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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你回家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23日10:55  新民周刊

  宝贝,你回家了吗?

  网站的志愿者有4万多人,遍布全国各地,包括港、澳、台地区,以及美国、瑞士、荷兰、日本等国家。截至2010年12月中旬,在这个网站登记的寻子、寻家者有5000多个案例。通过该网站,有173个家庭找到了他们失踪的子女。

  记者/应 琛

  从“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到“微博打拐”,打开志愿者们为失踪孩子们建立的网页,一张张天真稚嫩的笑脸,刺痛了每个浏览者的双眼。

  2009年4月29日,公安部曾发出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0名重大拐卖儿童犯罪的在逃人员;全国“打拐”DNA数据库在之后建成,来历不明的流浪乞讨儿童也被纳入其中。网友更是纷纷呼吁对人贩应用重刑,除了严惩人贩,更要加大惩处“买方”,设立“买卖人口罪”。

  但这些远远还不够。对于被拐儿童的家长来说,绝望是怎样一种精神折磨?拐卖儿童,毁灭的不仅是一个孩子的未来,更是一整个家庭的未来。要知道,像“三毛流浪记”这样的悲惨故事,永远不应该在一个充满阳光的国度存在。

  民间力量在行动

  彭高峰和孙海洋是通过一个叫“宝贝回家”的网站结识的。现在,丢了孩子的家长们更愿意通过网络寻求帮助,“宝贝回家”寻亲网也是他们常上的。家长们还建起了QQ群,相互鼓励、找线索。此外,在深圳、东莞、郑州等地,民间的寻子联盟也相继成立。

  据了解,宝贝回家网站,是通化人张宝艳和丈夫于2007年4月自费创建的,国内第一个帮助走失、被拐、被遗弃儿童寻找亲人,同时帮助因各种原因流浪、乞讨、卖艺儿童回归正常生活的公益网站。

  现在网站的志愿者有4万多人,遍布全国各地,包括港、澳、台地区,以及美国、瑞士、荷兰、日本等国家。截至2010年12月中旬,在这个网站登记的寻子、寻家者有5000多个案例。通过该网站,有173个家庭找到了他们失踪的子女。

  2007年,“宝贝回家”创造过在网站登记后3小时就找到孩子的纪录,2009年,这个纪录缩短为1小时,张宝艳说,2010年的最新纪录是20分钟。

  “现在社会上,很多人都知道‘宝贝回家’了。谁丢了孩子,马上有人告诉他:快去联系‘宝贝回家’!孩子丢失后登记的时间越快,我们就越容易找到。”张宝艳在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张宝艳还介绍,在“宝贝回家”寻子网,有成千上万的志愿者按寻人、寻家救助的不同需求开展工作。家长登记资料后,马上指定一个志愿者跟进,辅导家长发帖,所有细节问题都要问,比如采血没有?有没有做DNA?周边有没有丢失的孩子?他们有没有共同点?并让家长到周边救助站、福利院找,去找警方资料,去流浪乞讨的照片里找。每发现一丝线索,网站马上成立专门的讨论组,并有负责跟进的志愿者。

  尽管从建国以后我国对拐卖妇女儿童现象进行了几次专项打击,但拐卖儿童现象却是越来越严重,具体分析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从个人分散作案,到集团化拐卖儿童;从一个人拐了孩子后直接找买家到现在拐运销一条龙,甚至出现了一些专门批发被拐儿童的人贩子;从境内作案发展到跨国作案;从单纯的拐孩子传宗接代到强迫孩子做非法营利活动,拐卖手法也从单纯的“偷“发展到明抢明夺,甚至为了拐卖儿童出现杀害儿童亲人的恶性案件。

  在张宝艳看来,被拐儿童的年龄普遍偏小,家长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是防拐上至关重要的一环。

  “实际上,从我们目前解救的孩子的情况来看,被熟人、亲属、朋友、老乡拐走的孩子也有很大一部分,所以一定要告诫家长提防人贩子。家长在平时生活中,不要把牌友,生意伙伴这一类的人带到家里。孩子比较单纯,就可能认为他们是亲人。但有的时候因为生意失和了,这些人就有可能向孩子下手了。”张宝艳提醒,“另外,家里的保姆和雇工一定要核实他们的身份,这些人抱走孩子的也很多。保护孩子必须特别用心,不能怀有‘人贩子不可能对自己孩子下手’这样的侥幸心里。”

