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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的政治史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0月31日11:51  廉政瞭望

  ◎文/本刊记者   舒炜

  什么是孝?孝最早在古代象形文字上的意思是:因人老了,弯腰弓背,手拄拐杖,一副老态龙钟的行走状态,上老下小的服侍形式。后来,“孝”逐渐成为尊敬长辈、侍老奉亲的一种善行和美德。

  孝,没那么简单

  不过,孝在中国社会中的意义却远没有这么单纯。著名学者徐复观认为,以儒家为正统的中国文化,其最高的理念是仁,但最具生活实践意义的却是孝。人生父母养,孝除了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和政治也有密切联系,孝史亦是一部政治史。

  孔子主张做人就要行孝,他以“亲亲”为出发点,推及“尊尊”、“孝悌”、“忠信”,在理论上对“孝”作了解释,把“孝”的内涵扩展到宗族、社会、国家,使之成为社会性的道德准则,老百姓也普遍接受了“孝是诸德之本”的观点。

  传统的孝文化在历史上发挥了社会保障功能。中国历代封建政府皆以尊老养老为治国的根本,强化了家庭和家族观念,这在中国传统的社会保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国社会的发展,都是以家庭或家族为中心展开的。通常,在“多世同堂”的大家庭中,老人不仅可以得到经济生活方面的保障,而且能在儿孙满堂中,享受天伦之乐。

  当理想的家庭伦理秩序建立后,社会形成了“仁爱”氛围的社会伦理道德基础,从而建立起稳定的社会秩序。由孔子学说延伸开来的《孝经》则是中国孝文化的总纲,轻松把孝亲与忠君联系了起来。《孝经》认为,国君可以用孝治理国家,臣民能够用孝立身理家,“忠”则是“孝”的发展和扩大,并把“孝”的社会作用推而广之。

  孝,也还能做官

  孝文化研究专家李四芬指出,自汉代以后,统治者为适应中国的宗法家族社会结构,极力推崇“孝”,并从稳定家庭结构入手,以达到稳定社会的目的。在《汉书》、《后汉书》中,记载着大量对“孝”的褒奖、赐爵。汉文帝刘恒就被誉为中国历史上的孝顺皇帝,其实他真正的孝不在于因亲尝汤药位列“二十四孝”,而是成全缇萦一心救父的孝道,废除酷刑。两汉时代,除西汉开国皇帝刘邦和东汉开国皇帝刘秀外,其他皇帝都以“孝”为谥号,如孝惠、孝文、孝景、孝武、孝昭等。

  到汉武帝时期,经董仲舒改造后的儒家学说被官方钦定为“独尊”之学,孝道也正式成为“治天下”的手段,一种名为“举孝廉”的方式就成为了发现和培养官吏预备人选的方法。按《孝廉法》规定,每20万户中每年要推举孝廉一人,由朝廷任命官职。被推举的学子,除博学多才外,更须孝顺父母,行为清廉,故称为孝廉。在汉代,没有孝廉品德者不能为官。

  孝廉察举制度不仅为国家提供了大批人才,也保证了孝的政治纲常脉络的文化传承。两汉时期,从地方官吏到朝廷的名公巨卿,就有不少是孝廉出身。通过举孝廉,在社会上造成“在家为孝子,出仕做廉吏”的舆论和风尚。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卜宪群分析,在举孝廉这一环节中,西汉偏重经学吏能,东汉更重道德。孝则忠君,廉则爱民。将行孝与廉洁并列起来,同作为选拔官吏的重要标准,说明孝与廉的意义同等重要,不可偏废。

  不孝,后果可能很严重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个最传统的观念其实是层层递进的关系。一个连自己父母都不孝敬的人,很难善待老百姓;一个连基本家庭责任感都不具备的人,不可能对国家、人民恪尽职守、认真负责。于是,“孝”的伦理思想长期渗透到了刑律之中。

