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正文内容
不支持Flash

信用社缘何大案频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20日16:08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信用社缘何大案频出

  在曾刚看来,信用社大案频出的原因更多在于它的基础太差。“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信用社的管理很多还是靠人工,没有用到现代支付交易的手段,操作风险相对也会大很多。”

  《望东方周刊》记者王晓 | 北京报道

  5月9日,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县联江信用社储蓄会计苏某的落网,将案件频发的信用社再次推向风口浪尖。

  据《雅安日报》报道,自1998年1月25日开始,苏某便采取销毁贷方传票、虚列取款凭条等多种手段,将信用社公款36.91万元分47笔占为己有,之后潜逃。

  就在苏某落网前一个月,一张被众网友戏称“史上最牛工资单”引得一片哗然。

  这一出自河北省沧州市农村信用联社的工资单显示,该社员工2010年工资基数多在20万元以上,最高的达到了37万元,年休假工资补贴也由8000多元到6万多元不等。与2010年沧州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116元相比,信用社员工的工资实在“牛气得很”。

  经曝光后,河北省农信联社紧急做出了处理,原领导班子成员理事长周伯健、主任王民被免职。

  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数据,截至2010年末,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2954个,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78.5%,营业性网点75856个,占全国的38.8%,上述机构绝大部分分布在县及县以下农村地区。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四川省金融学会副会长曾康霖对《望东方周刊》说,其中症结除体制上遗留下来的痼疾外,更多是人的因素,“比如有些地方信用社的从业人员和地方政府、有钱的老板相关,以权谋私,就会产生很多弊端。”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银行研究室主任、中小银行研究基地主任曾刚说,国有商业银行改制已然结束后,信用社乃至整个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将成为未来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目前是我们遗留下来的比较大的问题。”

  金融丑闻频现

  近年来,与信用社相关的金融丑闻频频见诸报端。

  2011年2月,江西省鄱阳县农村信用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吴智敏,党委委员、副主任王正灿等人被免职。

  公开的资料称,从2006年开始,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伙同他人逃避财政部门划拨专项资金审批手续,前后鲸吞存在当地农信社的9400万元基本建设专户资金,直至今年2月11日案发。

  2010年底,原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迎春信用社副主任、财源信用社主任赵勇锒铛入狱。

  泰安市中院的判决书显示,赵勇曾利用职务之便,为一个姓尹的人发放贷款。在贷款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两人又预谋,采取高息贷款的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几年下来,赵勇挪用资金达2270万元。

  “把钱存进信用社,好比放进了‘最安全的保险柜’。没想到,‘保险柜’失控了。”事后,有网友评论。

  2008年的山西,更是信用社丑闻频出:

  忻州市忻府区信用社千万元存款失踪;几个月后,该市保德县信用联社1000多万元被营业部副主任卷走;7月16日,运城市纪委监察局通报,因所属基层信用社中发生5起金融大案,4名信用社主任利用职权违法违规发放贷款近2000万元,1名信贷员违法账外吸收股金299.3万元,闻喜县信用联社原理事长李宣章被开除党籍;同一天受到通报处分的,还有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兰创国,其在2000年10月至2008年10月任运城市农村信用联社理事长期间,夏县、临猗等7个县(市)基层信用社共发生13起违法违规案件,涉案金额1.4亿元⋯⋯

  整个2008年,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发生各类案件208起,涉案金额达7.1亿元,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67起,涉及金额6.4亿元,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湖南为重灾区。

  有着近60年历史的农村信用社,因历史积弊,早已成了困扰中国金融业的难题。数起大案过后,其身份的模糊和监管的漏洞,更为人所诟病,甚至有人将其视作“怪胎”。

  信用社是“怪胎”吗

  “信用社是中国银行体系中最复杂的。放到今天,可能有人认为它是‘怪胎’,毕竟五六十年过去了,这种模式在当今中国已经不很适用了。”曾刚认为,但其成立之初,是有历史必然性的。

