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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官员:保障房应严格退出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9日15:07  第一财经

  第一财经 《首席评论》 保障房的春天真的到了吗?

  本届两会以民生为重,保障房也再度被热议,其实说起保障房主要关注的也是几个方面的话题,谁来出钱?谁来建?谁来住?本期第一财经《首席评论》和您一道探讨。本期《首席评论》邀请嘉宾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和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张懿宸。以下是节目实录:

  褚琳:各位好,欢迎收看《首席评论》。

  本届两会以民生为重,保障房也再度被热议,其实说起保障房主要关注的也是几个方面的话题,谁来出钱?谁来建?谁来住?那今天《首席评论》就会在进行讨论过程当中试图为以上这些问题找到答案,在我们进行讨论之前我们首先看看“十二五”规划为保障房未来的建设提出了什么样的愿景?我们一起来看短片。

  未来的五年将会有3600万套,也就是说可以解决上亿人的住房问题,这是一个非常美好的愿景,如何让它变为现实呢?中间有些什么样的过程我们必须要经历呢?今天首席评论请到了两位嘉宾,我来介绍一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

  王珏林:观众朋友们好。

  褚琳:中信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张懿宸。

  张懿宸:主持人好,观众好。

  褚琳:我们知道在这次两会当中,保障房也是大家非常关心和热议的一个话题,因为跟每个人都相关。我们也注意到发改委副主任他是说到在未来五年保障房的覆盖率要达到20%,在这里我想特别请教一下王主任,20%的覆盖率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它是指20%的人群还是所有的房子当中有20%是保障房?我们怎么理解?

  王珏林:这个覆盖20%,实际上这块应当从两个方面,一方面就是每年我们的建设规模要达到20%,另外每年我们应当解决我们应保的人口达到20%,这是我这么想的。

  褚琳:您是这么理解的20%,在未来的建设当中应该保障的人群当中。另外我们在注意到,保障房大家在讨论过程当中,很多关注点放在政府身上,在发展的市场当中政府的力量作为一个主导,对这个市场的发展是一个好的影响吗?张总。

  张懿宸:那肯定的,因为在保障房建设过程当中看各国的经验基本都是以政府为主的,因为保障房是民生福利性质的,所以单纯看它商业的回报是行不通的,所以政府必须承担起保障房建设的主体,在中国只不过这个主体是落实到中央政府还是落实到地方政府还是压到国有银行身上,这个可能是大家关注要解决的问题。

  褚琳:实际上保障房关注它也不是最近两会才开始的,实际上在过去的一年当中,在谈到房地产问题的时候,保障房就是大家非常关心的话题,我们知道这次大家还特别提出了中央和地方签订了一个责任书。

  苏雪姣:是这样的,从今年的2月21号开始,住建部就已经开始陆续向各级地方政府下了一个死命令,签订了保障性住房的目标责任书,其中要求在今年之内要完成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其中还明确规定,必须在今年的10月31号以前要全部开工,负责主要领导要遭到行政处分,乃至降级甚至是免职的严厉处罚。

  另外我们还发现,这个责任书其实早在去年的5月份的时候已经签订了,当时的任务是580万套,其实到最后只是基本上完成了370万套。

  褚琳:签订这个责任书也类似于一个军令状,而且这不是第一次,在去年已经签过了,执行的效果不是理想,王主任,签订这种责任书有实际的意义吗?

  王珏林:我认为意义还是非常大的,第一个能够保证我们保障房的任务和计划能够完成,第二个也给地方有一些约束,第三有个监督检查的杠杆。所以去年实际上完成的保障房应该是590万套,应该是完成目标了,但是实际上现在已经完成的就是开工的和已经完成的都是两个概念,完成的是390万套,但是整个开工的是590万套,咱们定的计划是580万套。

  褚琳:实际上您觉得这个责任书还是有意义的。

  王珏林:非常有意义的,因为从去年整个保障房的计划和完成情况来看还是比较好的,所以有去年好的基础,今年才有更大的力度出现。

  褚琳:张总您在会后跟同业人进行讨论的时候,对这个责任书是什么样的看法呢?觉得它是激励当地政府完成了这个目标?

