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遣连烈属60年后终获烈士证
进藏先遣连干部战士及其家庭的牺牲和奉献,是上千万革命烈士的缩影。军人的光荣不仅属于个人,他的家庭和亲属也应该因此获得应有的待遇
《望东方周刊》记者山旭、樊永强 | 兰州、乌鲁木齐报道
随着进藏先遣连烈士亲属陆续被找到,恢复这些家庭荣誉的工作也已启动。《望东方周刊》记者获悉,兰州军区有关部门正在为先遣连烈士亲属补办烈士证明。他们将在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之际,正式得到写有亲人姓名的证明文件。
据了解,2010年7月,南疆军区根据解放军总政治部和兰州军区的指示精神,抽调专人成立了寻访小组,并拨专款对先遣连烈士亲属进行寻访。
负责协调这一工作的范进军中校告诉本刊记者,其实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部队方面曾多次组织力量寻找先遣连烈士亲属。但是由于建国以来地方行政区划出现很大变化,加之各种客观条件限制,效果并不明显。
在整理相关资料时,他们曾发现了50年代被退回的烈士证明。“63名烈士中,许多人的籍贯只有甘肃两个字,或安徽、新疆。”范进军说,先遣连是由入疆解放军、国民党起义部队、新疆“三区革命”民族军三部分人员组成。由于部队组建时间短,资料登记不完整,干部战士之间也并不熟悉,都给后来的烈士身份确认带来了很大困难。
事实上,由于缺乏基本的文化知识,很多起义战士和民族军战士在加入解放军进行登记时,无法清楚说明自己的籍贯。在目前已找到亲属的烈士资料中,绝大多数都存在错别字的情况。
南疆军区此次启动寻访工作,仅筹备就历时两个多月。其中包括,再次与先遣连老战士确认烈士身份和籍贯,通过兰州军区范围内的人武系统进行查访等等。同时,部队还发函给新疆、甘肃等地的民政部门,联合进行查访。
2010年秋季起,寻访组进行了两轮走访。在陈永泰等烈士亲属以及地方民政部门的协助下,找到了十几位烈士的亲属。2010年,部队开展先遣连出发60周年纪念活动时,还邀请部分烈士亲属到喀什参加了先遣连纪念馆的开馆仪式。
范进军说,部队政工部门正在按照有关规定为已确认身份的烈士亲属补办相关文件。同时,寻访工作并未停止,仍在继续寻找烈士亲属。
兰州军区政治部编研室主任邵维祥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进藏先遣连干部战士及其家庭的牺牲和奉献,是上千万革命烈士的缩影。
根据2011年4月国家民政部发布的消息,自革命战争年代以来,先后约有2000万名烈士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献出自己的生命。但目前,有姓名可考、已列入各级政府编纂的烈士英名录中的仅有180万人左右。
邵维祥说,西北革命根据地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红军长征的落脚点,成为中国革命的大本营和领导中国革命的中心。西北地区的解放军部队,在解放战争后期还先后进军新疆、西藏,并在建国后参与了抗美援朝、对印自卫反击战等战斗。在这些战争中,许许多多普通的中国家庭牺牲了自己的丈夫、儿子或兄弟。但是由于客观原因,其中一些如先遣连烈士亲属一直未能得到应有的承认。
他说,兰州军区一直致力于给予这些烈士遗属应有的尊严和荣誉,历任军区首长也多次作出批示,包括此次寻访先遣连烈士亲属。军人的光荣不仅属于个人,他的家庭和亲属也应该因此获得应有的待遇。
目前,相关问题主要集中在“失踪”这一点上。由于战争年代的混乱等原因,大量烈士亲属至今没有得到家人牺牲的消息,其烈士身份也因此无法在民政部门得到确认。
事实上,近年来有关失踪革命军人的话题一再引起社会关注。比如电影《集结号》以及自费为烈士寻找亲属的湖北余法海、山西王艾甫等。
邵维祥说,部队也在加大相关工作力度。根据年龄计算,革命战争年代烈士的第二代直系亲属现在也已进入老年,如何给予他们应有的承认是部队和政府需要共同履行的责任。
2004年10月1日起,中国使用“宣告死亡”这一法律制度来解决失踪军人的抚恤问题。当时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值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烈士对待。
它明确规定,失踪军人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后,可分别依据条件被确认为烈士、因公牺牲或病故,其遗属即可享受军人死亡抚恤待遇。
2011年初,解放军四总部联合颁发《参战军人战时失踪处理工作暂行规定》。这是解放军首次以军事规章的形式全面规范参战军人战时失踪处理工作。
《解放军报》说,《规定》通过明确参战军人失踪后其本人及近亲属的政治和福利待遇,反映出国家和军队珍视官兵生命、尊重官兵荣誉、关怀官兵及军属的立法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