  上世纪50年代初,由于生产力水平低,广大农民需要资金互助,以期实现合作化农业。于是,政府从融通区域社会资金、防止民间高利贷剥削的宏观计划出发,建立了合作金融组织。这一由农民自愿入股组成,由入股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入股社员服务的,具有一级法人资格的合作金融机构即为农村信用合作社。

  最近一次大规模改革出现在2003年。彼时,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履新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对工作重点做了这样的描述:“家有三件事,先从紧处来。”这个“紧”,按刘明康的说法,“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和农村信用社改革”。

  “那次改革把原来的坏账剥离了,卸下了一些历史包袱。”曾刚向本刊记者介绍说,之后,条件成熟的信用社陆续改组成了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条件不成熟的则保留了原来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所有制结构。

  改革效果很快凸显。2009年,17家农商行入选英国《银行家》杂志评选的全球银行业1000强,占我国入榜商业银行的20%。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资格股占比由64.3%下降至24%以下,农村银行机构资产占比由20.8%提升至40.1%以上。

  此次改革的另一个重点则是,将信用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显然,这跟1995年以来中国金融改革金融监管的思路有很大的不同。1995年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第7条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这样一来,尽管信用社还是银监会在进行监管,但其实际上还是受到地方政府和省联社的影响。信用社为了生存,也需要靠地方政府提供的项目。”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金融系主任、中山大学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陆军对《望东方周刊》说。

  不久后,有专家发现,省级政府对信用社的管理上存在“两热两冷”现象,即热衷于尽早达到兑付人民银行专项票据的要求,热衷于参与农村信用社的组织形式转换和领导人员配备;在帮助农村信用社清收旧贷和打击逃废债力度不够,辖内农村信用社防范金融风险的制度建设不力。

  大案频出的原因

  “地方政府和地方金融机构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不仅在信用社存在,在已经改制成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农村机构,甚至在早就是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城市商业银行中,也同样存在。”曾刚指出,银监会对各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也都一样。“监管上存在的问题,并非导致信用社丑闻连连的重要原因”。

  在曾刚看来,信用社大案频出的原因更多在于它的基础太差。“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地区,信用社的管理很多还是靠人工,没有用到现代支付交易的手段,操作风险相对也会大很多。”

  2004年10月,人民银行对西部6省54县农村信用社进行调查发现,平均1500户农户才有一个信贷员,按农户贷款覆盖率为58%,即每个信贷员实际需要管理800多户农户的贷款发放和管理。

  “抛开发展滞后不说,其实,信用社的性质到现在还是悬而未决。”曾刚感叹。

  信用社的性质是“官办”还是“民办”,是“农民合作制”还是“商业股份制”,迟迟没有定论,管理的“婆家”也从农业银行到人民银行,再到现在的市级信用联社与银监部门的双重管理。

  身份的模糊,无疑造成了经营管理上的尴尬。“信用社作为一个合作性金融机构,就意味着每个社员拿出一笔钱放到里面,它贷款的主要对象也应该是社员,但现在合作社更多把钱贷给企业。”曾刚认为,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下,作为银行机构,信用社追求利益最大化原本无可厚非。“如果真让它只面对社员,那这个信用社就死掉了。”

  眼下的信用社成了“披着合作制外衣”的股份制机构,但又没有清晰的股权关系。

  改革出路

  身份尴尬的农信社,曾屡次引起中央高层的重视。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接连几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农村信用社改革”。

  2009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专程到湖南长沙、湘潭考察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等工作。

  “说到改革,能用的招都用得差不多了。”陆军有些无奈地笑了,“现在能做的,一是要加强监管,二是补充新鲜血液,可以考虑引进战略投资者,让民营资本进来。”

  后一策略已经被监管部门收入囊中。2010年9月,银监会下发《关于高风险农村信用社并购重组的指导意见》。

  曾刚透露,农村金融机构未来发展的方向,是把条件成熟的信用合作社往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方向发展,推动股权的相对集中。“但由于中国各地区差异较大,有的地方改造很容易成功,有的经营环境确实太恶劣,很难有投资人愿意,这种改造推动起来会相对缓慢一些。”

欢迎发表评论我要评论

微博推荐 | 今日微博热点(编辑:SN002)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