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警方称经过“百日行动”的排查清理,目前已有8万余名治安高危人员受到震慑主动离开深圳。从7年前的“梳理行动”,到3年前的“城中村”整治,再到“百日行动”,这座城市已经不再欢迎进城的农民群体和“问题人士”。
南都周刊记者_曾向荣 实习记者_曾明瑞 深圳报道 摄影_赵炎雄
跟出租屋综合管理员以及派出所警员打交道多了,谭军(化名)对“治安高危人员”的称呼已不陌生。每当有新房客上门,他就要拿着对方的身份信息去出租屋综合管理所登记,弄清新房客是不是“治安高危人员”。
治安高危人员
谭军自称是“洗脚上田的农民”。几年前,农村改成了社区,谭军的身份也从农村居民变成了城市居民。不再务农的他,打理着深圳市宝安区民治街道50多套城中村握手楼的出租屋。
多年来,谭军记不清招租过多少房客,这些房客的职业五花八门,从出租车司机、菜贩、理发店员工到福田区高档写字楼上班的白领,甚至不乏拾荒者、擦鞋者。
最近几个月,谭军发现,社区经常提醒他招租时要当心高危人员,如果发现有什么可疑情况,要及时通报。街上慢慢出现了戴着“红袖章”的人,其中不少熟面孔,有楼管员、社区工作人员。
一打听,“原来是要开大运会了。”
没过多久,出租屋综合管理员主动找上门来。但他没有太在意,“我们每套房子都交了管理费给小区管理处,治安的事情,自然由小区管理处和派出所来负责。”
一位综管员对南都周刊记者称,按照上面的要求,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对出租屋隐患进行排查摸底,登记造册,整改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城中村出租屋等。
这是宝安区对辖区内出租屋掀起一场整治风暴的序幕。和其他房东、二房东一样,谭军被要求签订安全责任书。工作人员叮嘱说,房子出租后,7天内必须到出租屋综合管理站填报租客的信息,“特别要防范治安高危人员”。
今年元旦前,谭军接到通知,说市里面要启动“百日行动”,排查清理治安高危人员。业主和二房东要配合出租屋综管部门和派出所的工作,核实房客的信息,房客的信息发生变动要立即更新。如果不配合,房东和房客都可能受罚。“这次是动真格的。”谭军被提醒。
公开资料显示,这项深圳市官方口中的“治安高危人员排查清理百日行动”去年11月初露端倪,其意图在于“加快推进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确保明年深圳大运会顺利举办”。这一专项行动指向明确,就是排查清理在深圳市范围内,具有现实或潜在社会危害性,可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治安高危人员。
“百日行动”要求深圳市公安局各分局自即日起至大运会举办前,建立起“每天重点清、每周区域清、每月全面清”的工作机制,每天组织排查一批治安高危人员易于落脚的房屋、场所及行业,每周集中整治一个治安复杂区域,每月开展一次全方位大规模的清查行动。
“铁帚”行动
宝安区出租屋密布、外来人口聚集,是深圳警方“百日行动”的重点区域。宝安警方很快就实施了代号为“铁帚”的排查清理行动,谭军的50多套出租屋也在排查清理之列。
南都周刊记者试图联系深圳市公安局,采访“百日行动”事宜,截至发稿前,没有得到回复。不过,深圳《宝安日报》3月18日一篇《“铁帚”出动 强扫宝安》的报道,披露了当地警方挤压治安高危人员的部分做法。
据报道,宝安警方每两天开展一次清理挤压治安高危人员行动。每次行动前,派出所打印出行动区域所有已登记的治安高危对象名单,据此开展精确挤压。
谭军听他的邻居说起过,仍然租住在辖区的治安高危对象,是“铁帚”行动重点清查整治对象。
他注意到,除了警察,街道方面也行动起来。今年3月,民治街道成立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结果就是,他的出租屋受到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双重管理。
就在上个月,谭军所在社区一间出租屋发生了盗窃案,租客丢了一台电脑。随后,租客被要求搬走,一张“治安高危出租屋”的警示牌被贴在这间出租屋的门口,理由是该出租屋存在安全隐患,却没有监控设施。
辖区派出所民警召集业主和二房东召开了一次现场会,宣布了处理结果。“高危出租屋的牌子挂在那里,谁还愿意去租他的房呢?”谭军感受到了震慑。
不只是民治街道,一街之隔的龙华街道,管理方对治安检查不合格的出租屋也实施了铁腕整治:如果存在重大治安、消防、安全隐患,或者居住满30人以上没有配备楼管员或保安员,或者发生入室抢劫或1年内发生3次以上入室盗窃的出租屋,都要挂上“治安高危出租屋”的警示牌。10天内整改未合格的,还将执行停水停电措施,房东要被罚款。
事实上,整治治安高危出租屋是整个宝安区整齐划一的行动。4月19日,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发布了《关于对出租屋实行严管严控严治的通告》,有诸多要求:从出租屋的视频门禁、电子监控等防盗系统,到租客的身份证、居住证及从业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
上述通告规定,一旦出租屋发生重大消防、安全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房东的烦恼
在社区的公告栏里,谭军读到了这份措辞严厉的通告,后怕起来:“要是警察在我的房子里查到了‘黄赌毒’,那我的麻烦就大了。”
