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不支持Flash
跳转到正文内容

浙江义乌村民实名举报村官 贿选现象时有发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7日09:38  民主与法制时报
旧村改造给村民带来了希望,也滋生了新的腐败 旧村改造给村民带来了希望,也滋生了新的腐败

  经济发达地区,频频出现村官贿选、村官腐败获刑事件……仿佛形成了这样一个怪圈:贿选上任、上任腐败。专家给出的解药是降低村官权力的含金量,并辅以民主监督,才会减少贿选上台的村官,实现真正意义的“村民自治”。

  义乌村民为何实名举报村官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张晓娜

  大塘下村的平静又一次被打破了。

  2007年9月,浙江省义乌市大塘下村发生贿选事件,经《民主与法制时报》披露后引起了中央、浙江省各级领导的关注和批示,贿选上任仅46天的大塘下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被处理。

  然而时隔不到4年,记者又收到了大塘下村村民反映该村新任董事长朱有云在旧村改造过程中利用集体土地,采取一房三报、虚报造假等方式中饱私囊的举报信件。值得一提的是,继任者朱有云,也是当初参与举报上任董事长的人员之一。

  在经济发达的浙江省,村官腐败现象并非鲜见。一份来自当地检察院的资料显示,2007年至2009年8月,义乌市检察院共立案查办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22件26人,约占同期职务犯罪立案总数的40%,均为5万元以上的案件,其中20万元以上9件、10万元以上6件,通过办案追缴赃款500余万元。这些案件主要分布在市场周边和城郊接合部,2007年以来查办的26名村干部中,江东街道、北苑街道和稠城街道就占了20人。

  村官这一特殊群体正成为地方防腐、反腐的重点。

  一房三报?

  位于义乌市城郊接合部的大塘下村,距离全国著名的义乌市小商品批发市场只有两公里之遥,也是去义乌机场的必经之地。这里地理位置优越,土地升值空间巨大。

  “在义乌最值钱的就是土地,目前大塘下卖地皮每平方米的价格就在3万元左右,改造完成之后的价格肯定就不止这些了。”村民吕志明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眼下,处于旧村改造中的义乌市稠城街道雪峰社区大塘下村,除了几名正在平整土地的施工人员再也见不到其他村民。通向该村的水泥路被挖得七零八落,一堆沙土摆放在路中间,仿佛在告诉世人:此路不通。

  吕志明是敢于用真名向媒体举报朱有云的当地村民之一。他的家本来在旧村改造的红线范围之外,可以不拆,但仍被断电停水。“我的楼将来建好以后位置很好,楼后面就是电视大学的操场。现在朱有云强行让我参加旧村改造。”

  万般无奈下,吕志明也只好和400多户旧村改造的村民一样去外面租房居住,至今仍未回迁。

  2007年大塘下村贿选事件惊动党中央之后,该村的秩序一度变得良好。由各职能部门组成的13人市委工作组直接进驻该村,开始酝酿旧村改造。

  “工作组办事很公正,没有偏心。”2009年4月29日,曾信誓旦旦为村民谋福利的朱有云当选为大塘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董事长。工作组仍然挂名,但逐渐将权力移交给朱有云,然而在朱有云在任期间,其所作所为却引来村民非议。

  吕志明反映,朱有云本家同一处房屋,三次上报确权审批。先是其哥哥朱有田作了土地证,上报确权审批,已落实安排。之后又以其父朱桂行和其爷爷朱大泗的名义将同处房屋以未登记丈量面积上报确权审批。

  如果一处44.6平方米的房屋,三次上报确权审批,并得到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的批准,那么,按照每平方米土地3万元的现价标准计算,三次上报总获利达400余万元。“一房三报”的说法引起了大多数村民的强烈不满。

  村里的一位干部告诉记者:参与大塘下村旧村改造的457户村民中,有近20多户涉嫌造假。据村民不完全统计,这种造假涉及1000多平方米的房屋,给国家造成的损失高达3000万元。

  对于村民举报朱有云在旧村改造过程中存在“一房三报”的问题,朱有云本人并不认可。2011年1月13日,记者致电朱有云,他表示,部分村民因自己要多拿平方米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就到处举报他。村子里有市委工作组在蹲点,他相信自己没有问题,可以经得起任何部门的调查。