  张懿宸:那是一定的,建设保障房的主体起码从执行层面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是下达任务,至于刚才提到的资金方面的问题还有待于探讨,但是从执行方面一定要靠地方政府,对地方政府最强的约束就是中央政府,所以有了这样一个保证书,将来才有对干部奖惩的依据。

  褚琳:签订的一个责任状,但是现在资金问题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中国有句古话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果没有钱,地方政府即使签了又怎么样呢?我们来看看资金的来源。

  苏雪姣:好的,我们这里根据住建部一个大概的估算,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需要的资金大概在1.4万亿左右,这么多钱从哪儿来?我们从现在这个图中可以看出,分为四部分,其中主要是从国开行贷款1000亿,地方政府自筹资金1000亿,加上从去年的全国土地出让金中抽取10%,也就是近3000亿元,这样加到一起筹集到了5000亿元,建设保障房的资金缺口还有9000亿。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崔永元就说了,他说“我不相信政府没有这个资金投入,如果政府没有积极投入到保障房建设,说明政府有问题,中央应该规定土地出让金要全部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如果不行就用90%,还不行的话就用70%,实在不行的话,到最后30%也可以。”

  褚琳:我们看到从资金的缺口上来说,还有9000亿,将近1万亿的资金缺口,对于这笔帐王主任还有没有算得不对的地方?还是资金缺口就这么多?

  王珏林:完成保障房的任务最关键的还是资金问题,实际上它是两个问题,一个是土地问题,一个是资金问题,因为土地问题相对比较好落实一点,因为在每年土地规划计划中,首先把保障房用地进行预留和安排,这个任务就可以完成。但是资金问题,是可能难度最大的一个问题,这个资金刚才讲了,现在一个是靠国家补贴,一个靠地方贷款,实际上这里头主要是我们地方政府对完成任务认识和态度问题,因为刚才说了,保障房本身它就是一个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既然国家制定这个计划,那就是没有折扣的,不打折扣的要执行,这样你资金从哪儿来?不管是土地转让金还是我们从我们住房公积金里面剩余一部分挪用还是我们从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的话,大部分还是以财政为主的。

  但是保障房任务这么重,仅仅单靠政府完成确实很困难,我的建议政府应该动员社会,这样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大家来共同完成这项任务,分散一下。另外也可以把我们现存的租赁市场盘活,把我们现有的资源整合以后,解决低收入的公共租赁房也是可以的,拓展房源资源,资金,想尽各种办法,再有决心,认真去做就会做好。

  褚琳:刚才我们在介绍背景的时候,有一位政协委员崔永元,因为他觉得土地出让金很多,从他的话理解是这样,您也是一位政协委员,您这位政协委员对资金的缺口问题怎么看待呢?

  张懿宸:我觉得是这样,我完全同意他的观点,这个钱应该主要从政府来,因为保障房的性质决定的,至于政府怎么来?我认为两方面,一方面土地出让金这个主要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来源,这些年我们很多的地方政府,尤其是城市地方政府,把土地财政已经作为他解决财政收入的非常主要的一个来源了,在某些城市甚至是超过了整体税收的50%,一旦开始依赖上这样的收入了,就像吸上毒一样,要不停的做各种各样的基建,又要完成中央政府下达的各种各样的民生任务,所以要让地方政府一下子把卖地的钱全拿出来,理论上可行,但是实际上是不可行的。但是我觉得10%,从我个人来讲低了一些,这是第一。

  第二,我也对中央政府对这个补贴的规模,事实上认为还可以再多一些,刚才没有对中央政府明确说,只不过放在土地出让金里面了,实际上里面1000多亿是中央政府给的,我们都知道这几年的财政收入特别好,去年超收接近一万亿,这一万亿中间,如果仅仅拿出来1000多个亿进保障房的话,我个人认为规模少了点。事实上我记得刚当政协委员的时候,2008年,我在小组讨论时候就提出了,我记得那年大概是几十个亿,我当时就说,这么大的预算,其中我们觉得五万亿的预算拿出十几亿也是千分之一进行补贴,似乎少了一些。所以说今年从规模上和当年不可同日而语了,但是还是这么少。

  褚琳:多少才是合适的规模呢?

