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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嵘:通过制度建设长期有效解决乞讨儿童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11日05:3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官方微博
于建嵘 于建嵘

乞讨儿童 乞讨儿童

  打拐之惑 A

  随手拍照是解救还是侵权?全民动员如何能长期有效?

  “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通过微博在社会上引发了强烈的关注,随之也引发了一系列思考和讨论,对于活动的发起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于建嵘教授,人们更是有太多问题想要提出。

  昨日下午,于建嵘教授做客新浪《微访谈·孩子回家!》回答网友问题。对于乞讨儿童隐私和救助行动长效机制的问题,于建嵘在回答中表示,他的想法是通过制度建设,长期有效地解决乞讨儿童的问题。

  疑惑一孩子的隐私权和人身权 怎么保护?

  于建嵘:正考虑建立相关数据系统

  昨日15时30分,于建嵘做客新浪微访谈。在此后的一个小时里,于建嵘收到了416个问题,川报集团全媒体中心旗下天府早报和四川在线也分别通过官方微博提出了问题,并成为唯一得到回答的媒体提问。“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活动开展后,不少人开始担扰:拍照是否涉及对乞讨儿童隐私权和人身权的侵犯?天府早报微博向于建嵘提出了这一问题,并询问“随拍活动会如何改进,来更好地帮助这些孩子”。对此,于建嵘回答:这是我们要高度重视的问题。目前正在考虑建立相关的数据系统,以保护孩子的隐私。

  随拍活动“全民发动”式的做法,也引发了“运动化”、“一窝蜂”的讨论。对此,四川在线微博提问:这种运动式的解救行动,不可能长期持续地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如何才能长期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于建嵘对此回答:这也是我最当心的问题。我的想法是,要通过制度建设,同时,想通过对志愿者的培训,让更多网友更加理智地参加这个活动。也希(望)媒体能恒温,当前不要太热,以后也不要太冷。现在动不动给几个版,还不如将来有一个小专栏,及时报道什么时间和什么地点出现了乞讨未成年人,这样才好。

  疑惑二被父母带着乞讨的怎么解救?

  于建嵘:教育父母让孩子回到学校

  网友“永久不变”提出:网友大量上传乞讨儿童的照片会不会产生一些不良后果?“在解救被拐儿童的同时,我们是不是应该注意一些方法呢?”

  对此于建嵘说:“我们要注意各种方式。我认为对家里确实困难的,要加强社会救济。”

  网友“云南阿老表第三世”的问题更直接:“行乞儿童多为流动人口子女,他们的行为更像是勤工俭学,你们的行动叫‘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既然大多数孩子都是由父母带着上街,怎么解救呢?”

  对此,于建嵘的态度也很鲜明:“根据现行法律规定,父母带未成年人乞讨也是非法的。我们就要通过对孩子父母的教育甚至处罚,让孩子回到家里和学校。这也是解救。”

  此外,在回答另一网友“loveleonia”提出的“乞讨更像是个表面现象”时,于建嵘也提出了一个治本的方法,他认为“治本要在全民参与的同时,通过制度建设,让我们的职能部门协调行动,公民举报、公安处警、民政救济、社会救助等等。”

  川报集团全媒体中心记者 雍兴中

  全媒体中心搭建反拐信息渠道

  为更好有效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川报集团全媒体中心和四川省公安厅打拐办、四川反拐志愿者三方参与,搭建起一条反拐信息渠道,全力解救乞讨儿童。

  昨日凌晨,天府论坛上一名网友发出一张乞讨儿童照片,最早参与到川报集团全媒体中心“全力解救乞讨儿童”行动中来。

  在照片上,乞讨儿童旁边躺卧着一名似乎身有残疾的成年人,乞讨儿童右手拿话筒,左手扶着音箱,音箱前摆着一个塑料桶,应该是用来盛放钱币的。网友“剁椒鱼头”在照片下说明:“绵阳人民公园门口,2月8日拍的。不知道是不是被拐的。很多人捐款。”

