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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腐案群发路线图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30日11:08  新华社-瞭望东方周刊

  乡镇农信社主任涉案金额竟高达2900多万元

  本刊记者调查获知,不仅仅是三位省信用联社领导“前腐后继”和商丘信用社“小主任”犯下“惊天大案”,近年来,河南省各地信用社腐案频发,涉案人有基层网点营业员,也有县级联社负责人,涉案金额则从数十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

  《望东方周刊》记者金明大 | 河南郑州、商丘报道

  针对信用社监管漏洞问题,本刊上期以《信用社之殇》为专题进行了报道。

  本刊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近年来国内多地信用社“大案频出”,河南省曾发生十数起信用社贪腐大案。

  涉案人员不仅有基层网点营业员、县级联社负责人,更有省联社的主要领导。其中,原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下称河南省信用社)副主任罗开明、主任张铁良先后涉案落马,河南省信用社理事长杨玲(女)亦于近期被纪委“双规”。

  理事长夫妇同被“双规”

  5月17日,河南省信用联社办公室副主任吴鹏告诉《望东方周刊》,他是2月份才知道杨玲(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被“双规”的。

  2011年2月底,河南省纪委、河南省公安厅、人行河南分行、河南省银监局等单位,联合到河南省信用联社召开会议,会上宣布:杨玲同志涉嫌严重违纪,由鲁轶同志主持工作。

  现年56岁的杨玲,山东莒县人,此前在河南省财政厅工作11年,曾任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2008年3月,调任河南省信用社理事长、党委书记。

  有知情人向本刊记者透露,杨玲的问题,主要发生于其在河南省财政厅工作期间,目前已经牵出了该厅多位处级干部,并有个别地市财政局长涉案被询。

  对于上述“案情”,河南省财政厅主要领导在与本刊记者交流中,没有正面回应,仅称,杨玲调出河南省财政厅已三年多,其案“既未结案,也未对我厅通报案情”。

  本刊记者获悉,在杨玲被“双规”的同时,其在河南省检察院工作的丈夫也被纪委部门“双规”。

  河南省检察院一位人士向本刊记者证实,杨玲的丈夫是河南省检察院一位处级干部,原来在反渎局工作,后到纪检监察室,他已被“双规”多日,系由杨玲案引发,“估计会有问题”。

  主副手“不和”互相揭发

  杨玲并非河南信用联社首位涉案被查的领导,在此之前,河南省信用联社已有两位高层涉嫌贪腐,落马入狱。

  2008年9月,河南省信用联社原副主任罗开明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2009年4月,河南省信用社原主任张铁良,因犯受贿罪,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追缴违法所得40.88万元。

  据报道,罗开明先后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信阳地区分行副行长、河南省信用社副主任,其间,他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58万元人民币、2万美元、3万欧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另外,罗开明尚有736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张铁良则利用担任驻马店市人行行长、洛阳市人行行长、河南省银监局副局长、河南省信用社主任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5.8万元、美元4万元、港币1万元。

  知情人告诉本刊记者,罗开明与张铁良贪腐获刑,并非各为孤案,而是有着“密切的联系”---他们是因互相揭发而双双案发的。

  原来,张铁良在担任河南省信用联社主任期间,罗开明任副主任。两人长期不和,并暗自勾心斗角,互相揭发。

  当时,张铁良因与一位女下属存在不正当关系而被人举报,得知此事的罗开明便趁机下手,向上级部门揭发了张铁良的种种问题。不久,张铁良被纪委“双规”。

  张铁良的心腹不甘失败,同样向上级部门揭发了罗开明的诸多违法违纪问题,很快,罗开明亦被“双规”。

  河南省信用社一位人士告诉本刊记者,这种主副手之间的“不和”,也发生在理事长杨玲和已故主任张建刚身上。

  来河南省信用社工作之前,杨玲和张建刚同在河南省财政厅任职,均为副厅长。2007年8月,张铁良出事后,张建刚被调任河南省信用联社主任、党委副书记。2008年3月,杨玲调任河南省信用联社理事长、党委书记。

