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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致信最高法院院长建议直播案件庭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6日09:57  南都周刊
“乐观的理想主义者”严义明希望通过自己的微薄努力来推动中国的司法健全。 “乐观的理想主义者”严义明希望通过自己的微薄努力来推动中国的司法健全。

  他喜欢听到金钱发出的美妙声音,他也坚信自己对这个国家负有责任—从1998年起他致力于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透明,到后来专注于政府信息公开,到最近推动司法公开—“公开”显然是律师严义明最迷信的一个词。

  记者_ 季天琴 上海报道   摄影_姚松鑫

  通过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严义明早就获得了金钱和地位。十几年前,他的“商务法务”的收费就是每小时250美元,“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涨价,怕人家说我爱财”。他还拥有被业界公认为上海市排名第一的个人律师事务所。

  他喜欢听到金钱发出的美妙声音,他也坚信自己对这个国家负有责任—从1998年起他致力于为中小投资者维权、促进证券市场的公开透明,到后来专注于政府信息公开,到最近推动司法公开,“公开”显然是他最迷信的一个词。

  “信息的公开透明,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他说。

  公开,公开还是公开

  1月5日上午,北京东交民巷27号最高法院门外,态度温和、礼数周到的上海男人严义明向门卫解释称,自己要以公民身份致信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建议对公开审理的案件都进行庭审直播。

  那天,他最终没能迈进最高法院的大门,因为对方不接受任何当面递交的书信。对严义明来说,这个结局并不陌生,他被各级政府、各个部门拒绝过太多次了。他淡定地离去,找了个邮局寄出了这份题为《加大审判公开力度,促进司法公正》的建议信。

  严称,自己并不自卑或气馁,“只要足够坚韧,作为一个公民,没有任何社会背景,也能为社会的进步作出贡献”。

  在他的朋友、媒体人士杨海鹏看来,严义明干净、不世故,很多时候铆足了劲往墙上撞。

  在过去的12年里,严义明参与推动了法治和社会的进步,并获得了一定的成功。这种身处风云之中的感觉显然增强了他的自信心,也激发了其动力。虽然外表非常低调谦和,但在内心深处,他为自己感到骄傲。

  上世纪90年代,当日资企业大规模进军长三角地区时,严义明成了他们信任的律师。早年的留日经历为他的职业生涯铺平了道路,那时他的客户多得做不过来。

  但是他又不甘心这种仅为“稻粱谋”的生活。他到现在还记得,日本律协的机关报名为《自由与正义》,这在当时击中了他,“这才应该是这个职业的理想。”

  他被公众所知,始于替中小股东维权。这些收费很低的案子被他称为“公益性法务”。在他看来,一旦涉及公义,冲在最前面的人总会承受难以想象的压力,所以他不能收费。

  在媒体的持续报道下,股市维权渐成气候,在银广夏一案中,有一个律师拿到了600万元代理费。当其他律师陆续跟进的时候,严义明认为自己退出的时间到了。

  于是想去做环保。他只身去了山西临汾,对一家排污企业排出来的污水取样。但是,临汾和太原的环境检测机构拒绝检测,还一问三不知。临汾之行,使他意识到信息公开应从企业上升到政府。

  现在的“司法公开”,被严义明视为自己“公开”逻辑的延续—公开是腐败的天敌,公开才能舒缓社会对立情绪,没准还能探索出“社会主义民主的新方式”。

  尽管外界认为他要求“庭审公开”的建议是个不可能实现的目标,但是严义明本人并不这么看待。2009年1月,当他致信发改委追问四万亿去向的时候,身边朋友就质疑他在“挑战风车”。

  时间最终站在了严义明那边。当年“两会”期间,严本人和他的追问成了媒体竞相报道的对象,热闹程度不亚于4万亿投资计划本身。

  严称,虽然政府信息公开的结果还不能让他满意,但都见了成效,发改委也公布了4万亿的投资方向。所以,他要另辟战场,要在这次“两会”之前创造“司法公开”的话题。

  “我不喜欢重复,重复是对生命的浪费”,他说。

  把个案做出价值

  和他咄咄逼人的公众形象相比,严义明其实是个内敛的人。他的语速不快、声音轻细,穿着整齐得体,但也仅仅是整齐得体而已。他的座驾是一辆本田商务车,去中欧商学院上课的时候,别人都是宝马、奔驰,他的同学们问—怎么不买辆跟你资产相称的车?

  在他看来,自己已经足够幸运,强大的生存能力和赚钱能力让他在拥有体面生活的同时,还能偿付他兼济天下的梦想。

  在1月10日上海市徐汇区“两会”上,身为徐汇区政协常委的严义明在所在小组讨论会上,把致王胜俊的建议信掐头去尾,改成了致徐汇区法院的建议信,并征集到了22个签名。

  在说服他人的时候,严义明并没多费口舌。他解释,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尤其在过去的一年,人们对司法的不信任导致了信访和暴力对抗的增多。

  其小组成员、飞雕电器集团董事长徐益忠回忆称,大家都很爽快地在上面签了名。他们那个小组成员大多都是“搞经济的”,名片拿出来不是CEO就是董事长,徐说大家对司法腐败都感同身受。

  尽管对“黑律师”十分痛恨,徐还是由衷地评价严义明,“他是个老实人。”

  严义明对自己的认识不只“老实人”那么简单。他对自己的定义是—“乐观的理想主义者”,或“有理想的法律实务家”。

  他并不在意那些悲观的看法。1月10日当晚,同为徐汇区政协常委的高级律师李家麟在看了严义明征集的签名信后,以一种洞察世事的口吻说:“没用的”。李的建议是,严义明可以把发送给最高法院的那封建议信,抄送一份给徐汇区法院。