  张懿宸:我觉得土地出让金要逐渐过渡到足够为止,中央政府应该适度加大这方面投入,包括税收收进来超收的部分也可以拿出相当大的比例,等于你刚才说的也是将近10%,是不是这个比例合适一些。

  褚琳:听您这么分析,政府那边不是缺少资金,关键是切出多大比例的问题。刚才王主任也提到了资金来源,资金来源除了政府这一块以外,还有其他的地方呢?我们也做了一个简单的归纳。

  苏雪姣:好的,我这里给大家举上三个不同融资渠道的例子,我们从中来看一看利弊关系,我们首先来看如果是用银行贷款的话,它的主要问题就是投资回报比较低,如果是发行保障性住房投资资金的话,就会无形中加重地方政府的债务负担。如果是用住房公积金保障房的话,容易造成保障房的收益群体和公积金缴存人的利益冲突,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这其中还是有很多弊端的。

  褚琳:我们举了三个融资的方法,似乎看起来都是弊大于利,都不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办法,我们还看到相关的人士经济学家提到保障房资金还可以用民间集资,民间的钱可以投入进去,您觉得可以吗王主任?

  王珏林:我觉得可以。

  褚琳:那和小产权房有什么不一样呢?

  王珏林:这个土地性质不一样,小产房全是在集体土地中盖的,这个是它作为资金投入,实际上咱们可以研究出许多办法,比如说都是实验性大家来讨论这件事情,比如说享受公租房和保障房的人是不是也可以提前支持一下,另外我们有些企业,尤其我们一些大的国有企业和资金比较雄厚的资金,是不是也分散一下保障他的职工或者给社会做出一些贡献,这里面不能给企业下任务,应该给他一些条件,应该支持它,比如在土地方面,在税收方面,这样它可以帮助政府分担一部分。实际上就是我们要靠做每一件事情,除了我们政府应该承担的之外,还应该多想办法,靠我们社会,靠我们企业,大家想办法,这个事情做得就会更好。

  褚琳:所以说钱会有的,方法也是会有的,我们刚才讨论那么多都是关于资金来源问题,其实有了资金,建好了保障房,那谁够资格住呢?下节回来我们为您解答这个话题。

  欢迎回到首席评论。我们刚才谈到了保障房的资金拿到了,房子修好了,到底什么人够资格进去住呢?其实关注这个话题特别多是一些城市里的夹心层,这些白领,年轻人,他们的钱不能说少,工资收入,吃喝够了,但是买房子又差得很远,所以张总,您觉得像这些城市的白领,夹心层,他们能够是保障房的享有者吗?

  张懿宸:我觉得这个标准事实上很难定,而且各个城市可能还会不一样,因为地方条件都不太一样,你像大多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很多白领即使你看他表面上工资很高,但是相对于房价来讲还是买不起,所以我觉得全世界定这个标准一直有争议,像我平时住的香港,香港实行保障房制度已经很多年了,每一年可能都会出现几例被人揭发出来不该住保障房但是住了这样所谓的丑闻,而且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在香港如果你有钱买了商品房,你必须从保障房搬出来。所以说大家都知道住保障房很便宜,但是这些人即使有了钱也不会在香港买房子,但是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90年代,深圳开始卖商品房了,香港很多住保障房的人会去深圳买房子,因为这样双方的数据不联通,所以政府不会要求他搬出去,所以我觉得这个东西不能一概而论。

  褚琳:不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每个地方都有特殊的情况,每个地方都有一些漏网之鱼,但是不能说这个规章或者这个标准不制定,现在有关保障房的标准制定了吗?

  王珏林:现在凡是有保障房的基本上都有标准,比如说北京,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都会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包括收入和家庭资产,都有一定的规定。所以保障性住房既然属于福利性分房,它就应当有严格的标准,如果你没有标准的话,虽然我们资源再多也不会满足整个保障的需要。另外该保障的人群不一定能保障进去,这是很关键的。所以说第一方面标准,第二方面就是我们要有管理、进入和退出机制,尤其退出机制,因为我们家庭包括个人收入在发生变化,条件也在发生变化,所以大家都住进去以后,大家都不退出去,这样我们的资源就没有充分使用,没有达到它的效率,另外对很多人都是不公平的待遇。所以建立一个严格的退出机制,要真正的管好。

  褚琳:现在还在制定当中。谢谢两位,民生话题是这次两会关注的一个议题,而住房,保障房,又是重中之重,因为跟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看到保障房在“十二五”当中已经有了一个非常美好的愿景,但是如何把它变成现实,中间还有常常的距离和还有长长的时间要经历,特别是现在很多制度还不完善,我们还期待一个更加完善的系统。好,感谢您的收看,下期首席评论我们再会。

(编辑:S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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