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作证罪已经成为悬在每一位刑事辩护律师头上的一把刀,更何况律师的各种权益被如此践踏。律师是保障公民权益的,现在他们连自己的权益都保障不了,谈何保障他人的权益”
本刊记者 赵佳月 发自北海
8月8日凌晨,海滨小城北海迎来一场热雷雨,海上升腾起白茫茫的雾气。上午9点,“裴金德等人故意伤害案”并未能在北海中院如期开庭。
两天前的晚上10点,来自全国各地为本案5名被告辩护的十多名律师正在酒店房间商讨一日来的准备情况,案件第一被告的辩护律师陈光武接到法院电话,要求所有律师前往法院取文书。当法院书记员将这份文书送到律师们所住的酒店时,陈光武才看清楚,这是一份“延期审理决定书”。这是法院继7月25日以来的第二次延期审理。
8月7日,从全国各地赶来的十多名辩护律师以及声援律师,换上网友为其定制的白色T恤,胸口是统一的鲜红字眼:中国律师。案件第三被告辩护律师周泽最初设想的是,辩护律师们能穿着这件T恤在法庭上进行辩护,无奈最终只能在北海老街街口合影,以鼓舞士气。
这本是起稀松平常的案件:两年前的初冬凌晨,在北海跑船的17岁少年黄焕海在和裴金德、裴贵等另一群年轻人的口角斗殴中,失踪数日。北海警方将事发当时斗殴的涉事4人作为嫌疑人带走。5天后,黄焕海的尸体在北海边的水产码头被捞起。一年后,北海市检察院对4名嫌犯提起了公诉。
将十多名刑事辩护律师吸引到北海的,是案件起初的4名辩护律师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以及梁武诚因涉嫌辩护人妨害作证罪被广西北海警方刑事拘留的消息——此前的李庄案和这次北海律师的遭遇,让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人人自危。
外界将为北海律师辩护的10名律师命名为“北海律师团”。从李庄案之后,刑事辩护律师联合办案蔚然成风,及至北海一案,“刑辩律师空前团结”。
在收到法院延期审理的决定书后,北海律师团的律师们授权湖南律师杨金柱在博客上发布决定:“从今天起,北海律师团的律师们在办理北海系列案件过程当中,严防死守中国律师执业权利!面对北海司法机关侵害中国律师执业权利的违法行为,律师团绝不退缩半步!实现程序正义就在当下、而不在未来!”
“每个人都是不安全的,不只是律师,即便今天是参与刑讯逼供的警察,明天也可能是被刑讯逼供的对象。”律师们用自己手头并不鲜见的案例反复说明:要用法治重建社会的安全感。北海案成了一场“护法运动”。
北海律师“集结号”
在裴金德等人故意伤害案庭审时,被告人杨柄棋的辩护律师杨在新申请3名女证人出庭作证,同时,裴金德、裴贵、杨柄棋3名被告人全部当庭翻供。
检察院认为3名证人的证言与查明的事实不符,有作伪证的嫌疑,并提出延期审理,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北海公安部门经过侦查,认为3名女证人涉嫌作伪证,警方称:裴金德等4名嫌疑犯也承认翻供是受杨在新等律师的教唆。
1952年出生的杨在新是广西百举鸣律师事务所律师,曾经办理过多起维权案件,被当地有关部门认为是“刺头”。甚至在2003年被当地以怀疑帮助上访人士为由,被劳教6个月。
百举鸣律师事务所主人覃永沛在律师团中担任第二被告人裴贵的第二辩护人。据其介绍,杨在新接受杨柄棋家属委托后,即赴合浦县看守所会见当事人杨炳棋,“他的会见笔录有5页长”。杨炳棋在会见时否认自己有罪,并提到自己被刑讯逼供。
此后,百举鸣律师事务所的同事接到杨在新的电话,征询是否应该举报自己当事人被刑讯逼供一事。“杨在新还和杨忠汉律师一同到4名被告人的老家进行调查取证,找到3名女证人,并录制了44分钟的视频。”覃永沛认为,或许就是律师的积极调查取证,为他们惹来了牢狱之灾。
6月13日,北海警方对参与裴案的4名辩护律师以涉嫌触犯刑法第306条为由采取强制措施。很快,杨在新、杨忠汉、罗思方、梁武诚4位律师因涉嫌辩护人妨害作伪证罪,被广西北海警方刑事拘留。第二天,杨在新被警方带走时,其电脑和相机等物品也同时被查抄。
