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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保障常回家看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2日00:47  法治周末

  拿什么保障“常回家看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拟规定,“赡养者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空巢老人”。“常回家看看”一时在社会上引起了关注。笔者了解到,多数子女纷纷感叹要做到常回家看看,实在是“力不从心”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高欣 法治周末记者 李东霞

  一年一度的春运将于本月19日正式拉开大幕,当人们开始为如何在这场被称为“世界最大的迁徙”中求到宝贵一票而神经紧绷时,刚刚完成修订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拟将“常回家看看”列入明文规定。消息一出,立即引发了全社会的争论。

  本月初,民政部副巡视员吴明透露,老年法此次修订草案在“精神慰藉”一章中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特别强调“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

  11年前的春节晚会上,一首《常回家看看》感动了无数年迈的父母与离乡的儿女;11年后的年关,“常回家看看”再次成为大家在网上和街头热议的话题。

  然而,“常回家看看”似乎更像是一种美好的愿景,这背后,更多的是尴尬与无奈……

  没钱没时间

  在《法治周末》记者的采访中,大家对新老年法草案这一规定的态度大相径庭,但最后,大家都会质疑:“如果写进法律,这该如何具体实施呢?”

  学者吴祚来对记者表示:“中国古代重视孝道,一是赡养,二是心敬。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没有规定看父母的次数,但孝廉之子可当官。现在大量青年在外地甚至国外学习工作,规定看父母次数不现实,道德领域的事情不便用法强制。”

  “法律规定‘常回家看看’,我举双手赞成啊。”在北京工作的“80后”史青对记者说,“我的意思是赞成常回家看看,但是写进法律,似乎根本没法实施。总不能儿女不回家父母就告吧,这在中国行不通。”

  同一批网友的观点相同,史青同样觉得“回家不易”。“我家在河北,虽然离北京很近,但是工作忙,又总是加班,哪有时间常回家?”她说。

  家在山西大同、现在北京某国企供职的李波深有同感。他对记者算道:“2010年,我一共回了5次家。元旦、五一、十一是法定假日,一次是修年假,剩下一次是我特意请假回去的。”

  当记者问道“为什么特意请假回去”时,这位刚在北京打拼了一年半的“80后”说:“就是想家了啊,又凑巧那几天没什么工作任务。”

  而在李波的同事、广西人黄宇玉的眼里,李波多少有些“身在福中不知福”。“他回家多方便,我家要是离得近,我恨不得每个月都回。”黄宇玉很是羡慕。但他随后又不得不承认,“现在的工作强度大,一个月能休个两三天就已经知足了。”

  “有时候也会休双休,但肯定是一天用来睡觉,一天用来‘回神’,哪有精力回家。”李波略显无奈。

  而将“没假没时间”视为无法“常回家看看”的“元凶”之一的,还有在广东某电网公司工作的小俞。“现在我们的规定是,单身员工的探亲假是每年20天,已婚员工的探亲假是4年20天;而且,单位会辞掉经常请假的人。”对于“常回家看看”法,小俞质疑道:“国家统一规定每个月或者每个季度都有探亲假,这个才能实现吧。”

  另一个“元凶”则是“没钱”。

  前不久,网友“习习”在网上发表了一篇题为《2010届毕业生,回家过个年又回到解放前!》的帖子。里面写道:“春节快到了,同事们都忙着订机票回家过年。我踌躇了,我算了一下回家成本,吓我一跳,这半年白忙活了。我2010年6月大学毕业,7月到单位正式工作,现在在温州,爸妈亲戚在重庆,老家在四川……”

  “动辄那么贵的票价,让我们这些离家远、又刚参加工作的人怎么能‘常回家’呢?”小俞接着又说到让她提心吊胆的春运,“春运的票又贵又难买,平时又不放假,真是‘有假的时候没有钱,有钱的时候没有假’呀。”

  广东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认为,子女不能“常回家看看”,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客观原因,即子女常年奔波在外,假期少、车票难买等;二是主观原因,即子女本身跟父母关系不好而不想回家。而前者,似乎已经成为主要原因。

  “恐怕这条规定是给那些不孝子女们看的吧,我们这些孝顺的,若现实条件允许,怎么会不常回家看父母呢?”小俞幽默地对记者说,“正所谓,忠孝难两全啊。”

  回家怕丢脸

  毕业时的李波并不是没有想过回山西老家,找份安稳的工作,在父母身边尽孝道。

  “每个来北京的外地人都是为了实现梦想。如果将来有能力在北京扎根,我会考虑把父母接过来一起住,而不是回去。”继续交谈下去,李波却道出了另一个“不想回家”的苦衷。

  “大同城小熟人多,回家只要一上街,看着脸熟的人们就会上前问东问西,问我在北京的情况,让我很尴尬。所以回家我也不愿意出门。”他说。

  当问及“愿不愿意为了父母回家找份工作”时,李波先是点头,旋即补充道:“但不是现在,现在回家会被鄙视死的。”

  “每个来北京寻梦的人都有‘等有能力了把父母接过来’的梦想,但是随着北京准入条件越来越高,我们看到的趋势倒像是会慢慢把每一个外地人都挤走。”李波坦言,“但我若回家,被看轻和质疑是不可避免的。”

  与李波素不相识的史青道出了与他相同的理由:“要是回家找份工作,大家就会踏破我家门来问,‘好不容易读了个大学,怎么又回来了呢?是不是能力不行、在外面混不下去了?’”

