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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荧光增白剂”真的有毒吗?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09日17:18  中国经济周刊

  嘉宾

  于范芹 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吴志刚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王万绪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院长、教授级高工

  姚晨之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教授级高工

  赵小忠 空军总医院皮肤科专家

  沈永嘉 华东理工大学博导

  郑舞虹 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理事长

  张贵民 染料及化学品专家

  8月2日,来自毒理学、荧光增白剂、洗涤用品、纺织、染料研究等科研领域的9位知名教授和研究人员齐聚北京,参加“荧光增白剂专家媒体见面会”。

  出于澄清关系的缘故,会议主持人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理事长郑舞虹表示,除了洗涤用品界的专家学者她熟悉以外,其他领域的专家她也是当天第一次与之见面。

  “相信他们几十年对荧光增白剂及其应用的研究能够给大家一个科学的结论。”郑舞虹说。

  《中国经济周刊》在媒体见面会现场看到,各路媒体记者对荧光增白剂是否安全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反复询问,专家们也耐心地进行了反复尽量通俗易懂的回答。有专家会后戏言,连媒体记者的相关化学与物理知识都十分匮乏,普通消费者在对产品质量越来越缺乏信心的今天,听到任何传言自然会“宁信其有”。

  在荧光增白剂研究专家、华东理工大学博士生导师沈永嘉教授看来,今年是国际化学年,化学工作者有义务宣传和普及化学知识。他表示,“今天正好有这个荧光增白剂的话题,可以和大家好好互动一下。”

  在历时3个小时的见面会上,关于荧光增白剂的诸多疑问被专家一一作答。

  质疑一   荧光增白剂有致癌作用?

  王海:据南宁市卫生监督所2007年第七号卫生警示介绍,荧光增白剂是一种多环苯丙恶唑类化学物质,已被证实有致癌作用。

  专家解答:此增白剂非彼增白剂

  于范芹:目前工业化生产的荧光增白剂有15种类型,而国家规定可用于生产织物洗涤剂的荧光增白剂种类为“二苯乙烯基联苯类”和“双三嗪氨基二苯乙烯类”两类,即最具代表性的CBS和33#。在国际上,CBS称为:FWA-5, 33#称为:FWA-1。南宁方面警示中所说的荧光增白剂是一种多环苯丙恶唑类化学物质,这种荧光增白剂并不属于洗涤剂产品中使用的化学剂。

  质疑二   荧光增白剂有毒?

  王海:荧光增白剂是有毒化学物质。有消费者因使用蓝月亮洗衣液引起过敏。

  专家解答:毒性等同于食盐

  吴志刚: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的急性毒性等级与食盐相当,无致畸、无致癌、无致突变性,对皮肤无刺激、不会引起皮肤过敏、不会经皮吸收,对伤口愈合无不良影响。即使误食,也不会在体内蓄积,通过正常代谢可很快完全排出体外。另外,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对环境安全无危害,易降解,不会在生物体内蓄积。

  赵小忠:判断某一种物质过敏,医学上有一套严格检测程序,常用方法是皮肤板贴实验,把可以物质做一点的稀释,用一定器械作为容器然后贴皮肤上观察一定的时间,不管观察时间还是小的板贴用具都有国家卫生标准,通过严格检测出现一定的皮损,这时候才能判断是接触过敏,还是接触刺激反应。目前临床上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荧光增白剂会对皮肤造成过敏和刺激。

  王万绪:一直以来,国家就高度重视洗涤剂的安全问题。合成洗涤剂问世以来就加有荧光增白剂,国内外许多研究机构和企业对包括荧光增白剂在内的合成洗涤剂原料进行了广泛的安全性研究,结论是合成洗涤剂(洗衣液、洗衣粉)中,按标准添加荧光增白剂的产品是安全的,大家可以放心使用。

  质疑三   发达国家早已淘汰荧光增白剂?

