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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传票的艰难旅程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26日16:22  法律与生活

  法律自己没手没脚,只能靠司法者去践行。即使在成文法系国家,每一位法官都会用三五种方案去处理一个案子;每一个当事人,都面对着极大的不确定性。法律的解释方法和运用方法,既给法律赋予了精神内核,也带给人们对于法律的直观认识。对“合法的坏印象”,我会竭尽全力去避免。

  ——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法官王景春

  一张传票的艰难旅程

  口述/王景春   整理/李佳

  高速路上的血案

  2011年,“7·12”事故现场。狗血与人血混成一滩,衣服碎片与人发、狗毛粘在一起,很难辨认,整个快车道笼罩在血腥中。一个女人和一条狗,死在北京京港澳高速路的快车道上。

  对于小孙,我的书记员,这是一个平常的案件。有5年多工作经验的她,对这样的案件见怪不怪,已经修炼得面对再惨的事故照片也不眨一下眼。

  对于我,这是一个躲藏在棕色封皮卷宗里的血色故事。

  照片里的死者名叫叶光华,是一家报社的工人。她平时的工作就是捻开报纸,盖上“作废”章,交给专人送到报社里的部门以供阅览。她身旁的那条串种狗,是她最近一段时间最大的乐趣来源。自从女儿上职高离开家住校,就只有这条狗时刻陪伴在她的身边。7月12日晚上,它摇着尾巴跟着叶光华,从家里一直跟她下楼,沿着高速路的入口穿过小客车道,来到京港澳高速路隔离带。

  热心的居民发现她后,打了“120”报警。

  晚上9点半的京港澳高速依然车流奔腾。她困在那儿,抱着她的狗,显出茫然无助的神态。她并不是想通过高速行驶的车了断一生,她不可能对自己的未来进行设计,因为她智力残疾。

  动用奢侈指标

  受害人的女儿王淼,一个靠低保和残疾补助金供养的家庭的独生女,刚考上职高离开家,她就永远地失去了虽愚钝但深爱自己的妈妈。

  约谈的日子到了,8点45分,我提前5分钟打开法庭的门,把原告王淼和王建国迎进来坐定。一张麻木而怯懦的脸庞昭示着悲剧不能继续延续了。我希望法律能够帮助她,但她无法提供被告的其他电话和送达地址。卷里躺着一张邮寄回单,上面赫然贴着“原地址欠详,退回”的批条。这对于一般的当事人无疑是个坏消息,不能开庭意味着漫长的等待却换来一个没有结果的结果。对于她和她在环卫局工作的父亲,这个结果是不能接受的。

  她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了法律上,虽然是妈妈自己走上了高速路,虽然交警确定的事故责任是妈妈负主要责任,虽然她知道自己处于这个社会的底层不能撼动任何人,但她依然将全部的希望寄托在这个民事案件的处理上,她希望能给她年迈的外公外婆一个交代,能给这个贫寒的家争取一点儿赔偿。

  被告是一位个体司机,住址为丰台郊区。这个住址是几十年都没变样的城乡接合部,外来人员与当地人员混杂,信函送达不到是可以预见的情况。

  “这样,你先别着急,我们按照你提供的地址外出送达一次,看看送达结果再说。”我的话音刚落,小孙把目光从显示器上一下子移到了我身上。我明白她的意思,刚到第二季度,未结案件数已经过百,连她都感到难以承受办案的压力。“外出送达”这个奢侈的指标只能留给特别难结的案子。这个案子,让原告去交钱办公告送达就是了,何必“兴师动众”?有那时间能多开多少庭……

  “王法官,我妈虽然智力残疾,但她的命也是人命,求您一定帮我们讨回公道。”看着原告父女殷切的眼神,我坚定地说:“一周时间内,等我的电话。”

  第一次送达失败

  送达是交通事故类案件的老大难问题,肇事司机一般都抱有“我有保险我怕谁”的想法,一出事故就拒绝搪塞,想把一切善后事宜都交给保险公司。但即便是“交强险”,保险公司也要求侵权人必须参加诉讼,行使辩论权,从而维护己方权益。