  史青接着说:“现在很多父母让孩子在外面找工作,老觉得外面的世界好,孩子在外混得好,就是给自己长脸。结果,孩子在外吃苦受累,没钱没时间回家的时候,父母又埋怨孩子不回家看自己,孩子们就会觉得很委屈。”

  据统计,如今我国1.67亿老年人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空巢老人”一般是指子女因工作、学习、结婚等原因离家后而独自生活的中老年夫妇。

  文化学者杨早认为,中国城市功能的集中化是一个重要原因。“比如我家就是这样,我在北京,可我父母愿意住在成都,不愿意住在北京。为什么年轻人愿意在北上广,因为机会多。但是老年人不愿意住在那,因为生活成本高,不方便。中国的城市特别集中,所有的资源都集中在几个城市,这就导致一大批家庭必须要离散。”他说。

  虽然这是大多数家庭普遍面临的问题,但并不是不可调和的矛盾。“70后”的湖北人丁丁就找到了一个折中的方法。

  1979年出生的丁丁2001年于上海外国语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上海,从事服装外贸工作。在她工作的第10个年头,她作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的决定———回家。

  “并非一时冲动,这个念头从毕业前就有。”丁丁所指的“念头”是指“回武汉创业”。

  “我家在湖北恩施,回老家找工作,一来发挥不了所学专业,二来家人脸上也挂不住。但又想父母年纪大了以后能好好尽孝。思来想去,省会武汉成了可以平衡家庭事业的唯一选择。”丁丁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在上海的10个年头,她都在努力打拼,只希望等到积累到足够的经验和金钱时,在武汉给父母买套房,再创办一家自己的服装外贸公司。

  这个梦想终于在2010年末实现了。“这次回老家过完年我就接父母到武汉来。”丁丁兴奋地说。而为了这个目标,她在上海的10年都没有找男朋友。

  盼制度完善

  在《法治周末》记者随机采访的一些子女在外地的中老年父母中,宽容和理解是普遍心态。

  “孩子们在外不容易,他们虽然不说,但我们当父母的能想象得到。如果因为一些原因不能常回来,我们也是完全能够理解的。”小于的父亲这样说道。

  而李波的母亲则反对儿子“常回家看看”。“我老告诉他,‘你总加班,好不容易放几天假就赶紧好好休息,精神好的话出去逛逛大北京城,长长见识,别老想着回家。’”她对记者说。

  “儿行千里母担忧”,在父母看来,只要子女在外一切安好,就已是一粒大大的定心丸。

  家住沈阳的裴大爷一年只能见儿子一面。“他在广州,工作忙。”裴大爷说,每个周六的晚上,他和老伴儿都会在网上和儿子视频半小时。而这已经成为这个家庭5年来雷打不动的习惯。

  “我们老夫妇俩都有退休金,社区和单位也会定期组织退休人员做体检,不用儿子担心。”裴大爷觉得,对于当前老年人权益保障的问题,关键还是国家制度和社保体系的完善。

  “子女赡养父母天经地义,但只靠子女是远远不够的,老龄化是一个很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国家完善制度保障。”有分析人士称,而从“家庭养老”向“社会养老”过渡,也正是新老年法草案所倡导的。

  吴明介绍,新老年法草案在“社会保障”里,单独拆分出“社会照料”一章,即主要是针对高龄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以及不能和子女一起居住的老人。此外,草案还规定,“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未来我们国家的养老问题,关键还在社会保障。”学习法律的史青说,“但物质保障远远不够,我们做子女的应当多给父母一些真正意义上的精神慰藉。即使回不了家,也可以多打打电话,问候老人,其实这对于他们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唐代诗人孟郊这首传诵千年的《游子吟》,道出的是中华民族对于家的深厚感情。“百善孝为先”这条古训,在我们心中的地位从未改变。家,永远是每一位中国人的心之所系、心之所向。

  在采访结束时,黄宇玉说:“我有半个多月没给家里打电话了,等下你采访完我就打。”

  也许,无论“常回家看看”最终会否被写进法条,在道德倡导的意义上,它都已经成功了。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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