  村民自治现状

  2001年,大塘下村撤村建居(居民委员会),并成立了大塘下股份经济合作社。据了解,股份经济合作社这种形式在浙江省并不普遍,主要集中在城郊接合地区。

  大塘下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原来的村民全部成为经济合作社的股东,合作社共确定1065个股民,每个股民都有一份股权证书,以其股份终身享受经济上分红、土地确权等方面的权利。

  该合作社掌管全村经济,董事会设有董事长1人、董事6人、监事长1人、监事2人、党支部3人,及聘用干部5人。

  “监督缺失!明账不敢贪污,最大的问题都集中在土地上,土地和财富的关系这里人尽皆知。”村民朱小军(化名)反映,一些村的经济组织董事会设有经济财务监督委员会,但大塘下村并无这一职位。

  对于现任董事长朱有云的作为,村民们多有微词,而董事会其他成员亦对此视若无睹,村民感慨:他们都“穿一条裤子”,属于一个小的利益共同体。

  村民称,旧村改造过程中,一些和村官关系好,送给村官钱、财、物的,就可以把违章房或者有问题房确权审批,村官从中非法谋取钱财。

  村民们在举报材料中反映,朱有云等不光在村里公开聚赌,还到澳门、缅甸去豪赌,仅赌资就欠下了1200多万元。

  这个巨额数字,是村干部接到很多向朱有云讨要赌资电话之后总结出来的。村干部说:“他这样疯狂捞钱,就是为了偿还赌资。”

  一个爱好赌博的人怎么会成为村董事长?村民吕志明告诉记者,2007年,朱有云曾贷款100万元贿选但没有当选。“人家花了400万元,朱有云花的钱没有别人多”。

  前任贿选事件被严肃处理后,2009年朱有云当选为董事长,这让吕志明没有想到。“他欠债那么多,没有想到他能当选。”之后,工作组将尚未确权的房屋交由朱有云上报确权。经朱有云暗箱操作,农户违章房或者问题房都得到上报审批。

  看钱不看人,朱有云上台后,一些曾经和他同路的村干部也反戈一击,加入到举报他的队伍中来。

  村官腐败同样让村民深恶痛绝。村民朱小军认为:“在旧村改造过程中的工程,本村干部不应该参与,上报确权问题,董事长更不能独断专行,如此下来,腐败现象就会相应减少。” 

  有村民总结道:村官选举中贿选现象在当地时有发生,不外乎杀牛、买票、用物资送礼等几种贿选方式。

  2009年,记者在义乌采访路过石桥头村时,当地村委会正在举行换届选举,红布搭起的一块场地,人潮涌动,几十斤重的大块牛肉在会场前方如尚方宝剑般高高悬挂。

  据了解,这是其中一方为拉拢选民,多得选票,杀牛贿选。贿选一方每天都要杀一头价值一万多元的牛让选民食用,而这样的情况持续了三天。

  村官权力需缩小

  越来越多的村官腐败,让村民心中充满疑虑。很显然,光靠村民自治制度并不能保证下一任村官的清正廉明,下一任村官会怎么样,村民们没有太多的信心,对于这种接力式腐败,很多村民无法确定这种现象究竟还会不会发生。

  记者了解到:这次大塘下参与举报的村民在举报材料中也很少提及自己,几个举报人在房屋确权时,并没有遭遇少报或者多报现象:“我们的房屋确权面积都没有少,也没有多,之所以要仗义执言,就是看不惯朱有云为个人牟利,而让国家受损。我们还想挽救他。”

  朱小军告诉记者,其实村民们的诉求很简单。

  “要求政府调查朱有云造假等违法乱纪行为;造假涉及的几十户土地确权由国家收回;朱有云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义乌市国土资源局一位主管土地审批的副局长听闻此事后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土地确权要由老百姓申请填表,交村里审查,公告7天,再逐级上报审批。这是一个基本的程序,而且市委工作组就驻扎在村里,发生“一房三报”这样的事他也感到很奇怪。