  而在孩子成功解救之后,家长也应对孩子进行及时有效的心理援助。正如彭高峰说过,对于像乐乐这种正在记事的小孩,“解救相当于第二次拐卖”。

  华东师范大学临床与心理咨询研究所所长、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主任徐光兴对此颇为认同。他在采访中表示,对于年龄在3个月以上的孩子来讲,被拐与解救都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心理创伤,而第一次的创伤是永恒性的,第二次的则可以通过治疗逐渐康复的。

  “首先可以采取家庭疗法,父母要对这些被解救的孩子加倍的关心和爱护。其次也可以采用游戏疗法,增加与孩子间的人际互动。最后,建议家长每三个月或半年带孩子做一次体检,防止孩子出现身心疾病。”徐光兴提醒家长,被拐走过的孩子如果受到过虐待,更容易产生心理扭曲,也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对他们应该更加呵护与关心。

  期待国家力量的加入

  从1月25日,微博解救乞讨儿童,到2月8日,彭文乐成功回到亲生父亲身边,再到越来越多的孩子通过这次的行动得到解救。这无疑是一个令人兴奋的开始。

  孙海洋说,每找到一个孩子,他就觉得还有希望。但民间力量终究薄弱,它只是寻子家长们情急之下的无奈选择。如果没有得到很好的管理和规划,甚至可能酿出更多悲剧。

  2008年1月1日,《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正式实施。该计划提出,建立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公安部为牵头单位。作为中国第一个国家级反拐工作的指导文件,此行动计划涉及28个部委,涵盖预防、打击、受害人救助、遣返及康复、国际合作等领域。

  但在家长们看来,公安机关的力度还是太小。有些案子报了几个月,一直没立案。“再等等”、“给催催”这样的字眼,让父母们难以接受。《南都周刊》2006年9月的一份统计显示,在历年总共518名来自云南、贵州和广东的失踪儿童中,经打电话一一核实,只有31名被找回。

  同时,对买方市场和卖方市场的“宽容”,也从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这一人口买卖行径。现行法律中,只要拐卖儿童的买主不妨碍司法机关执法,或对儿童没有虐待行为,就可免于刑事责任。

  广东潮汕地区就是个庞大的买方市场,这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孙海洋告诉记者,他就曾到过一个广西人的家里看到,一家4个小孩,3个是买来的。在当地,只需两三千块钱就可以上一个户口。而很多孩子亦被转手多次。

  据知情人士透露,一个马仔花两万块钱从人贩子手里买来孩子,几次转手后,很可能卖到七八万。暴利让一些做小本生意的人趋之若鹜,“女孩则便宜得多,基本上几千块钱就会出手。有些人贩子把女孩当男孩抱走后,发现抱错了,可能半路就会把孩子扔掉。”

  在他们眼里,孩子就是“货”,有人负责“进货”,有人专管“验货”。

  其实,理想化的失踪儿童救助体系,应该是公安机关和广大人民群众结合的救助体系。失踪儿童的根源在于社会,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并且以此力量为主。丢了孩子去报警,但收效甚微。所以要辩证地看,一是要找公安机关,二要靠社会救援,三要调动人民群众自救。

  打拐尴尬风议录

  所谓“乱天下者,必先乱是非”。意见平台,固然可以杂说纷纭。但人类总得追求光明,社会总得追求进步,歪说总得稀释,真理一定越辩越明,良知一定越挫越亮。

  主笔/胡展奋

  这个年没有过好。传统的标准,这个年,很多人没过好。

  差不多是全民打拐,年场因此陡然转到虚拟,转到微博。从新浪、到几乎所有的论坛,无数双手,不持酒杯持鼠标,通宵达旦地传送、呼吁、质疑、诘问、解释、转帖、评论、激辩、谴责甚至咆哮、哀泣、哭诉、苦求、冷嘲、恶骂……一场场道德大讨论和法律大讨论最终居然汇成了一次拷掠社会良知,探讨道德法制的盛宴。

  天地无限。

  于建嵘微博振臂,热血族万众呼应。大年初一,本该旧桃新符、锦衣美食地“新”一下,“腐”一下的,但微博上一张张触目滴血的“随手拍”却忽然让人想起原来朱门酒肉,路有童丐,寻子泣血,人贩嚣张,原来世界“老二”,后院里仍有如许羞于见人的东西。于是太多的人,左持杯,右持键地加入了。

