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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票见证中国民主历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3月23日15:24  民主与法制时报

  近几年全国人大的表决情况,反对票、弃权票占有一定份额,并呈常态化,成为中国民主政治进步的真实写照,也表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监督政府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反对票见证中国民主历程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 刘 炜

  “2242票赞成、475票反对、115票弃权”,“2306票赞成、434票反对、130票弃权”,这分别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的表决结果。

  475票以及434票,尽管绝对数不算小,但波澜不惊。此前三年,“两高”报告获得的反对票都比此要高。

  同一时间,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还以2793票赞成、47票反对、36票弃权,表决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

  人民日报早在2001年就发表过署名王乾坤的评论称,应该看到,全票通过固然令人满意,但投反对票却并不意味着唱对台戏。

  “如果我们以正确的、科学的、认真的态度去对待它,了解反对票后面存在的真实动机和原因,就会促进我们的工作。”评论称。

  2011年3月16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刊发评论称,纵观近几年全国人大的表决情况,反对票、弃权票占有一定份额,并呈常态化,成为中国民主政治进步的真实写照,也表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监督政府迈出了可喜的步伐。

  反对票的出现,乃至发展成为社会的常态,有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本报试图还原其间历程。

  表决方式“浮沉”

  事实上,回溯全国两会投票表决演进历程,中国民主法治进程莫不是从一点一滴积累开始。从1949年第一届全国政协成立到1966年“文革”开始前,两会投票方式基本是鼓掌、举手与无记名投票并用。

  人大制度研究专家田必耀介绍,1953年施行的《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会议选举、通过议案和基层直接选举,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间接选举人大代表和县以上人代会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

  1954年至1957年,被公认是人大最好的历史时期之一。据南方周末报道称,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时,周恩来作了首份政府工作报告,他对国家机关中的各种官僚主义表现进行了批评。

  1956年的全国人代会上,有163位代表发言,也大多数是提意见和批评,总理周恩来决定在人大会上发言“作一个郑重的答复”。

  1957年,广西遭受水灾和旱灾,未引起重视,导致非正常死亡2200多人,省委第一书记等人被撤职。随后,周恩来向人大常委会三次发言说明情况,并表示此类事情都应向人大常委会报告。

  马寅初在1955年7月召开的二次会议上,开始发表他的“新人口论”。据著名文史学者宋云彬日记记载,在浙江小组讨论五年规划时,马强调中国人口过剩,“余起而驳之”。

  马寅初面红耳赤,“谓余不能企图阻止他在大会发言”。由于反对者众,马寅初主动要求撤回了发言稿。

  在1958年后,除了选举和任免,鼓掌又成主要表决方式。在“文革”期间,人代会上狂热、盲从的掌声,甚至代替了举手和无记名投票。

  直到1979年通过的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才再次明确: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不过,根据公开的资料,此后近10年,反对票鲜有出现过。

  有学者分析,这一时期反对票少的原因,还在于部分人大代表代表意识不强,把当代表视为一份荣誉,当作一项政治待遇,参政意识不强,习惯于开会听听报告,举举手,对大会报告做不到认真审议。

  山东省某县人大常委会的一份调研报告则认为,代表缺少敢做敢为的勇气,对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想提而不提,也是原因之一。

  “反对票”第一声

  “我反对”喊出的第一声,是在1988年3月28日的中午时分,当时正值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进入上午的“收官战”——选举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

  据在现场的《中国青年报》摄影记者贺延光介绍,他当时坐在主席台附近的地板上,毛衣斜搭在身上,身旁的其他记者纷纷离场,因为按照以往经验,“这种选举大多出不了新闻”。

  突然,一个声音通过麦克风的传递响彻全场:“我反对!”

  这人便是黄顺兴,一位来自台湾的全国人大代表。

  贺延光回忆,他马上跳起来,把毛衣甩在地上,抱着会前刚刚借来的16厘米广角照相机冲了过去。没有撤离的记者也迅速围拢了过来。

  贺延光拍下的这张名为“我反对”的照片,被广泛转载:一位老者西装笔挺,梳着背头,嘴张得很大,在过道上的麦克风面前慷慨陈词。

  黄顺兴的发言实际上只持续了一分多钟,发言结束后,全场却是掌声雷动。黄顺兴说,我不认识这位(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候选人,但从简历上看,他已八十有九,这么大岁数的人,不应该再辛劳他了,应该让他好好保重身体。“难道就没有年轻人为国家做事?”

  在黄顺兴的带动下,最后的表决结果是,11人投了反对票,另有61人投了弃权票。

  这些反对票,并没有改变这次选举的结果。在第二天登出的选举结果名单上,那位89岁的候选人依旧顺利当选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但黄顺兴的这句“我反对”,成为新中国成立后全国人大代表公开表达反对意见的第一声。

  此后,反对票开始成为常态。第二年,全国人大表决国务院提出授予深圳特区立法权时,反对票加弃权票甚至一度高达1079票。

  表决器尚未普及

  于1990年在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首次使用的电子表决器,将中国民主进程再往前推进了一步。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介绍,在电子表决器使用以前,人大代表对投票还是有一些顾虑的。

  “吉林省有个市选举,一位代表将铅笔磨成小块,夹在指缝里,偷偷画了反对票;我有一位基层人大代表朋友,事先把信封剪个小口,然后将铅笔装在里面,笔尖露出一点,在选举时趁人不注意,偷偷在选票上打了‘×’。”王全杰说。

  而电子表决器刚刚使用的时候,也有代表忧虑:通过这个电子表决器投反对票,是否永远记录在案?