  王海:我在淘宝上咨询了很多卖日本原装进口洗衣液的卖家,没有找到一个添加荧光增白剂的。日本的服装都标示浅色商品不要使用含有荧光增白剂的洗剂,所以可以推断日本的洗衣液如果含有荧光增白剂是必须标注的,否则衣服上的警示有何意义?我怀疑发达国家早就淘汰了荧光增白剂。

  专家解答:从来没有国家禁止添加荧光增白剂

  吴志刚:人类生产生活离不开荧光增白剂,从来没有哪个国家禁止在洗涤剂中添加荧光增白剂。可以说在国内外,在洗衣液、洗衣粉中添加“荧光增白剂”已经是行业的普遍做法。

  姚晨之:衣物洗涤用品在我国都建立了一整套标准,包括洗衣液、洗衣皂等都有行业标准。荧光增白剂作为一个洗涤剂用原料,也有相应的行业标准。日本、欧盟、美国、韩国等均允许在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衣物洗涤剂中使用荧光增白剂。我国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衣物洗涤剂中也同样允许使用荧光增白剂。

  质疑四   “加料”洗衣液实为洗染液?

  王海:添加了荧光增白剂的洗衣液已经具备了染衣功能,不再是单纯的洗衣液而已成为洗染液。

  专家解答:荧光增白剂是功能剂

  杜志平:科学的洗涤剂配方应该是一个科学和艺术相结合的领域,需要在洗涤性和表观上给大家美的享受。表面活性剂是洗涤剂中最基本的成分,在洗涤剂配方中起关键作用,但如果没有好的助剂,尤其是功能性添加剂,很难达到消费者的需求。荧光增白剂可以增白和增艳,是优良的功能性添加剂。

  沈永嘉:荧光增白剂本身没有颜色,没有颜色涂上去怎么使它发白呢,荧光增白剂是无色的,指在水溶液中是没有颜色的,当然在衣服上也是没有颜色的。“像涂料一样涂一层”,这个说法很可笑。

  质疑五   国家部门与行业协会表述矛盾?

  王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表》定性荧光增白剂是致癌有毒化学物,而社会群团组织、行业协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全国表面活性剂洗涤用品标准化中心《QB/T 2953-2008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则表述可以在洗衣液中添加荧光增白剂。

  专家解答:两个文件并不相悖

  郑舞虹:这两个文件并不相悖,两者规定的内容和制定的目的不同。一个是申报作业场所对生产环境和生产过程中职业危害的分类目录,一个是洗涤剂用荧光增白剂的行业标准,适用人群和接触剂量都有本质的区别,不能相提并论。

  质疑六   荧光增白剂可以被现有技术取代吗?

  张贵民:目前来说,能够替代荧光增白剂的物质还没有出现,有人提到用光漂白剂可以达到替代的效果,这是一种对概念的混淆。光漂白发生最适合温度摄氏25-35度。比如印度、南美、非洲这些地方有使用,但是在亚洲地区用起来比较麻烦,因为有些地方阳光不充足,气温不适宜,达不到所期望的效果。即便在非洲或者在南美阳光带国家,发挥的作用也是微乎其微的,织物用的光漂白剂有很多局限性。目前要取代荧光增白剂,还没有一种非常好的办法。

  沈永嘉:化学漂白取代不了荧光增白,荧光增白也取代不了化学漂白,一个棉花你要想让它白首先要经过化学漂白,但是你多次漂白以后它的纤维就烂了,强度就没有了,它只能适可而止。到后来再要提高白度就只能靠荧光增白剂。

  荧光增白剂

  荧光增白剂 (Fluorescent Whitening Agent, FWA)或称光学增白剂(Optical Brightener) 是一种具有很高量子效率的化合物,在百万至十万分之一量级即可对本白色或白色的基质(如纺织品、纸张、塑料、涂料)有效地增白。它能够吸收波长340-380nm左右的紫外光,发射出波长400-450nm左右的蓝光,可有效地弥补白色物质因蓝光缺损而造成的泛黄,在视觉上显著提高白色物质的白度以及亮度。荧光增白剂本身呈无色或浅黄(绿)色,在国内外被广泛地应用于造纸、纺织、合成洗涤剂以及塑料、涂料等行业。已经工业化生产的荧光增白剂有15种基本结构类型,近400个化学结构。

  ——《荧光增白剂》,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年出版。

  蓝月亮VS王海:

  “打假”还是“假打”?