  它的名字,叫解救。

  7年前的报道浮出水面  

  事实上,于建嵘教授的“随手拍”让乞儿回家的呼吁发起于春节前,初二前后激起汹涌,一批著名时评家诸如笑蜀、五岳散人、魏英杰的介入,引发更多影响力人物的介入,韩寒、韩红、杨锦麟、冯小刚、梁文道、韩乔生、余华、赵丽华、刘建宏……上海电视台的主持人也悉数署名加入,一时凯歌盈耳,旌旗飞扬,形成高潮的乃是2月8日(初六),凤凰周刊记者邓飞在公安的带领下取得解救彭高峰之子彭文乐的突破,互联网声讨虐待童丐的打拐浪潮达到沸点。

  但质疑的声音一直很强大,有声音甚至强大到厉声责问:我们的经济地位已是“世界第二,”怎么可能存在群体的残疾童丐现象呢?!

  光照片纷纷扬扬,没有具体的调查报道材料支撑,怎么就能断定孩子们是“被拐”、“被强迫”呢?兴许是孩子的嬉戏,兴许是偶然的流落江湖,兴许是父母的自愿……有太多的偶然和兴许,凭什么就此风雨大作呢?

  时为2月4日(年初二)前后,邓飞的“解救”尚未突破,“兴许”互联网的亟需,众多网友“七手八脚”地搜到了本刊7年前的调查报道《皖西丐乡大起底》,久旱甘霖,它立刻被放大,并被迅速地、大范围地转发。于是调查报道《皖西丐乡大起底》再次浮出水面。

  初二开始,笔者的微博上突然有超量的关注涌入,很快,其网总监来电核实并力邀参战,于是益发热闹起来,各路媒体都拟发兵阜阳,行前纷纷来电询问采访路径和攻略。

  于是春节期间,三路记者形成攻势,一路以东方早报记者陈良飞领衔循迹直插阜阳;一路邓飞带队飞赴江苏邳州,直播现场解救;一路包括本刊记者杨江在内组成联军疾奔河南太康,由于行动迅速而果断,三路人马都斩获多多,顿时春节歇菜,年味寡淡 ,网络沸腾,记者狂欢,寻丐救丐,蔚为壮观。

  本刊意外地充任了一次地区级的“意见领袖”。时势造物,不由分说。

  回顾7年前,那确实是一次比较成功的独家报道,但当时除了央视和凤凰卫视注意外,并没掀起更大的波澜。

  事由其实和2003年8月份孙志刚事件导致的《收容法》的废止有关。

  乞讨现象是历史的存在,但收容法废止后,城市乞丐突然增多,尤其是残疾童丐令人触目惊心,有的浑身疤痕,有的腿“生”在肩上……我们的调查发现,残疾童丐的乞讨有成人操纵,甚至被强迫。

  比如上海南京路的步行街和浙江路交界处,每天早上7点半到8点就有一辆出租停靠,有成人护送六七岁的童丐一名下车,芦柴棍似的小细腿拐个弯,直接挂在脖子上,形象特别糁人,他管那些大人叫“爹”、“娘”,但那些成人是他的亲生父母吗?我和杨江连续观察多天,发现无论40度的高温还是大雨如注,他的父母绝不心疼他,任太阳炙烤大雨狂浇,其“父母”总是躲在遮蔽处远远地监视,天天如此,这就很奇怪,虎毒尚且不食子,如果是亲生的,即令是残疾儿,父母也不至于如此无动于衷,这符合人性吗。

  一天的乞讨颇丰,太阳一下山,“父母”就带他回家,跟踪发现,有时候他们住大统路的棚户,有时住“太阳山路”的棚户。跟踪还发现,这些所谓的父母对童丐的态度非常粗暴,不是辱骂就是毒打。外人干预,大人就放言:我打我的孩子,干你啥事?!

  再深入棚户,发现那是一个乞讨群落,各地口音都有,河南、安徽居多,但对陌生人高度警惕,残疾童丐尤甚,见生人就躲,但也有露馅的,日常絮语中,他们最常提及的一个地方就是“太和”。

  我在安徽生活10年,自然知道安徽有“太和县”,但是太和县地方那么大,该怎么掌握童丐的渊薮呢?太和人肯定知道。与其邻近的“古井贡集团”的老总,是我朋友,“古井贡”里有没有太和人呢?肯定有。人往高处走。

