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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校园绑架案调查:二次开庭曝出案中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1日12:45  三联生活周刊
2010年9月16日,嫌疑人邹春被法警带进法庭受审。 2010年9月16日,嫌疑人邹春被法警带进法庭受审。

小译与母亲合影。 小译与母亲合影。

2010年3月22日,深圳两起绑架中小学生案件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面对遇害小学生陈豪家人的痛斥,嫌疑人孔金磷的妻子不停地道歉赔罪   2010年3月22日,深圳两起绑架中小学生案件在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面对遇害小学生陈豪家人的痛斥,嫌疑人孔金磷的妻子不停地道歉赔罪

  深圳校园绑架案:凶犯与“案中案”

  2011年1月10日,邹春绑架案在深圳中院一审第二次开庭。这是深圳2009年底连续3起校园绑架案中的第一起,后两个案件早已审结,只有此案,因为邹春翻供等诸多变数,从2010年9月第一次开庭一直拖到现在。受害者、绑匪和半路冒出来诈骗赎金的人,3个人的命运交集,结果是3个家庭的悲剧。人性之恶只需要一个金钱诱因,可一场罪案的社会代价,根本无法用数字来衡量。

  主笔◎王鸿谅

  变局

  黄莲荣告诉本刊记者,她再也不想回雷州老家过年,那里没什么亲人,只剩下丈夫邹春家破旧的祖屋,四面透风,下雨漏水。以前回去,是因为邹春遵循当地习俗,过年要拜祖坟,烧香祈福。“祈福又有什么用,现在这个样子,我真是连死的心都有。”黄莲荣说着,眼泪就要流出来。她和邹春1996年结婚,真正在一起的时间不到4年半,邹春有9年都在服刑,出狱后才4年,又因为涉嫌绑架杀人再被捕。14年的不离不弃,只换来更抬不起头的羞耻,这个坎该怎么过去,她是真的不知道了。

  黄莲荣父母早逝,兄妹三人相互照应着长大,陆续离开老家到深圳打拼。黄莲荣到深圳是1989年,不到16岁,经人介绍在深圳关外的一个工厂里做保姆。“打扫卫生,煮所有人的饭,天不亮就起来买菜,很晚才能睡。”哥哥在关外另一个工厂,黄莲荣经常去他的宿舍帮忙做家务,认识了跟他同厂的老乡邹春。邹春大约1990年才到深圳,大黄莲荣3岁,家境更窘迫,两岁时母亲过世,父亲再婚后并无生育,他再无兄弟姐妹,是三代一脉单传的男丁。2001年邹春的父亲重病过世之后,老家再无直系亲人。

  黄莲荣说她当时不介意邹春一无所有,觉得“人好,老实,体贴”就够了。他们谈了四五年的恋爱,1996年2月回雷州老家摆了场酒席,算是正式结婚。那时候黄莲荣的勤劳和朴实已经得到工厂香港老板的赏识,从拉线工人升到办公室做后勤管理,“一个月工资有两三千港元”。邹春也沾了妻子的光,承包下厂里的劳保用品和部分物资采购。“比如说厂里需要购买打印纸,就订出一个价钱,然后邹春去找货源,自己谈进货价,再卖给厂里,赚个差价。”黄莲荣说,“虽然很辛苦,但一个月能挣1万多块钱,我们两个人的收入加起来,日子真的过得很好了。”所以她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婚后刚半年,就在她怀着四五个月身孕的时候,邹春却因为抢劫被抓了。

  抢劫案发生在1996年9月10日上午,天马公司的两名职员到深圳发展银行南头支行马家龙分理处去提取公司当月发工资的现金,一共18万多元。钱刚取出来,9点40分左右就被两名男子持刀抢劫,两人得手后骑摩托车逃离。案发当晚,警察就把邹春带走了,因为他是那辆摩托车的车主。黄莲荣完全蒙了,身边的朋友们都劝她赶紧拿掉孩子改嫁。虽然警方掌握了诸多证据,但黄莲荣还是一厢情愿地相信丈夫,理由是“认识这么多年,我们从来没吵过架,从来没见他做过半点坏事,他还常常跟我说做人的道理”。她不仅坚持把女儿生下来,还努力寻找给丈夫脱罪的证据,结果把自己也牵扯进去。邹春的案子1998年12月7日判决:抢劫罪,有期徒刑15年。在那之前几个月,黄莲荣自己也得到了一份判决:妨害作证罪,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以妨害作证罪被判刑的还有她给丈夫请的律师李明,有期徒刑2年。

