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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与第三方合作幕后:中介组织与官方未脱钩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03日17:42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作为第三方机构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与政府仍关系紧密,“集团发展的许多重大战略决策都是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作出的,并不断调整重大政策⋯⋯”“集团很多人都是从行政人员过来的”

  《望东方周刊》记者刘武 | 北京报道

  2011年4月19日,因“瘦肉精”丑闻停牌的双汇复牌。

  除了少数几家券商给予其“推荐”或“看好”评级之外,给予双汇支持的还有一家独立第三方机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

  深陷信用危机的企业拉上一家“独立第三方检验机构”作为补救措施,近年来,类似的“信用捆绑”越发时髦,遍及国内多个行业。例如,2008年三聚氰胺之后,伊利集团、蒙牛集团也宣称建立了第三方检测制度。

  问题在于,谁来保证这些“独立第三方机构”的独立性?

  社会中介组织被认为是市场经济“润滑剂”,一些经济鉴证类中介组织还享有不拿国家工资的“经济警察”之称。

  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社会中介组织整体信用状况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这些稚嫩的独立第三方机构会不会和信用不良的企业同归于尽?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国内为数众多的所谓独立第三方至今仍未与行政部门真正脱钩,其公信力基于政府信用。

  谁在和双汇战略合作?

  3月31日,双汇集团召开的万人大会上,双汇集团总经理游牧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管理人员崔磊的手握在了一起,双方签订了“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战略合作协议”。

  当天下午,质疑就出现了:“检方和被检方竟然能达成长期战略合作,还有作为独立机构的执业操守吗?”“这不是拖检验机构一起作弊吗?”

  长期研究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李景鹏对《望东方周刊》说:“这种方式会导致独立第三方和企业发生利益捆绑,最终成为事实上的信用捆绑。”

  其实,中检集团早已与双汇有过交集。2009年8月18日在郑州召开的一次会议上,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旗下中国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给双汇集团等28家企业“管理体系保持先进单位”的称号。

  这一次,消费者仍然只能期待中检集团检验公司践行其公开承诺:“以合法、科学、专业的观点告诉大家一个真实的双汇。”

  在4月7日《大河财富》的一篇专访文章中,崔磊表示:“我们是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唯一一家带中国字头的检验认证机构,当然我们要负起这个社会责任。”

  崔磊是谁?本刊经过核实,崔磊的真实身份应该是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检验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那么,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又是什么性质的公司?

  在《大河财富》的专访中,崔磊表示,“我们独立于政府和企业”,但是崔磊没有介绍公司的投资方和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该集团与政府部门仍存在紧密的关系,该集团相关负责人曾在一份书面讲话中称,“集团发展的许多重大战略决策都是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作出的,并不断调整重大政策⋯⋯”此外,“集团很多人都是从行政人员过来的”。

  即便崔磊本人,也曾在一次演讲中坦承集团“市场化业务比例太低”。

  何谓独立第三方?通俗地理解是指相对于政府、企业之外的第三方,在国外也叫“第三部门”。

  有鉴如此,山东检验检疫局张径舟曾撰文认为,“应当积极推进市场化取向的检测机构改革,加快检测机构机制改革步伐⋯⋯”

  信用捆绑日渐时髦

  双汇引入独立第三方检验机构的做法近年来越来越“时髦”。

  2011年3月初,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委托独立第三方检测机构,先后对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市场上主流婴儿配方乳粉进行了两次检测。

  随后,该协会先后高调发布两则信息,旨在说明:北京等一线城市销售的婴幼儿乳粉符合标准,二三线城市销售的婴儿配方乳粉质量与一线城市的产品没有差异,“可以被信赖”。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委托的是哪家第三方检测机构?在第一则信息中,没有提及第三方机构的名称。在3月底发布的第二则信息中则指明,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宋昆冈向《望东方周刊》证实:“这两次检测都是委托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做的。消费者对国内乳制品不信任,作为协会我们也想弄明白,所以自费从市场上购买了产品拿去独立第三方机构送检。”

  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发布的只是结论性的信息,无法找到具体的检验报告。据悉,送检的产品只是检测了二十多项指标。

  “受委托的检测机构是无权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的,只有我们能够发布。”同时,宋昆冈也表示:“我们委托检测的指标都是国家规定的,并与食品安全、营养相关的指标。如果完全按照国家规定全部检测,检测费用会比较大。”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网站上称,该中心是政府主管部门授权、认可的“国内从事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仲裁的最高权威机构”。本刊记者查询到的资料显示,该中心创建于1989年,挂靠在央企中国轻工集团公司下属企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与该院食品安全研究发展部实为一套人员组成。

  形式多样  面目模糊

  委托所谓“独立第三方机构”并不仅仅在食品安全领域日渐普遍,还包括第三方调解医患纠纷、第三方市场调查、第三方提供公司上市包装、第三方评估小区物业服务等形形色色的第三方服务形式。