  于是我和资深摄影潘文龙直奔亳州。“古井贡”的老总通过人事部门,把太和籍的干部调过来询问,有说知道,有说不知道的。说知道的叫老韩,曾在当地当过干部的他知道,宫集镇下面的几个村成群结队地出去乞讨。残疾童丐当地叫“瘫子”,童丐密集的村落叫“瘫子村”,名声在外的叫“宫小村”,操控瘫子的人黑话叫“带香的”。老总说,行!我放你假陪同记者调查。

  所以老韩才是这次调查成功的关键。

  时间是2003年的11月初。但我们在宫小村没有直接见到“瘫子”。

  “都带瘫子外出了,这就是‘带香’的特点”,担任过当地行政村主任的老韩介绍起农活来如数家珍,“带香的”并不抛荒田地,一般“寒露”后(10月1日前)就停止行乞回村了,雇人把玉米、大豆收了,种下小麦后就又“带瘫子”出去了,“香主”都这样不料理麦子的,每亩代耕费25元;每亩收割费35元,“香主”重效率,所有田地都叫人代耕代收,反倒从来不误农时,一般10月下旬出去后,在城里混到春节回来过年,然后再出去,每年6月回来还是雇人把麦子收了,种下玉米、大豆、红薯(称为麦茬红薯)……如此循环,是香主的一年作息图。当时的线人宫保林介绍,再早半个月,就可以看到“瘫子”像猴一样圈养着,不让出门,也不让外人近身……

  香主也有“退休”的。村里退休的香主介绍道,“瘫子”都是外面找来的,最初是在阜阳地面上找,年龄控制在8岁以上,15岁以下,太小了难养,容易生病,成本太高;太大了也不行,难调教,后来扩大到外省的范围找,越穷的地方越能找到,一般对瘫子的父母介绍,是招工的,做手工活,糊纸盒什么的,孩子管吃管住,每个月给工资。有各种各样的父母,有的巴不得快点将孩子出手,在家是个大累赘;有的舍不得,带香的就把他们和孩子一起带回家,住几天,让他们相信,同意了就签“租子协议”,先交对方押金,价格不等,手残的,价格低些,每年2000元。脚残的,多些,一年3000元,一般越残价格越高,长得越畸形,越欢迎,因为“要饭”的越糁人,越有人肯给钱。

  至于“虐待”,业内人士承认有,最常见的就是不让休息,延长他们的要饭时间,有的“香主”逼他们一天要10多个小时。还有就是刮风下雨也“上班”,让他们冒着雨在公共汽车站,特别是上下班的时候,缠着心急火燎的男男女女……还有就是钱讨少了,打骂,冻馁,不稀罕。不过,“瘫子”也不是好惹的,第一,会罢工,不干了;“香主”要再打,他就报警,举报虐待残疾儿童,拐卖残疾儿童。第二,“瘫子”虽然大都不识字,但是都认识自己父母名字,他要求每个月先寄钱给他父母,然后给他看过汇款单,才干活。第三,他们也会“跳槽”,逼急了,他就换个香主保护。最后,他还会“兼职”,同时为两个“香主”打工,到时候通知他父母分头香主要“工资”……

  7年前的报道(见新民周刊2003年第46期封面报道《丐乡大起底》)当时引起了央视和凤凰卫视的重视,报道刊出后不久,笔者曾应邀赴凤凰卫视“世纪大讲堂”主讲专题《职业乞丐调查》,阜阳市政府闻讯后,曾出动警力和村镇干部对宫集镇宫小村及周边重点村庄、重点人群进行了摸排、调查,公安机关执行了打击方案,“残疾童丐”行乞现象确曾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尴尬的民间打拐

  好比沉下去的帖子重见天日,7年前的报道因为微博打拐的需要而重新“红”实属罕见,原因大抵是“随手拍”的流浪儿童照片在互联网风雨大作后,无数网友需要进一步的事实诠释,打拐的发起方也需要具体的、进一步的事实支撑:这些孩子(特别是行乞的)来自何方?是谁把他们拐到街上?他们的父母什么态度?他们是“被拐”还是自愿出租?乞讨是饥饿所迫还是敛财手段?

  ……

  事实上,残疾童丐现象只是“打拐”风云的一个附属部分,换句话说,网络打拐范围应该大于我们的报道对象。凤凰周刊记者邓飞报道的“彭高峰寻子”,就和“残疾童丐行乞”无关,被拐的儿童并不都是“被迫行乞”的,而是可能“被续香火的”,“养父养母”抱养的手段虽然“极不道德”或者严重违法,但对孩子本身并不一定构成肉体伤害;这样的“养父养母”虽然参与“拐孩”,但是否必须绳之以法?

