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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对写遗书公务员母亲之死各执一词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7日01:43  第一财经日报

  自建房何成商品房

  记者调查发现,凌远国在购到潘州东路162号时还未注册公司。

  工商注册资料显示,高州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是2010年2月24日,核准日期是2010年3月2日,法人代表凌远国,注册资金100万元。

  在公司注册之前,凌远国等人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已经展开。除了潘州东路162号的9层楼房外,凌远国等人从2008年12月份开始在高州东门巷以同样方式购买了一块305.9平方米的土地并建成一栋新楼,目前已经全部对外销售完毕。

  凌远国等人在高州东门巷建楼也同样陷入一场纠纷。记者在现场调查时,高州东门巷居民陈天华夫妇向记者称,凌远国等人所建楼的地块为陈氏祖屋及宅基地。陈天华夫妇提供的多方资料显示,双方的纠纷已经闹至法院。陈天华说,他曾经到高州市政府相关部门拍摄刘淦飞和凌远国的相片,当晚他家的大门便被人淋泼了猪血和红油漆,此后不断遭遇恐吓。

  凌远国对记者的解释是,此前的两个项目都不算是商品房开发,而是自建房性质,手续完备。凌远国并不讳言:“建这些楼是为了出售,并且在办理产权证方面不存在问题。”

  不过,对如何将自建房作为商品房售卖,凌远国并没有给出解释。

  朱国瑜还质疑凌远国的巨额资金来源,认为凭借凌远国每月1000多元的工资根本无法运转这些项目。

  凌远国向记者承认,自己先后买下的东门巷地块(305.9平方米)、潘州东路162号地块(567平方米)和文笔路原爆竹厂地块(约十几亩)等三幅地块,仅仅购地成本分别花费了300多万元、500多万元和700多万元。

  卷入这场无休止的纠纷后,凌远国已于去年10月份从政府部门辞职。他还承认,自己曾经给至少三位高州市重要领导做过为期不等的专职司机。

  但凌远国再三强调,离职前,高州市纪委已经查过自己的银行账户,确认过资金来源完全正当,这些建房资金主要是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先后从建行和农业进行过四次贷款。

  凌远国解释:“我在2006年和亲戚一起花54万元的低价在高州买过一栋房子,用该房产抵押贷款60万元。第二笔贷款是和另一位亲戚一起贷的20万。此后又跟亲戚借了10多万。第三次是根据现有资金作为启动资金贷款500万元购买潘州东路162号地皮,第四次是以潘州东路162号地皮房产做抵押贷款710万元开发文笔路的三栋18层以上的商品房住宅楼项目。”

  除了凌远国被予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辞职、刘淦飞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原单位外,高州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干部梁伟福因“在监管潘州东路162号建设工程过程中,对业主违规建地下室、首层超过规定高度的问题监管不到位,工作失职”,也于2010年11月22日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本报记者在此次采访中多次致电刘淦飞,但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凌远国诉朱国瑜损害其名誉权一案目前正在审理之中。朱国瑜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准备抛下一切包袱,“下一步,我打算对有关腐败问题向上级纪委进行实名举报”。

  各执一词的朱母之死

  黄树辉

  朱国瑜母亲古丽芳的意外死亡使整个事件更为激化。朱国瑜始终坚称,母亲古丽芳是对方殴打致死。

  但凌远国在申诉书中提到了朱国瑜所说的“母亲被殴打致死”一事,表示古丽芳去世的“真相”是:朱夸海口能把“上述价值不到5万的平房卖到四五十万高价,致使其父母拒绝了我们25万元的出价,造成交易不成功,现在连5万元都没人要,由此而引起家庭内部争吵,导致其母脑中风、急性心肌梗死入院”。

  古丽芳在去年5月1日的现场冲突中是否被打?

  高州市北关派出所委托法医于5月2日对古丽芳的伤情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古丽芳为轻微伤。朱国瑜向记者出示了古丽芳左肋下方有淤伤的图片,“如果不是殴打致死,那又该如何解释我母亲的淤伤。”

  凌远国则向记者强调:“我当时并不在现场,至于古丽芳的淤伤,我怀疑是被材料供应商汤小涛劝离工地时双方拉扯间弄伤的,或者是她自己弄伤的。”

  高州市1月15日成立的“关于朱国瑜反映问题协调处理工作组”的定性是,办案单位经审查认为:“汤小涛不承认殴打古丽芳,古丽芳陈述被殴打的部位与其伤情检验鉴定书记录的受伤部位不一致,没有证人指证汤小涛殴打古丽芳。因没有证据证实古丽芳的伤情是由汤小涛殴打造成的,对汤小涛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充分。”

  而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于7月14日对古丽芳的死亡原因鉴定意见是:“古丽芳符合因患心脏疾病引起急性循环功能障碍,最终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并分析认定“排除机械性暴力作用致死”。

  朱国瑜说:“解剖时可见被打伤两肋要害部位的里面全是淤血;中山医的鉴定意见书也说她的肝、脾、肾等淤血,其余脏器淤血。”

  记者随访了周围的邻居,有人表示,68岁的古丽芳此前身体健康状况一直良好,没听说犯有心脏方面的疾病。朱国瑜则向记者出示了其母在2009年3月至2009年11月份的几份医院检查报告单,显示古丽芳这期间未见肝脏、心肺异常。

  古丽芳遗体的意外腐烂,让整个事件显得更加复杂。

  按照朱国瑜的说法,保存在殡仪馆里的遗体才冷藏了40天便开始腐烂,变色发黑。自己按月向殡仪馆缴纳尸体冷冻保存费用,而母亲的尸体却腐烂,朱国瑜在网帖中公开指责凌远国等人买通了关系从中“动了手脚”,意在“毁尸灭迹”。

  对于尸体腐烂一事,凌远国则表示:“朱国瑜完全是诽谤,殡仪馆断电,买通法医,我只是一个普通的百姓,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能耐。”

  朱国瑜甚至质疑,高州市公安局出钱委托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的鉴定结果与事实不符。“凌远国他们有钱有势,我全家人坚决不同意请它,坚持要请法医解剖。我们家人分别递交了三份书面申请,均不被接受。”

  但高州市委办公室的汇报材料显示,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对尸体进行死亡原因鉴定,经过朱国瑜的签字同意。

  对此,朱国瑜解释称其签字事出有因:“当时情况下高州市公安局的人软硬兼施地说,你家经济很困难,可以打报告向市政府申请解剖费用。中山大学技术好,先让它做,不服的话可再申请法医做;人是被打死的,可以不通知家属就强行解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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