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武汉强制拆迁事件目击:数百人携带刀子镐头堵路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0日17:29  法律与生活

  “菜篮子工程”遭遇无证拆迁

  ——武汉一起强制拆迁事件的调查

  本刊记者/李秀平 通讯员/李建权

  “几百个人,戴着白手套、拿着镐头、带着刀子,把东西南北四条路都堵死了……”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了整整4个月,说起永兴畜牧场被强拆的一幕,张金秀的眼中依然充满恐惧。

  张金秀是武汉市永兴畜牧场的法定代表人,也是畜牧场的股东之一。2010年5月14日,她和其他8名股东经营了12年的畜牧场,遭遇强行拆迁。

  一个“菜篮子工程”的前世

  如今已人到中年的张金秀,在1997年面临一次重要的人生抉择。在此之前,她和几个出生在武汉市和平村的姐妹先后下岗了。她们几个伙伴和家人一合计,决定自己创业。几经商量,她们决定开办一个畜牧场。

  参与这次创业行动的,一共有9人。出于信任,大家推选能力出众的张金秀担任畜牧场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

  “我们几个股东,大都是和平村嫁出来的姑娘。”张金秀说。出于对生于斯长于斯的那片土地的感情,张金秀等人把畜牧场的场址选在了娘家所在的村庄——武汉市洪山区的和平村。

  1997年9月8日,张金秀代表畜牧场与和平村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出让合同》。双方在这份合同中约定,自1997年9月30日起,和平村把一块面积为4449.91平方米的土地出让给畜牧场使用——出让时间为50年。

  为了防止在长达半个世纪的出让期内出现问题,在签订这份合同时,双方特意请来武汉市洪山区和平法律事务所作为“见证单位”。在畜牧场与和平村签订合同的同一天,和平法律事务所出具了一份双方签订合同的《见证书》。

  据张金秀等人介绍,在当年出让土地时,和平村“比较偏,还很穷”。村子里出让给他们的那块土地,其实是三个村里用来养藕的池塘。为了把几个池塘打造成一个养殖场,他们9个股东多方筹集资金,打桩回填,历尽艰辛。

  1998年2月,一个拥有养殖区、饲料加工厂、饲料仓库和办公区的畜牧场竣工。由于畜牧场是举债而建,9名股东丝毫不敢懈怠。当年4月,他们就引进种猪,投入生产。据张金秀介绍,刚开始那两三年,养猪场“亏了很多,后来才一点点开始赚钱”。

  后来,这家名为武汉永兴畜牧场的养殖场,生猪存栏量达到1700多头,成了武汉市的菜篮子工程基地之一。

  一个“城中村”的今生

  转眼到了2009年。这一年,武汉市的工业大道和中北路延长线先后通到了和平村所在地。这个原本并不富裕的村庄,一跃而成为一个地价飙升的“城中村”。

  据当地村民介绍,在中北路修建的过程中,和平村开始“修建小产权房”。

  张金秀等人没有想到,武汉永兴畜牧场所在的那块土地,也因升值而陷入险境。

  2009年3月,和平村的村支部书记容乃桥通知张金秀等人去村委会。“我们去了5个股东,他(指容乃桥)告诉我们,畜牧场那块土地要收回。”张金秀告诉记者,由于事情来得突然,他们当时没有答应。

  2009年4月23日,张金秀等人再次被叫到了和平村的村委会办公室。

  “你们把猪卖了,我给你们130万补偿,这地我决定收回。”容乃桥说。他的提议,遭到了张金秀等人的拒绝。“在这个地上我们做了12年,我们有土地证。”她说。

  张金秀所说的土地证,指的是畜牧场所占用土地的身份证明。

  据张金秀介绍,在双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不久,畜牧场以每亩4万元的价格把畜牧场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买到了手。

  1998年4月,畜牧场拿到了关于那块地的《武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和平乡让我们写申请,和平村盖了章,和平乡的工作人员去办理的,回来交给我们一本土地使用权证。”张金秀在接受采访时,出示了武汉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的那本土地使用权证。关于那块土地之上的建筑,张金秀手中还有两本所有权人为武汉永兴畜牧场的“房屋所有权证”。

  第三次谈收回土地一事,是2009年5月。这一次,双方不欢而散。

  此后,经常有人堵养猪场的排污口。张金秀等人为此一再上访,事态却并未好转。一次,白天有人将整整3卡车建筑垃圾堆在畜牧场门口,把大门堵死。晚上,有人用水泵往畜牧场里倒灌了大量污水。第二天,张金秀等人看到,“几窝小猪已经被淹死,1000多头大猪站在污水里发抖。”当地一家电视台拍摄的画面,印证了张金秀的说法。

