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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星玉:我们打的是民族生存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0日14:54  瞭望

  《瞭望》文章:林星玉:我们打的是民族生存权

  “如果中国企业不能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中华民族将无生存之路。我们只是想做这种信念的践行者”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云杉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星玉在从业14年的时候,受理了一件被她称之为“无怨无悔为之奋斗”的案件,即中易诉美国微软知识产权侵权案。

  林星玉代理的是财微力薄的中国中易公司,起诉实力雄厚的美国微软公司,侵权案又没有“标的”(没有赔偿要求),那么,康达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 ,为何要接受这样一件非常艰难又没有经济回报的案件呢?

  “我们打的是民族生存权。”林星玉律师这样回应。

  微软称侵权是“帮助中国软件”

  1995年,美国微软公司与当时的主管部门——中国电子工业部签订了《Windows95中文版项目标准规范合作协议书》。协议书明确规定美国微软公司的Windows95操作系统所应用的中文输入法和中文字库,必须符合中国的相关文字应用管理规范。并表明了“中文字库”和“中文输入法”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在中国销售的Windows95中文版操作系统。根据该《协议书》,微软在Windows95操作系统中选定了中易公司创作的中易字库,以及郑易里先生用半个世纪的时间发明的“郑码输入法”,并同中易公司签订了企业间的《许可协议》。

  中易公司介绍,微软公司在1998年到2010年的12年间,未经中易公司授权,继续使用“中易字库”和“郑码输入法”,陆续向中国市场推出了Windows98/2000/XP/2003等一系列中文版产品;这些新版本推出时,微软都会向中国消费者索取高额的知识产权费用,却没有支付给中易公司“中易字库”和“郑码输入法”的知识产权使用费用。

  同时,微软公司将“中易字库”和“郑码输入法”安装在其全球销售的上述相应的多语言版操作系统产品中使用,使得侵权地域更广泛、数量更巨大。

  多年来,中易公司与微软公司交涉无果,微软反称其操作系统使用“中易字库”等中国知识产权为“帮助中国软件汉化工作”。

  中易公司于2007年4月正式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美国微软公司侵犯“中易字库”和“郑码输入法”的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本案后,耗时两年零七个月,历经三次庭审,于2009年11月16日一审宣判,认定微软侵犯中易公司“侵权事实存在,侵权行为成立”。

  林星玉走出法庭后,哭了。她和她的团队为这个案件奋斗已经将近4年,4年后的林星玉已经鬓生华发,终于等来了第一审判决。

  为什么“垫着钱也要打”?

  2005年,中易公司找到康达律师事务所希望代理,当时他们为难地提出:我们没钱,因为微软用了我们的产品,但是没给钱!这样一个没钱的公司,要与世界上财力最雄厚的微软公司打官司,这就是中国企业起诉跨国公司的窘境。

  而康达律师事务所决定:维护民族自主产权的案件,赔钱也要打!2006年初,康达律师事务所正式同中易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

  林星玉告诉本刊记者,“这一案件所付出的精力和费用,远远超出了接手的任何一件案件。”林星玉和她的律师团队一打就是四年,他们把律师生涯中经验最丰富、精力最充沛的黄金时间奉献给了这一案件。

  作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为什么选择了“赔着钱打官司呢”?

  “面对强势的外国跨国公司,中国企业维权很艰难。比如中易公司,如果诉微软赔偿,那么它面临着巨额的诉讼费用,这是一般中国企业难以承担的。”

  林星玉说,跨国公司在金钱、人脉、宣传、公关方面的优势,中国企业根本就难以望其项背。所以,在很多情况下,中国企业会选择忍耐。

  但在林星玉看来,民族自主知识产权关系民族的生存权,如果发展中国家失去了自主知识产权,将无生存之路。

  林星玉提及了两个例子。她说,上个世纪90年代,印度巴斯马蒂(Basmati)香米被侵权案就是一个很典型的例证。

  印度巴斯马蒂香米是一种出产于印度和巴基斯坦旁遮普省的稻米,是印度和巴基斯坦农民用几个世纪辛勤培育出的独特品种,其芳香和风味广受喜爱,并且成为印度和巴基斯坦出口的重要商品。

  1997年9月,美国专利局授予美国稻米科技公司专利号为5663484的专利,这个专利涵盖了巴斯马蒂香米稻米的多个种类和籽粒。凭借这个专利,所有种植巴斯马蒂香米的印度和巴基斯坦农户将被迫付给美国公司特许使用费。

  另一个例子是:过去几十年中,美国在中国大量收集大豆种质资源。1998年10月1日,孟山都公司向美国专利局提交了一项名为“高产大豆及其栽培和检测方法”的标记基因专利申请。2000年,孟山都又向101个国家申请这种标记基因的专利。这意味着孟山都公司对使用这种标记基因的所有大豆的研究与生产具有专利权。

  林星玉指出,中国已从世界上最大的大豆出口国变为最大的大豆进口国,很多优良大豆品种资源被外国拿走,经育种和生物技术加工,变为新的品种,再高价引回国内;当我们企业去购买的时候,美国大豆期货价猛涨,我们的企业买入后,美国大豆期货价暴跌,导致我国豆油加工企业全部亏损,最后逐步被国际四大粮商收购。

  示范效用远远超过案件本身

  作为在企业领域维权多年的律师,林星玉对保护本土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有着深刻的感受。她认为,中易公司诉微软侵权案示范效用远远超过案件本身。

  她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盛行,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正在加速对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占有和经济垄断,在这样的形势下,保护中国企业的民族自有知识产权至关重要。

  林星玉所希望的,是为中国企业在维护自身发展权益方面“趟出一条路子”,让更多的中国企业认识到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性,不要“因为弱小而不呐喊”。

  中国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比较过有关令人深思的数据: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不仅通过直接收取专利、商标、版权费从中国拿走几千亿美元,并且通过在中国生产产品再销往本国得到额外的品牌收益和技术增值,这样的收益同样是数千亿美元。

  林星玉认为,中国企业如果没有自己的自主知识产权,就会成为为他国打工的打工企业,持续发展和产业升级是不可能的。

  她说,国家一直强调发展自主知识产权,并且作为一项发展战略来提出,非常必要。发展民族自主知识产权,就必须增强中国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认知和能力。

  “作为中易维权案的代理律师,我关心这一案件能否胜诉,但是我们更在意于这一案件后面的意义,这就是我们这个律师团队几年来没有人抱怨、没有人退出,为什么没有钱也要打,垫着钱也要打的真正缘由”,林星玉坦言。□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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