  该副局长表示,作为国土局会严格把关,接到举报,肯定要核实清楚。如果这种“一房三报”现象确实存在的话,市国土局一定要纠正,撤销审批。

  对于由土地衍生的腐败,该副局长认为:作假本身是利益驱使,首先要从制度上健全,加强监管,确保权力运行;其次提高村干部的个人素质是根本,个人要自律。

  2010年12月底,吕志明等村民将举报材料送到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该举报信已经由金华市国土资源局转到了义乌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1月,义乌市国土资源局信访办公室一位陈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举报信半个月前已经转交到稠城街道办事处的土管所调查,按照法定期限,最迟3个月内会有答复。”

  村官腐败并非个案。“做干部就是为了钱。”这是原义乌市廿三里街道活鱼塘村支书金新华在庭审时的惊人之语。

  无独有偶,在当地,稠城街道屋基村村官、西力村官、北苑街道星火村村官、后宅街道俊塘村村官就利用手中的权力,贪污受贿,造假上报确权审批面积,工程款虚报,因数额巨大,被司法机关制裁。

  村官腐败如此“前腐后继”,令人触目惊心,也引起了部分学者的关注和担忧。

  2011年1月9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经济学博士党国英。

  党国英告诉记者:“村官腐败现象,从一般意义上来讲,和村官的党性、品德分不开。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但加强民主监督,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这种弊病。现实条件下,无论是实行股份经济合作社还是村委会领导,民主监督的成本都太高,下级监督上级非常困难。事实上,就是股东也根本无法监督董事长。”

  义乌民营化的程度颇高,但是村集体经济掌握的财产过多,这让党国英觉得有点不可思议。在他看来,“村集体的财产村民无法控制,而最终成了被瓜分的对象。”

  根据多年研究,党国英给村官腐败开了一剂良方。

  “要想从根源上消除这种弊病,就是要全面反思集体经济。该属于集体的属于集体,该民营的就让它民营化。”党国英认为,“最有效的办法是要让村官权力的含金量尽可能小。只有降低了村官权力的含金量,通过贿选上台的村官才会减少,然后再加上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才有可能从根源上杜绝类似腐败现象的发生。”

  相关评论:“牛栏关猫”岂能监管村官?

  □毕文章

  村官有公事干的时候是干部,没有公事干的时候就是农民。有人认为他们是公鸡头上的那块肉——不过大小是个冠(官),也就是管些芝麻绿豆的小事,即便是贪污腐化也是小河沟里的泥鳅翻不起多大的浪花。其实不然,某些村官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为所欲为,动辄贪污千百万元的事情时有发生,并且愈演愈烈。我们岂能熟视无睹,掉以轻心呢?

  很多村官简直就是“土皇帝”,真可谓是黑瞎子打立正——一手遮天,他们贪赃枉法,中饱私囊,鱼肉乡里,胆大妄为,村民是敢怒不敢言。究其原因是村官的权力太大,简直就是天马行空,独往独来,各种所谓的监督无疑就是牛栏关猫,来去自由。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让村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那不是痴心妄想,白日做梦吗?

  我们从表面上看对村官的各种监督冠冕堂皇,煞有介事,其实就是银样镴枪头,中看不中用。君请看,法律监督,名存实亡。村干部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系列,有关的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对他们没有约束力。时至今日,立法不明、制度不全,村官一旦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司法机关很难介入,致使监督村官陷入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尴尬境地。

  再请看,上级监督形同虚设。根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的规定,村委会是一个自治组织,乡镇与村委会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乡镇政府对村官难以监管。乡镇政府有求于村官,要依赖他们去落实工作。这就使得一些乡镇干部对待村官腐败问题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是千方百计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甚至是百般袒护,千般纵容,万般放任。

  最后请看,村民监督画饼充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虽然规定了村民的监督权利,但是,对村民如何实施监督权,通过什么机构实施监督权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依照该法,村民只能经由村民大会进行监督,而一年只是召开一两次村民大会,如何能够形成有效的监督呢?村民的监督权根本就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不法村官肆意妄为,危害无穷。

  村官权力集中很容易滋生腐败现象。某些地方村书记、村主任竟然“一肩挑”,权力很容易失去制衡,而国家又没有出台完善的监督制约措施。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村官的腐败现象,尽快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制衡村官的权力,规范村官的行为,尽快消灭村官腐败这股歪风邪气。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更多关于 村民 村官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