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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源:危险在潜伏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15日15:00  南方周末

         2007年,四川最大无主放射源被成功起运,暂存至放射性废物库。 (陈松/图)

  环保部统计,共有14万枚放射源分布全国各地,至少两千枚遗失民间,它们正威胁着公众安全。

  身边的放射源

  3月11日,日本地震当天,一部讲述中国首例核辐射受害者的电影《站起来》在国内上映。主人公宋学文15年前,在厂区雪地里捡到了一条8厘米长的白色金属链,结果两年内相继失去了两条腿和一条胳膊。

  这个貌似钥匙链的东西,实际上是被丢失的用于探测金属内部瑕疵的放射源。毫不知情的宋学文,被辐射长达10个小时。这改变了他的一生。

  时隔多年,和妻子重返家乡创办乡村幼儿园的宋学文,已经能够享受被朋友推着轮椅蹦迪的快乐。但核辐射始终是他头顶利剑,病痛时刻伴随着他的生活。

  宋学文并不是唯一的放射源受害者。根据卫生部放射卫生专家组副组长范深根的统计,从1988年到1998年的11年间,全国发生了各种放射性事故300多起,平均每年有30起,近千人受照射。

  最近几年,国内放射性事故虽有减少,但仍时有发生,从1998年以来,平均每年都有数十起放射事故。2009年10月,广州番禺辐照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发生了一起钴-60辐射事件,一个辐照装置由于操作失误,连续辐射48天无法处理。这期间,发生了货物自燃等种种状况。周边居民直到媒体公开报道才知晓内情,引发恐慌。

  同年6月,河南杞县一家民营辐照厂发生类似事件。尽管此次事件并未造成任何实际影响,一个月后才散布出来的消息,造成了杞县居民纷纷逃离市区。

  其实,各种各样的放射源早已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在食品消毒、医学检测以及工业勘探等方面,都会大量使用。但在各种放射源强度中,工业放射源的强度要远超医疗和食品,对公众威胁也较大。

  2004年,当时的环保总局接管核安全监管职责后,联合卫生、公安,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一场放射源普查的专项行动。普查结果惊人,拥有放射源的单位超一万家,放射源超十四万枚,其中七万多枚在用,几乎遍布全国所有省区。此外,至少两千枚废旧放射源下落不明。

  “真正应该对核恐慌的应该是政府,而不是普通百姓。”作为中国首例核辐射受害者索赔案的当事人,宋学文实在不想重提“核辐射”这三个字,却总也绕不开。

  监管缺位

  当年导致宋学文受伤的直接原因,是吉林省吉化公司操作人员违规操作,提前关闭剂量报警仪,导致放射源脱落。而吉化公司在事故发生后,始终未曾正式通报,又让宋学文被辐射长达10小时,丧失了最佳治疗时机。

  这场事故某种程度折射出中国放射事故的发生规律。根据《放射事故管理规定》,事故性质分为责任事故、技术事故和其它事故三类。在过去三十年的放射事故中,责任事故占到了80%以上,主要是领导失职、防护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不健全、工作人员缺乏安全防护知识、工作中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或操作失误等方面。

  从1950年代起,钴-60等放射源就开始在民间使用。熟悉这段历史的中国同位素和辐照行业协会辐照专门委员会主任赵文彦介绍,早年的辐照设施门槛很低,一个生产队为辐照土豆、大蒜,就建起一个钴-60源。而全国涉核的大学和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系统、农科院系统,也都拥有大大小小的放射源。这种使用需求,直接导致了放射源遍布全国各地,与核电的高集中度形成鲜明对比。

  幸运的是,起初的20年里,由于起步阶段的核技术应用并不普遍,事故并不多发。但到了1970年代末至1980年代,随着经济发展,全国除了西藏和青海两地,各省都有了辐照装置。由于安全防护措施滞后,辐射事故明显增加,这一时期平均一年就有45起放射性事故。“使用放射源的单位复杂、使用范围广,用源单位的防护知识严重欠缺,再加上管理混乱,导致事故屡屡发生。”中国疾控中心原辐射安全所所长王作元对南方周末记者说。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研究员潘自强和中国原子能研究院研究员刘森林合作研究发现,1954年到2007年,我国共有2例核试验导致放射病的案例,中国核工业发生过52例皮肤烧伤,但核军工和核电站未发生一例死亡、放射病例。

