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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壶瓶山水电站项目破坏景点被叫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4日09:23  法制周报
01当地村民称平洞河电站大坝所在地,“一线天”的景点惨遭破坏。 01当地村民称平洞河电站大坝所在地,“一线天”的景点惨遭破坏。

  “湖南屋脊”一线天景点已遭破坏  生态保护与招商引资引发冲突

  湖南叫停壶瓶山水电站违规项目

  来源: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

  《法制周报》记者 赵雪浩 文/图

  位于湖南省西北部的壶瓶山主峰高达2098.7米,被称为“湖南屋脊”。1994年被定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它是全球200个重点生态区之一,被誉为“华中地区弥足珍贵的物种基因库”。

  2010年11月22日,农历节气小雪。

  像往常一样,湖南省石门县壶瓶山镇长岭村村民猴荒远一大早又蹲在已经干涸了一年多的堰塘旁,木呆呆地看着满是裂缝的塘底……

  然而,更坏的消息接踵而来,村子附近的青家沟(音译)瀑布也在一夜之间断流,裸露出经水流长期冲刷的红褐色山体,成片的树木杂草开始枯黄、落叶,仿佛萧杀的冬天提前到来。

  村民们带着疑问,通过调查取证,发现“壶瓶山平洞河水电站”惊人的秘密——竟然在没有完整的合法审批手续之下强行施工。此前,该水电站在国家环保部、林业局、水利部等三部门联合下达“停工令”后仍然开建。

  日前,湖南省环保厅已下发“监管督办函”,并派出专门人员赴石门县进行督办;与此同时,石门县政府也回应称已“勒令停建”。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透露,通过督办,该工程目前已处于停工状态;并表示,“如建设单位再次未经批复擅自开工,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严厉追究违法责任。”

  生态保护与招商引资引发矛盾,已越来越成为人们所关注的社会问题。湖南省委书记周强在今年8月份提出建设“四个湖南”的理念时,首先强调要建设“绿色湖南”,“无论是转方式,还是建‘两型’,绿色发展都是应有之义、核心要求。”

  “偷梁换柱”

  水电站易址

  11月30日,记者从石门县城出发,经过近5个小时的山路颠簸,终于进入有着“湖南屋脊”之称的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

  在当地几名村民的带领下,循着曲曲折折的山路从依次经过保护区的外缘、实验区,终于来到了平洞河水电站施工现场。记者看到,大片被毁的林地,遍地的建筑垃圾,与保护区的核心区只有一河之隔的一座山体的半边被炸开,一根长约数百米、直径超过100厘米的钢质管道从山顶平铺下来,再往上看,则是一个直径约2米左右,长1400多米的穿山涵洞。

  “一座好好的山被硬生生的挖通了,一条好好的河也被改变了水系!”带路的一位当地村民满是无奈地叹息道。

  关于平洞河水电站,要从2006年说起,虽然当地政府称“壶瓶山平洞河电站于2008年正式开工建设”,但《法制周报》记者从已掌握的各种资料来看,水电站实则从2006年已经处于启动建设状态。

  在一份由石门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天德公司为县重点联系企业的证明》文件上称,“第二,三期计划投资5000余万元的石家河、平洞河等水电站已完成立项报批,即将开工建设”,“证明”还说“天德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也是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引进的招商引资企业”,是“县优化办重点联系企业之一”。

  记者也分别看到了由国家林业局、环保总局以及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三级主管部门的“同意在湖南省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兴建小型水电站”批文,在这些批文中环保部门的“环评”最为关键。记者了解到当时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曾以《关于湖南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建设石家河电站有关意见的复函》(环函[2006]243号)一文明确指出“在实验区边缘地带选址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均较小”,“同意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007年11月,据当地群众举报,天德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挂羊头卖狗肉、偷梁换柱”,将省级以下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平洞河水电站私自易址建设,在壶瓶山青山溪村宋坪组的黄连河撮箕口建筑大坝,还在大坝内左岸凿穿一眼长1465米的隧洞,将水引入南坪村毛竹河组的毛竹河段,在此建水电站。

  与天德公司所开凿的隧洞直线距离仅1000米的长岭村一位村民说:“他们(天德公司)把一座山硬生生地凿穿,把平洞河的水引到了毛竹河,无非是想增加毛竹河的水量,多发电赚钱罢了!”

