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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产税收新政为何草草收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18日16:23  中国新闻周刊

  本刊记者/贾杜晶

  北京的房产调控正在为一个罗生门式的表述而纠结。

  近日有消息称,北京西城区地税局8月10日起针对商品房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作出调整,除已购公房或满5年且为惟一住房外,其他买卖均按差额的20%征收,且以缴税日为准,不以网签时间为准。与此同时,北京市地税局亦发表声明,此举为西城区自主行为,无试点之意。

  但西城区地税局在8月12日否认了这一说法,表示这是部分中介机构对地税局二手房税收政策的误读。

  我爱我家、链家地产、中原地产等多家地产相关人士对“误读”的解释都表示惊讶,他们均表示之前接到过相关政策的口头通知。

  这么重要的政策调整,相信房地产公司的专业人士应该不至于会解读错误,西城区地税区矢口否认背后到底有哪些纠结呢?

  首先,我们分析这一政策的变动细则,之前的征收政策是根据房屋面积以及售价,购房者可以任选房产原购价与现售价差额的20%或者售房价格的1%来缴纳,现在的政策规定只能按照差额的20%来缴纳。这一变动带来的直接影响是什么?笔者在这算一笔账。

  2005年北京商品住宅期房平均价格为6776元/平方米,2011年根据伟业我爱我家统计:北京八月份二手房成交均价为24750.00元/平米,如果2005年买的一套100平米的房子现在作为二手房出售,当时的价格约为68万,现在出售的价格约为248万,根据差额20%的政策来征收,缴税额为36万,根据售价1%来征收,缴税额则为24.8万,两种不同办法征收额相差十多万。

  相信这十几万对于普通人来说,并不是一笔小数目。所以,西城区这一新征税政策,实质上是变相增加了二手房买卖的征税额,一旦实施开来,必然造成二手房交易量的减少。而目前的市场在限购、保障房等政策下,已经开始转入低迷状态,这一举动无疑让这种低迷状况“雪上加霜”。

  另外,二手房交易中的税费承担主体积弊深重,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二手房交易中的税费由卖方承担。此前,卖方要求其售房价格是自己实收价,也就是“净房产”报价,尤其在价格飞涨的情况下,卖方更会只报“净房价”,而不包括税费。即使政策做出调整,交易税额提升,卖方也会采用提高房屋报价的方式将这部分增加的税额“转嫁”给买方。

  面对增加的十几万“税额”,买房者在购房时难免更加犹豫观望,此举将会大大加剧市场冰冻局面。

  原本,在房价已经飙升过度的区域采取此类税收政策调整,可以抑制“投机”和“炒作”,为何草草鸣金收兵,耐人寻味。

  此前有说法认为北京房市调控至今,仍无实质性降价,调控限于尴尬。在调控房价时,对需求的调控远比对供给的调控要有力。而此前提到的西城区财税政策调整,恰恰能够有力抑制二手房市场的需求量,从而迫使地产商降价售房,最终的受益者将会是买房者。但这一政策会直接影响二手房交易商的既得利益,从而诱发激烈的反对之声,这也是北京房产税收新政草草收场的背后原因。

  从降低房地产价格的长远作用来看,我们无妨鼓励像西城地税这样的大胆之举,而不要为一时之利所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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