  广州市一位人大代表曾这样描述自己投票时的心态:投教育系统反对票,怕上学孩子受影响;投卫生系统反对票,怕在医院工作的老婆受影响;投法院反对票,又担心做律师的自己被“穿小鞋”。

  为此,电子表决器总设计师林达亮当时还郑重表态:“我可以负责地向全国11亿人民保证,谁也不能从这套系统里查出谁投的是什么票。”

  在全国人大系统投入使用后,电子表决器也开始在地方人大系统推广开来。根据公开报道,不长时间即使用电子表决器的省份有广东、山西、陕西、辽宁等地。

  一种说法是,电子表决器让反对票更多、更充分起来。“哪里有电子表决器,哪里的反对票就多。举手表决,几乎都是全票通过。”2002年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某校新年论坛发言时说。

  2004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马鞍山市金家庄区检察院检察长童海保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建议,“从下届人大开始,全国自上而下应一律使用表决器的形式进行表决”。

  “对那些担心自己的投票态度会被记录在案的代表来说,无记名电子表决方式免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胡锦光如此评价。

  不过,电子表决器的真正全国上下统一推行,可能要比预想的时间要晚。

  据报道,某市人大代表建议使用投票表决器时,就遭遇了婉拒:一次性投入资金数额较大,同时表决器要求准确度高,技术支撑难度大。

  中新社2010年的报道称,在省一级,全国除台湾省外的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中,仍有7个尚未使用电子表决器。

  观念未放开是原因之一。有地方人大代表称,部分地方人大系统,还是更乐意走这样的程序:“有没有人赞成?有没有人反对?有没有人弃权?好,放下,鼓掌通过。”

  “未通过”案增多

  电子表决器的推广以及反对票票数增多,让更多审议案面临无法通过的风险。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印的1985年的《工作通讯》,在六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对“人事任免权”最早说“不”的情形。

  报道称,某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否决了区党委提名的外贸厅厅长的人选,但该人选仍然上任该职务。

  当时,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在委员长会议上对此提出严厉的批评,称“这不符合宪法规定”,并向中央书记处报告。该区党委书记因此受到了中央的批评。

  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的“未通过”案例,则是直到2000年才出现。据公开资料报道,2000年,湖南省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将该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打了回去”。

  南方都市报对2000年以后的“未通过”案例进行过统计。统计数据表明,从2000年以来,有28个各级人大常委会对46个案例说“不”,包括17个县、8个市和3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其中,湖南和新疆“未通过”案最多。

  在时间方面,2005年与2006年出现“未通过”案例最多: 2005年17个、2006年13个,其余年份皆为个位数。

  值得注意的是,湖南永州市、溆浦县、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在同一次常委会上,还同时否决了3个议案。湖南嘉禾县、涟源市、麻阳苗族自治县等地的人大常委会多年来屡次说“不”。

  其中,发生于2001年的沈阳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未通过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是我国人大历史上“未通过”案例的“标志性事件”。

  事后,有知情者将这次“未通过”案例归功于小小的表决器:代表投票只需轻触按钮即可悄然完成,不用再像过去一样在众目睽睽下将手高高举起。

  时任沈阳市人大代表的冯有为回忆,他是犹豫再三后,投了反对票,谁曾想,这次投票与以往堂吉诃德式的努力不同,因为中院报告居然没通过:在总共474名人大代表中,只有218人对这一报告投了赞成票,没有超过半数。

  “两高”反对票呈下降态势

  在全国人大层面,“两高”报告的通过率最为引人关注。

  原因一目了然:连续十余年来,“两高”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但获得的反对票居高不下。

  有关心中国司法改革进程的学者向本报记者指出,近些年来,“两高”其实做了不少工作,以应对反对票居高不下的态势。

  首当其冲的便是司法改革。本报记者了解到,2008年底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即部署了60项改革任务。

  到2011年时,改革任务已经完成3/4。中央政法委司改办有关负责人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2010年,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聚焦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热点、难点问题,攻坚克难,向纵深推进。

  根据南方周末报道,“两高”另一项引人关注的应对措施,则是尊重代表,主动与代表沟通,征询建设性意见,让“不满意”的全国人大代表满意。

  据黑龙江团的全国人大代表迟夙生透露,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她还没到北京,最高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已经打了几次电话,想向她解释她关注的个案进展情况。

  当她刚入住代表驻地,立案二庭一位副庭长带着两名承办法官后脚就跟到,和她谈了将近一个小时。“他们的工作确实做得很细。”迟夙生说。

  对反对票票数做纵向比较的话,“两高”报告反对票票数近年来其实处于下降态势。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梁慧星曾对去年的最高法院报告做出评价:最高法院的报告及格没问题,从态度上看,最高法院没有回避和遮掩法院队伍出现的问题。

  更早的一年,正是梁慧星痛批中国法院系统“司法腐败已经到了不能容忍地步”。

  观察者称,反对票数逐年减少,说明人们对“两高”工作的认可度在逐渐改善。这亦是学界最乐意见到的一幕:开始有反对票是民主的表现,反对票票数变化,则反映了有关部门的相应工作在不断改进和完善。

(编辑:SN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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