  很快,川报集团全媒体中心及旗下四川在线、天府早报的新浪官方微博,就将此照片上传到了微博上,四川网友纷纷表示支持。

  现在起,只要您登录四川在线 “天府论坛”(http://bbs.scol.com.cn/)就能在主题页面找到“解救儿童,全媒体中心邀您一起行动”主题,点击进入后,将您所记录下的流浪面孔以跟帖的形式进行公布 (图片需注明拍摄时间及地点)。我们将会把网友们上传的照片,整理后统一上传全媒体中心新浪官方微博,与“@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联动。

  得到反拐线索后,我们将及时将信息反馈至四川省公安厅打拐办,公安机关的核查结果也将及时在四川在线反拐互动专区、官方微博更新,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提供更多的有效线索。

  川报集团全媒体中心记者 雍兴中 曹实秋

  打拐之争 B

  反对派

  于建嵘该向珠海乞儿道歉

  “于建嵘、色色猴不论你们有多正义,你们发起的活动取得了多大成果,都请对被你们不负责任的转发而被带去亲子鉴定的珠海乞丐道歉。”

  2月9日 13:14摘自 “马日拉”新浪微博

  微博打拐进行得如火如荼,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误伤”。针对一位陕西母亲误认珠海乞儿,导致珠海警方带人进行DNA亲子鉴定一事。网友“马日拉”认为,于建嵘和随手拍志愿者“色色猴”应该向珠海乞儿道歉。

  网友“兰小欢”在微博上表示:“打拐,这个目标,没有争议,不可能有。有争议的是‘怎么打?’”

  微博声音>>>

  @梁树新:再表态,支持打拐,且建议把重点放到农村和城镇的某些特殊家庭。支持关爱行乞儿童,但反对用拍照方式曝光他们。有一天,他们不再乞讨了,这些网上铺天盖地的照片对孩子是一种伤害。最后,恳请媒体冷静,网友冷静。先反思,纠偏,再行动。

  著名编剧六六:小心打草惊蛇 祸害了孩子

  乞讨儿童的“集体消失”引发部分博友对这种打拐形式的担忧。他们担心这样做会打草惊蛇,让犯罪嫌疑人藏匿甚至迫害孩子。

  著名编剧六六在微博上说:“打拐需要国家统一部署,不能自己这么私下搞,打草惊蛇以后祸害了孩子,好心办了坏事。”

  支持派

  拍照举证不等于侵犯隐私

  对不少网友质疑拍摄乞讨儿童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权和肖像权的观点,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图书馆馆长葛剑雄并不认同。“将照片上传至网络,并未暴露儿童姓名、年龄等具体信息,从传播的角度来说,是迫不得已的,但效果好见效快的方式,这与一般的侵犯隐私有着明显区别。”

  只要有手机,能上网,人人都可以用微博,人人都可以看微博,人人都可以发微博。“这就是微博的优势。”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豪都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屠海鸣说,通过上述方式,可能被藏着掖着的事实,就全部暴露了。这就是“围观”的力量。

  屠海鸣指出,微博仅仅是一种手段,一张乞讨儿童的照片,可能就是破获一起儿童被拐案的线索,也就会对“解救乞讨儿童”产生积极的效应,甚至还可能有舆论监督的力量。“但是真正要改变、杜绝乞讨儿童现象,还得从制度层面着手。” (综合新闻晚报)

  微博声音>>>

  @胡延平:拐卖儿童乞讨问题,态度与常识:1、集体行动不停息,直到“两会”通过加大刑罚执法力度提案;2、见者立即报警,非拐卖儿童乞讨同样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3、拍照上传不违法也不侵权,不因微小而不为;4、公安接警不出警属于渎职可举报;5、消除乞讨为城管本分之一;6、在微博充满无力感时,赞同博友做些力所能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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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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