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探访河南警务机制改革:公安分局全部撤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8日17:38  法制与新闻

  2010年11月7日,郑州警方宣布,该市现有的10个公安分局、114个派出所整合为29个派出所。这项举措,是河南省公安机关为精简机关警力,缓解基层警力不足而推出的又一项警务机制改革,改革后,18个省辖市的公安分局全部撤销,警力下沉,组建大派出所。至此,沿用多年的“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警务设置,开始缩减为两级。持续了60多年的中国警务体制开始破冰。

  事实上,早在郑州之前,河南省辖市新乡、商丘等地,都已率先踏上改革征程。那么,这种警改模式的背后,人事关系如何转变,又给市民、给当前体制带来了哪些变化,百姓如何看待此举,警改又有何标本意义?

  探访河南警务机制改革

  郑剑/文

  撤销公安分局的背景

  河南的警务机制改革,与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有关。

  2009年12月14日,卢展工到商丘市公安局调研时,对公安机关创新警务模式、改进警务机制等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两天后,河南省公安厅召开扩大会议,18个省辖市公安局长参加,会议传达贯彻卢展工书记的指示精神。这次会议发出了一个明确信号:2010年,警务机制改革将成为河南省8万名警察必须面对的现实。

  谈及此次警务改革的原因,新乡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警令部主任王宗仁说,首先中央早有文件明确提出,在中等城市减少指挥层级,再一个就是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到商丘市公安局调研时,专门提出了改进警务机制、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等问题。还有,改革也是实际需要。王宗仁之前在基层工作了十多年,切身感受到原有的警务机制矛盾突出,警力不足,而且基层一线警力薄弱。原有的公安管理体制和警务运行模式,已沿用了60多年,王宗仁说,从内部来说也需要改革。

  至此,河南警务机制改革大幕开启。

  警务机制改革的目的主要是充实一线,减少层级,精简警方的机关警力,将警方的工作重心和警力下放到基层,建立新的高效运行的警务机制,提高警方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

  2010年2月,河南省公安厅决定在新乡、商丘、济源、郑州四个省辖市进行改革试点,就此拉开了警务机制改革的序幕。河南省公安厅宣传处一负责人对此表示:“这在河南是绝无仅有的,将为新时期的警民关系打开新路径。”

  2010年6月,新乡市在全省率先推行“撤销分局,警力向派出所一线倾斜”等改革举措。新乡市区原有6个分局、23个派出所整合为12个派出所。新派出所实行“四队一室”建制。此外,纪检、法制部门实施特派。

  2010年8月30日,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会议在新乡召开,学习推广“新乡模式”。2010年9月26日,河南省公安厅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指出,改革后的派出所,具有县级公安机关的执法职能和权限,派出所的规模原则上一般要达到100人左右或100人以上,管辖范围要在10万人到20万人,派出所的内设机构要相对统一,总体上就是“四队一室”,之外还要设立市局派驻的执法、执纪、督察为一体的派驻监督室。

  紧随新乡之后,商丘、郑州、济源、安阳、三门峡、南阳相继完成警务机制改革。河南省公安厅决定,从2010年10月至11月15日,为全省公安机关改革月,在11月15日前,没有极特殊情况的省辖市,都要完成警务机制改革任务。

  18个省辖市警务机制改革全面启动

  2010年11月7日,郑州市公安局警务机制改革办公室宣布:撤销郑州市金水区、中原区等10个公安分局,同时,与郑州市区原有的114个派出所,整合为29个派出所。原来是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三层管理,现在变为市公安局、派出所两层管理。新组建的派出所内设“四队一室”,即案件侦办大队、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交管交巡大队、警务综合大队和执法执纪监督室。

  郑州市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共计750万人,有公安民警14000余人。

  此次警务机制改革,市民感受到最直接的变化,是进社区的民警多了。通过精简机关,下沉基层,使社区民警增加了900多人,由以前“一区一警”变为现在的“一区多警”。而且,社区民警常态工作时间在社区,不参加派出所的日常值班,随时接受群众问询、求助。

  此次改革,全市将有480个社区警务室,基层一线警力增加至5536人,基层民警占市区总警力的比例,由改革前的23%提高至66%。新型警务机制运行后,派出所90%以上的警力,将直接上一线执法执勤,最大限度地屯警街面。以前,110发布命令,往往还要经过分局的转告。改革后,分局撤销了,110可直接给派出所下达命令。这样一来,也强化了110指挥中心的权威,赋予其对街面警力的最高指挥权,从而实施科学有效调度。

  根据郑州实际,交警、巡警合并,在派出所组建交管巡防大队,平时由派出所负责组织本辖区交通勤务,由交巡警支队负责业务上的指导。郑州特巡警支队改革后,人数占一半左右的巡警将全部归编为派出所。今后,所有沉在街面的警力,打破警种界限,在巡逻过程中都要担负起维护交通秩序、纠正交通违章、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既管交通,又管治安,实现“一警多能,综合执法”。

