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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应加强警察自我保护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6日09:46  央视《新闻1+1》

  主持人:

  我们先把情感放一边,更加理性地来看这个过程的话,作为一个研究犯罪学多年,您觉得这个案子您会从几个思路来思考它?

  李玫瑾:

  其实类似这样的案子在很多场合都发生过,比如说我们曾经北京有一个崔大庆,我们还有一次北京有一个案子,抓赌,然后外地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案件,什么意思呢?就是警察在执行公务当中,往往是事先我们有些情况不太清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突然遇到袭击,这个袭击有时候往往是不对等的,也就是对方有枪,而你没有枪。那么大家可能就会说了,警察你为什么没带枪?因为我们刚才已经看到了,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入户的调查,这种工作在我们警察工作当中是一个很常态的工作。

  主持人:

  但是毕竟调查的是有命案在身犯罪嫌疑人的弟弟的家,这种情况下都不能携枪去执勤吗?

  李玫瑾:

  因为什么呢?我们一般警察在执行公务当中要携枪的话,往往都是执行一些比较重要的,或者说已经知道对方有枪,只要遇到这种案件,我们一定会(携枪),比如说像临爆的现场,比如说劫持人质,还有威胁要做爆炸等等,这种特殊情况,我们一般警察出现场都会带枪的。但是因为它这个案件属于一个走访型的案件,就是说现在我们还不确定,而且他又是在异地,因为在德州发生的一个案件,然后到这儿来调查。我认为警察在这之前他没有把信息了解得非常完整,因为这个我认为不一定是他们的错。因为有时候我们在侦查过程当中确实这样,有很多信息并不是马上都呈现给你的,往往是随着事情的进展,你才会逐步了解的。所以应该这么讲,就是警察这个职业本身就充满着风险。所以我听到这个消息以后,我当时在想,我说我们的警察在现代社会当中,应该增加更多的这方面风险的意识或教育,同时我们在工作当中,部署当中,比如说你要到什么地方做什么,然后怎样去配合,如果一旦发现对方有枪,我们应该如何反应,像这些我认为这个案件真的是值得我们很好地去反思。

  主持人:

  另外在这个时候他们带了协警一起去执行这个任务的话,是不是也恰恰说明了觉得这个现场没有什么风险呢?

  李玫瑾:

  是,一般协警只是在我们公安机关当中做一些辅助性的,他们往往是比如说传递信息,或者跟随去,比如这个问题不是很重要,我们一个干警缺一个助手,万一有点什么事需要人传个消息,我们这种情况才会有协警来帮忙。所以说这个案件我们也看到,在这个事情发生之前,应该说他们完全没有预料到情况有这么严重。

  主持人:

  我们再来了解一下,我们能够掌握到的一些案情的细节。

  (播放短片)

  解说:

  被撞毁的丰田车,被撞断的大树,损坏的警车,地上的血迹,像鞭炮一样的枪声,1月4号泰安经历了惨烈和悲伤。

  临近中午11点20分左右,山东泰安山东科技大学东校区,干休所附近的某小区突然传来枪声,开枪者是两名犯罪嫌疑人,而遇害者是调查案件正想入户的警察。栅栏式防盗门中射出的子弹,让已经亮明身份、正想入户的警察有些猝不及防,三名民警、一名协警中弹受伤。犯罪嫌疑人拦截一辆过往车辆疯狂出逃。

  刘刚:

  据目击者讲,他们端着长枪,不慌不忙地从那个干休所的门口往下面走,大概走了有20米,有一辆黑色的桑塔纳轿车往北行驶,然后他们就拿枪,就劫持这辆黑色的桑塔纳。

  目击者:

  对,这就是他俩了。

  记者:

  他往那里跑干什么?他又换了一个车。

  目击者:

  对,换了后边的车,换成那边劫的现代(车)。

  解说:

  嫌犯出逃,警方应急预案立即启动,巡特警、武警、刑警、交警等各警种布控全城堵截。而狡猾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窜过程中,先后劫持换乘了四次车辆,期间还开枪打伤了两名汽车驾驶员,并不断向前来追击的民警开枪射击。

  刘刚:

  目击者形容最多的就是这种(枪声)砰砰砰闷响,他们出来以后,看到有人着枪的时候,才意识到事件这种危险性,然后就四散地往旁边跑。

  记者:

  一共设了几道关卡?他们闯了几道关卡?