6月15日,有着“律坛怪侠”之称的湖南律师杨金柱接到北海案律师杨在新妻子黄仲焱的电话,称其接到北海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五大队通知,其夫杨在新因涉嫌伪证罪被关进北海市看守所,正在等待北海市公安局的《刑事拘留通知书》。
这一天,杨金柱在博客上发布了第一篇关于北海案的博文。此后将近两个月里,杨金柱的博客上每天都在“直播北海”。有时候甚至一日三四篇博文,理论与事实并举。
律师团的“集结号”也是由杨金柱吹起的。杨在新身陷囹圄时,杨家多次给杨金柱电话,请求声援。在全国律政界颇有声望的杨金柱闭门看了两天案卷,找到北京律师陈光武,并在网络上发出声援信息,很快得到陈有西的响应。在这两位业内声名卓著的年长律师倡议之下,各地律师在几个月里云集起来,结成目前这支被称为“全国最豪华的刑辩律师团队”。
北海案中案绵延数月,律师团几乎每一位律师的博客和微博上,都充斥着案情的进展,使得北海一案几乎成为一场全国律师群体与北海公权力机关的“公开官司”。在篇篇“檄文”中,以“律坛怪侠”杨金柱的博客最盛。
8月6日晚,再一次的延期审理决定书下达时,只能在幕后鼓劲推动的杨金柱抵达北海——当时的他只是个“待业律师”,已经待业9个多月,还要再隔一天,他才恢复执业。
他用带着浓重湖南腔的普通话反复激昂陈词:“他们(公检法部门)有18般武艺,而律师只有两件:法律和舆论。控辩审三方本是一个稳固的三角关系,理想状态是等边三角形,但是目前有一方在不断被缩短。我们不求等边,但求保持直角吧。”
去年,杨金柱因“在律师警示教育活动期间,在互联网上发布一系列错误言论,经多次劝诫无效,其行为严重损害了事务所的形象和声誉”,被其一手创办的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解职——当时,他一边在博客上连续发文,公开叫板司法部门,矛头直指最高法院和司法部;一边依然“肆无忌惮”地进行着刑辩工作。“为了保住律所上百律师的饭碗”,杨金柱只能选择被所里除名。
再回到2007年,年收入过百万、在湖南政法界拥有丰富人脉的杨金柱,却突然重新打量自己,“钱对于一个律师是很重要,但一个真正的律师,应该还有比钱更为重要的追求。”他决定告别“埋头挣大钱”的安逸日子,开始通过网络,批评社会不公,自称“战风车的堂吉诃德”。
早在20岁时,他就试过“战风车”了。当时,父亲被刑讯逼供自缢身亡,下葬时,他被禁止哭泣;此后几年内,他多次进京为父亲鸣冤,成为早期的访民;21岁,他被扣上右倾的帽子……直至高考恢复后的1980年,杨金柱考入大学,6年后他成为律师。
这位喜欢用全名称呼自己的律师还有着“中年文学梦”,即便恢复执业,他仍宣布:未来律师将是他的副业,更多的时间将花在写作上,“通过书写来呐喊”——李庄案之后,他就写了10万余字的批评文章——他似乎并没有“吃一堑长一智”,反而决定要一条道走到黑。
辩护权之争
8月27日,陈光武接到北海中级法院承办法官通知:裴金德等伤害案件因故延期审理近一月,依法应在延期届满时恢复庭审,特通知辩护人尽快安排会见,9月6日将安排开庭——在案件一而再地被延期后,终于有了一丝进展。
本次刑辩律师的联合办案,杨金柱的号召只是表面原因,根本还在于办案环境的恶化。“这是我执业以来从未遇到过的律师权利侵害”,被推举为北海律师团“团长”的陈光武律师说。在7月18日北海律师团成员被围攻殴打事件之后,这句话更是被律师团成员频繁提及。
顶替许兰亭担任第一被告裴金德辩护人的陈光武,一直以宽容谦和的态度办案,即便在遭遇了围攻之后,仍对北海市中院保持着信任。然而,之后发生的一切,彻底击破了他的幻想。
8月5日,陈光武接受案件主犯裴金德妻子杨子玉委托,担任其审判阶段的另一辩护人。“当事人增加辩护人,这一小儿科的诉讼程序,在北海中院却遭遇连连,令我眼界大开。”第二天上午,陈光武持委托书、律师函、执业证书到北海中院刑一庭递交辩护手续。一进大门就被要求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审查证件、登记。随后通过安检门,公文包必须过安检。“律师安检,这可是最高法院一再明确禁止的。”
