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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铁路被指骗子承包厨子施工 施工者不敢坐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0日11:37  新华网

  “这趟火车通了我可不敢坐!”

  ——东北一铁路工程违规分包、安全隐患问题调查

  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舒静、王洪禹)一个总投资23亿的重要铁路项目,竟被层层转包、违规分包给一家“冒牌”公司和几个“完全不懂建桥”的包工头;本应浇筑混凝土的桥墩,竟在工程监理的眼皮底下,被偷工减料投入大量石块,形成巨大的安全隐患。

  记者调查东北的一项在建铁路工程时发现,工程中潜藏的管理漏洞与质量问题令人惊心。一条连施工者都直言“通车后我可不敢坐”的铁路线,究竟在哪些环节出了问题,又在滋生怎样的灰色链条?

  层层分包:施工队负责人称“不懂建桥”

  曾做过厨师、开过饭店、修过路的农民工吕天博对建桥一窍不通,然而,2010年7月,吕天博却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带着几十名农民工开始修建一项重要铁路工程的一座特大桥。

  吕天博参与修建的铁路名为“靖宇至松江河线工程”,位于吉林省白山市的靖宇县和抚松县境内,线路全长74.1公里,2009年由铁道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沈阳铁路局。

  2009年6月,沈阳铁路局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国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九局)中标,随后将这一工程分割为多个标段,分包给多家建设公司,而其中一家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昌厦)又将工程包给几个并无资质的农民工队伍。

  吕天博向记者介绍说,江西昌厦承包的工程内容包括头道松花江二号特大桥、三号特大桥与胜利村隧道等,吕天博自己负责二号特大桥的施工,而三号桥及隧道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和他一样,都是没有路桥建设经验的农民工,签订施工合同前,没人对他们进行过资质审查。

  更蹊跷的是,记者在调查此事时,又得到一个匪夷所思的消息:负责承包该项目的江西昌厦突然于2011年9月发表声明,称该公司从未与中铁九局签订过靖宇至松江河新建铁路项目的合同,并称被犯罪分子伪造该公司印章承接了该项工程。

  为证明此事,江西昌厦一名姓黄的法律顾问还向记者出示了由南昌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几份公司印章鉴定文书,黄律师称,与中铁九局和施工队签合同的并非江西昌厦的人员,而是一伙诈骗分子。

  于是,一条投资数十亿的铁路工程,竟出现了被“骗子承包、厨子施工”的荒唐局面。

  安全隐患:“这趟火车我可不敢坐!”

  更为严重的是,在几座特大桥的施工过程中,还普遍存在偷工减料问题,由此带来的质量与安全隐患难以预测。

  据吕天博、郑伟等施工人员反映,几座特大桥在修建过程中,一些原本应全部由混凝土浇灌的桥墩基座,都被填放了大量碎石、砂石等混合物,给桥墩留下极大的安全隐患,而项目经理部却照样签字验收。

  通过多方取证和现场调查,记者找到了3号特大桥12、13号桥墩被投放石块的多份相关证据。

  在头道松花江3号特大桥施工现场,记者找到一位住在工地附近的李瑞林老人,问及向桥墩内扔石块的事时,他十分肯定:“是有这事!在这干活的村里人都知道”。

  李瑞林向记者介绍说,施工人员都是从对面山上的采石场买石头,有时白天监理在不敢填,工人就连夜将石头填入基座中。“12号墩(基座)是2011年6、7月施工的。施工那天,挖好的墩坑边上本来有一大堆石头,第二天早晨就没了,你说石头去哪了呢?”