  但这改变不了严义明的心意,他第二天就把这份签名信作为小组提案提交了。

  他的坚韧深不可测。2005年,身为创始合伙人的严义明从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净身出户,创办了自己的个人律所。严称,自己的“公益性法务”跟锦天城的定位发生了冲突,后者是为公司客户服务。在银广夏一案,他最多时代理了上千个小股民,这些人在律所进进出出,这在当时引起了锦天城其他合伙人的不满。

  有一次,一个刚出狱的人依靠乞讨从湖南走到上海,他站在锦天城的服务台前,执著地要求见到严义明,请他帮助自己澄清罪名。其他排队等候的客户西装笔挺,他却衣衫褴褛。

  严义明回忆说,“确实很可怜,坐牢多年,判决书一张纸都不到。”

  但他最终还是忍住了冲动,拒绝了那个人。“我的精力有限,只能专注于信息公开。只有专注,才能成功”。

  他的梦想是,把个案做出价值,推动法治大环境的进步—而推动庭审公开,便能还原事件真相,通过程序正义达到公正公开。

  把严当兄长看待的杨海鹏说他“天真,对中国的复杂性看得不深”,在杨看来,如果没有强力的权威来推动,严义明的提案只能停留在“立言”阶段,“不过,我们也要支持理想主义,严义明希望引起大家对司法现状的关注。”

  庭审直播,技术无难度

  2002年,美国《商业周刊》把严义明评为25位“亚洲之星”之一。那期杂志的封面和关于严义明的那篇文章,现在被裱在了金色镶边的镜框里面。严义明把这个镜框放在会议室的显眼处,和其他荣誉摆放在一起。

  严义明解释说,这些都是他的“护身符”,媒体对他的关注是他的“软实力”,关注他的人越多,他才越安全。

  2009年4月14日,就在这间会议室里,严义明遭到3名身份不明人员的铁棍袭击,造成右肩肩胛骨骨折。舆论广泛认为,他这次遇袭与长期从事的股市维权有关,并把矛头直接对准东北某家著名的上市公司。

  后来两个打手被判了刑,但是幕后主使没抓到。遇袭之后,东北某公安局派人到严义明的律所,称他“涉嫌敲诈勒索”该上市公司。

  严义明哭笑不得,“要是遇袭案的庭审能直播就好了。”

  就技术手段和法律而言,庭审公开都是可行的。2009年上海网络庭审直播195件案件,网上点击达900余万次。

  不过,严认为,庭审直播的选择权掌握在法院手中,“网上直播的案件类型较为单一,案件较为简单”,因此,他主张直播“李刚案”之类公众关心的、涉及公权力与私权利争议的案件。

  之所以选择“庭审公开”这个切入点,根源于他谨慎稳健的风格,“保证司法公正很多种手段,你可以要求三权分立、司法独立,但是那样的话就太政治敏感了,所以我现在就要求庭审公开,从技术上也能实现。”

  “要给对手安全感,至少要做到不对抗,这是不坐牢的保障。”他说。

  2005年,当他发起对科龙电器的挑战时,大批律师介入此案并组成了维权团,但是严义明并没参加。在他看来,结盟总是将法律问题弄成政治问题。

  曾经也有些“不方便透露”的外国基金会想给他资金支持,但都被他拒绝了。他计划等哪天自己账目上的现金达到一个数字—对大多数人来说,那是一笔不能想象的财富,到时他就全心投入公益事业,再请几个助手。

  尽管目前最高法院和徐汇区法院都没对他“庭审公开”的要求作出回复,令他欣慰的是,就在2011年1月17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上海法院着力推进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称上海将用微博直播法庭审判。

  “帮助政府提高执政能力,一定要有耐心。”严义明总结。

  严义明致最高人民法院的建议信(节选)

  (1)涉及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涉及当事人死亡的民刑事案件应当进行直播

  被告人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它剥夺的是当事人的生命,一旦出现误判,其造成的错误将无法弥补。涉及当事人死亡的民刑事案件,对于当事人的家属往往心理上对司法公开性的要求会更高,如果能践行庭审公开,无疑会打消当事人家属的疑虑,更好地发挥司法定纷止争的作用。

  (2)涉及公权力与私权利争议的案件应当进行直播

  像行政案件这类涉及公权力与私权利争议的案件更应当公开。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诉讼案件的数量一直不多,公众对行政诉讼热情不高,目前法院的人权、物权、财权都掌握政府手中,使得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可能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干预。公众更信奉起诉不如上访,申请法院解决不如闹着党委政委解决,甚至因此走上长期上访的道路。尤其是动拆迁类案件,涉及当事人切身利益,如果诉讼中对拆迁裁决案件相关证据的审查和认定不细致,审判程序不够公开透明,往往会导致当事人反复申诉或上访。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依法公开审理的民商事、刑事案件均应当进行直播

  如果法律规定应当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都能做到庭审直播,让公众可以通过屏幕直观、清晰地看到审判活动的全过程,从而可以让最广大的社会公众参与到旁听的过程中来,将庭审置于众目下,使审判活动客观、公正。司法的判决结果就更加令人信服。

  全面信息公开,有利于避免寻租、设租情况的出现,有利于防止腐败,也有助于司法公正。促进司法改革,只有司法系统内部各级人民法院的努力是不够的,还要拓展思路,探索多种改革方法,充分利用公众外部监督渠道,加大司法改革的力度。目前不同案件、不同法院,庭审直播的程度不尽相同,但从长远来看,应该做到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一律进行直播公开。维护司法公正,有全体民众信念的支持,再加上司法机关不懈的努力,相信随着我们国家法治的不断进步,司法不公问题会逐步解决。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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