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不支持Flash

李彦宏:希望跟版权方作家探讨共赢的商业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2日11:18  环球人物杂志

  希望跟版权方、作家探讨共赢的商业模式

  李彦宏:管不好就关掉它

  《环球人物》杂志记者  张雷

  李彦宏失眠了。

  3月10日他刚被福布斯全球富豪排行榜评选为中国内地首富,16天后,他就被韩寒的一封公开信弄得焦头烂额。3月28日,他在深圳大梅沙出席IT领袖峰会,一路被媒体围追堵截。在峰会的“高端对话”环节,主持人的第一个问题也直捣百度文库。李彦宏回答这个问题的口气是少有的“硬”,他说这些事情已经让自己睡不着,“我在公司内部的态度很明确,如果管不好,就关掉百度文库。我们希望跟版权方、作家共同探讨出一种未来获得各方共赢的商业模式,并期待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

  这是李彦宏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回应百度文库侵权问题。

  盈利模式闯祸

  94亿美元,折合611亿元人民币,这是李彦宏成为内地首富的全部资产额。这笔庞大的财富数字和百度侵权纠纷好像没有关系,实质上却紧密相关。

  百度靠什么赚钱?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一针见血地指出,李彦宏没有什么技术创新,他只是找到了一些新的盈利模式。从起初的竞价排名纠纷,到后来的音乐版权纠纷和图书版权纠纷,都是其盈利模式造成的恶果。

  2008年3月16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节目播出《记者调查:搜索引擎竞价排名能否让人公平获取信息》,直接质疑百度的“竞价排名”模式。所谓竞价排名,是指百度把常用的搜索关键字标价,企业出价越高,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名越靠前。仅2008年第二季度,百度就为接近20万家中小企业提供竞价排名推广业务。

  节目播出后,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竞价排名带来的利润在百度利润中占很大比重,要让李彦宏放弃这个盈利支柱,“已经不可能”。

  随后的事实证明了这一点。三天后,百度表面上声称将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对各类网络虚假信息进行清理整治,并对广大百度用户表示“真诚的歉意”。李彦宏也在一封写给百度员工的内部邮件里说,“我作为公司的CEO,在感到十分难过、痛心疾首的同时,也将承担起全部的责任”。但实际上,其竞价排名的做法毫无变化。2008年9月,在“三聚氰胺事件”中,一份三鹿集团内部的危机公关方案泄露。方案中提及,三鹿已和百度达成协议,用300万元换取百度在搜索结果中删除三鹿奶粉的负面新闻。消息传出,舆论哗然。但李彦宏仍然为竞价排名辩护:“百度竞价排名并非按付费多少来排。”并称百度从未屏蔽有关三鹿奶粉事件的报道,认为这是百度的竞争对手在造谣。

  除了竞价排名,百度的另一种盈利模式是用庞大的搜索流量带来广告投放。2002年10月,百度MP3问世(MP3为一种音乐格式,百度MP3就是音乐搜索),短短几年时间,就占据了互联网上90%的音乐搜索份额。庞大的搜索流量,为百度MP3带来了丰厚的广告收入。这一下,全球各大唱片公司的老总坐不住了:我们辛辛苦苦花钱培养歌手、录制唱片、做宣传,你李彦宏不费吹灰之力链接一个音乐网址,就抢走了音乐市场的钱,这是摧毁唱片业的行为。

  从2005年开始,百代、华纳、环球等7家国际唱片公司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连续多次起诉百度“向用户提供非法音乐下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侵权浪潮。但每一次,李彦宏都能利用“网络避风港原则”脱身——百度在断开音乐链接后,就不再视为侵权。百度给唱片公司赔偿了几万块钱就算了事。对“百度在著作权纠纷领域取得了一次又一次不光彩的胜利”,音乐界和版权界人士表示愤怒。

  2009年,李彦宏把音乐搜索领域的这套盈利模式,复制到图书搜索领域,百度文库由此诞生。百度声称,“文库是一个流量很小的产品,而且没有广告”,但业内人士指出,文库拥有巨大的点击流量,其间接赚钱的能力十分强大。而这一次,50名“文人墨客”对百度侵权的指责,比音乐产业大佬们的炮火来得更猛烈:“请李彦宏先生放下屠刀,不要在摧毁唱片业后,再做摧毁出版业的人。不要让中国原创音乐、原创文学统统死掉。”

