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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称纽约时报被诉案争议对我国存时代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7日08:47  中国青年报

  让人民有权批评“任何一个政府部门”

  对于《纽约时报》而言,能走的路只剩下最后一条了。1962年,报社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请9位大法官撤销阿拉巴马州最高法院的判决。

  在美国,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后即可任命。所有大法官均终身任职,非经弹劾不得被免职。而其中的首席大法官则负责主持最高法院庭审和讨论,管理联邦法院日常行政事务,并且按照美国政治传统,主持总统宣誓仪式。

  在上世纪60年代,联邦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是厄尔·沃伦。1954年,在他大力推动下,最高法院在“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中,宣布学校内的种族隔离政策违法。而在之后的“米兰达诉亚利桑那州案”中,又是沃伦大法官推动确立了讯问嫌犯的新规则,以“你有权保持沉默”作为开头的“米兰达警告”从此深入人心。

  不过,在提起上诉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纽约时报》对判决并没有什么信心,他们甚至根本不确定最高法院是否会受理这一案件。时报律师赫伯特·韦克斯勒回忆说,当时报社管理层唯一的希望,是坚持自己没有诽谤。

  “我们刊登的全是事实。”一位报社负责人说,“即使偶尔犯错,也像人生有起有落一样,是在所难免之事。”

  不过,韦克斯勒却决定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论和出版自由入手,进行自己的辩护。他在申请书中援引30年前的布莱克大法官的判决意见说:“宪法第一修正案的基本目的之一,正是让人民有权批评‘任何一个政府部门’。”

  1963年1月,最高法院公布了案件受理目录,其中就包括“《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按照法院的安排,案件的庭审可能在1963年10月至1964年6月间进行。

  韦克斯勒随即开始了起草诉状的工作。他的妻子桃瑞丝回忆说,自己一直帮助丈夫研读文献、撰写备忘录,甚至还尝试着写了一部分诉状的内容。

  “不过,他并没有采纳我的意见。”这位贤惠的太太半开玩笑地说,“这简直伤透了我的心。”

  抛开对于法条的细腻解读,韦克斯勒花费大量的篇幅强调,批评官员是一项“绝对的自由”,即便是不实言论也应当免受追惩。他援引了霍姆斯大法官1929年所作的著名判词:“思想自由……不仅属于那些我们所赞同的思想,也包括我们深恶痛绝的思想之自由。”

  在开庭之前,因为觉得“案件关系到自身利益”,另外两家媒体《芝加哥论坛报》和《华盛顿邮报》也向最高法院提交了意见书。其中《华盛顿邮报》的意见书中这样写道:

  “有时,那些合理却又无法证明的怀疑,暴露出官员的无能、过失或者恶行……如果用诽谤诉讼威胁那些真诚相信错误事实而批判官员的人,或者要求批评官员的出版物必须证明自己每一处细节都绝对真实,那这必将扼杀所有对政府或官员的批评。”

  颇有意味的是,9年后,正是写下这些内容的报纸,从一条无法确认的“传言”开始深入调查,揭露了“水门事件”,并最终迫使尼克松总统下台。

  对公共事务的辩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

  1964年1月6日,“《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正式开庭。审判席上,首席大法官坐在中间,其他大法官以资历排列在两侧,而出庭律师则站在审判席下的辩论台,面向法官发言。

  “第39号案件,上诉人,《纽约时报》公司;被上诉人,L.B。沙利文。”首席大法官沃伦读道。韦克斯勒随即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沃伦大法官向他示意之后,言词辩论开始了。

  “首席大法官先生,希望我说的,能让庭上满意。”韦克斯勒说,“我们呈请审查原审判决,因为它侵犯到出版自由,其严重程度,建国之后已属罕见。”

  随后的庭审对话中,9位大法官不断向韦克斯勒提问。在论述完“第一修正案赋予人民批评政府的绝对特权”之后,戈德堡大法官问:“你的意思是,批评官员的自由不仅适用于报纸,任何人均有此自由?”

  “当然,的确如此。”韦克斯勒回答。

  另一位大法官继续追问:“按照你的意思……就算《纽约时报》或其他人诬陷官员受贿,也受第一修正案保护?”

  韦克斯勒回答:“的确……这类出版自由也包含在第一修正案中。”

  戈德堡大法官继续问道:“也就是说,一个公民有权扭曲真相,恶意攻击自己的市长、州长接受百万贿款……而市长却不能告他诽谤?”

  “就是这样。”韦克斯勒说,“他可以运用他的特权,以演讲来回应指控。在类似情况下,多数市长也是这么做的。”

  同时,韦克斯勒也不断表明,《纽约时报》在刊登广告之前并不知道信息与事实不符,“这不是一起蓄意造假的案子”,因而也不构成诽谤。

  沙利文的律师对此提出了异议。他在庭辩中表示,在收到沙利文的抗议之后,《纽约时报》发现了广告的不实,却并没有向沙利文道歉。

  这时,坐在审判席中央的首席大法官开口了。在过去的10年里,因为对于校园种族隔离“违宪”的判决,这位美国司法界的“一把手”一直受到来自南方的各种辱骂。

  “在最高法院,至少有一个成员,这些年被来自全国各地的信件攻击、谩骂,并指责他诽谤。”沃伦笑着说,“如果他认为自己没做这样的事,是不是必须回信说明,或者承担50万美元的判罚?”