  交锋   三位“消费者”都是职业打假人

  蓝月亮:委托王海进行起诉维权的三名消费者王峰(王海弟弟)、叶茂良、陈小冰,事实上并非普通的消费者,他们其实都是职业打假人。王海并非代表普通消费者进行打假维权,而更像是四名职业打假人展开的“围攻”蓝月亮行动,不由人不对其正义性和动机产生怀疑。

  以普通消费者吸引同情,赚取最大的新闻效应,事情搞大后再说自己都是职业打假人,这就是他们的策略。

  王海:无论是谁都是消费者,代理我弟弟起诉恰好证明我们光明磊落。我们还会代理更多消费者提起诉讼。

  交锋  三个起诉用同一份检测报告

  王海:三个案件我都是代理人,把北京案件的检测报告提供给广州两个案件的法院参考很正常。

  蓝月亮:在半个月内,由王海代理的三次起诉中,三人分别在三地法院提起的诉讼,提供证据用的是同一份检测报告,就是由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今年3月提供的检测报告。叶茂良在6月份“皮肤红肿”时,为什么竟然在3月份就准备好了检测报告并认定是荧光增白剂引起的?所谓“皮肤红肿”也没有相关的医学证据来证明。

  交锋   蓝月亮为何独受“荧光增白剂”之累

  王海:公益诉讼追求的是公益价值最大化,(蓝月亮市场份额最大)当然应该打蓝月亮了。

  蓝月亮:众多洗衣液知名品牌均含有荧光增白剂。但受到围攻的只有蓝月亮,不管是王海还是与他一致行动的其他打假人,为什么都对同类洗涤产品普遍含有荧光增白剂的事实只字不提。

  事件发生后短时间内,有些品牌已经开始在终端卖场向消费者分发刊登蓝月亮洗衣液荧光增白剂事件的报纸,并在货架上贴上宣传其产品不含荧光增白剂的标语。在网络上,事件愈演愈烈的那几日,网民只要搜索蓝月亮系列关键词,就会出现其他品牌的洗衣液相关信息。

  7月11-17日,在深圳、厦门、武汉、南京、青岛等28个城市的公交移动电视,滚动播放视频文件,近2分钟反复宣传蓝月亮洗衣液含有荧光增白剂的负面新闻。据业内人士推算,“按每天播出16次估算,要投播如此长度如此大范围的广告,需耗费上千万的费用。这不是一般的消费者能做到的。

  另外,蓝月亮洗衣液并不符合公交移动电视该档节目日常的题材标准,一个一贯定位为向观众推荐电子电器类产品的广告栏目,变成警告观众不要购买蓝月亮产品的节目,其动机令人怀疑。

  王海打假,动机不纯,背后似有推手。

  交锋   王海是打假斗士还是假打打手?

  蓝月亮:事件中王海的身份始终是代理人,而非消费者。委托代理人王海进行起诉的三个“消费者”如此之巧合,如此一致地都是使用蓝月亮,并且在缺乏充分证据和支撑的情况下,还继续穷追不舍,而成为诸多洗衣液品牌乘机攻击蓝月亮的“借口”,这无形中,就成为洗衣液市场品牌竞争的“打手”,这绝非职业打假人所为。

  王海在此次事件中一改此前借机索赔的作风,一方面采取不沟通、不索赔的态度,要求我们在媒体上回应,进而提起小额的诉讼,并大肆宣传炒作,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却对一个知名企业发动这样的连续攻击,其背后明显有竞争对手操纵的痕迹。对这起严重抹黑对手的恶性竞争事件,公司将运用一切法律手段作出反击。

  王海:(本人)稍后在广州会以消费者身份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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