  与之对比鲜明的是,核和辐射技术应用当中,却有10人死亡、49人罹患放射病以及16人皮肤烧伤。“到2007年,我国总共有10人因放射源和核技术应用导致死亡,占全世界死亡总数的17.2%,”潘自强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这个比例显然太高,总结经验、加强研究和管理是必要的,我们甚至迄今都没有一本总结事故案例的书。”这与中国核工业起步时对辐射安全的高度重视,极不相称。1960年,国务院就成立了专门的辐射管理局,由当时的卫生部、第二机械工业部双重领导,并由钱三强直接领导,相关法规也陆续出台。

  每个阶段的事故发生后,后续处理中不乏相关补救政策出台。1986年放射性事故飙升到70起,也正是在这一年,卫生部和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事故管理规定”。次年国务院又发出了“国务院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才让事故的势头降了下来。

  2009年河南杞县、广东番禺连发两起辐射事件后,核安全的主管部门环保部,对全国所有的辐照站进行改造。今年3月底,改造工作已基本完成。

  既然有法律法规支撑,事故响应也适当,为何放射性事故仍时有发生?据一位了解内情的人士透露,早年间负责核安全的卫生系统,既是监管者,又是大量放射源的使用者,且随着放射源使用逐步扩散到工业领域,卫生部门的监管心有余而力不足。

  于是到了2003年,中编办就放射源监管问题,专门下发了《关于放射源安全监管的部门职责分工通知》,原属卫生部门的监管职责,如放射源准购、监测、监督检查、影响评价等,根据文件规定一并划归到环保总局。

  可惜的是,由于监管职能的调整尚未完全到位,当年江西一家钢铁厂事故再度出现违规,一枚放射源掉进钢水并被连铸成钢坯。经过当地15个小时的艰难寻找,含有放射物质的钢坯才被找回。

  踉踉跄跄的监管下,整个1990年代,中国万枚放射源事故率,竟然是美国的40倍。

  无处安放

  监管之外,废弃的放射源如何处置是更严重的问题。

  1950年代放射技术民用后,最初的使用者多为“国字头”。各种各样的医疗、科研、农技机构以及国有企业使用过的放射性废源,有国家出资,也有稳定的回收渠道。据潘自强院士介绍,各省、各科研单位都建有收储废源的暂存库。

  但大批放射源退役,收储问题开始变得严重。四川原子能研究院在2008年,曾一次性淘汰两百多枚老旧放射源,为此支出了五百多万元。

  为了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中央财政曾划拨三千多万元,为一批倒闭、破产的用源单位解决废源的安置问题,但这依然是杯水车薪。

  2005年,国家出台《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对放射源采用生产者责任制,既在购买放射源时,产品价格中已经包含了回收费用,废源可以由使用者送回给原生产者回收。

  新的问题又来了。各地放射源被陆续分类编号管理后,各省原有的放射性废物库暂存库,开始库容不足。2006年起,各地纷纷新建或改造原有的省级放射性废物暂存库,解决源散四处的问题。

  据潘自强介绍,中核工业集团系统、各省及科研院所,有自己的中低放废物暂存库。但仅限于暂时存放。环保部的“清源”行动后,各省陆续处理城市放射性废物库中的放射源,将建库以来暂时存放的放射源,集中运往国家放射性废物西北处置场。

  目前为止,中国已建成两座中低放射性废物处置场。西北放射性废物处置场位于甘肃,自1999年试运行。另一座是广东的北龙处置场,2000年建成运行。第三座在建的中低放废物储存库,位于核工业集中的四川,但这些都不能完全承担起接纳全国放射性废源的重任。

  以中国放射源数量每年增长15%的速度计算,未来需要退役、收储的废源也会随之水涨船高。依照规划,中国将在2010年到2015年之间,完成国家的高放射废物处置库选址,并在2050年建成。

  在这之前,越来越多的放射性废物何去何从,还是难题。

(编辑:S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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