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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唱妇随副县长夫妻俩双双沦为阶下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4日10:17  法制与新闻

  ■ 反腐倡廉 ■

  夫唱妇随,副县长夫妻俩双双沦为阶下囚

  (本刊记者)徐伟 (本刊通讯员)牟伦祥/文

  在常人看来,重庆市垫江县原常务副县长赵应明、吴雪梅夫妇,是一对志同道合、比翼齐飞的人生伴侣。然而有谁知道,他们夫唱妇随的背后,是对金钱产生的强烈占有欲望。

  用权力兑换金钱注定将一无所得,2011年7月成为这对夫妻人生的黑色拐点。

  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7月15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赵应明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对赵应明非法所得财物共计208.78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7月28日,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吴雪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单独或伙同其丈夫赵应明,利用自己和赵应明的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价值176.18万元(其中吴雪梅单独受贿6.4万元,与赵英明共同受贿169.78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吴雪梅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夫唱妇随合伙受贿

  时间回转到2006年春节。

  时任重庆市忠县副县长兼县城迁建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赵应明家,宾朋满座,热闹非凡。在这群拜年的客人中,有一个是赵应明的外侄孙名叫聂某。聂某在外打拼多年,想回忠县发展。饭后闲谈时,聂某向赵应明提出能否做点工程。之前,聂某向赵应明的妻子吴雪梅也提过类似要求。吴雪梅随后便嘱咐赵应明:“聂某是亲戚,要多关照。”对妻子的话一向言听计从的赵应明,自然牢记在心。

  不久后的一天晚上,聂某来到赵应明家里,直接说想做红星管委会红星广场尾端绿化工程。赵应明告诉他,这个工程要进行公开招投标。聂某当即要赵应明在招投标中给予帮助。赵应明点头允诺,让聂某直接去找红星管委会分管土建工程的副主任徐某洽谈。5月上旬的一天,赵应明给徐某打招呼:“我的亲戚聂某想做红星广场尾端绿化工程,你要多关照和支持。”副县长的话当然奏效,当年8月,此工程开标,聂某顺利中标。

  2006年11月底的一天下午,赵应明的妻子吴雪梅一人在家。聂某从车上拿了10万元现金送给吴雪梅,然后说:“这是我做了那个工程后对你们的感谢。”吴雪梅笑着接过钱,等到赵应明下班回家时告诉了他。赵应明赤裸裸地回答:“那个工程我是帮了聂某的,我不给别人打招呼,他是做不到的。所以,他给我们感谢的钱就收下。”

  聂某的大额回报是想利用赵应明手中的权力接更多的工程。2006年下半年,聂某通过赵应明协调,又顺利承接了洋渡镇柑橘基地果园的一个道路工程。工程还未结束,聂某又将10万现金送到了吴雪梅手里。吴雪梅告诉赵应明后,赵应明让她把钱收好。

  2007年2月,赵应明调任垫江县任副县长。有了赵应明的关照,聂某也跟着到垫江县接到工程。这年12月的一天,赵应明、吴雪梅与聂某在一起玩耍时,聂说:“你们没有车,两个长辈一直对我很关照,我给你们买辆车。今后还要继续关照我这个晚辈。”赵应明、吴雪梅听后满心欢喜。当年12月底,聂某跟吴雪梅一起到重庆一家汽车销售店,购买了一台价值人民币24.78万元的丰田凯美瑞轿车。接着,吴雪梅以她四妹的名字上了户,这车后来一直由赵应明家使用。

  从2006年到2009年,聂某为感谢赵应明、吴雪梅,先后给他们行贿现金70万元和轿车一辆。聂某做的都是些小工程,为什么要巨额行贿呢?原来他在放长线钓大鱼。案发后据聂某交代,这些工程所赚的钱基本都送给了赵应明、吴雪梅,主要是想与他们搞好关系,以增加自己在忠县的影响力;另外就是让赵应明给他更大的工程做,赚更多的钱。结果聂某的目的还未达到,发财梦便破灭了。

  案发后查明,赵应明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共收受他人财物208.78万元,其中吴雪梅参与共同收受的就达169万余元。

  夫妻捞钱各显神通

  人一旦拥有权力,如果不加制约,很快就会和腐败联姻,陷进“钱眼”里不能自拔。赵应明、吴雪梅也是如此。他们除了合伙受贿外,还各自利用手中权力,不放过任何捞取钱财的机会。

