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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将打通国际渠道提高话语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09日17:48  东方卫视《两会会客厅》

  今天我们的《两会会客厅》非常高兴地请到了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欢迎柳署长!

  主持人:“十一五”期间,我国新闻出版业的“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上升,那么,在“十二五”期间,这个“走出去”的战略将会继续实施吗?和之前的“走出去”战略,在操作重点等方便,有什么样的变化?

  柳:相比较“十一五”期间的走出去,“十二五” 期间,出版业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出版传媒集团和物流企业,打造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版权交易平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出版传媒品牌,使新闻出版产品、服务、企业、资本“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

  我们要全面提升我们国家的形象,向世界更好的说明中国。在主要国家、主要市场多种体制的合作、布局。打通国际渠道,提高我们的话语权。以前,国外媒体只刊登我们负面的消息,好的消息他不刊登。我们要创造主导世界文化,做大、做强,通过市场竞争来改变这种格局。政府要走出去。

  主持人:针对社会反响强烈的部分学术期刊“靠收取版面费牟利”、以及“论文买卖产业化”等问题,新闻出版总署是否会出台针对性的措施和规定?

  柳:学术腐败的问题,已经是今年我们要解决的问题之一。现在已经进入工作实质性阶段。关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的平台不足。按照我们现行的体制,评职称、拿学位,都需要论文,每年需要论文410万件。但我们现在允许发表的刊物只要110个,这是一个供求关系。由于这种情况就出现了假冒伪劣的学术论文。有些人知道这些都是假的,但还是要这样做,否则拿不到职称和文凭。这就是变相的欺骗。这已经引起学术界的反响。我们既要构筑一个学术的平台,又要严厉打击这种假冒伪劣的学术造假,打击这种欺骗。我们也警告学术期刊,要有制度,坚决杜绝欺骗造假,否则就面临停刊。当然,学术期刊在制度上也要加强完善,解决学术腐败问题。

  主持人:您曾经说过,现在有关于记者管理方面有两种现象并存,一种是为了追求销量,关注度,未经核实的信息,就发布出去,甚至有交易的行为;而另有一些记者在行使舆论监督权的时候,有时却又被打击报复,可能个人人身安全受到影响。那么,新闻出版总署该如何保护新闻记者的合法权益,并监管那些违法行为?

  柳:去年一年,假新闻发生了200起。记者没有深入采访,道听途说;还有就是互联网上加工一些就发表了。这个已经引起群众的不满,引起我们部委的重视。新闻最重要的是真实,真实是新闻记者的主要责任。我们不要求记者的观点完全正确,但是,你必须要真实。我们要培养、培训记者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作风,加强自律。我们也要告诉记者,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能发。现在有很多假冒记者,我们正在处理五个地方的假冒记者,有的地方居然有记者村了。一个村的人全都假冒记者,靠敲诈勒索。这就败坏了记者的名声,玷污了记者的名誉。陕西、山西、河南等地,我们正在处理。

  我们的记者有义务及时、准确、真实的报道新闻。记者对人民、对社会的舆论要负责。没有记者就没有社会正义和良心。我们支持记者的一切合法的采访,任何公职人员不得拒绝记者的合法采访。很多公职人员没有做到总书记说的要善待媒体、善用媒体,善管媒体。滥用职权阻止记者的正常采访,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主持人:我国非常重视版权保护工作,而国家版权局又是版权保护工作的具体管理者,您认为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哪里?下一步还会有哪些措施?

  柳:我们国家很有意思,100年前没有其他法,但是却有《著作全大吏》。但是改革开放前,我们不重视版权,经过30年的不懈努力,中国的版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建立了一个适合中国国情并与国际规则接轨的较为完整的版权法律体系。1990年以来,中国先后颁布了版权“一法四条例”,执法、司法已经步入正轨。从1992年起中国先后加入了《伯尔尼公约》、TRIPS、WCT和WPPT等重要的国际公约。中国的版权保护整体水平不断提高,达到了国际通行标准,并积极承担了相应的国际义务。

  我们将一如既往地高举保护知识产权的旗帜,履行承诺,树立中国政府讲信誉、负责任的良好形象,为开展国际文化经贸交流、深化国际文化经贸合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感谢柳署长接受我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上海东方卫视的联合采访,非常感谢!

(编辑:SN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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