,有两点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目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关键的战略转型期,较之于改革开放初期确实富裕了,GDP总量位居世界第二。但在这炫目的数字背后,有两点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一是我国人均GDP还排在世界100位以后,这说明从整体上来看,我们的人均富裕程度还不如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按平均数来看还谈不上“民富”;二是在“民不富”的情况下社会的不公正状况还在扩大,贫富差距继续拉大,这一状况发展的逻辑结果必然是社会矛盾和社会对立的加剧,社会诚信的流失,可能出现社会不稳定和“发展成果”的重新丧失。

  转型期的中国社会,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和解决问题的艰巨性人所共知,这促使我们必须从社会主义发展战略的高度思考问题,深入分析“社会结构转型”的深刻内涵,为实现我们一直倡导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夯实制度基础。

  我们知道,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我国财政收入仅1132亿左右,到1999年用了20年的时间才突破1万亿,到2009年用了10年的时间突破了6.8万亿,如果加上预算外收入、社保收入、土地收入等,宏观税赋超过了10万亿,占到了GDP的32%以上,基本达到了世界的平均水平。目前,我们不但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我们的财税收入总量也是世界第二,这些数字虽然很枯燥,但说明我们国家确实富裕了。从企业来看,从1997年到2007年的10年间,我国企业盈余占GDP的比重从21%左右上升到31%左右,这说明在中国快速发展的10年间企业盈余也在稳步增长。

  但是,与之相比是增长较缓的居民收入。从1997年到2007年的十年快速增长期,劳动者薪酬占GDP比重从53%下降到40%左右;居民收入从1990年的55%下降到2009年的42%左右。据各种各样的调查资料显示,近些年,全国大约有一半的职工的工资没有增长或负增长,珠三角农民工平均工资仅增长了68元,在经济成倍增长的情况下,这样的增长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些数字首先说明社会上的一部分人没有真正享受到发展的成果;其次说明第一次分配就存在着严重的不公,部分“老百姓”手里确实没有钱。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有企业管理层薪资水平是普通职工的几十倍甚至是上百倍,这还不包括管理层的“合理的职务消费”,也就是特权消费或特权腐败,在个别国有企业和公共机构,这种职务消费几乎没有任何监督或节制,巧立名目的特权消费几乎随处可见,群众对这种现象已经到了麻木的程度,社会舆论抨击了多年不见成效。从现有资料来看,瑞典的企业管理层与普通职工的薪资仅差3倍左右,所谓的“职务消费”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为一切都是公开透明的,特权与腐败可耻已经深入人心。

  如果考虑第二次分配情况,现状也不容乐观。虽然近些年我们一直在强调“民生”建设,我们的财政收入也在飞速增长。但从2003年到2009年间,我们在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会保障方面的财政投入一直维持在28%左右,甚至2009年较2008年还下降了0.89%。这就是说,看起来每年的绝对数在增长,但相对数没有增长甚至下降,因为财政收入增长更快,政府自身消费增长更快。从与国外的对比来看,我国社会保障投入占财政收入的大约11%左右,占GDP的2.4%左右;而发达国家则占财政收入的50%以上,GDP的10%以上。这些数字至少说明,我国的二次分配不公现象也比较严重,“社会结构性”改革势在必行。

  只有实现民富民强,国富国强才有价值和制度保证

  回到我们的基本话题,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教训说明,对“国富民强”或“民富国强”这一政治哲学命题思考,必须从社会价值的高度,从对民族历史负责的高度,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我们党执政地位的高度进行思考。只有实现民富民强,国富国强才有价值和制度保证。而民富民强是靠一系列民主的制度安排和公共政策实现的,只有实现了我们经常讲、反复讲的人民群众的选举权、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这“五权”,保证人民群众的基本政治参与权,我们才能制定出符合人民利益的公共政策,才能真正保证实现“民富”,也才能真正把我们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在制度上落到实处。

  总之,“民强”或人民的基本权利是根本。在一个“官本位”社会,只有民强才能实现对官员权力的制约,才能使权力按照公共利益的要求运行,也才能最终保证实现“民本”和“民富”,实现“天下为公”。为了防止党和政府的公权力变成一些官员的个人权力并“公权私用”,仅靠“官员个人的政治道德自觉”或教育是不够的,必须要有人民群众具体政治参与的体制和机制,通过可操作性的制度来保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实现社会公正,才能防止社会分裂,也才能使国强具有坚实的制度基础,真正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落到实处。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公共行政教研室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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