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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回家到回归社会的路有多远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6日02:56  中国青年报

  新疆社科院一项报告显示,在内地流浪的新疆籍儿童中,超过9成是被诱拐离家的。

  4月10日,阿里木江接受“老板”的任务,护送同样被诱拐的3名少年返回长春行窃。

  整个过程显然经过精心策划,由身在长春的盗窃团伙二号头目赛某电话指挥,从叶城县至莎车县,从莎车县至乌鲁木齐,两地均有赛某的“朋友”接应,按照预定计划,阿里木江只需要在乌鲁木齐火车站带领3个少年到济南,他的任务就完成了。抵达济南后,赛某将亲自护送被拐少年至长春。

  多年来,为逃避火车站民警严格的“打拐”检查,拐骗新疆籍流浪儿童犯罪团伙不断更新手段。这次,犯罪分子共为4名少年购买了8张车票,除了乌鲁木齐至长春的车票外,还备有4张至吐鲁番的短途车票。他们知道,由于被拐骗儿童多流向疆外,因此伪装成疆内乘客躲避检查。

  根据乌鲁木齐铁路局公安处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海赛尔的长期观察,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乘坐火车赶赴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的犯罪团伙越来越少,大多到二三线城市、甚至小县城实施盗窃犯罪,同时,拐骗流浪儿童犯罪团伙手段不断翻新。从带人来说,从最初由大人伪装成亲属带儿童到少年带儿童。

  4月24日,乌鲁木齐铁路局公安处刑侦支队民警赶赴长春,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展开调查。

  在长春,4名不足18岁的维吾尔族少年依旧像往常一样“工作”,早晨7点起床,在出租屋附近一个新疆餐馆吃过饭后,就搭乘出租车来到当地一个大型商贸市场实施扒窃。

  他们只盯包,不看人,与一般小偷多用刀片等辅助工具偷窃不同,少年们多尾随路人,在身后直接拉开其背包拉链,类似于明抢,得手后立即搭出租车逃跑。

  海赛尔说,新疆籍儿童被拐到内地后,往往会经过较残酷的扒窃训练,在繁华地段流窜扒窃,每天除睡觉外的全部时间就是偷窃,“老板”规定每天完成扒窃数额,若完不成,就会遭虐待。

  据海赛尔介绍,这些孩子的年龄一般在6岁至16岁之间。除了该年龄段的孩子容易管理的因素外,更重要的是,犯罪分子熟悉法律惩办的有关年龄规定——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不满16周岁的犯罪较轻者不负刑事责任——犯罪团伙以此来钻法律的空子,规避法律惩治。

  毕竟还是孩子,少年们并不愿一天到晚呆在“工作”地点,有时觉得太累,就结伴到位置较偏的小旅馆内上网、打牌。当然,这是在生意好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收获,则会遭致打骂。

  生意好时,“老板”也会让他们尝尝甜头。一位被迫偷窃的少年告诉警方,曾经有一次,在“老板”的带领下,光吃饭、唱歌就花费两万多元。

  经过4天4夜的侦查后,乌鲁木齐铁路局公安处刑侦支队支队长王卫纲决定实施抓捕,在犯罪团伙为流浪儿童租住的出租屋内,现场令人震惊,少年们正在吸食麻烟。麻烟是赛某对少年实施精神控制的主要手段。

  据了解,此次跨省联合抓捕行动共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解救被拐流浪儿童8人,一个参与拐骗、转运、盗窃的操纵新疆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幕后团伙被捣毁。

  如今,被解救的流浪儿童被安置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救助管理站。安全抵达新疆后,孩子们纷纷哭了。

  (本文中提到的未成年人为化名)

  从回家到回归社会的路有多远

  在一项关于新疆籍流浪儿童社会融入问题的研究项目中,新疆大学社会学系学生尚泰坤发现,新疆籍流浪儿童不同于一般以捡拾、乞讨为生的流浪儿童,他们被成年人控制,进行偷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当他们被保护机构解救回到家乡后,较难融入到家庭和家乡社区中去,有着较高的再次流浪风险,致使救助保护工作落入“流浪-被救助-再流浪-再被救助”的恶性循环。

  新疆社科院副研究员吐尔文江调研发现,受地区贫困差距、家庭教育等因素影响,新疆籍流浪儿童返乡之后,发生反复流浪的比例达到60%至70%。

  5月11日,在乌鲁木齐举行的新闻通气会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出,“有家可回、有学可上、有事可做、有医可就”是新疆救助流浪未成年人的努力目标。