在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7楼刑一庭,副庭长黄思盛接待了陈光武。“起初态度还好,但一看到我提交的裴金德辩护手续,马上强硬起来,明确表示不能接受,说开庭还有3天,时间太紧。”陈光武表示案卷已经看了,不需要特别准备,时间上的仓促由其本人负责。对方则称:裴金德已经有一位律师了,辩护权基本得到保障。当陈光武力争“被告人可以委托两位律师”时,这位副庭长最后便坚称:“辩护手续需要到看守所找被告本人签字确认。”
一番僵持之后,陈光武反驳:“你们的要求是非法的,律师由亲属签字授权即获得了辩护权,法院没有理由拒收我的辩护手续。你们拒绝接受我的辩护手续,要拿出法律依据!”在反复沟通无果之下,陈光武要求面见洪祖庭长。“黄思盛副庭长即称洪庭长不在家,随后以个人有急事为由,匆忙离去。”
这位律师团年龄最大的老律师,带着心脏病,强压怒火,敲开了庭长办公室的门。见陈光武未请而入,洪祖高声吼道:“你是怎么进来的,谁叫你进来的!”随即冲上前用双手把陈光武一直推到门外。“我60岁了,第一次受到如此侮辱!我的拳头攥出了响声,差一点挥了出去。”
此前的7月6日,北海律师团接受裴金德妻子委托,由许兰亭和朱明勇两位律师担任裴金德的辩护人。律师团按照法院要求,先将朱明勇的委托手续和律师事务所公函传真到北海中院刑一庭。但在7月19日,朱明勇应看守所要求到法院办理会见盖章手续时,法院告诉他:裴金德已经聘请了两名律师。据法院称,这两名律师于7月15日递交手续,而朱明勇的手续则是14日传到中院的。
在裴金德妻子杨子玉的强烈要求下,法院提审裴金德,同意解除两名北海本地律师的委托。那个上午,朱明勇得以会见裴金德。却发现“裴金德精神受到极大控制,极度恐惧,整个会见过程一言不发。会见后,法院又再次告知还需要再次提审裴金德,让他确认辩护人”。此后,朱明勇在博文中对裴金德的辩护权之争提出了16点质疑。
“对于一个被羁押的被告人,没有家人委托,甚至极力反对,既没人付律师费,又不属于法院指定的律师,究竟是通过什么途径进入看守所取得被告人的委托?”朱明勇的这一问题在裴金德妻子杨子玉那里得到解释:杨曾问过北海这两位法院称是“裴金德聘请的律师”,得到的答复是警察带他们进看守所的,但当问及是谁带他们去的,两律师则称“不能说”。杨子玉让这两位律师退出,对方却表示了疑虑,说:“不能退。”
“哑巴会见”
8月6日,离原定开庭仅一日。第三被告人杨炳棋的辩护律师周泽从看守所回来后感叹:“至今为止,没有一次有效会见,这庭怎么开?”这一天,当他会见杨炳棋,试图为其解释有关法律规定的时候,被以“串供”的名义要挟,会见最终被强行中断。几乎是不约而同的,从律师团介入此案之后,当事人在会见时都成了“哑巴”。
7月21日上午,朱明勇拿着加盖法院公章的会见手续到北海市看守所会见裴金德,办好登记,等候许久才得以进入看守所大门,在看守所登记室办理登记、提交律师证、委托书、会见证明。此后的程序让他愈发觉得荒谬:被要求查验身份证,又被要求过安检门。
类似机场使用的安检仪器,在朱明勇全身上下扫描。在此前律师团的房立刚律师会见中出现解下裤腰带的情况后,朱明勇特意只带了会见需要用到的手续和证件,穿上T恤和短裤。“我甚至想到,如果他们还不放心,我干脆就来个裸体会见。”
会见并非在专供律师会见的房内进行,朱明勇注意到那是一间“3号提审室”。一名编号为188的人在他面前坐下来,这就是裴金德。
裴的身后,一名警察目光专注地盯着面前两人的一举一动;朱明勇的身边则是另一名警察就坐。朱告诉身边的警察:“律师会见不被监听,这是法律规定,请你出去。”
“你有什么权力指挥我。”
“这是法律规定。”
“在这里就得按照我的规定。”
朱明勇顺势查看他的警号,对方立即抱起双手,把警号遮住。
对面的裴金德看着这一切,一言不发。朱明勇反复告诉他:“我是你妻子聘请的律师,是来自北京的律师,不是法院指定的律师。你妻子还给法院写了一份不同意聘请北海海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的通知书,还有她签字的委托书。你有什么想法都可以说。”
裴金德连续看了两遍通知书和委托书,依然低着头一言不发,朱明勇看到他眼圈红润,时不时抬头看门外的人。