  在河南省信用社工作期间,两人严重不和,经常当面反目,在单位内部闹得沸沸扬扬。2010年7月,张建刚突发心脏病死亡,有人认为他是“被杨玲气死的”。

  2010年12月,河南省财政厅副厅长鲁轶调入河南省信用联社,接替张建刚的职位,担任河南省信用社主任、党委副书记至今。

  “小主任” 吸储不入账 

  2010年7月,武汉警方传来消息,潜逃一年多的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谢集农村信用社主任李自忠在武汉落网。

  李自忠是商丘当地人,1997年8月至2009年3月,担任梁园区谢集农村信用社主任。

  2009年下半年,多位经过李自忠在谢集信用社存款的储户,突然发现自己账户里的存款不翼而飞。

  随后,商丘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接到报案,对谢集信用社存款失踪事件立案侦查,发现李自忠有重大作案嫌疑。

  不久,李自忠突然失踪。警方多方追捕未果后,将李自忠列为网上逃犯,并悬赏抓捕。直到2010年7月李自忠在武汉落网。

  5月18日,商丘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告诉本刊记者,李自忠落网后,交代了自己侵占信用社股金及股东股金达500多万元的犯罪事实。但是后来,随着报案储户越来越多,警方发现李自忠案的案底越来越大,后来查明,涉案金额竟高达2900多万元。

  2006年10月至2009年9月,李自忠通过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违规挂失并盗支储户存款、贷户质押存单和发放冒名贷款等手段,违法账外吸收、放贷资金234笔,共计2942.67万元。

  5月18日,本刊记者见到了商丘市信用社工作人员张华山(化名),他向本刊记者介绍了李自忠作案的部分情节。

  李自忠身为谢集信用社主任,经常拉来大额储户存款。当储户把存款交给李自忠后,李自忠并没有按照规定存入柜台,而是自己收钱,然后拿出空白“股金证”填写,加盖公章交给储户。

  储户以为已经完成存款,实际上这笔钱并未真正存入信用社的账,而是落进了李自忠的私人口袋。接着,李自忠再将这笔钱高息放贷出去,赚取巨额差价利息。

  即便是个别储户真的把钱存入了信用社账户,李自忠也通过违规挂失,将储户手中的存款单“挂失”,自己补办存款手续,将储户存款取出挪用。

  “他指使我们办理挂失,我们只能照办。”原谢集信用社柜员刘文辉(化名)告诉《望东方周刊》,“这些储户都是李自忠拉来的,他来代办,我们也不敢怀疑。”

  刘文辉称,按照正常程序,挂失必须由储户本人拿身份证前来办理,但李自忠经常自己拿着储户的身份证,要求柜员办理挂失。

  为此,因“未能尽职尽责,负有直接经办责任”,刘文辉等四名柜员也受李自忠案牵连,被行政开除。

  “我们很冤!”刘文辉反映,“我们是受领导指使,没有岗前培训,没有主观故意,不了解情况,不应该受到如此重的处理。”

  2010年9月17日,刘文辉等四人被下文开除。与此同时,商丘市农信办主任、区联社主任、基层营养网点职工等48人分别受到免职、停职、警告、双开等处分。

  对此,河南省信用社商丘市办公室主任樊鸿鹏向《望东方周刊》证实,李自忠一案已得到妥善处理,“一共处理了40多个人。”

  商丘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告诉本刊记者,截至目前,李自忠案已经移送至检察机关,共采取强制措施19人,逮捕8人,移送起诉13人。

  谢集信用社发生如此大案,商丘市银监分局平时是如何监管的?采取了哪些强化措施?采访期间,商丘市银监分局局长张国平和办公室主任巢中良多次承诺提供相关材料。然而,截至发稿时,本刊记者仍未接到他们的任何材料。

  信用社腐案群发

  本刊记者调查获知,不仅仅是三位省信用联社领导“前腐后继”和商丘信用社“小主任”犯下“惊天大案”,近年来,河南省各地信用社腐案频发,涉案人有基层网点营业员,也有县级联社负责人,涉案金额则从数十万元到数千万元不等。