  事实上,早在郑州之前,新乡已率先进行了警务改革以破解警力难题。

  2010年6月19日,新乡开始推行警务机制改革,将原有的6个公安分局和23个派出所整合为12个派出所,派出所内设“四队一室”。同时,将交警、巡特警、治安警、刑警整合下沉到派出所统一管理,实行“四警合一”。改革前,大的派出所有20多人,小的派出所有10人左右。改革后,每个派出所警力均在120人左右,确保了第一时间有足够警力来处置辖区内各种较为严重的案件。

  41岁的崔玉宏从未经历过如此快的职位变动。6个月内,他从新乡市公安局牧野分局政委,转任工业园区分局局长,后又转任东街派出所所长。他当时还认为,自己和改革这事关系不大。在公安系统,一般不会频繁调动。6月18日,新乡市公安局突然召集各公安分局局长、政委等领导干部开会,通报改革措施,并当场宣读对每个人的任命。就这样,崔玉宏在“没想到这次改革能涉及我”的感叹中成为一名派出所所长。

  市公安局直管派出所,管理层级少了,一线基层警力多了,而新乡街面的见警率大幅提升。过去,指挥中心从接到报警到民警到达现场一般需要经过6个环节,极可能延误最佳出警时间,而现在市局直接下令到派出所,街头的警情可以直接指挥到巡逻车,这样的两级指挥、点对点指挥,使出警速度由过去的5分钟变为3分钟。

  在此次改革中,新乡警方还建立了“体外”监督的模式,即变内设纪检干部、法制民警为市局特派,被派驻的纪检干部、法制民警由市局统一管理,负责对包括所长、政委在内的派出所全体民警执法办案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

  2010年8月30日,“新乡模式”在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会议上推广。这次会议后,河南省警务机制改革被推上“快车道”,商丘、济源、郑州、南阳、三门峡、安阳等先后完成了警务改革。

  警务改革过程中的人事关系转变

  改革牵涉到多方面的调整,最敏感的是人事关系。

  对此,多地公安机关都不愿意细说官员级别的调整问题。有官员介绍说,增加基层的领导职数,是为了让警力下沉,让更多人愿意去一线基层,但容易被误解为改革是为了增加干部。

  新乡市公安局一位负责人曾坦言:“压力最大的是市局和市领导。我们最怕乱在民警身上。大家都希望在改革中得到利益或担心自己的利益受损。最后,我们研究出了一个釜底抽薪的方案,所有的干部一个不提,平岗转变。最初我们也担心,但这样的方案一出来后,个别民警没有牢骚是不可能的,但没有一个吵的一个闹的。”

  据这位负责人介绍,为了尽快开展工作,凸显成效,调整时民警及干部都是平级转任,不做任何高低变动。目的是为了先拉开框架,稳定队伍,尽快开展工作。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根据基层民警的日常表现、工作成效,按组织程序,择机进行干部选拔。过去基层民警职级待遇很低,现在鼓励到基层去,必须在基层干两年才能提拔,基层民警就有了很大的提升空间。

  对于分局领导的转任,这位负责人说,所有的分局长都按照平级转任的原则,对应分配到派出所任职。现在的所长是副处级,原来的所长是副主任科员,但之前的所长不可能还担任所长。改革后,派出所的职能仍履行县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权限,不会影响领导的工作情绪。改革至今没有提拔一个干部。还有,无论怎么改革,财政支配由市公安局统一谋划调配,不存在额外增加的问题,改革并没有增加财政成本。

  对于改革中的人事关系转变,新乡市一位新任派出所所长说,原来的派出所所长、刑警大队大队长行政级别仅为副科级,有的派出所副所长甚至只是一个不算职级的副股级。现在派出所变成了副处级单位,与原来的公安分局平级。这样一来,科级职位就增加了。市里对民警职级配备给予了很大倾斜,派出所科级干部的比例将从改革前的不足10%上升到40%以上。

  改革牵涉到利益等诸方面调整,对此,安阳市公安局主抓警务机制改革的一位负责人说:“我们是通过政策倾斜来保证人事调整公正的,这些政策包括经费政策和政治待遇政策,只要到基层、到偏远的地方工作,不但收入高,而且干到一定期限,符合提升标准,就会得到提拔,政治上有前途。这样一来,明显增强了基层的吸引力,很多人都愿意去。”

  再以郑州为例。改革后,各派出所正职的职级待遇为副处级,副所长、各大队大队长都为正科级待遇,全市480个社区警务室将按照副科级配置。为了让民警加强对基层服务,此次改革确定了面向基层的选人用人机制。郑州警方明确规定,今后民警提拔任用,必须要有基层工作经验,凡是没在基层干过的,一律不得担任派出所、市局各级领导职务。郑州警方一负责人说,今后,派出所将设立“首席民警”,解决副科级待遇,连续5年评为“首席民警”的,将解决正科级待遇。