  记者在现场看到,被当地百姓叫做“撮箕口”的平洞河水电站大坝工地本是两座大山对峙的最狭窄处,与平洞河水电站机房所在地的高度落差达200多米。众所周知,大坝水位越高,意味着水电站效益越高。如此一来,不难理解天德公司为何在此地建坝址,又将平洞河的水通过隧洞横穿大山,引向毛竹河。事实上,无论是还未施工的大坝,还是已完工的穿山隧洞、发电机房,都已不是当初“获批”的地址,原本“获批”的水电站地址是在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外缘,而如今施工的地址均已在保护区的缓冲区内,特别是电站机房的一边就是保护区的核心区。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

  环保部“停工令”

  并未奏效

  针对平洞河水电站从2008年至今在没有完整合法审批的手续下违规开建,强行施工,却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当地村民曾一度将不满情绪发泄到石门县环保、水利、林业等职能部门,认为其“知情却未监管,放任自流,有失察、渎职之过”。

  对此,石门县环保局“有苦难言”,在该局提供的《关于石门县环保局对壶瓶山镇平洞河电站建设进行环境监察的有关情况汇报》中称:“平洞河电站开建以来,多次遭到当地村民的反复投诉和越级投诉,县环保局为此高度重视,并前后十几次到壶瓶山镇进行实地调查和处理。”

  第一次是于2008年4月28日接到“村民联合投诉信”后实地调查,并形成具体报告,建议“一是项目立即停止建设,二是项目应补办变更环保手续,三是项目的环保变更手续要完善,并与各村协调一致后方可恢复建设”。

  长达两年时间内,该县环保局都未能成功阻止平洞河水电站强行施工。对此,石门县环保局负责人有些无奈地对记者说:“我们环保局不是执法部门,若实施强行环保执法还需要向县政府申请,并请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助和配合;而天德公司又是县委、县政府的头号招商引资企业,执法起来很难!”

  说完这些话,该局负责人良久默默无语。

  而记者在该县水利、林业部门走访时,也了解到了类似的情况。

  “上面有政策,还有文件精神,要求我们对招商引资进来的小水电开发企业一路开绿灯,我们也只能遵从。”该县水利局一名相关负责人在向记者解释发放给天德公司的《取水许可证》时如是坦言。由于平洞河水电站被私自移址建设,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以及村民生产、生活用水带来破坏和影响,当地数千名村民持续不断地向上级各部门反映问题。

  问题终于有了一线转机。

  2009年10月,经国家环保部、林业部、水利部等三部门实地调查认为:“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原始生态林地遭毁700多亩,原始生态林木被毁50多万株,1460米的引水穿山涵洞造成平洞河水系改变,下游8公里断流,数千名村民遭遇生产、生活用水困难……”

  国家环保部以(环办函【2009】1079号)给湖南省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督办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水电站建设有关问题的函》,函文称“该水电站建设项目不仅未按照有关规定征求我部意见,而且该水电站坝址及部分隧洞位于保护区缓冲区内,不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引发了当地千余名群众上访,影响了社会稳定”,并提出三点意见,即“责成项目建设单位立即停止平洞河水电站项目建设,对壶瓶山水电站项目环评违规审批问题进行处理,督促当地政府加强同上访群众的沟通,及时化解矛盾”。

  然而,记者了解到,就在国家环保部的“停工令”发出后,天德公司依然多次强行施工,而当初违规审批的部门也并未做处理,环保部的“督查函”竟成一纸空文。

  对此,石门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在国家环保部下达“督查函”之前,湖南省环保厅就以“未及时变更取得环保审批手续”对天德公司作出“5万元罚款”的处罚。

  然而,这并没有得到当地群众的认同。平洞村一名村民质疑道:“罚款就能解决问题了?关键是这个水电站是非法的,不能建,保护区的缓冲区不能施工!”