  李太文(泰安市公安局交警警察支队副政委):

  设了多道,都被他强行闯过去了。

  记者:

  那个时候他等于是亡命之徒了。

  李太文:

  亡命之徒。先后交警有五辆警车被他们撞坏。

  解说:

  逃跑与堵截,射击、还击,最终犯罪嫌疑人的车辆被围堵在了泰安市泰山区文化路东段,一位民警果断用警车撞击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疯狂的车辆终于停了下来。

  李太文:

  在这个现场有辆绿色的丰田霸道车,在现场它撞到了这棵树,然后被卡在这个位置。

  解说:

  车辆被逼停后,犯罪嫌疑人仍强烈拘捕。近距离搏斗之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当场被抓,而另一犯罪嫌疑人在绝望中开枪自杀,最后警方缴获了双管猎枪一支,自制小口径手枪一支,匕首一把,小口径射击运动用弹180枚,猎枪弹7发。

  黄剑:

  这里是泰安市文化路的东段,在抓捕行动当中,这个地方也就是最后公安干警逼停犯罪嫌疑人车辆,在这里实施抓捕的。在现场我们看到地面上还遗留有一些汽车撞击之后尾灯的碎片,包括汽车玻璃的碎片。据了解,当时在整个抓捕过程当中,应该说这个现场是非常激烈。

  解说:

  耗时一个小时二十分钟,案件告终,九位受伤的民警和群众中,有两位民警和一位协警不幸殉职。

  黄剑:

  官方定义就是今天下午有一个说法,泰安市绝无仅有,在山东也是很少见到,全国也不多见。

  解说:

  其实类似泰安市这次恶性枪击袭警事件,近年来在全国都时有发生。半年前,2010年6月3号,广州白云区京溪派出所民警在警察辖区某出租屋时,其中一名民警被屋内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用手枪击伤。案发后警方出动了20多名特警,历经10个小时,最后将该男子当场击毙。

  同样是枪击,同样是袭警,我们不得不防。

  字幕提示:

  今天,人们用各种方式为牺牲者哀悼,为伤者祈福。

  主持人:

  面对持枪的犯罪嫌疑人驾车逃跑,我们的公安民警也只是用车去拦,用身体跟他们进行肉搏的方式才能最终把这个犯罪嫌疑人能够擒获,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就想我们的公安民警不能得到更好的一些自我保护的方式吗?

  李玫瑾:

  这就涉及到一个警察佩枪的问题。我们在近几年,公安(部)对于警察佩枪的问题一直持非常慎重的态度。其实我认为这也是我们警察一直很难解的一个扣。如果让我们警察经常带枪的话,因为中国毕竟是一个枪支管理比较严格的国家,如果警察身上有枪,实际上增加了警察的风险。

  主持人:

  怎么讲?

  李玫瑾:

  我以前也遇到过这样的案件,就是当警察下班的时候,在楼道或者在一些拐弯口被人袭击,他之所以被袭击,主要就是因为他身上的枪。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出于各种考虑,一般警察在他平时的日常工作当中,一般不佩枪。在我们规定一般有一些紧急的情况,像刚才我讲的临爆问题,他才可以得到枪支。按理说,如果像我们去走访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如果我们事先有这个意识的话,其实完全可以提出申请,然后带(枪)。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他发生在异地的一个案件,到这儿来又不是嫌疑人本人,所以他可能认为他的家属,去走访一下,主要了解一下他们家,是不是他回来过,所以他没有想到这一点,因此我觉得这个案件应该也属于一个意外,就是它超出了我们的一个预料。当然这也涉及到一个职业的问题,也就是说如果作为一个警察,你有没有这种职业的反应,在什么问题上可能会有危险性。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也不能苛求我们每一位警察,我认为这个案件非常意外,所以我们警察的反应是非常让我们感到敬佩的。但是我认为要避免这种情况,我看到今天北京警方已经做出反应,要研究这个案件,而且要采取相应的对策,以避免我们发生类似的问题。所以我认为这个案件虽然让我感到还是一个意外,但不能再出现第二次,我认为我们警察应该很好地研究这个案例,把它研究透,然后来做出一些方案。

  主持人:

  还有就是在立法上,比如说怎么能够让犯罪嫌疑人看到这一身制服,我在下手的时候,就得犹豫了,跟一般的不一样了。

  李玫瑾:

  这个其实在很多国家都有一个法律方面的规定,就是袭警罪。这个袭警罪在我们国家也是一直有争议的。因为有些学者他有不同的看法。但是作为警察,我们经常就提出这个问题,因为警察这个职业本身就在和平年代,应该说警察是风险非常高的,很多犯罪嫌疑人脸上不写字的,我们以前也有过这种情况,就是我们去查赌博,然后到现场的时候,犯罪嫌疑人就全跑了,往开了跑,这时候警察看到他们有人上一个面包车,我们当时三个警察过去,把这面包车给围住了,也是警车到那儿别住以后,围住,结果没想到,车门一打开就是一个枪管,然后对着我们三名警察,都是头,三个人当时两个就不行了。所以像这种情况,你根本没有想到是面对一个持枪的歹徒。所以我还是觉得,我们在这个过程当中要研究一些,怎么去保护警察?你如果明确规定,你对警察的袭击是重罪。我看国外有很多他袭警罪的规定,包括拍警察的肩膀,还有他一抬手。

  主持人:

  这都是不行的。

  李玫瑾:

  这都是不行的,警察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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