  这是深圳的第一起律师伪证案,针对对李明的判决,深圳律师维权协会组织过一次讨论,观点颇有争鸣。李明1997年4月29日才接受黄莲荣委托,5月5日第一次到看守所会见邹春,邹春当时坚称自己是冤枉的,说他只是把摩托车借给别人而已,当天9点30分左右他还在公司值班室里打电话,宿舍管理员邝坚可以作证,9点40分他根本不可能出现在案发现场。这套说辞不是第一次。邹春被警方带走后,最初询问时是认罪的,详细供述了自己如何伙同他人多次踩点和实施犯罪的过程,可是到预审阶段,就开始翻供,说只是把摩托车借给别人。到了1997年4月19日,深圳检察院提审的时候,邹春也坚称自己没有抢劫,提出了时间证人邝坚。

  黄莲荣向本刊记者回忆这段经过是:“律师就来问我,让我去问管理员,我去找了邝坚,他开始说记不清了,我就求他,人命关天的大事。他就跟我说好像是9点半,我告诉律师,律师就去找了他,说什么我不清楚,结果后来警察就把我也抓走了。”她显得委屈而糊涂:“我都搞不清楚什么事,就一直被关着,直到邹春开庭那天,我才被放了,好像是什么缓刑。”这种说法和判决书上写的出入很大。根据判决书,李明的确在会见后找了黄莲荣,让她去找邝坚,邝坚记得邹春打电话的时间是10点半,而不是9点半。黄莲荣照实告诉李明,李明说了一句:“10点半就没办法了,要是9点半就还有救。”黄莲荣就再去请邝坚吃饭,跪下来请求。那时黄莲荣刚生了孩子没多久,孤儿寡母的境况实在可怜,邝坚出于同情答应做伪证。根据南山区检察院检察长侯黎明后来接受《光明日报》采访的回忆,1998年7月,“在公安部门配合下”,检方很快获取了邹春妻子与律师李明“协议收费以及制造伪证的证据”。差不多一个月后,黄莲荣、李明和邝坚3人分别获刑,邝坚是伪证罪,有期徒刑1年。

  那份判决书上有一个令人糊涂的地方,从头到尾邹春之妻的名字都写的是“钟国英”。黄莲荣的解释是:“当时厂里招聘要大专学历的,我没有,就借了钟国英的身份证去报名。”从被拘留直到下判,长达8个多月的时间里,公检法各部门似乎都没有发觉,黄莲荣也由着他们将错就错。缓刑判决后,黄莲荣的境遇也彻底改变,工厂换了新老板,不同意她复职,一次性给了两万块钱算是补偿。她把女儿从姐姐家接回来,一切从头开始,再也没有同样的工作机会,只能在回忆中重温“收入又高,又受人尊重”的时光。

  绑架

  黄莲荣没想过改嫁,执迷地相信邹春是被人陷害的,每年至少去韶关探监两次,打工挣来的钱,除了母女俩的生活必需,其他都寄到监狱里去。女儿在这种困境中长大,四五岁跟妈妈去探监,就懂得主动接过妈妈手上的东西,拿不动就用力拖进会见室。2005年邹春出狱,15年的刑期,他争取到了多次减刑,实际服刑9年。

  黄莲荣的说法,出狱后没多久,邹春跟3个朋友合伙,用她的积蓄在宝安区大冲开了一家火锅店,名义上是老板,但黄莲荣几乎包下了伙计要干的活。火锅店开张没多久,夜市生意就出奇的好,黄莲荣说:“一个晚上有三四万元的收入。”钱多了分歧也多,4个合伙人最后还是分账拆伙。黄莲荣就带着挣来的20多万块钱跟邹春离开大冲,搬到宝安区沙井的一个电子城宿舍,邹春在电子城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黄莲荣在市场里租了个门面开小商店。黄莲荣的说法,她觉得丈夫找到工作后很踏实,“一年时间都没离开过电子城,下班就回家”。一家人生活日渐宽裕踏实,黄莲荣也再次怀孕。跟上一次生孩子的悲苦比起来,2007年初双胞胎女儿的到来,黄莲荣感受到的都是幸福,她说:“我们两人家里的老人都不在了,没有人帮忙,喂奶、换尿布、哄孩子,什么事情都是邹春一个人做,他都做得很开心。”