今年3月14日,宝安上南派出所抓获一名贩毒嫌疑人,并在其租住的房屋内缴获一批制毒工具及少量疑似毒品半成品。随后,警方以涉嫌包庇罪刑事拘留了该出租屋的二房东,查封了整栋出租屋,责令业主完善该出租楼的视频监控、门禁及消防等设施,等到整改完毕后经派出所验收合格后才能够出租。
3月20日,宝安西乡派出所抓获三名卖淫女。警方以容留卖淫为由将业主、护楼员刑事拘留。同时,该栋出租屋被查封,住户搬离。
除了刑事拘留,制裁还包括巨额罚款。一周前,民治街道的一位房东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缴纳了54.2万元罚款。因为未在法定期限内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这位房东收到了深圳市今年个人房屋租赁的最大一笔行政处罚。
“管好了出租屋,治安就管好了一半。”民治街道一位出租屋综管员介绍经验。由于当地人口流动十分频繁,每季度甚至有三成的人员在流动,这样就只能依靠“以屋管人”、“以证管人”。
他举例说,自从一起盗窃案的嫌疑人在其出租屋内被成功抓捕,辖区内盗窃案和抢劫案的发案率也降低了一到两成。
“我们要集中查处一批违反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法规的案件,整改一批出租屋隐患问题,协破一批违法犯罪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列管一批治安高危人员,最终达到管理有序、治安稳定的目的。”深圳市出租屋综管办有关负责人曾对媒体如此表态。
虽然心有不解甚至不满,但谭军不能不权衡利益得失。如果房客出示不了身份证件,谭军断不敢贸然将房屋出租。而这正是警方需要达到的效果,一位警员称,“让业主在通过房租获利的同时,自觉履行监管出租屋的义务”。
但谭军心里仍存疑虑,“如果房客有前科就不允许他们租房,或者频频上门去查,这算不算歧视和骚扰呢?”
七年整治
谭军意识到,这座城市已经不再欢迎进城的农民群体和“问题人士”。
“深圳作为一个移民城市,对创造深圳奇迹的外来工,特别是低端的、边缘性的外来工,应该多元宽容,用包容性的胸襟迎接他们。”深圳当代社会观察研究所所长刘开明博士对南都周刊记者称。
“不欢迎”的标牌,早在7年前就已经举起过,只不过那次叫做“梳理行动”。 同样庞大的规模,同样疾风骤雨式的执法方式,同样“一刀切”的处理方式。不同的是,“百日行动”是为确保大运会安全的安保举措,“梳理行动”则是时任深圳市长李鸿忠履新后不久发起的一场城市管理风暴。
在2004年上半年的那场梳理行动中,谭军村里的违建房屋被拆除,一些外来人口无奈离开,其中大部分是乞讨者、拾荒者、养殖者、菜农、地下加工厂从业人员。这次梳理行动所涉及的流动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相当于迁移一座百万人口的中等城市,力度与规模之大,前所未有。当时有学者质疑,深圳市政府有意通过拆除违法建筑,一举多得,达到让逾百万“不适宜于在深圳居住人口”自动迁移的目的。
公开资料显示,4年前,深圳的“城中村”整治已经开始清理治安高危人员。
2008年3月,深圳市委办公厅将《关于强化领导干部公共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挂在网上向社会征求意见。一个月后,一份对网友的答复披露:2007年,深圳市公安部门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统一行动15次,整治“城中村”227个,驱赶高危人员18381人,有效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这份答复还称,将进一步加大“城中村”管理力度,其中一个措施就是“继续加强对‘城中村’出租屋的整治,驱赶高危人群,净化治安环境。”
事实上,深圳并非这方面的独行者。日前,广西南宁警方正在排查清理治安高危人员,而北京大兴去年4月率先在16个村庄试点封闭式社区管理,设门岗凭证出入,是为“封村”模式。
让决策者始料未及的是,“有的人离开了,但更多的人又进来了。”谭军说。如今,深圳已发展为有着1500万人口的特大城市,其中外来人口1240万,总人口还以每年100万的数量增加,人口密度全国最大,而且每年在市内外流动的达30%。
在一些公开场合,深圳市政府官员时有提及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据媒体报道,去年4月,时任深圳市副市长、公安局长的李铭说过:流动人口总量失控,具体管理缺位,是深圳治安的症结所在。李铭称,深圳至少有100万无固定职业人员,“无业人员不清除出去,深圳没有太平。我们也在争取。深圳不是有立法权吗?如果给我们依据,对3个月以上无正当职业的人,不租房子给他,请他回原籍。”
但问题是,这些似乎不受深圳欢迎的人,他们愿意返回原籍吗?“他们不可能回到老家去。”刘开明判断。
一位被视为“有前科”的人士也对记者表示,“被高危”让他们觉得很没有面子,在这个时候肯定不愿意回原籍。
让谭军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如果这些高危治安人员真的是危险分子,那么他们离开深圳,就不会犯罪?或者,他们就不再返回深圳了吗?这个曾经的农民都深信:除非深圳是一座彻底封闭的城市,否则新的问题一定会出现。
“把人清理出去,就认为自己安全了,这不是鸵鸟吗?”谭军反问。
但是,他也成了挤压甚至歧视“治安高危人员”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和深圳全市540万套出租屋一起,牢牢锁在这一链条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