  当事人的消极态度直接决定了送达的难度。我审理交通事故类案件十几年,在北京城南下北上、东奔西走,走遍了北京周边地区,直接送达、委托居委会和村委会送达,遇到过各种送达情形。案子多的时候,一上午跑好几个地方,中午来不及吃饭,下午接着开庭。我有一个书记员就直接晕倒在了法台上。

  送走了王淼和她的父亲后,我赶紧填了一张派车单,“约明天上午8点30分第一班车去送达”。尽管小孙不乐意,但明天又得提前上班了。

  第二天清晨,我们直奔事故认定书上记载的被告的住址——大宁乡庄户村。没有提供门牌号,我们只能在村里寻找。询问路边的村民,都称没听过范大海这个名字。整整一个小时,我们把全村转了一圈依旧无果。小孙叹口气说:“行,这回能交差了,地址欠详,让原告公告去吧。”这样的送达结果对她来讲倒不是件坏事,程序能向前推进,意味着案子能更早地审结,完成工作任务。

  “村委会肯定有登记。”我心里一盘算,应该还能有线索,“咱们去村委会找找。”我们一路走一路问,终于在12点前找到了庄户村村委会。

  “我们是丰台法院交通事故审判庭的,来这里请您帮忙找一个人,他身份证上载明是长阳人,住庄户村,这人对我们一个案子有帮助。”在乡村,协助找案件当事人是一项“费力不讨好”的事。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倒是很热心,但是经过一番查询,没有一个人认识我的被告。送达失败。

  “被告住址不详细,我们确实无法找到这个人,你只能来法院办公告手续,公告起诉书费用大概是260元,判决书是300元,一共500多元。”我尽量弱化金额的数目。对于一个靠低保维持生活的家庭,这不是个小数。

  电话那头,能听出王淼的声音由希望转为失望。她大概也意识到,起诉书送达不到预示着执行案款的巨大困难,这个艰难诉讼即使有一个结果也将成为一纸空文。

  在等待王淼来办理公告手续的一周内,范大海的住址始终“躺”在我的脑子里,我期待着与我工作生活中出现的任何一个与之靠近的地址产生联系。

  最后一个小时的转机

  “原告住址?”

  “我住长阳二村109号。”

  另一起案子正在开庭审理。

  长阳!范大海不就是长阳人吗?

  我摘下眼镜,看着原告席上的当事人问道:“你知不知道一个叫范大海的人?”

  “这个还真没有印象,我们村拆迁呢,如果是我们村的我可以帮着找找……”

  闭庭后,我把这个忽然出现的长阳人留住,详细询问了他们村的拆迁情况、人员的搬迁和暂住地集中情况以及范大海可能的暂住地。原告一股脑儿提供了好几个电话,我跟小孙一个个打过去,不是打不通就是称不认识这个人。

  此时,距离王淼来办手续还有几个小时。

  “赶紧出发,去长阳。”上午11点,我带上卷,叫上小孙,开着自己的车出发。

  半个多小时后,长阳村到了。光鲜的别墅区围住了广袤的空地,原本普通而破败的村落已经不复存在。中午12点,我们来到长阳村村委会。

  “这个人是我们村的,我给您查查。”长阳村的工作人员经过多番查询,终于翻出来一个座机号。抱着一线希望我拨通了号码,接电话的是一个老太太。

  “您好,我是村委会的,是范大海家吗?”我故意把声音变得比较“侉”,好让对方听上去像是本地人。

  “是啊。你有事啊?”

  “哦,您家现在搬到哪个地址了?我们这里收到一个信件得给你们家送去。”我设定了一个事由以防对方产生不必要的戒心。

  “哦,我们家拆迁了,我们住庄户,24号。”

  庄户村24号。挂上电话,我们直奔这个来之不易的地址。12点50分,距离王淼来办手续还有一个小时。

  核对了同住成年家属的身份证和户口本,我们采用直接送达方式向被告范大海的家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复印件和开庭传票。

  开庭时,被告范大海本人到庭,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认可无异议。

  法台旁,小孙显得特别有精气神儿。对于一个工作做到家、法官“很给力”的案子,审起来总是特别有成就感。此时,我内心平静,如同清静的湖水。(文中当事人的名字均为化名)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11年10月下半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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