  先说赵应明,一是利用拨款签字权捞钱。2003年,忠县某建筑公司承建了忠县滨江路北山段工程。6月的一天,分管移民、财政的副县长赵应明到工地上检查工作。公司董事长蔡某向赵应明反映,该工程没有按进度拨付工程款。赵应明表示回去再过问。吃午饭后,蔡某开车送赵应明回家。在车上,蔡某拿出一个事先装有4万元现金的大信封递给赵应明,希望他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不要设置障碍。赵应明收钱后很讲信用,过后不久,他签字同意给蔡某承建的此工程拨付了两次款项,每次100万元,共拨付了200万元。

  二是利用协调解决纠纷捞钱。2001年下半年,重庆某公司承建了忠县港务局的港航大厦。2004年年初,该工程在施工中出现了高切坡并导致附近几户居民房垮塌,附近居民到工地闹事影响了工程进度。由赵应明牵头组织移民局、业主方及建设方到现场进行协调,最后解决了工地与闹事群众的矛盾。5月中旬的一天,该公司董事长李某请赵应明吃饭。饭后,李某送给赵应明一个礼品袋,里面装有1万元现金,赵应明笑纳了。

  三是利用帮助落实厂址捞钱。2007年,赵应明在垫江县担任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期间,重庆某公司准备到该县投资建厂,因赵应明在落实厂址问题上给予了帮助。2008年年底的一天,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给赵应明送上人民币1万元表示感谢,赵应明心安理得收下。

  再说吴雪梅,她在家庭和社会上都很强势,利用其丈夫的影响,胆大妄为,竟然到当事人的办公室拿钱。2005年上半年,在赵应明的帮助下,李某顺利中标苏家小区4号道路硬化工程。下半年的一天,吴雪梅来到李某所在的办公室,李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20万元现金对她说:“这是给赵县长的感谢费,希望以后在工程上继续关照我!”吴雪梅一句推辞的话也没说,便拿着这20万元现金回家了。

  2006年,吴雪梅利用自己担任忠县农业局副局长、忠县果业局局长的职务之便,采取“吃回扣”的方法捞钱。忠县果业局在采购柑橘专用复合肥的过程中,选择使用了贵州一家肥业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代理商周某代理的肥料,吴雪梅与周某约定事成之后按照每吨40元的标准给予好处费。2007年初,吴雪梅在自己家楼下(忠县司法局楼下)收受周某好处费人民币6.4万元。

  赵应明、吴雪梅尽管在捞钱问题上各自使出的招数不同,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满足日渐膨胀的贪婪胃口。

  双双入狱教训深刻

  赵应明,1961年出生在忠县一个困难家庭。通过自身努力,17岁那年他考取了四川农业大学,1982年分配到忠县农业局工作,1993年任忠县县长助理,1996年3月,刚满35岁的赵应明当上了忠县分管农业、林业的副县长,2007年调到垫江县任常务副县长。工作期间,赵应明拿到了党校硕士研究生学历。一路走来,赵应明仕途通达,在官场上可以算是一名成功人士。

  让人羡慕的是,赵应明还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吴雪梅与他同岁,早年毕业于重庆万县农校,在忠县农业局工作期间二人相识并结为伉俪。他们的女儿从北京交通大学毕业后到澳大利亚留学两年,在重庆找到了理想的职业;吴雪梅有很强的进取心,工作之余取得了硕士研究生文凭。

  案发前,吴雪梅任重庆市农业委员会经济作物技术推广站站长助理。他们全家在重庆某高档小区购置了房屋,出入有轿车代步。

  一个人思想发生变化,必然导致其人生轨迹发生改变。客观地说,赵应明在任忠县副县长的最初几年,工作踏实、敬业,严于律己。2003年,组织调整赵应明分管移民工作,按常规,分管移民的副县长要进县委常委,而赵应明却没有,因此他思想上有了变化。吴雪梅对此更是愤愤不平,对赵应明灌输:“当不上官,不如趁机捞些钱。”吴雪梅是政协委员,政协委员里有不少是个体老板,通过吴雪梅找赵应明的老总络绎不绝,千方百计地攻关。2003年3月,当赵应明第一次收受他人行贿的3万元时,心里还有些担忧。隔了一段时间,他见平安无事,心里才慢慢平复下来。接下来,赵应明胆子开始变大,在进行权钱交易中从小收到大收,从一次收到多次收,最后发展到肆无忌惮,沦为可耻的贪官。经重庆市检察院二分院查明,赵应明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共收受了14个请托人的财物,金额高达200余万元。

  2011年7月15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赵应明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对赵应明非法所得财物共计208.78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11年7月28日,重庆市忠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吴雪梅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单独或伙同其丈夫赵应明,利用自己和赵应明的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价值176.18万元(其中吴雪梅单独受贿6.4万元,与赵应明共同受贿169.78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吴雪梅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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