  黄莲荣怀孕后,邹春就辞职了,专心打理小店的生意,夫妻俩还买了一辆汽车,生活完全是蒸蒸日上的模样。直到2009年11月12日,警察再次找上门来,这一次邹春涉嫌的罪名是绑架杀人。黄莲荣被警察带回局里问话,双胞胎女儿没人照看,一起带了去,一路上她都是恍惚的,和上次的抢劫案一样,她回想不起丈夫的任何异常,觉得警方肯定是弄错了。“他那么爱小孩子,别人家的小孩到家里来吃饭,拉屎撒尿在他身上,他一点都不生气,先把小孩子洗干净,才自己换衣服,怎么可能做出这样的事?”

  但事实就是这样残酷。在警方调查掌握的信息里,邹春是另一张面孔——不满足于温饱有余的现状,幻想下手一次捞够后半生的资本。他从2009年9月开始做犯罪准备,先购买了二手套牌车,又在宝安区新桥大庙新区5巷租了一个房间,在好几个区踩过点之后,选择了南山区的一个高档小区为目标,锁定了作息规律的少年小译(化名)。他的判断标准很简单,小译住在高档社区,肯定是有钱人家,而且他个头不高,看起来很好控制。2009年10月20日13点多钟,邹春等在小译上学的路上,以帮助关闭车内灯光为由把小译骗上车,用铁链绑在车厢后排座,驾车逃离现场,回到新桥大庙的出租屋里。

  小译只有12岁,正在读六年级,父母已经办好移民手续,早就要把他带到国外,可他舍不得班上的同学留了下来。结果被绑架的当天,他就在新桥大庙的出租屋里遇害。他的尸体2009年11月27日被两名河道清淤工人发现并报警,因为尸体高度腐烂,尸检报告能提供的答案,只是他很可能因窒息死亡。出租屋里到底发生了什么,邹春的一份口供曾经详细供述了过程,他问到小译父母的信息和电话之后,出门用变音手机勒索赎金,回来时小译挣脱了捆绑着双手的橡皮筋试图逃走,被他撞见后大声呼救,他一怒之下掐住了小译的脖子,小译窒息而死。

  单方面的口述,无法还原全部真相,更何况邹春的口供一直变来变去。律师易文荣辗转受朋友之托接下这个案子,和他一起接受委托的还有另一个律所的律师胡瑄倍。第一次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是2010年4月29日,案子已经转到检察院,进入起诉阶段。遵循常例,易文荣第一个问题,就是问邹春对公安的起诉意见书有什么意见。“结果他一开口就说绑架案不是他一个人做的,还有两个同伙,被绑的小孩不是他杀的,他也没拿到赎金。”易文荣说。邹春2009年11月12日晚上在福永汽车站附近的一个小旅馆里被警方抓获。易文荣阅卷复印到的材料里,从12日到15日,邹春做了6份笔录。第一份笔录是12日19点左右,邹春的说法就是3个人共同作案,“阿龙”和“广西仔”是主谋,他只是从犯,没有绑票也没有杀人,只是参与了电话勒索赎金和抛尸。21点左右的第二份笔录里,邹春就换了说法,承认是自己单独作案,另外两个人是他编出来的,还详细供述了作案过程。可后来的一份笔录里,邹春又推翻了单独作案的说法,还是坚持3人作案。易文荣告诉本刊记者:“这说明,在我会见他之前,他的供词就已经变来变去了。”

