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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巍青:童乞的“桑德尔”难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3日10:40  南都周刊

  特定的阶层分化和社会结构,会把某些人“钉死”在贫穷的位置上,使他们无法摆脱贫穷。这样的“钉死”作用也叫做“社会排斥”,对抗社会排斥的方法是建立公民身份。

  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桑德尔在关于道德正义的课程中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选择的困境。一辆火车在驶向铁轨终端时制动失灵,由于没有逃避的空间,正在终端处工作的5位工人难免一死。好在司机还来得及改变方向,驶入另外一条岔道。然而,岔道尽头也有一位工人在工作;一旦列车驶入,他将必死无疑。

  桑德尔提出的问题是,任由事态在既定轨道上发展,会死亡5人。努力改变事态,则会导致另外一位不相干的人死亡。那么,什么是正确的选择?或者说,哪一种选择,是正义的?桑德尔并没有给出答案,实际上也没有所谓的正确答案。但是他要求每个人都作出选择,然后为自己的选择给出合理辩护。

  现在我们在生活中也碰到一个完全真实的选择困境,并且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的争议。它就是,应不应该全面禁止未成年人乞讨?要说明,如果是未成年人离开家庭流浪乞讨,那么已经有救助站提供帮助。如果是拐卖利用儿童乞讨,那么它是公安机关要打击的犯罪行为。然而问题在于,很多时候是父母或者亲人带着孩子乞讨,这在法律上并无明文禁止。

  可以按照桑德尔的方式,将问题与争议简化表述如下。如果我们放任儿童乞讨现象存在,由于总会有人施舍,便会诱发更多的儿童乞讨。这当中还可能隐藏各种犯罪行为,例如拐卖与虐待,并留下严重的社会后患。这相当于放任列车行驶,将会有五个人被撞死。

  另一方面,如果我们采取行动,全面禁止未成年人乞讨,这就相当于司机改变方向。在实际上,这意味着需要出动警察清理街头,还要有庞大的救助系统。人们担心,这势必加大财政负担,摧毁最贫穷者的谋生手段以及他们的隐私、自由和人格尊严。这好比说,列车一旦改变方向,会有另外一些生命的死亡成为代价。

  还要记住,我们已经在列车上,列车没有制动闸。就算我们什么都不做,事情已经发生,后果必定出现。每个人都是司机,回避、无视、不选择,本身就构成选择。

  我自己的态度是,赞成和支持全面禁止儿童乞讨。基本的理由在于,我不认为乞讨是儿童的一项自由和权利。相反地我认为,不靠乞讨而生存,才是儿童的基本权利,也是儿童生存权的基本内容之一。这个理由,主要不是来自于经济学,而是来自于另外一个领域,叫做“社会理论与社会政策”,特别是其中的“公民身份”概念。

  依据“公民身份”概念,贫穷现象与阶层分化和社会结构相关,仅仅靠市场经济难以消除。这是因为,特定的阶层分化和社会结构,会把某些人“钉死”在贫穷的位置上,使他们无法摆脱贫穷。这样的“钉死”作用也叫做“社会排斥”,对抗社会排斥的方法是建立公民身份。公民身份概念意味着,人的基本生存条件与个人尊严,不依赖于商品经济以及市场运行。比如说,一个失去劳动技能,无力支付医疗市场价格的病人,仍然有权利要求基本医疗以及有尊严的照料。因此,公民身份具有“去商品化”的属性。

  公民身份概念能不能够无条件地应用于每一位成年人?这在福利国家的实践中引起过很多争议。但是,将这个道理应用于儿童,则没有根本性的争议。儿童缺乏行为能力,当贫穷家庭无力支付营养品与教育的价格时,会令孩子陷入“儿童贫穷”。他们成年以后,会缺乏积极参与社会生活以获得改善的条件和能力,从而被固定在贫穷位置上,形成贫穷的代际传递。这样的贫穷螺旋是个人无力对抗的,所以它是一种社会排斥。

  中国把计划生育作为国策,还有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以及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在这样的法律政策体系下,如果还把乞讨为生看做是儿童的自由和权利,无论在法理和伦理上,都根本说不通。不要忘记,计划生育不仅包含“生”的内容,而且包含“育”的内容。保证每一个孩子不乞讨而生存,无论如何都应该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题中应有之义。

  将不乞讨而生存确认为儿童的基本权利,必然要求家庭、社会以及国家都采取行动,提供条件。所以,这是一项积极权利。要承认,条件是否具备,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然而我相信,半个世纪之前福利国家已经能够做到的事情,今天的中国只要肯努力,应当也可以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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