  省环保厅:

  将严究建设单位违法责任

  2010年11月30日,在石门县人民医院,平洞村原村支书覃业斌躺在病床上谈起该工程内幕时说:“这个工程彻头彻尾地违法,先不说建在了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对生态的破坏,就是私移工程地址、未经环评、恣意改变水系这任何一条,都是违法违规的!”

  位于湖南省西北部的壶瓶山主峰高达2098.7米,被称为“湖南屋脊”。1994年被定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它是全球200个重点生态区之一,被誉为“华中地区弥足珍贵的物种基因库”。特别是该地区大面积的原始生态林是洞庭湖区、甚至整个长江中游生态防护林的有机组成部分,对洞庭湖区的水土保持、涵养水源都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然而,由于“区内河谷深切、量大水急,水力资源极为丰富”,在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周边已有大小水电站近20个,但据相关部门调查,在该自然保护区内堂而皇之地修建水电站,天德公司投资的平洞河水电站实属首家。

  据湖南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透露,该项目2007年底开工建设后,项目建设方石门县天德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同意,擅自将平洞河电站引水隧道洞出口及电站厂房挪移至毛竹河原址上游1.5公里的河滩处,从而引起当地村民反复投诉。

  2010年12月13日,湖南省环保厅法制宣传处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法制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日前,省环保厅已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壶瓶山平洞河水电站建设项目监管的督办函》,并派出专门人员赴石门县进行督办,责成常德市、石门县两级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管,同时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加强与当地群众的沟通。

  “通过督办,该工程目前已处于停工状态!”湖南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表示,“如建设单位再次未经批复擅自开工,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处罚力度,严厉追究违法责任。”

  在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管理学院院长雷光春教授看来,虽然国家相关法规已经明确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但法律明文仍挡不住施工机械进驻自然保护区,大肆毁林伐木,造成触目惊心的生态破坏,这在我国早已不是个例。针对这种情况,雷光春教授认为,生态保护往往让位于地方经济发展,这除了经济利益驱动外,还与环保法规严重滞后、环保监察力度不到位有很大关系。

  持同样观点的还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环保法专家王灿发,他认为:“目前,我国在环保法领域的监督,还缺乏有效性。”因此,从根本上遏制这一趋势,让社会公众或者环保组织可以对违法批准环境报告的部门、不作为的政府或者违法破坏环境的企业提起公益诉讼,是维系我国生态环境长远良性发展的最有效工具。

  石门县政府回应

  称已“勒令停建”

  记者经多方渠道,联系到投资商天德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一位工程负责人,他信誓旦旦地表示“水电站已经获得上级部门批准,不存在违规”,但当记者追问“是否是国家相关部门审批”时,该负责人予以了否认,并称“这个不需要国家审批,市里批了就可以”。(法制周报新闻热线:0731-84802117)随后当记者指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缓冲区和核心区不允许修建任何设施,为何公司电站却在修建?”时,该负责人以“事情比较复杂,一两句话说不清”而挂断了电话。

  当地村民认为,天德公司之所以能在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情况下“非法开建、强行施工”,是有“后台”的,因为是石门县招商引资企业,所以“待遇从优”。对此,石门县政府予以了否认。

  石门县政府办一位相关负责人对《法制周报》记者说:“针对平洞河水电站问题,县里已经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目前已经勒令该公司停工建设,在未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前,不得再开工建设,同时也要做好与当地村民的沟通问题,避免矛盾激化!”

  而记者了解到,因为平洞河水电站问题,已经衍生出不少“次生问题”,像2008年当地村民强行阻挠电站施工,由于壶瓶山镇政府的强行介入,村民和镇政府发生了肢体冲突,事后石门县政府承认“当地镇政府个别干部对待群众方法简单粗暴”。

  在记者临离开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时,平洞村82岁高龄的原村支书有些忧心忡忡的告诉记者一个消息:“听说天德公司一直在上面活动,希望能通过改变壶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功能区范围,将施工地变成实验区,让工程合法!”

  虽然,消息未经证实,但他们的呼声反映了当地村民对祖祖辈辈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保护的强烈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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