  此外,新疆还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培训中心建设,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和建立起打击、解救、接送、教育、监管、安置等各个环节的长效机制。

  如何建立一种确保新疆籍流浪儿童回归家庭与社会的制度设计,在现阶段显得尤为重要。

  深圳的流浪儿童社工试验

  长期跟踪调查新疆籍流浪儿童问题的兰茜(化名)发现,并非所有的流浪儿在回家后都能正常地回归社会。

  她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有三种类型的流浪儿童适合直接救助回家:流浪时间短,很快就被解救的;被人贩子劫持到内地后坚决不愿从事盗窃行为的;受犯罪团伙虐待,无法忍受而期盼回家的,这些孩子的共同点是年龄稍大,有一定辨识能力。

  “如果是家庭残缺被遗弃,或者很小就被拐带出来、流浪多年、已深染犯罪亚文化的流浪儿童,将会产生扭曲的人格和价值观念,若不能及时矫治、长期跟踪,很容易出现各种问题。”兰茜对记者说。

  吐尔文江告诉记者:“流浪儿童既是受害者,但也有潜在的不良行为。” 

  为了帮助流浪儿童融入社会,在新疆籍流浪儿童的重点流出地喀什市,正悄悄地进行着一项试验。

  受益于全国对口援疆政策,由深圳投资6000万元援建的喀什市城乡福利供养中心即将落成,其中近200个床位是为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童专设。同时,针对喀什市流浪儿童的救助与保护也成为深圳对口支援的重点工作之一。

  与“硬件”设施相配套的还有相关“软件”支持——在喀什市成立社会工作站,引入社工组织。

  喀什市社会工作站站长朱秀清来自深圳某专业社工机构。去年9月,与当地民政部门沟通后,她发现流浪儿童反复流浪现象多是家庭原因造成,要让他们真正地回归社会,必须深入了解其心理诉求,尽快帮助他们解决谋生手段。

  在10天的调研期内,来自深圳的社工柴雪拿着22名从内地返回的流浪儿童名单,却只找到14名。在一对一地交流过程中,柴雪发现,多数返回原籍的流浪儿童有较强烈的学习技能的愿望,但也有一些流浪儿童对免费技术培训的机会并不感兴趣。

  此外,社会工作站将发挥社工优势,跟进喀什市救助站接回的流浪儿童,建立档案,进行长期跟踪。

  朱秀清说,从今年起,社会工作站将为流浪儿童建起一套社会支持网络,帮助他们就学、就业。

  从回家到回归社会

  今年3月,吐尔文江曾针对81名流浪儿童进行一对一的访谈,结果显示,家庭完整的仅占23%,父母一方去世的占20%,双方去世的占8%,而父母离婚的占了近一半。

  尚泰坤在研究中发现,家庭是儿童成长的最优环境,然而,问题家庭不利于儿童成长。由于大多数流浪儿童的家庭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所以简单地将流浪儿童送回家是远远不够的。

  为了帮助流浪儿童实现生活重建,2006年6月,英国救助儿童会乌鲁木齐办事处与和田市伊里其乡开展儿童保护项目,旨在预防减少儿童拐卖现象,增强家长和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并通过对流浪及被拐卖到内地返回和田的儿童及青少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在伊里其乡,最早建立的儿童乐园活动中心向全乡18岁以下青少年开放,中心举办了“儿童保护”、“预防拐卖”、“预防艾滋病”等专题。儿童还自己编辑设计报纸《儿童乐园花朵报》,有了丰富的业余文化生活,职业技能学习模式也取得了积极成功。

  救助儿童会新疆项目总经理张滨告诉记者,在内地流浪的新疆籍儿童由于长期被犯罪团伙使用暴力挟持从事违法盗窃行为,内心感受不到温暖,产生扭曲的人格和价值观念,出于自我保护,他们几乎每天都处于防范状态,不被信任,同时也不信任别人。

  张滨说,为帮助流浪儿童更好地回归社会,学习谋生技能,救助儿童会与和田市民政局合作,开设两期共计80人的技能培训班,其中,首期20人的驾照培训班,有17人拿到驾照,多数已找到司机的工作。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正在计划申请投资5000万元建设一所流浪未成年人安置培训中心,将充分考虑受助流浪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合理设计安置培训流程和功能布局,科学配置救助、教育、心理矫治、康复、技能培训、安置等功能。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青少年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周小西告诉记者,目前,针对新疆籍流浪儿童,仍有很多存在空白点需要研究。例如,建议为新疆工读学校接受教育的流浪儿童建立档案并长期进行跟踪调查,针对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引入更加专业的社会资源来运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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