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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稳工作如何摆脱“越维稳越不稳”怪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0日13:32  民主与法制

  随着“维稳基金”在各级政府的普遍设立,所谓的“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花钱买平安”、“花钱消灾”的“权宜性治理”方式也普遍起来。离开民主与法治,维稳工作只会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怪圈。

  □王子石

  2010年,“维稳”成为中国政府治理的关键词。每逢重大活动、重要时期,各级政府就会高度紧张起来。比如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期间、广州亚会期间,确保社会稳定都是当地政府的头号任务,维稳投入的经费更是难以估量。(1月4日新华网)

  应该说,国家的繁荣发展离不开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民众的安居乐业也离不开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因此,保持和维护社会稳定,对于任何政府而言都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然而,我们遗憾的发现,在有的地方,维稳工作成了一些地方政府违法乱纪的遮羞布,甚至成了一些地方官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庇护伞,更甚至成了阻碍民主与法治进程的绊脚石。三鹿毒奶粉事件因为“维稳需要”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开;河南商城没有公开蜱虫疫情也是出于“维稳需要”;紫金矿业瞒报污染,更是出于“维稳为重”;一些上访人员因为“维稳”要求被送入精神病院;一些地方搞非法暴力拆迁,动辄就动用警力,也称之为是“维稳”工作的要求……

  如此“维稳”,不仅让社会各个方面付出了代价,而且让当前中国社会陷入了一个“越维稳越不稳”的怪圈。有专家指出,以前,民众多数都是为了维权争利,运用法律手段去争取自己的权益,后来发展成对社会的不满情绪,再严重的泄愤就是引发群体骚乱。去年4月,清华大学社会研究课题组发布的《以利益表达制度化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的报告指出:“近些年来,各级政府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维稳,但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的数量非但没减,反而不断增加,在某种意义上已经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

  形成这一恶性循环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无原则、无限度地扩大了金钱在“维稳”中的作用,特别是随着“维稳基金”在各级政府中的普遍设立,所谓的“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花钱买平安”、“花钱消灾”的“权宜性治理”方式也普遍起来。

  而在实际“花钱消灾”的操作中,往往只是地方党政主要官员愿意“花钱买自己的平安”、“花钱消自己的灾”。其所体现出的政府行为明显缺乏原则性和规范性,往往忽视、扭曲甚至排斥法律的作用。如果出了可能对自己政绩、仕途、声望等切身利益形成影响的事件,他们就积极“花钱买平安”、“花钱消灾”,而且可以不计成本。而具有一票否决的“维稳”工作,恰恰是对官员的政绩、仕途、声望最具影响的一个方面。

  长此以往,民众就形成这样一种预期:如果想让官员重视你的问题、解决你的问题,那么,你就得制造出让官员感到麻烦、影响稳定的事端;如果你连“稳定”都威胁不了,你的问题就别想得到解决。这也就是所谓的“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这一现象直接导致了一些民众,遇到问题只能采用法律外的方式,甚至暴力来表达和发泄不满。这既是民众信访不信法现象形成的根源,也是“越维稳越不稳”的恶性循环形成的根源。

  不仅如此,“维稳”成本之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不可承受之重。由于“维稳”工作关乎地方官员头顶那一乌纱帽去留的巨大压力,地方政府不得不增加人员、扩大编制、加大财政投入、增设“维稳办”、“综治办”等机构来应对维稳工作。而且只要遇到“敏感事件”,或者进入“敏感时期”,就要举全社会之力,大规模动员,各个部门齐上阵,确保辖区平安。就这样,本来政府一项最基本的职责被异化为官员的“保帽子”工程。据2010年两会中央政府报告,2009年我国公共安全方面的财政支出增加了16%,总金额亦逼近国防开支,将高达5140亿元。由此看来,如果不改变“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的维稳工作方式,维稳成本无疑将会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和社会的一个日益沉重的负担。

  事实上,在民主与法治的社会里,解决和化解社会矛盾最根本的途径是依照法律规定,依靠法律的权威,通过司法部门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政府应该引导民众形成依法、依纪表达意愿的习惯,让自己处于十分“超脱”的地位。虽然人民币能使某些事在某段时期内暂时得到解决,但是离开民主与法治,维稳工作只会陷入“越维稳越不稳”的怪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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