  2011年3月29日,李彦宏终于伸出“橄榄枝”了。百度动用大量人力对文库的内容进行逐一审核,文库作品数量从2000多万份下降到1700多万份,其中文学类作品从280万份锐减至163份,几乎删减殆尽。3月30日,百度提出与作家和解的“销售分成模式”和“广告分成模式”。前者是读者在百度文库上付费阅读,所付费用由百度和作家分成;后者是作家在百度文库中的作品点击率越高,他从文库广告收入中获得的分成就越高。

  业内人士认为,收费和广告中,最大的获利者还是百度。熟悉商业盈利模式的李彦宏,在化解百度版权危机时,显然不会忘记尽可能地维护本公司的利益。

  一直在逃避

  “Robin(李彦宏的英文名),你的性格和一般人眼中的成功人士或者说企业家很不一样,因为你的性格很柔和,没有那么强硬。”几年前,美国高盛公司前总裁如此评价李彦宏。

  性情柔和的李彦宏,是一个“偶像型CEO”,他长相英俊,举止斯文。1968年,他出生于山西省阳泉市一个工人家庭,1987年以全市第一名的高考成绩考入北京大学图书馆系情报学专业,1991年赴美国布法罗纽约州立大学攻读计算机硕士学位。1999年底,李彦宏带着一笔120万美元的风险投资回国,于2000年元旦成立百度公司。百度起步艰难,最初只有8个人,租用北大资源宾馆的两个房间作为办公室。没人相信他能打败搜索引擎的全球“老大”谷歌。但仅仅5年后,2005年8月,百度在美国纳斯达克成功上市,成为全球屈指可数的成功狙击谷歌的本土搜索引擎。

  这位拥有亿万身家和无数粉丝的富翁,似乎并不习惯于面对公众。李彦宏说自己“腼腆、不擅长说话”,只想过一种“闲云野鹤的生活”。这种柔和的性格,导致他很不愿意面对媒体。一位离职的百度老员工曾对媒体说过一件事:2000年6月,刚成立半年的百度在北京香格里拉饭店举办第一场新闻发布会。会前一分钟,网络突然中断,百度网页无法演示。随后的记者提问时间,没有一个记者举手发问。平生第一场新闻发布会就这样尴尬结束,使李彦宏此后对媒体更加回避了。

  在一些公关界人士看来,李彦宏这一性格特点,影响到了百度的危机公关方式。“百度推行的是‘迟缓的、僵硬的、逃避的鸵鸟模式’,从竞价排名纠纷到版权纠纷,只要能逃避得了一时,李彦宏就绝不去面对,百度的反应也就显得沉默、迟缓、缺乏诚意。”

  “将帮助版权方获取收益”

  2011年4月,本刊记者几次联系李彦宏,再次印证了他上述性格特点,他以“在外出差、联系不便”为由温和地逃避着媒体。作为公司高层代表,百度市场与公关副总裁朱光接受了本刊专访。

  环球人物杂志:百度和6名作家代表的谈判最终破裂,请问双方的分歧在哪里?

  朱光:文库是一个新兴的事物,它的商业模式还没有得到有效验证,如何解决版权方与网民需求的共赢问题,是目前的主要难题,需要版权方的配合与支持。在此问题上,我们有分歧。

  之前与6位作家的谈判,只是无数个谈判中的一场。在商务谈判中大家第一次没达成一致也是很正常的。

  环球人物杂志:双方的谈判还在继续吗?有哪些进展?

  朱光:我们非常希望跟版权方、作家共同探讨出一种未来能使各方共赢的商业模式。目前百度正在积极推进与作家、出版社的合作,通过用户付费阅读和广告分成等模式帮助版权方获取收益。

  以北京博士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例,进入百度文库书店首页,便能够看到呈列在显著位置的博士德公司旗下的《改变你一生的90/10法则》、《富过六代的洛克菲勒家族》等作品。网友可以在文库书店中免费阅读这些版权图书的部分内容,并可以通过付费,来在线阅读全文,每本书的价格为3元或者4元,低于传统的纸质书籍。目前这些在百度文库书店投放的电子书销量增长很理想,上架至今,销售额已经实现了300%的增长。

  环球人物杂志:从技术上讲,百度有没有彻底解决文库版权纠纷的办法?

