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可以处处用怀疑的眼光去挑剔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才能够在管治中努力改善自身的行为,以良好的政绩让百姓来信任自己。
政府部门要适应民众的怀疑和挑剔
□陶金节
新华社所属的一家报纸日前做了一组有关社会信任的报道,网络关注度颇高。该报道用了近几年发生的大量事例,包括前不久的钱云会案,直指怀疑和警惕已经成为中国人的生活方式。那么,中国社会的不信任到了什么程度呢?用该报道中的一句话说,就是“假的我们不信,真的我们也不信”。
社会信任是一个社会维持正常运转的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普遍的信任不复存在,后果的确非常可怕。因此,我们需要关注信任问题,不让不信任像癌变一样到处扩散。但由此是否就可得出结论,所有的不信任都不好。不是的。在我看来,对政府的怀疑和挑剔也有好的一面。
道理很简单,因为现实中的政府一般都处于强势,而政府又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人所组成的。既然是人,官员也就具有人的优点和弱点,他们中的一些人道德水平不一定会比普通人高尚。因而,在巨大的权力诱惑面前,难保他们不会利用行使公权力的机会,以权谋私,出台损害社会公益的政策和措施,尤其当这种权力缺乏有效监督时,更是如此。退一步说,即使政府的施政动机出于善的考虑,由于人的理性的局限性,也难保结果对行政相对人不会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的行为都是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或以国家的名义实施,致使民众难以拒绝,最后都出了问题。
所以,民众怀疑政府是可以理解的,在政府任何一个举措出台时,民众可以用怀疑、挑剔的眼光看待政府的行为,竭力找出它的不利因素来。不仅如此,还要设计一套制度和体制,对政府的“必要之恶”加以限制,使之不超出一定的范围。只有这样,才能迫使政府随时处于民众的监督下,最大程度减少政府出问题的机会,从而去施良政,达善治。
目前的问题是,我们的政府架构设计和运作体系是建立在“人性善”的假设基础上的。儒家的“人性善”理论,认为统治者具有比普通百姓更高的道德,会从社会的公益来管理社会,治理子民,所谓“爱民如子”,因而在政治架构的设计中,也就缺少实质性的权力制约和制衡内容,内部监督力度不足。老百姓也基于“人性善”来看待官员和政府,“父母官”和“清官情节”就是最好的说明,从外部发展出一套监督体系来监督政府也不十分充分,更多只是对官员和政府的道德要求。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在对社会的管治中,就会出现滥用权力;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实行改变了政府治理的社会基础,而社会转型的复杂性和转变速度也超出了国家系统的能力范围,但政府的体制、权力运作机制以及管治手段还实质性处在传统阶段,从而造成管治真空和管治困难。尤其是基层政府,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其一言一行都被百姓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如果政府像一种“不可抗的超自然力”,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做就怎么做,既无须向百姓解说,也不用征求他们的同意或意见,而百姓除了被动接受,别无选择。那么,政府纵然是出于好心办好事,也难以得到他们的理解与认同。
因此,人们看到,尽管执政党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颁布了很多法律和制度强化对官员和政府施政行为的约束与监督,但民众仍然存在对政府及其官员尤其是基层政府及其官员的不信任。有关调查显示,中央政府的公信力最高,省级次之,地级再次,县级最差。在个别地区,不仅民不信官,官也不信民,官在民看来是贪官,民在官看来是“刁民”,两者互相影响和强化,彼此猜忌,致使当地的裂痕越拉越大,最后的结果,就是官民之间的对立和对抗。
要改善政府的公共治理,重建官民互信,须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政府应当在行政决策和执行过程中增强公开性与透明度;二是政府和民众在公共事件的讨论和行动中要有意识地遵循公共理性;三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培养对话精神,形成良好的官民沟通机制;四是培育和建立一支独立的第三方仲裁力量。
总之,民众可以处处用怀疑的眼光去挑剔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才能够在管治中努力改善自身的行为,以良好的政绩让百姓来信任自己。以此建立起来的官民关系,才是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而当前的关键,是要让政府逐渐适应百姓的这种怀疑和挑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