  邹春的前科和李明的事情,易文荣也在阅卷中看到了,他说:“心里肯定很警惕,说实话,绑架案的影响那么恶劣,又有这些事情,要不是看着他老婆带着3个孩子实在可怜,我可能也不想接下这个案子。”易文荣把能复印到的案卷材料仔细看过,又会见了邹春两次,也只能得出这样的判断:“邹春还是很特别,不管他的说法是真是假,他的供词和翻供都是能自圆其说的,最关键的是,受害人家属支付了50万美元赎金,但他的确没有拿到赎金,所以不能排除存在同伙的疑点。”

  邹春自圆其说的能力,在两次庭审中充分显示出来。第一次开庭是2010年9月15日,邹春带了两份有监狱同仓签字的书面证词,作为他被警方刑讯逼供的证据,结果“整个庭审的焦点就变了,成了是否有刑讯逼供,还没来得及进入事实部分就休庭了”。易文荣回忆。第二次开庭已经是2011年1月10日,检方出示了新证据,证明邹春的同仓证词是用欺骗手段伪造的,同仓签字时纸上只写了他的入狱时间,其他的话都是邹春自己加上的。此外,警方的诸多调查和通过公路摄像镜头做的侦查实验都证明,绑架行为是一个人单独实施的,他所说的同伙并不存在。但邹春依然振振有词。“他说的话,比我们两个律师说的都要多。”易文荣有些无奈,“这样的案子,律师确实也很难办。”

  1月10日的庭审,最令易文荣惊讶的证据,是检方出示的一份南山区法院的一审判决,这份判决显示,小译父亲的同事李晓菲知道绑架的事情后,冒充绑匪与家属联系,勒索了50万美元的赎金。“赎金本来是我们的重要疑点,当时真是完全措手不及。”易文荣说他有些不能理解,“这个一审判决书是2010年7月的,那时候邹春案一审还没有开庭,可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这个材料,这次开庭前,2011年1月7日,胡律师重新去阅卷,也没有发现这个判决。结果准备好的辩护意见我们只能全部放弃,在法庭上现场发挥。”

  赎金

  李晓菲跟邹春素不相识。他是广西人,1978年出生,到深圳差不多10年,换了几个工作,大约5年前进入小译父亲管理的企业,在办公室管理计算机方面的事情,还帮姐姐的小公司管理一个网站。辩护律师赵玲告诉本刊记者,接下这个案子时,觉得“太不可思议,他有房有车,月薪一万多块,怎么会做这种趁火打劫的事情?”

  会见过李晓菲几次,也查阅了案卷材料后,赵玲得到的答案,是外人看来幸福的白领生活的另一个版本。“李晓菲本来有个很漂亮的妻子,两个人结婚后生了一个儿子,可是小孩生下来就有一只耳朵先天性耳聋,这个事情很刺激李晓菲,他很烦,就跟妻子分居了。大概小孩1岁多的时候,两个人就离婚了,孩子由李晓菲抚养,他想不通小孩的病到底是怎么回事,很困惑也很自卑,整个人也变得有些自闭。”赵玲告诉本刊记者,“李晓菲告诉我,他听说小译被绑架的事情之后,就一时起了邪念,想冒充绑匪敲诈一笔赎金给孩子治病。他说他从没想过小译会遇害,一直觉得只要付了赎金,小译肯定会平安回来,他觉得小译父母很有钱,这不过是多拿出一笔钱的问题。”

  为了策划这场诈骗,李晓菲向单位请了假,跟同住的姐姐说自己去上海出差,让她帮忙照看孩子,之后电话就打不通了。他买了假发、手机和几张手机卡,在2009年11月8日那天,开始用短信跟小译父亲联系,约定交付赎金的地点。在警方掌握的材料里,李晓菲的策划非常精心周密,从11月8日下午到11月9日凌晨,整个过程中没有打一个电话,完全是通过短信控制,逼迫小译父亲去各个不同的地点。9日凌晨2点30分,李晓菲成功地在某个立交桥下拿到50万美元赎金并逃离。而小译父亲在交付赎金后,赶到短信中所说的放人地点等了一整个晚上,绝望而返。这个过程中的煎熬,旁人怎能切身体会。