  畜牧场所占用的那块土地,已在1998年变更为国有土地。“谈来谈去,容乃桥说我们的证(指土地使用权证)无效”,张金秀说,由于和平村有关领导要把那块地依旧当集体土地来补偿,他们几个股东一直不同意拆掉永兴畜牧场。

  2010年5月14日,张金秀接到和平村一位村民的电话,说养猪场正在被强拆。“我们几个股东分头从几个方向赶过去,发现东西南北四条路都被堵死了。我们几个打12345市长热线,打110……”张金秀等几个股东,无力阻止那支二三百人的拆迁队伍,眼睁睁看着经营了12年的畜牧场在近一个小时内化为废墟。

  2010年9月上旬的一天,记者在永兴畜牧场的废墟上实地采访时,很多和平村村民围拢过来。有的村民说,畜牧场在那里“做得挺好”,十几年里,一直把鸡粪无偿送给村民种菜。也有村民反映,他们也遭到了非法拆迁,有的人家养着鱼的鱼塘被填埋,有的人家的耕地被毁。

  所有村民都认为,这一切都是因为“土地升值了”。

  强制拆迁是“经济纠纷”?

  在遭遇强行拆迁的当天下午,张金秀等人就开始上访。

  在武汉市国土资源局和城中村改造办公室,他们得知和平村领导组织的强行拆迁没有办理拆迁手续。

  后来,他们先后到湖北省有关部门和北京反映问题。所到之处,张金秀等人一直在问同一个问题:“他们没有办理拆迁许可证,怎么能拆我的房子呢?”

  在主管相关征地事务的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张金秀等人提出两项要求:一是“查清违法暴力强占的主使者,这种行为是何种性质”?二是“违法强占方是否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无拆迁许可证及相关规划手续”。

  2010年6月30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洪山分局给永兴畜牧场股东的一份《关于和平村违法强占情况反映的回复》,作出三点回应:“1.查清暴力拆迁应向公安司法部门提出,依法处理。2.和平村建设项目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武规地〔2009〕061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武规选〔2009〕061号。3.目前,洪山区政府正在协调处理此事。”

  在强制拆迁发生之时,张金秀等人就报了警。事发后,他们又以强拆者涉嫌毁坏公私财物罪,向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报了案。2010年8月12日,张金秀等人收到了洪山公安分局的“答复意见书”,称已于此前下达了“不予立案通知书”。

  据张金秀等人反映,对他们所反映的“强拆者涉嫌毁坏公私财物”问题,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一位副主任的答复是“经济纠纷”。

  2010年7月26日,在武汉市洪山区政府办公室赵副主任的主持下,永兴畜牧场的张金秀等人与和平村的容乃桥等人坐在一起商谈纠纷解决方案。据了解,在商谈中,永兴畜牧场要求按照城市土地予以补偿,和平村则要按集体土地来对待。由于双方提出的补偿数额相差数百万元,谈判无果而终。

  专家说法:

  2010年10月2日,就永兴畜牧场遭遇强制拆迁涉及的法律问题,本刊专访了征地与拆迁问题法律专家、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才亮。

  问:对永兴畜牧场股东持有武汉市原房地产管理局核发的《武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洪山区国土资源局以永兴畜牧场未按期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换发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的土地权属证书为由,认为相关土地为集体土地。这一认定是否正确?

  答:张金秀等畜牧场股东持有的武汉市原房地产管理局核发的《武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应当视为持有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洪山区国土资源局以永兴畜牧场未按期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换发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的土地权属证书为由,认为相关土地为集体土地。这一认定是滥用职权。首先,武汉市国土资源局核发的《武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武汉市内的效力是无可质疑的。洪山区国土资源局没有否定《武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职权;其次,按期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换发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的土地权属证书并不是《武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生效的法定条件;再次,即使《武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存在瑕疵也是政府的责任,应当由政府承担后果。

  问:和平村相关领导在未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数百人对永兴畜牧场进行强制拆迁的行为,是否涉嫌毁坏公私财物?有关领导将此次强制拆迁定性为“经济纠纷”,是否准确?

  答:和平村相关领导在未取得拆迁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数百人对永兴畜牧场进行强制拆迁的行为,是涉嫌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有关领导将此次强制拆迁定性为“经济纠纷”,是错误的。因为和平村相关领导没有行政执法权。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10月下半月期)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