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变卖公共绿地建商品房,土地出让方即植物园竟然由办公室主任出面参加土地拍卖,园方称土地主要用于解决职工的住房困难。2011年3月26日央视《焦点访谈》播出《谁的公园谁的家》,以下是节目实录:
演播室主持人 泉灵: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焦点访谈》。
在城市快速发展的今天,那些能够为居民提供休闲游览场所,为改善环境发挥作用的绿地显得尤为珍贵。这些绿地也被人形象的称为“城市绿肺”,为了保护这些珍贵的公共绿地,国务院和各地还专门出台了法规——严禁占用。但是在湖南长沙却有一个房地产项目,打出了“我家住在植物园”的响亮广告。那么是谁那么有本事能把房子建在植物园里头呢?
解说:
“我的公园我的家,我家住在植物园”,这是长沙一家房地产公司为其运作的山水霖城项目打出的广告。这个项目一期工程两座塔楼已经封顶,二期工程开始动工。
山水霖城很是抢手,最大的卖点就来自于以下这组数据:
2000多亩的绿地面积,3000多个保护品种,118种珍稀植物,90%的森林覆盖率。而这组非其他任何楼盘可比的数字,原本都属于湖南省森林植物园。
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建于1985年,它集科研、旅游、科普教育于一体,被长沙人称作“城市的绿肺”。1992年,它又被林业部命名为天际岭国家森林公园。
记者:
当时1985年建园的时候,这个土地是属于什么性质?是属于行政划拨?
蒋利洪 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副主任:
对,行政划拨土地。
记者:
等于是无偿的?
蒋利洪:
对,基本上是无偿的,总体上属于公共绿地。
解说:
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也明文规定,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不得擅自变更。那么一个房地产项目怎么就建在植物园里了呢?按规定,城市公共绿地的保护和管理由园林部门负责。记者来到了长沙市园林局。
熊碧罗 湖南省长沙市园林局高级工程师:
森林植物园是在长沙市绿地系统控制范围之内,而且是长沙市很重要的一个结构性的绿地,是长沙市绿地的一个重要节点。
记者:
像这样结构性的绿地,能不能随意做变更或者是改做它用?
熊碧罗:
肯定不能够随便变更和改做它用的,如果确实要改变绿化规划使用性质的话,我们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占用一公顷以上还要经省建设厅审批。
记者:
现在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就这34亩绿地的这种变更,土地性质的变更,你们知道吗?
熊碧罗:
我们确实不大清楚。
解说:
为加强对城市绿地的保护,长沙市建立了一个园林局和规划局联合审批机制,规定凡是城市内绿地的使用和变更,必须由两个部门联合审批。
熊碧罗:
这个项目的审批,如果是改变绿化规划使用性质的话,应该是要经园林主管部门审查的。
解说:
熊碧罗告诉记者,经查证,他们未发现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关于绿地性质变更的申请。
熊碧罗:
没有这个项目的申请。
记者:
没有这个项目的申请?
熊碧罗:
对。
记者:
就是完全没有经过你们?
熊碧罗:
对。
解说:
园林局不知情,接着记者又找到了长沙市规划局。
记者:
湖南省森林植物园,也就是天际岭国家森林公园,它是什么性质的用地?
解成 湖南省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
是个绿地。
记者:
是什么绿地?
解成:
公共绿地。
记者:
那城市公共绿地,它能不能用来进行商品开发?能不能进行商品房的建设?
解成:
在城市公共绿地上不允许,我们觉得原则上涉及到城市结构的城市公共的绿地,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的。如果说确需修改因城市发展变化或城市重大工程,国家重大工程的,可以按程序进行变更,申请修改。
记者:
那这个项目是不是重大项目呢?
解成:
不是,我们在(做城市)控(制)规(划)的时候,这个衔接上我觉得没有相互衔接到位,就是我们笼统地把所有的植物园、所有功能区全部列入城市公共绿地范围内。
解说:
按照规划局的说法,建房的位置是园内的功能区,本来早就该改变其公共绿地的性质了,可是公共绿地性质的改变要经过严格的报批审查程序,不可能只凭一个部门的一句话。
按照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规定,占用绿地一公顷,也就是15亩以上,需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但长沙市规划局既没有将这个涉及34亩绿地变更的项目上报省建设厅,也没有按照联合审批的原则与长沙市园林局沟通,就单方面批准了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将34亩绿地变更为居住用地的申请。
在规划获得批准之后,土地的使用还应当受到国土部门的监管,而长沙市国土局并没有对这块绿地性质的变更提出任何异议,就立即安排了居住用地的拍卖出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