  虽然三路记者斩获多多,但中国的事,哪怕是常识,一旦晾上公众讨论的平台就无比复杂起来了,于建嵘倡议的“随手拍”以及“禁童乞讨”引发巨大的争议甚或奇谈怪论是必然的,于是网络意见分裂多维,而且至今仍然热议不休。

  一曰童丐幸福论。

  有所谓的主流媒体去阜阳一逛就借着“知情者”口吻断言:宫小村的童丐其实很“幸福”,村民都“疼着他们”,而且从来未听说虐待童丐之事。

  基本就是“宫小版”党疼国爱的“做鬼也幸福”。网友直斥“无耻”!

  事实上,河南太康被揭露的大量的虐童事实迅速把“童丐幸福论”击成齑粉。做鬼派顿时无语。

  二曰肖像侵害,“随手拍”——“随手毁”,你毁了孩子的肖像权。孩子长大后怎么面对当年的曝光。

  对此,以女作家赵丽华为代表的“禁童行乞”派愤怒痛斥:一个被剁掉双腿、拧断双臂、伏地乞讨的乞儿(宫小村跟这叫瘫子,也叫香),有一个人要拍照救他,给他的未来以一线希望。另一个人大声喊:“不能拍,孩子有肖像权!”乞儿会对这个喊肖像权的人说什么呢?是:谢谢您!还是:滚你丫的,装逼犯!

  被拐儿童的生存权都受威胁,肖像权这时大于生存权吗,对一个寻子心切的父亲来说,是认同公开他孩子的肖像从而获得寻子的可能呢,还是隐匿其肖像让其孩子永远沉沦人海?答案应该是毋庸置疑的。

  问题是,乞讨的孩子并非都是被拐的,街头巷尾有为父母者亲携子女行乞的,也有为父母者自愿送子女随人行乞的,可能都不愿意年幼的子女曝光,也就是既要行乞,又要保持“面子”,但“随手拍”无法分清童丐的自愿性(监护人自愿)和非自愿性(被拐强迫),它一网打尽,悉数上网,岂不“玉石俱焚”?

  对此,南方周末报人傅剑锋沉痛地感言:在(新民周刊记者)杨江的调查案例里,(我们)看到不只是儿童权利保障的阙如,更是金钱崇拜与利益崇拜下的普遍堕落……

  三曰侵犯隐私,随手拍,随手公开了孩子的隐私权,有的随手拍,既公开肖像,又公开个人资料,纯属侵权。

  但“禁童行乞”一派的回答也有力:“隐”和“私”是隐私的两个基本的构成要件,二者缺一不可。不隐的私不是隐私,非私之隐也不是隐私。性器官一般是隐私,但如果有人裸奔,路人都能看到他的性器官,你能说目击者都侵害了他的隐私权吗?拯救童丐是公益,凡没有利用肖像和“隐私”牟利的拯救,都应视作正当。

  反对“禁童乞”的一方还认为,并非所有童丐乞讨都是受虐或被迫,有自愿行乞而旨在脱贫者,有免于饿毙而行乞者,在国家儿童福利未臻完善前,一概禁童行乞必无效,一如禁用童工,早就立法禁止多年,但屡禁不绝。深层次的原因不解决,不去根治,反而会带来更多的问题。故禁乞前,应先立法保障童乞的福利保障,以及部门追责制,否则刚性地禁童乞讨,则许多家庭贫困无援,低保不过一年三百,残疾儿童更为釜底游鱼,其奈人道何?!

  网络江湖,波诡云谲,最近又有更糟的事发生,近来,数篇“寻子”信息,在网间急速发酵,“4岁男孩刘晨光西安雁塔被拐”、“4岁女童郭佳美辽宁盘锦走丢”、“6岁女孩周萌萌四川彭州被拐”……然而,这些“被拐”信息很快被确认失实。“有些网友不负责任地喊‘狼来了’,肆无忌惮地挥霍好心网友的热情。今后,谁还相信我们的寻子信息?”荆州监利籍寻子店店主孙海洋对此表达了自己深深的忧虑。

  所谓“乱天下者,必先乱是非”。意见平台,固然可以杂说纷纭。但人类总得追求光明,社会总得追求进步,歪说总得稀释,真理一定越辩越明,良知一定越挫越亮。

  马丁·路德·金说过:“历史将会记录,在这个社会转型期,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

  但索尔仁尼琴也说过:“一句真话比整个世界的分量还重。”

  我们应该乐观地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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