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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从态度暧昧到主动出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3日15:38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政府:从态度暧昧到主动出击

  北海市政府的态度在传销人员和反传销志愿者们看来,多少显得有些暧昧。

  传销人员陈悟在北海考察期间,到派出所和工商局咨询过,“派出所的人说这是传销。我问他,既然是传销,为什么这么多人在做?你们为什么不抓?他们低声告诉我,‘老弟,我们没那么多钱啊’。工商局的人倒是说他们会管,还给我看他们的宣传牌。但你说全国这么多人在做,他们能不知道吗?”

  温州人老陈一度对“宏观调控”的说法深信不疑。“我被朋友拉去南宁做了四个月,住在高档小区里。整个小区基本都是做这行的,有中央电视台记者,有演毛泽东的演员,有香港、澳门的老板。小区保安把我们当作上宾,暂住证不用办,出入不用查身份,比对本地人客气多啦!”

  直到后来,反传销志愿者对老陈进行了重新“洗脑”,他才意识到这是传销,“这么恶劣的事,国家为什么不管呢?只要在机场、车站、小区门口挂上宣传的条幅,很多人就会吓得不敢再做了。但南宁的那些反传销标语都贴在很隐蔽的地方。”

  为表明政府绝不姑息的态度,2010年4月底开始,北海市工商、公安等部门用两三个月的时间对传销进行了毁灭性打击。

  北海市工商局公平交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科长陈晋向《望东方周刊》透露,4月28日召开了300多人的全市打击传销工作会议,“因为有中央领导和自治区领导提出来了,说北海属于重灾区,所以市里很重视。这次打击是历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之后市政法委和县区政府又签订了责任状,也和工商、公安这些职能部门层层签了责任状。”

  北海市委书记王小东在一次会议上明确指出,对传销不打不行,不狠打不行,靠传销来发展北海是不可能的。

  北海市工商局向《望东方周刊》提供的资料称,2010年1月~8月,工商、公安、新闻出版等部门联合,先后进行了50余次专项打击行动,捣毁窝点287个,共清理遣返传销人员3288人。公安机关共立传销案件131起。

  北海市银监局局长何文俊告诉本刊记者,他们也要求各家银行一旦发现有可疑业务,就向公安部门报告,并在银行的各营业网点设了打击非法传销的宣传栏。

  打击传销后北海经济回落

  本地人阿福不喜欢做传销的外地人,但他更不喜欢政府对传销的打击,“我是开饭馆的,老婆有时在街上摆摆水果摊。北海外地人多,来消费的也多。他们走了,我们靠什么挣钱?”

  传销人员陈悟也认为,北海经济是靠传销拉动的,“我们40万人吃喝拉撒睡都在那儿,就算平均每人每月消费1000元,这个数字也很可观。真挣到钱的那些人,就得想着买房、买车,经济就这么被带动起来了。”

  2007年,北海市房价一路飙升,涨幅连续3个月在中国70个重点城市中位居第一。2010年7月的数据则显示,北海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1.3%,列全国第11位,新房价格指数列全国第8位。从数字和排位上看,北海房价仍居高不下。

  2010年6月19日,有网友在北海365论坛中发了名为《越来越冷清了,靓车也少了好多,北海传销佬到底该不该取缔》的帖子,文中提到,“我有个朋友,出租房子谋生。近来十分郁闷,‘传销佬赶走了,我们的房子谁来租’;我有个兄弟在工行上班,看起来也很惆怅,‘抓传销,赶走了我们一大帮大客户,业绩难上啊!’”

  有内部人士向本刊记者透露,今年4~6月份严打后,一些出租车司机到市政府门前静坐。不说原因,只反映生意不好做了。

  北海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法律科科长王晓略也不否认传销给当地经济带来的好处,“我们打击传销,卖菜的说不要抓了,再抓没人买菜啦;开饭店的说,再抓饭店生意都不好啦。但该打还是得打,首先它是违法的,其次来的人太多了,我们行政资源有限,警力有限,很多方面没法管理。”

  警方称存在法律软肋

  一阵旋风般的打击过后,北海市的传销在2010年下半年再次出现了反弹。

  对此,工商和公安等部门有着诸多无奈。王晓略告诉本刊记者,最近几个月,公安人员打掉了几个会场,每个会场都是二三十人以上的。但最终,没有一起达到判刑标准,“而且30个人的口供都一样,全说来旅游的,其他一问三不知,你说我们怎么抓?只能关一天,就让他们排队出去了。之前报案的民众很愤怒,我们也没办法跟他们解释。到最后,抓过的人继续做,遣送回老家的人又跑回来了,抓来抓去,见到的总是老面孔。”

  马丽阳很体谅政府的苦衷。“他们有时即便找到了窝点,人家不承认,又找不到明摆着的证据,也没法抓人,顶多提醒一下,说传销是违法的。警察走了,上线就会对新来的人说,看,警察在保护我们。”

  王晓略认为,目前最大的问题在于现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2010年5月,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发布了“追诉标准二”,要求“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立案定罪必须符合“下线发展3个层级,30个以上下线”。

  莫增海形容,追诉标准无异于给了他们当头一棒,“现在的传销体系发展不到30个人就出局了,而且由于他们行业内部的保密性,抓一个人顶多招出3个人,没法定罪。我们只能用劳动教养的方式惩罚那些发展了下线,但检察院又不能起诉的人。”

  “目前的追诉标准是不是真的妨碍到司法机关大胆干预和打击,北海公安反映的问题是否符合实际,是不是存在推卸责任,这些都不好说。”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认为,“但无论如何,法律规定传销是犯罪行为,不管是组织领导,还是参与,公安都应该介入和阻止,不是非要达到多大规模才去阻止。

  (文中涉及传销人员及志愿者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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