  “我不清楚那些信件的内容。”沙利文的律师说。

  沃伦笑了,“那些信的内容,可比这条广告糟糕多了。”

  1964年3月9日,庭辩结束两个月后,最高法院作出判决:9位大法官以9票对零票一致通过裁决,撤销原判。

  对于《纽约时报》,这当然是个好消息。因为诽谤罪名不成立,《纽约时报》不用支付50万美元的赔偿,连3次起诉的费用也全部由沙利文一方承担。但这一案件的意义远不止于此。

  判决书由布伦南大法官主笔完成。他曾经协助沃伦大法官,推动种族隔离制度的废除。在“沙利文案”的判决意见中,他对媒体批评官员的权利进行了更为强化的界定:媒体在“对错误陈述信以为真”的前提下发布不实之词,应豁免于诽谤诉讼。

  “官员履行职务时,享有言论免责权……那批评官员的公民也应当享有同等特权。”判决书中这样写道,“公民履行批评官员的职责,如同官员恪尽管理社会的职责。”

  在这份著名的判决意见中,另一句话也作为经典内容被后人广泛援引:

  “我国曾对一项原则作出深远承诺,那就是:对公共事务的辩论应当不受抑制、充满活力并广泛公开,它很可能包含了对政府或官员激烈、刻薄甚至尖锐的攻击……这显然有权得到宪法的保护。”

  对“跨国影响”的重新激活

  直到今天,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的判决意见仍然得到全世界很多学者的肯定。

  美国哲学家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曾经提出,“民主社会中,人民自治是最健全的治理方式”。而在这一案件宣判后,有人问他对此的感想时,这位92岁的老人回答说:“这是值得当街起舞的时刻。”

  几十年后,刘易斯在回顾这起案件时评论说:“最高法院的立场,对美国新闻业的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上世纪50年代,冷战伊始,美国主流媒体的记者们在处理与国家安全议题相关的报道时,往往十分相信政府的声明,不敢轻易越界。但到了60年代末期,新闻界已经开始怀疑政客的言论,并且试图通过非官方途径,探求幕后真相。

  容许新闻报道存在犯错空间,对新闻界是一种莫大的激励。在越战和“水门事件”中,记者们的消息来源就是那些并非“绝对真实”的匿名消息源,如果按照“沙利文案”一审判决的界定,批评官员的言论必须证明自己提到的每一处细节绝对真实,那这些报道就根本没有生存的可能。

  不过,在随后的发展中,这一判决的负面效应也在逐步显现。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时代》周刊公司诉希尔案”。

  1952年,3名越狱犯人闯入了美国费城的詹姆斯·希尔家,这引发了媒体随后铺天盖地的报道。1955年2月,《时代》公司旗下的《生活》杂志在介绍一部电视剧时指出,该剧以希尔一家为原型,从而影射希尔一家人曾经被逃犯毒打、强奸。

  很快,希尔以“侵犯隐私”为名,对《生活》杂志提起诉讼,并在历时10年的审判后被判胜诉,获得了3万美元的赔偿。然而,在“沙利文案”判决后,《生活》杂志发行方《时代》周刊公司却认为,之前的判决侵犯了媒体的出版自由。

  为了避免对媒体可能的吓阻效果,1967年,最高法院以5票对4票宣判希尔败诉。同样由布伦南大法官主笔的判决意见写道:“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被告明知陈述虚假而故意为之,就不得根据有关保护隐私的法律,对那些公众关注事件的不实报道判处损害赔偿。”

  但案件引发的关于媒体伦理的争议一直存在。人们担心,在批评官员的自由得到强化的同时,普通人的生活也面临被媒体侵犯的危险。1971年,希尔夫人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选择了自杀。

  希尔一家的辩护律师也对这一判决表现出极大不满。1973年,这位当年的律师曾经向朋友抱怨,公众人物想要打赢诽谤官司,“简直他妈的不可能”。

  “真见鬼。”谈起那个影响深远的“沙利文案”,他抱怨道,“简直是骇人听闻的判决。”

  多年以后当这段录音解密时,人们发现此人的怨气完全可以理解——他的名字叫理查德·尼克松,在这段对话发生时,他的身份已是美国总统。事实上,正是“骇人听闻的沙利文案判决”,让记者有勇气深入调查,发现他在竞争对手办公室安放窃听器的丑闻,并迫使他在一年后黯然辞职。

  争议并不能改变这场诉讼的深远影响。在上世纪90年代,刘易斯重新提笔,以“美国人传统的乐观主义”,全程回顾了这场“里程碑式”的案件。“在许多年过去之后,我们才意识到,批评政府这项基本权利,给我们带来了多大的影响。”这位老人说。

  事实上,过去的几十年里,在距美国万里之外的中国,“《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一直被法律、新闻学界广泛讨论和研究。而现在,当刘易斯的著作被译成中文,在国内出版发行之后,关于沙利文案的讨论在网络上再一次“热”了起来。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翻译这本书的何帆在译者序中探讨了发生在中国的“诽谤官员案件”:2006年,因为一条涉嫌影射当地政府腐败的短信,公务员秦中飞被重庆彭水警方逮捕,直到一个月后才无罪开释;2009年,河南青年王帅在网上发帖,举报家乡政府违法征用土地,结果被灵宝警方以涉嫌诽谤罪跨省逮捕并拘留;2010年,因为多次在网上发帖举报大学同学在公务员招考中作弊,在甘肃省图书馆工作的王鹏被宁夏吴忠利通区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

  何帆写道:“对照当下的社会现实,我们会发现,‘《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所引发的争议和问题,在当今的中国仍然具有强烈的时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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