  改革以前的一个惯常做法是,当了所长便只会升不会降,如今这种情况将被打破。郑州警务改革中,实行了绩效挂钩、动态定级的考评机制,打破以往职级上的“铁级别”惯例,而是提倡干得好可升级,干得不好要降级。据某派出所大队负责人透露,目前各派出所各级负责人都是“代理”,一年后如果干得不好,将会自动下台,给更有能力的人挪位。

  网友、市民热议警务机制新变化

  河南警务机制改革的消息经媒体报道后,立即成为网上热点。在新浪等门户网站上,网友评论就有上万条。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网友对警务机制改革持赞同态度,认为新机制将给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将提升百姓的满意度与安全感。

  大河网网友“liusq163”说:改革听起来不错,先赞一个。虽然改革方案很好,但重点还要“看效果”。

  新浪网友“小虫”说:包括郑州在内的河南警方进行的这次革新具有“颠覆性”,看得出来,河南这次改革不是局部调整,而是对运行了60年的警务机制进行彻底革新,将大量警力“改到”基层去。

  新浪哈尔滨网友:精“兵”简“政”,降低人员冗余,减少警力浪费,节约高效,利国利民。河南的举措是开明之举,建议全国推广。

  那么,百姓对这次警务机制改革有何体会呢?

  新乡市启明社区居民赵建国说,警务改革后,马路上的警车多了,小区里的民警也多了,市民出来散步的时候心里就踏实多了;新乡市人大代表、红旗实验小学校长王立康表示,警方雷厉风行的出警速度,不仅能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更增强了与百姓的沟通,拉近了和百姓之间的距离。

  在一片赞扬声的背后,也有人士提出质疑,广东《新快报》一篇言论称,警务改革后,原来的小派出所合并为大派出所,分局局长出任新派出所所长,行政级别上提一级,正好与区县公安分局的级别相接。如果只改人事流动,不改行政作风,这种提升可能是换汤不换药。

  警务机制改革的标本意义

  其实,警改早有先例。此前的2005年,吉林省辽源市曾全面撤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成立警署。但此后,由于各种复杂原因,辽源公安部门又恢复了原有的行政层级,改革半途而废。警力下沉的做法,黑龙江大庆市也曾有尝试。当时,大庆市取消了基层派出所,把派出所统一划归分局管理,但此后因缺乏相关法规的支持,改革未能持续。

  在不涉及约束和监督警察权的前提下,如此以提高效率为核心的警务机制改革,能否达到真正为百姓满意的目标?清华大学法律系行政法教授余凌云认为,郑州市撤销公安分局,令警力下沉到基层,这种做法也是提高效率的一种有益尝试,随着技术的进步,减少行政层级,扁平化管理已是大势所趋。

  我国法律规定,交通管理处罚权在市、县两级交警部门,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500元以上的罚款都需要县级公安机关来审批,同时向区检察院提请逮捕、参与法院诉讼等均需要县级公安机关出面。对此,法学专家认为,在现有法律规定下,改革后的派出所权限如不设拘留权,原来分局的处罚处理权限就只能回到市公安局,这就会把大量的治安案件“挤”回市局,显然,市局会增加很多不必要的工作量。

  董刚是一名在分局机关工作多年的民警,工作繁杂而琐碎。他说:“我们的机关人员一大堆,只要是上级机关有的部门,分局一级必须有,不管是专职还是兼职都需要有人来做,这样才显得业务对口。而基层警力就明显不够。老百姓需要解决的问题,百分之七八十都在基层。”董刚认为,警力下沉是当前公安警务改革的目标,在过去,公安通讯、指挥等方面不够完善,分局一级指挥层级可以起到很好的作用,但当前公安工作已迈入信息化,因此,取消分局指挥层级,减少机关设置,把警力撒向基层显得尤为重要。合理设置派出所,将更多的警察派到街面上,那样将会有更多的警察来为百姓解决问题。

  董刚说,警力下沉是百姓的期待,也是基层警察的期待。不但要警力下沉,还应该视线下沉,多关心基层的警察,多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这样才能让警察在基层干得舒心。但如果把派出所当成分局来看待,上面有的部门,派出所也必须有,在派出所内形成一个无形的指挥层级,警力下沉就成了“水葫芦”,始终沉不到底下去。

  面对河南这一场轰轰烈烈的警务机制改革,郑州大学一位法学博士称,精简机关,警力下沉,可以大幅提高基层一线警力,可以为群众提供更为直接与优质的服务。特别是在当前城市人口不断扩大、城区面积不断增大的背景下,将更多警力充实到基层一线,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实行这种改革举措,显然不应仅仅局限在郑州市一地,而应在更大范围内推广,成为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都实施的普遍举措。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