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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女生起诉三部委信息公开案疑不了了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11日15:17  财新网
2005年9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CFP 2005年9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CFP

  李燕并未选择撤诉;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受理起诉,也不下达不予受理裁定

  【财新网】(记者 叶逗逗)清华大学法学院女生李燕诉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及科技部信息不公开案,在起诉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交至今20余日后,案件逐渐走向法治化解决的末路,而以常见的中国式路径不了了之——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既未受理起诉,也不下达不予受理的裁定;被起诉的三个部委通过不同方式进行了部分公开;李燕至今未选择撤诉,但亦无力进一步推动相关信息的公开。

  为了写论文需要,李燕曾经向国家13个部委申请公开各部副部长的分工职责等情况,包括分管部门、兼职状况及其负责联系的单位。该13个部门没有主动公开上述信息。李燕遂根据申请答复情况,于今年9月9日递交诉状,起诉了三家部委。

  李燕告诉财新记者,中秋节后,她接到了北京一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的电话,希望她能够进行诉前和解。李燕表示,被诉的三部委还没有说法,自己却主动要求和解,有些不合常理;况且现有法律也没有规定“诉前和解”的程序和期限限制,她希望能够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来进行。

  在案件受理审查期限的最后一天,即9月21日,北京市一中院相关人士对李燕称,此案因涉及面太广,仍在研究中。

  在期限届满一个星期之后,9月27日,李燕应法院的要求去进行谈话。法院相关人士表示,这个案件有受理的理由,也有不受理的说法,希望李燕到此为止。李燕表示要争取立案,起码要以法律规定的方式来结束这件事情。但是法院人士坚持希望此案到此为止。

  李燕最后只能要求,希望自己申请的信息能够在这些部委的官网上进行公开,包括副部长负责分管领域、兼职情况以及负责联系的单位。

  9月29日下午,李燕接到了科技部的电话,科技部向她个人公开了申请的信息内容。在李燕看来,科技部没有按照她所希望的在官网上公开,但是公开的内容比较完整,基本上李燕想了解的情况都在其中了。

  9月30日,教育部在其官网上公开的副部长分管的信息,包括分工、主要活动等,但没有公开兼职情况。

  国庆节后第一个工作日,10月8日,国土资源部也在其官网上进行了公开相关信息,但只有副部长的分管领域,没有兼职情况。

  李燕对财新记者表示,科技部并没有按照自己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开,但自己却不可能去法院质问。

  李燕告诉财新记者,法院的大门始终没有向她完全敞开,没有一个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的结果。“这起案件很有可能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李燕表示,她非常遗憾。

  据财新记者了解,在李燕此次信息公开申请中,从13个部委获得信息的平均时间是27-28天,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依申请公开的期限是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到目前为止,公安部表示,李燕所申请的内容涉及国家秘密不予公开;而审计署自李燕提出申请至今两个多月,没有任何的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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