  赵玲和易文荣都觉得,整个事情最离奇的地方,在于李晓菲和邹春的时间衔接。邹春买了多部手机和手机卡,10月20日实施绑架后,变换不同的号码与小译父亲电话或短信联系,提出了50万美元的赎金额度,初步约定的交付地点是广西北海。就在邹春准备交易计划的时候,11月3日和11月7日,深圳陆续发生了后两起校园绑架案。11月8日,邹春临时决定回趟老家,11月9日下午才回来。这期间,邹春没有跟小译家属联系,而李晓菲选择的犯罪时间,刚好赶上了这个时间空当。绑匪一直在变换号码,小译父亲因此没有任何怀疑。等到11月9日17点左右,邹春从老家回来跟小译父亲联系的时候,李晓菲已经拿到了赎金。

  赵玲告诉本刊记者:“其实整个犯罪过程中,李晓菲自己也很纠结,几次想过放弃。”只是内心的邪念最终还是战胜了他的挣扎。李晓菲在黑市将50万美元兑换成301.5万元人民币,存到了母亲的户头里。可是他又突然内心不安起来,根据他现任女友的证词,李晓菲找到她,跟她说自己做了不好的事情,让她帮忙把公司里的一个上司约出来见个面。约定的见面地点是麦当劳,结果,李晓菲被警察抓获。其实在邹春落网后,警方也注意到了赎金的问题,多方排查后,注意到了李晓菲的杳无踪迹。李晓菲被捕后供认不讳,50万美元的赎金追回了301.4万元。

  李晓菲的姐姐告诉本刊记者,她至今也不能理解弟弟的行为,“家里也没那么缺钱,孩子才四五岁,他的耳朵要长大一些才能治疗,并不是急等着要用钱”。她比李晓菲大十几岁,“晓菲4岁我就开始带他,他一直很老实听话,还是党员,到深圳之后也一直努力工作,性格也没那么自闭,在单位有很多好朋友。他是个生活很节俭的人,结婚以前衣服都是我给他买,给他买一双打完折两三百元的鞋子他都嫌太贵了,说100多块就可以了,我实在是不明白,他要那么多钱干什么?!”李晓菲的姐姐更愿意把整个事情解释为“中邪”,她说:“从晓菲离婚开始,我们家族里几个堂弟堂妹都出了问题,或者死或者病,我请了好几个大师看过,都说是我们家风水出了问题。”这样的解释,可以让她在面对不到5岁的侄儿时心里稍微好过一些,这个完全不知道父亲发生了什么事情的孩子,会很天真地看着她说:“姑姑,我的一个耳朵听不到,永远都听不到了。”

  在电子城宿舍不到30平方米的房间里,黄莲荣独自带着3个孩子,拿起电话就哭了出来,旁边两个两岁多的孩子哭成一片。两次开庭她都去了,看到受害者家属,她的心里也很难过,“将心比心,都是做父母的”。可是她听了丈夫的说辞,又半信半疑是否真的另有隐情。两种情绪缠在一起,让她寝食难安。她说,如果不是顾及还有3个孩子,请律师的时候,她差点想从律所的23楼阳台跳下去。邻居阿梅常常来看她,她跟黄莲荣认识3年多,被黄莲荣身上很多勤恳的秉性所打动,她也无法把冷酷的绑匪和她认识的邹春联系起来。出了这样的事情,她有空还会帮忙过来照顾孩子。邹春被捕后,黄莲荣的小店也不开了,一家人的生计来源,要靠黄莲荣推着车去路边摆摊卖水果,要出门的时候,只能把两个不到3岁的孩子锁在家里。14岁的大女儿从初中辍学了,一方面是学费太贵,一方面是学校里风言风语,小女孩受不了刺激。这个清秀瘦弱的女孩变得更加懂事,一边在电子城里打工,一边帮妈妈照看两个妹妹。未来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谁也不敢多想。马上又要过年了,很快,像去年一样,整个宿舍会只剩下她们一家孤零零地留在这里。

  而受害者家属那边,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彻底破了个大洞。丧子之痛每天都在煎熬着他们,每一次开庭也都是一场折磨,他们盼着邹春的案子早日审结,还给儿子一个公道。只是,纵然如此,他们的伤痛,依旧也将是一辈子的事情。

  (出于对受害者家属的理解和尊重,文中隐去了相关个人信息,并使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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