“他低下头,抬起眼睛,用一种极度恐惧的眼神看着我,嘴里喃喃自语,但是听不见任何声音。”朱明勇问他,是否听得见其说话,裴点头。没有语言,只是点头和摇头,时而用双拳击打自己两边太阳穴,眼睛红了,依然一言不发。朱明勇反复说服,只看到他用戴着手铐的手,从较低的位置指向朱明勇身后的警察和门外的人。
“裴金德身后的警察用手摸摸裴金德的头,说他有点发烧。过了一会,那个警察又拿来一个仪器放在裴金德的头上,按了好几次,说坏了。”
直到众多警察要带他离开的一刻,几句方言从裴金德口中滑落。警察翻译说,“他问如果请了你,自己还能不能为自己辩护。”朱明勇告诉他:“律师可以为你辩护,你也可以为自己辩护,你还可以随时换律师,即使开庭时觉得你的律师不行,也可以要求换律师,还可以换两次。”说完裴金德被警察带走了,“什么笔录也没有,什么话也没有对我说,什么字也没有签。”
“我从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开始办理刑事案件,办理过若干公安部督办的重大刑事案件,还办理过温家宝总理批示的、省委书记任专案组组长的重大案件,但是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从来没有出现这种情况,一言不发,并且出现那种极端的恐惧,恐惧情绪甚至都感染了我。”
被告人的沉默“像死一般的沉寂”,令朱明勇感到恐惧、窒息。
赤裸裸的人身攻击
如果说辩护权和会见权的受损是对律师职业权利的破坏,那么律师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则是对律师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的危害。
7月18日发生的“律师被围攻殴打事件”,已被律师团称为“国内攻击律师最为恶劣的‘7•18律师被围攻殴打事件’”。
当天,律师团成员先后两次遭到当地几十名不明身份人员的围攻,打、抓、咬、辱骂、吐痰等。60岁的陈光武律师全身十余处被抓伤,手臂被咬伤;李金星律师全身多处受伤并被打倒在地,浑身抽搐,昏迷长达几小时,被送往当地医院抢救;杨名跨律师、徐天明律师亦遭多次攻击。
尽管事件发生时,律师团多次报警并在报警时强调:“现场围攻者众多,场面失控,望尽快派警力控制。”但北海警方并未及时出警,甚至在新闻通稿中对事件进行了歪曲事实地通报。
此后,黑龙江律师迟夙生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飞赴北海,对北海警方进行当面质询。北海警方也明确拒绝了律师团公布、复制当晚录像的要求。
随后的3天里,只要律师出现在看守所试图会见当事人,“上述不明身份人员总能准确及时地出现在看守所门口,对律师大肆进行围攻,谩骂、拉扯、追赶、吐痰,即使律师们报警,也不能得到制止。”
在门外办完登记手续后,看守所依然大门紧闭,任凭不明身份人员围攻律师团。每次报警,“出警人员均不对围攻者进行任何形式的制止和处理”。
律师团总结了7条包括会见权得不到保障在内的律师执业权利受侵害事实。“拒绝让律师会见当事人的理由听起来颇为荒诞,诸如‘当事人情绪不好’、‘当事人还没想好’”,无厘头的理由让律师们哭笑不得。
北海律师权益被一而再地侵害,很快在网上舆论中获得了声援。四川南充律师林波首先提出要对此提起行政诉讼,各地律师又一次纷纷报名代理北海律师团的行政诉讼案件。8月5日,当律师团再进驻北海的时候,深圳的李志勇律师和黄有奇律师、重庆的蒲万纯律师以及南充律师林波也随之而来。
至此,原先一起简单的“裴金德等人故意伤害案”,衍生为“北海四律师伪证案”,之后到“北海律师团维权案”。“若没有4律师被指伪证,案件或许就此为止,这个来自全国的豪华律师团也无从产生,但是辩护人妨碍作证罪已经成为悬在每一位刑事辩护律师头上的一把刀,更何况律师的各种权益被如此践踏。律师是保障公民权益的,现在他们连自己的权益都保障不了,谈何保障他人的权益?”南充律师林波和大部分律师一样,在此案中感到了唇亡齿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