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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要求央企积极介入保障房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3日15:21  财新网

  央企要把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

  【财新网】(记者 徐明)国资委近日明示,有关央企可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但78家“退房令”央企是否有资格参与仍不明确。

  国资委网站5月3日公开了这份4月初即通过的政策。

  通知要求,央企要把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作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投入力度,发挥中央企业的骨干和带头作用。有关央企要及时收集掌握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方面的规划、进度安排、项目资料和政策支持等信息,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其中明确称,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抓住各地在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融资、税费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的机会,将保障性住房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起来。

  不过,通知没有明确“有关中央企业”的名单和标准,仅分类说明了勘察设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建设企业、建材企业、矿区企业五类企业应该抓住机遇大力发展。这份最新的通知也没有明确说明,此前被要求退出房地产业务的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此次是否重新获得了介入房地产业务的资格。

  2010年3月,由于诸多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纷纷涉足房地产行业,引发市场关注,国资委随即要求,78家此类央企应加快进行调整重组,在完成企业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等阶段性工作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之后,“退房令”执行缓慢,民众多有质疑。

  2011年2月,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公开表示,2010年已有14家副业是房地产业的央企退出,2011年估计有20多家退出房地产业。但国资委没有公布这14家央企的详细名单,国资委多次表示的“退房令”“预想的时间表”也始终未曾公开过。■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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