  一个名叫大伟的施工人员也在电话中承认,今年6月份,他曾亲自向12号桥墩内扔过石块:“一个姓高的雇我们干的,从山上石场买了5000元的石头,雇了两辆翻斗车,从下午两点开始,干了一下午和半宿,石头都用翻斗车扣到坑里去了。”

  记者又从几段暗中拍摄的工地施工视频中看到,有多台铲车正将大量碎石和渣土向基座内倾倒,而施工现场开着黄色的灯,明显可看出视频拍摄时间是在夜里。

  三号桥的另一名施工人员柴芳则在电话中回忆当时的情况:“5、13、8、9、11号墩,都用翻斗车往里翻石头,哪个都得一二百方的样子,石块不够用时,连废渣都呼呼往里推。”她还说:“13号墩就在江心,你要往下钻(取样检测),(钻下去)不到两米就都是石头……”

  记者搜集到了3号特大桥的设计图纸,按照图纸,所有桥墩基座必须全部由混凝土浇灌。那么,在混凝土中掺杂石块,会有怎样的质量问题?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铁路规划设计院桥梁设计研究所的一名赵姓研究员。他表示,这种偷工减料的行为会带来巨大隐患。“基座就好比是鞋,混凝土浇筑的桥墩是脚,鞋里如果有大量碎石子,能站得稳吗?”他介绍称,在桥墩低部投放石料会使桥墩底部出现斜坡或严重的受力不均。一旦铁路建成,长期遭受到各种力作用,就可能出现桥墩倾斜甚至断裂的后果。

  对于这样的工程质量,一位叫丽明的施工人员更是直言:“他们扔石头,我说千万别这么整。将来这趟火车通了,我可不敢坐。”

  问题重重:回应自相矛盾 暴露灰色链条

  带着对违规分包和工程质量的种种疑问,记者先后两次来到工程承包单位中铁九局和业主单位沈阳市铁路局。

  按照合同法和建筑法的相关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然而,中铁九局的转包行为恰恰违反了这三条规定。

  在违规分包中,最令人不解的便是为何会出现“骗子承包、厨子施工”的荒诞局面。对此,记者先是从中铁九局宇松项目部于2011年1月26日的一份文件中看到这样的说法:“由于中铁九局宇松项目部在劳务分包资质审查时把关不严,导致江西昌厦建筑工程集团公司在无隧道施工资质的情况下,承揽了隧道施工任务。”

  项目部的一名负责人聂喜峰称:“负责资质审查的是公司的成本管理部,审查时只是直接看的原件,上面都盖了公章,并没有用别的方法进行审查,证件全了就行了。”而中铁九局三公司的一名王姓负责人则不经意透露了事情真相:“江西昌厦是沈阳铁路局的一个高层领导介绍进来的,你说我们怎么审查。”

  对于分包问题,聂喜峰先是称,他们与江西昌厦签订的合同并非包工包料的分包合同,而是“劳务分包合同”。而记者指出,中铁九局与江西昌厦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明确显示是包工包料;而且,如果只是包劳务,施工队就没必要偷工减料来获取利益。聂总最终承认,九局没有偷工减料,但的确存在工程分包的问题。

  随后,记者出示多份证据指出工程质量的问题,聂喜峰先是表示自己并不清楚此事,记者随即拿出一份项目部在2010年7月印发的《处罚决定》,文件称,“江西昌厦公司,由你公司负责施工的头道松花江3号特大桥工程,在灌注C35混凝土时野蛮施工,擅自用吊车挂吊斗向浇筑的混凝土中添加块石,严重影响基础混凝土强度……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并在最后作出处罚一万元的决定。

  对此聂总又表示,当时是现场监控发现存在问题,公司让他们清理,并下发了文件。然而,记者调查发现,项目部在2010年7月后并未就此进行彻底调查,这样的行为也并未停止。

  记者向沈阳铁路局和中铁九局相关负责人详细反映了宇松工程的问题后,引起其重视。中铁九局副局长赵铁军向记者表示,中铁九局已就此成立专门调查组,将对相关桥墩进行钻芯取样,绝不容许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对于暴露出的管理缺失,则应充分总结教训,避免再次出现此类问题。沈阳铁路局副局长王凡也向记者表示,已成立专门调查组梳理问题、实地检测,并将按照规定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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