  同样在商丘,还发生了李广收违法吸收账外资金案。2005年12月至2009年9月,李广收在担任商丘市睢阳区信用社府前分社主管会计期间,违法吸收资金19笔不入账,涉案金额338万元,李广收后被行政开除。

  据中新网报道,2010年4月,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农村信用社阳营业所农贷员龚领,违规贷款700多万,其中500多万用于购买彩票和挥霍。但是,由此留下的亏空,却由其他员工集体弥补。

  据报道,龚领违规贷款事件发生后,驻马店农村信用作出决定,将遂平县信用社2009年已发给该社员工的绩效工资和奖金全部收缴用于弥补龚领案所造成的损失。同时,驻马店市农村信用社的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与奖金也被一并扣除。

  本刊记者联系驻马店部分信用社员工,他们对这种“一人犯罪、全体受罚”的方式极为不满,“他把钱挥霍了,凭啥让我们凑钱补窟窿?!”

  针对此事,2011年5月17日,《望东方周刊》向河南省信用社办公室副主任吴鹏和工作人员薛文强求证,两人均表示此事属实,并齐赞这种做法“非常英明”。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短短几年间,河南省各地信用社陆续发生了十数起贪腐大案:

  2009年,新乡凤泉区信用联社鲁堡信用社原主任戚瑞芹勾结他人,违法发放贷款、挪用资金等共4500万余元。

  2009年,安阳林州市信用社职工程某挪用单位资金704万元,被判刑9年。

  2009年,安阳一信用社主任受贿700多万元,违法放贷3400万元,导致2400多万元贷款无法收回。

  2009年,原河南信用社驻漯河办副主任杨某等挪用公款600万元。

  2008年,周口市商水县信用社刘子正挪用公款687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8年,安阳县水冶镇矿务局的陈某,利用其农村信用社代办站工作人员的身份,先后伪造假存折诈骗同事500余万元。

  2007年,洛阳市两名信用社职工,挪用信用社资金1390万元。

  2007年,三门峡灵宝市信用联社西闫信用社主任姚战波、副主任董欣欣,违法发放贷款1160万元,其中姚战波被判5年。

  2007年,商丘市梁园区平原农村信用社王井分社主任杨丽杭,违法向自己的亲属等发放贷款555.87万余元,被判4年。

  2007年,郑州市中原农村信用合作社主管会计黄韬挪用670余万元炒股,被判刑9年。

  2007年,周口市西华县聂堆镇农村信用社信贷员魏天贞,伪造账目,挪用资金118万元。

  “管理没有连续性”

  “我们是没娘的孩子。”河南省信用社办公室工作人员薛文强称,由于多次变更主管单位,各种管理制度不断更改,“管理没有连续性”,这导致信用社管理出现漏洞。

  薛文强介绍,信用社最早由人民公社管理,后来改由农业银行代管。1996年,又交给人民银行管理,因人员少,无力管理,后又交给银监局管理。再后来,又被交给河南省政府管理。

  薛文强同时介绍,信用社成为案件高发区,与“信用社服务对象是弱势群体”有关。其他国有银行和商业银行,面对的多是政府、企业等高端客户,而信用社主要面对的是农民,这样,办理同样金额的贷款,信用社办理业务笔数必定多,接触面必定广,难免出现相关问题。

  对于商丘李自忠案的发生,薛文强坦言暴露了多种问题。

  首先,对于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没有做好,导致李自忠拿空白股金证进行账外吸收资金。

  其次,没有实行重要岗位轮岗制度。李自忠在谢集信用社联系工作近十几年,从未进行轮岗交流,导致他的问题一直未被发现,酿成严重后果。目前,他们已经开始实行轮岗制度。

  商丘市信用社工作人员张华山告诉本刊记者,李自忠、李广收案发生后,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分析,总结了两起案件背后的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违规操作情况普遍、印证管理失控、风险排查不到位、未执行交流审计制度、员工法纪观念淡薄等。

  其中,在违规操作情况普遍方面,营业员在未见到客户本人、代理人未按规定提供资料情况下,违规办理密码挂失、单折挂失业务。

  在风险排查不到位方面,有关责任人对异常业务和异常行为人员未进行重点关注,未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对群众举报和反映出的问题进行隐瞒和掩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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