  有时,政府部门也在寻求“独立第三方机构”的帮助。3月中旬,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在接受《望东方周刊》采访时披露,2007年曾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02年~2007年社会反馈药品政策性降价之后出现“降价死”的286个品种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表明“降价死”说法不成立。

  调查的情况是,发现95%的药品仍然在市场上经营,5%消失的药品是由于疾病谱变化或者企业产品正常的更新换代造成,社会上关于药品“降价死”的说法不成立,“很少或几乎没有是由于我们的定价比成本还低的情况”。

  此后的信息显示,国家发改委此次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为中国价格协会和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中国价格协会的主管单位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该协会是在2000年11月由中国价格学会改建更名而来。

  一些学者已经开始呼吁在学术评价、立法后评估、政府部门“公众满意度”调查等专业性强、性质相对复杂的领域也引入第三方机构的服务。

  社会中介组织腐败愈演愈烈

  谁来保证这些提供信用担保的“独立第三方”的独立性?国家行政学院副教授胡仙芝对《望东方周刊》表示:“目前没有很好的办法,只能寄希望于这些独立第三方机构坚守职业道德操守。”

  事实上,诸如“独立第三方不独立”的案例在近些年屡屡出现。

  比如,在IT行业,委托“独立第三方机构”调研被广泛运用,诸如公司市场份额调查,价格调查等。但是,在2010年第三方机构赛迪涉嫌造假东窗事发之后,该领域曝出“独立第三方”数据造假的多种潜规则,比如定制报告。

  这些“独立第三方”机构往往心知肚明,事先都会写清免责声明,而与企业签订的商业合同条款一般都会隐藏起来,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各利益方往往无从知晓。

  赛迪涉嫌造假风波之际,IT资深评论人士付亮公开表示:“卖假报告的比卖真报告的吃香,卖给市场部门的比卖给决策部门的挣钱,按客户意见写的报告,比独立第三方报告容易通过,IT领域咨询尤为如此。”

  即便是肩负重要责任的经济鉴证类“独立第三方”中介机构,也不断因“不独立”而卷入丑闻。

  比如,2009年,号称“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毕马威卷入“达娃之争”,并引发娃哈哈全国范围内子公司的连番诉讼。事实上自2001年开始,毕马威就屡屡在中国遭遇公信力危机,使其“独立性”受到质疑。

  一方面“独立第三方”机构服务需求逐渐增加,另一方面真正能够坚守“独立性”的机构又欠缺。

  对社会中介组织腐败问题进行过专题研究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林跃勤对《望东方周刊》表示:“社会中介组织腐败现象正日益严重,近年来,财务、审计和评估类型的中介公司抱着‘收人钱财,给人方便’的态度,通过做假账、假评估、假审计等帮助腐败分子贪污国有资产和股东权益的腐败行为正愈演愈烈。”

  严格监管合理引导正当时

  现实中,除了自甘堕落的所谓第三方机构之外,也有一些独立第三方机构经常会面临在坚守职业道德和满足客户要求之间艰难抉择。

  在2011年1月份曝光的“齐鲁银行遭遇高额骗贷案”中,齐鲁银行此前已经收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报告由于坚持写进了齐鲁银行涉嫌骗贷风险的“保留意见”,最终普华永道遭受齐鲁银行“下课”。

  那么,又如何保证这些独立第三方机构每一次都能坚守道德操守呢?

  “一些中介组织和政府部门难以脱钩、害怕脱钩、不愿脱钩,导致政府部门既存在管理上越位,也存在监督上的缺位。”李景鹏对《望东方周刊》表示,“这就要求我们创造有利于其坚守操守的法制环境,不仅要严格市场准入,也要加大违法成本,健全退出机制。让这些机构违规就意味着被淘汰,就像美国的安达信。”

  2002年,当时还号称“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达信,因卷入美国安然造假事件而走到了穷途末路。

  “国际上有些国家成立了专门对中介组织进行信用评估的组织,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胡仙芝对《望东方周刊》说,“独立性问题归根结底是钱的问题,我们应该想办法解决这些独立第三方机构的经费问题。”

  据她介绍,国外作为非营利组织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其资金来源一般来自于社会捐赠、政府专项拨款、政府公益基金等。

  1995年,国务院在召开的经济工作会议上就曾强调政府在转变职能,“要把经济活动社会服务性和相当一部分监督性的职能交给中介组织。”多年来,该项工作进展缓慢。

  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程伟对《望东方周刊》表示:“政府职能转变与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互为影响。政府职能转变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中介机构承接就行不通,另一方面,政府职能转变程度又决定着中介机构的发展空间。”

  现阶段如何监管,引导中介机构健康发展呢?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发表的对加拿大中介组织管理的研究报告指出,加拿大在法治基础上建立了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为主、政府宏观管理为辅、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监督的市场中介组织监管机制,其中,新闻媒体和群众舆论往往可以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林跃勤对本刊表示:“应该采取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和司法制裁相结合的方式,尤其是经济赔偿对所谓的‘独立第三方’等中介机构具有较大威慑作用。”

(编辑:SN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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