  朱光:早在文库正式上线时,面对版权问题,我们就做了两件事情:一是公布了投诉的通道,承诺48小时内对版权方投诉的侵权作品进行处理;二是开始组织技术力量,着手开发版权识别技术,争取从源头上杜绝侵权作品的上传。

  经过4个多月的研发、测试及后续效果跟踪迭代,这项“版权作品DNA比对识别”技术计划于今年4月11日上线试运行,5月1日正式上线。届时,通过该技术不仅可以系统清除文库中网友已经上传的侵权作品,也使得将来侵权作品在上传时能被系统自动拒绝,从源头上控制侵权作品的传播。

  环球人物杂志:您曾说过,清理文库的主要损失是造成用户不便。但不清理文库,又会给百度造成声誉损失。在用户不便和公司声誉的矛盾中,百度优先补救哪一个?

  朱光:“帮助人们便捷地获取信息,找到所求”是百度创立以来所一直坚持的理念,我们的任何产品、创新和举措,都是基于这一理念的。无论是网页搜索,还是贴吧、知道,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网民的信息需求。百度文库也是一样,我们希望通过这个文档分享平台,帮助网民自由上传和免费分享各种知识、教育类的文档,更便捷地获取信息。

  虽然目前文库清理非授权类作品,短期内有损用户体验,但随着我们和版权方各种合作的进一步开展,我们会更好地提升网民的用户体验,实现用户和版权方的双赢。

  环球人物杂志:从音像作品到图书,百度面临过多次版权纠纷,版权问题会不会制约百度发展?百度如何看待国家有关方面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互联网的版权行为?

  朱光:无论是互联网与传统出版的结合,还是互联网与数字音乐的结合,都是未来发展的大势所趋。就像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王野霏所指出的,百度文库版权纠纷涉及资源分享网站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该问题的妥善解决对建立和完善行业规范和行业秩序意义重大。这对百度来说既意味着责任,也意味着机会。

  百度欢迎来自国家和行业等各方面关于版权保护的意见、建议及法规,我们也一直积极履行和探索版权保护措施。

  侵权是互联网的“原罪”

  实际上,版权问题并非只存在百度一家。比尔·盖茨曾说过,互联网的未来是“内容为王”,这决定了内容创作者与网络平台之间的矛盾和对抗是不可避免的,侵权成了互联网与生俱来的“原罪”。

  从全球互联网的发展状况看,搜索引擎遭到侵权起诉的概率是最高的。据不完全统计,世界第一大搜索引擎公司谷歌几乎每隔一天就会接到一张来自法院的传票。谷歌为此专门成立了处理著作权争议的部门,聘用了一批法律顾问,来应付应接不暇的侵权指控。2004年,“谷歌图书”服务问世,谷歌扫描并上传一些“公共图书”供用户阅读。美国出版商协会和法国出版集团马帝尼耶立即将谷歌告上法庭。2005年8月,谷歌被迫暂停扫描图书。

  我国互联网早期的侵权事件,多与音乐产业和影视产业有关。2007年,视频网站土豆网的会员上传了电影《疯狂的石头》,供网友免费在线观看。该电影的网络授权公司“新传在线”以侵权为由,将土豆网告上法庭。法院判处土豆网立即删除侵权电影,并赔偿“新传在线”经济损失5万元人民币。这是国内视频网站第一起版权纠纷,业内称之为“石头案”。

  对被告方而言,一边是区区几万元赔偿金,另一边是数百万的点击率和广告营业收入;对原告方而言,打赢官司后获得的赔偿还不够支付律师费。“石头案”非但没能让视频网站引以为戒,反而刺激更多网站铤而走险。接下来的几年内,优酷网、悠视网和雅虎中国等有视频业务的网站,都先后陷入了版权纠纷。

  纵观近年来中国互联网侵权史,就是一部内容创作者与网络平台之间的博弈史。双方一直在冲突中寻找利益平衡点。50位作家集体维权,并不是抵触“百度的免费”,而是不希望“被百度免费”,要得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利益。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建立起一种新的利益分配模式,才能达到互联网时代的双赢。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编辑:SN002)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