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宁夏土地出让金欠缴内幕:政府划拨土地顶账欠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4日11:34  半月谈

  2010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掀起了土地出让金清欠风暴。在当地应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中,有1/4被拖欠未缴,高达28.71亿元的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巨额国有土地出让金缘何欠缴?背后暗藏了多少腐败?如何防止土地出让金陷入欠了清、清了欠的怪圈?

  “老赖”为何敢赖

  2007年1月,宁夏唐华实业有限公司取得宁夏平罗县一宗面积为83337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后,一栋栋商品房拔地而起、开盘销售,但两年来,房产商当起了“老赖”,应缴的2000万元土地出让金分文不交。

  这在宁夏并非孤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在排查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风险时所做的一项调查表明,截至2009年9月,宁夏国有土地出让金欠缴总额达28.71亿元,欠缴比例高达1/4。其中,房地产开发商欠缴额最高,高达18亿元,占总额的60%以上。

  一些地方为何容忍巨额土地出让金欠缴?半月谈记者走访宁夏多个县、市、区发现,土地出让金欠缴的原因多种多样。部分地方政府近年来兴建公共基础设施拖欠建设方的钱,建设方便以此为由,拖欠不缴,并提出互相“抵消”。另外,有的县、市政府在欠债修建公共基础设施之后,违规向建设方划拨土地“顶账”。

  在宁夏中卫市,锦虹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于2008年8月取得一宗面积为75.34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缴纳土地出让金1963万元,却拖欠其中的374万元长达两年,理由就是当地有关部门也拖欠了公司的工程款。

  “按照规定,政府的财政是收支两条线,政府拖欠工程款不能成为建设方拖欠、要求抵消的理由,政府也不能拿土地来‘顶账’。”中卫市检察院检察长杨少华说。

  巨额土地出让金欠缴的另外一大原因是,一些开发商恶意欠缴,有些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却执法不严,反而使“老赖”能够多次获得投标资格,造成连续出让、连续拖欠的恶性循环。自治区检察院经调查发现,有些开发商分文未缴竟多次拿到了土地证。

  在招商中,部分地方政府向企业许以“零地价”等优惠政策,也是“老赖”们赖账的一大原因。“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制造‘政策洼地’,向一些投资商许以缓缴土地出让金等优惠政策,但缓缴期满后,部分投资商仍以种种理由拖欠。”宁夏一基层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半月谈记者介绍。

  腐败风险几何

  巨额拖欠的背后是否存在权力寻租、官商勾结的腐败问题?

  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戴向晖介绍,几年前宁夏就查处了利用手中职权腐败自肥的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王英福。在此次专项调查中,检察机关又掌握了10余个国土资源领域贪污受贿、渎职的职务犯罪线索。为排除干扰,自治区检察院采取异地调警方式异地查办,目前这批案件即将侦查结束。

  检察机关的集中查办行动引发了更深层次的思考:巨额土地出让金欠缴的背后,即使不存在权钱交易,也会使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单纯惩处干部、以儆效尤能否产生治本的效果?查办职务犯罪,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能够起到多少作用?

  “我们在查办土地出让金领域暴露出的职务犯罪之外,还转变观念,提前介入,通过法律监督挽回国有资产损失,预防腐败。”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王雁飞说,宁夏三级检察院还通过民事督促起诉的方式,加强对国土资源部门的法律监督。

  所谓民事督促起诉,是针对国有资产出现流失风险时,检察机关督促有关部门以诉讼等方式尽快挽回损失,以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果挽回损失不力,检察机关将追究行政部门的渎职责任。

  2008年12月,宁夏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得银川市一宗12万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2亿元。合同规定的交款日期已过两个多月,这家公司仍拖欠5105万元。银川市检察院调查后,迅速向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发出催缴通知书。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银川市国土资源局就采取措施要回了欠款。

  如何防止旧账未清又添新账

  截至2010年12月,宁夏通过检察机关开展的清欠风暴,已收回欠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6.3亿元。当地检察机关部分干警认为,土地出让金清欠依然任重道远。即使全部收回,还应标本兼治,确保不添新账。

  当地部分基层检察院已经开始探索治本之策。宁夏青铜峡市、平罗县等市县将拖欠土地出让金纳入企业征信体系,“老赖”们将被列入“黑名单”,上榜者将失去招投标、银行贷款等机会。

  “巨额土地出让金欠缴折射出一些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执法不严、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甘肃合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曹鹏认为,我国土地管理法对国有土地的招拍挂有严格的规定,用地单位不缴清土地出让金,便无法办理土地权证,没有土地权证,便无法进行后续开发。

  “检察机关介入后,能在短时间内将部分土地出让金清收入库,说明一些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确实存在清收力度不够、没有严格照章办事等问题。”宁夏一基层检察院工作人员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便于行政监察、检察机关进行实时、长效监督。

  兰州大学法学院教师申伟说,企业将政府拖欠工程款作为“赖账”的理由固然不能成立,但也反映出地方政府偿还债务不力等信用问题。当前,不少地方信奉“投资拉动型”经济理论,通过大规模旧城改造、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拉动地方GDP。在地方财力不足的情况下,难免出现负债建设的情况。地方经济“造血”功能不足,招商引资又是中心工作,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零地价”等优惠政策便纷纷出笼。

  “从表面看,土地出让金欠缴与国土部门监督力度不够、政府信用缺失有关;从深层次看,这一现象与‘土地财政’一样,是自身‘造血’功能不足的地方强力推动投资拉动型经济发展模式带来的副产品。”申伟认为,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建立长效、实时的监督机制,健全政府信用体系;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局面。(《半月谈内部版》2011年第1期/记者 张钦)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土地出让金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