  封建王朝都无一例外选择了采取严格的法律规定,来惩治“不孝”。在有名的《唐律疏议》里,“不孝”被定为“十恶”重罪之一,违者严惩。明朝天启进士、翰林院庶吉士郑曼,就是因“不孝”的罪名被凌迟。

  在父权和夫权占据统治地位的家庭中,孝道的最大受益者自然是父亲,忠君思想的最大受益者则是皇帝。所以,道德律令的实际发出者就是父权和皇权,他们也是最竭力维护“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让子亡,子不得不亡”这类规矩的势力。曾国藩就曾说:“读尽天下书,无非一孝字。”孝得到了上层社会的过分渲染,如“二十四孝”中的“郭巨埋儿”、“割股侍亲”、“卧冰求鲤”等故事,都是不尊重个人生命权的愚孝行为。为了使自己的父母衣食无忧,居然宁愿残害自己的身体,牺牲自己的性命,殊不知这样只会给老人加重心理负担,而不能真正让父母宽心。

  对常年守在父母身边的人,长辈临终前可以随时照料。但对在外地做官的人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古代就推行了一项“丁忧”制度:父母去世后要在家守孝3年,之后方可归仕。“丁忧”期间要吃、住、睡在父母坟前,不喝酒、不洗澡、不剃头,停止一切娱乐。诗人白居易就是这项制度的“受害者”。白母因“看花不幸失足坠井而死”,白居易却在“丁忧”期间写了《新井篇》、《看花》等诗,忘了回避“井”、“花”等字,便被人借机攻击其不孝且作风浮华,不可重用,白居易因而被贬为“青衫湿”的江州司马。

  当然也有不少官员贪恋权位,对父母死讯隐而不报的,朝廷便“对症下药”:如品官“丁忧”匿而不报,一经查出,将受到发还原籍为民等惩处。汉朝的陈汤少时家穷,富平侯张勃赏识其才学,便向朝廷举荐。在等待任职分配期间,陈汤父亲去世,做官心切的他狠狠心,没有回家奔丧。陈汤因被人检举为缺乏孝道而被捕入狱。张勃也因荐人失察,被削减食邑200户。

  其实3年里官场的风云难测,有的人在期满后回朝,会发现自己原来的职位早被他人所顶。于是如房玄龄、张九龄、寇准等名臣都无一例外选择了“夺情”,“夺情”的意思是为应对工作上的紧急局势,朝廷不予批准丧亲官员的丧假。“夺情”看似无情,但不少官员都很希望被上级“夺情”。最著名的一次“夺情”属于明朝的张居正,引发了一场不小的政治风波,并最终成为他死后被论罪抄家的祸根。四川师范大学教授黄修明认为,在古代官员的“丁忧”与“夺情”的官场实践中,不断暴露出政治弊端和道德缺陷。本来目的是为了尽孝,却恰恰出现了有亏孝道的重大人伦缺陷。

  孝,有时也是讽刺剧

  在古代,哪个县要是发现一个逆子,县官要把城墙砍去一角。因为他没有教育好这一方人民,便以此忏悔和警示。但孝是包治百病的治国良方吗?西方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说,中国人“所有人际关系都以孝为原则”。的确,中国古代很早就产生了劝导人们模仿孝的典范。最早和最著名的是舜,等到西汉时期,更迅速出现了一大批著名的孝子,上到汉文帝“孝行天下”的刘恒,中有继先父遗志忍辱修史的司马迁,下至因泣杖入史的韩伯愈。在官方的鼓励下,很多人开始比赛谁更“孝”、更“廉”。“孝”与“廉”成为一场场连绵不断的表演赛。但讽刺的是,提倡选拔孝子做官的西汉,最终却被“极品孝子”王莽夺取了江山。

  同样,在东汉中后期,考核松弛,察举不实,有不少滥竽充数者,举孝廉成了看门第出身,失去了最初的公正。如《三国志·武帝纪》中就说曹操“年少时,任侠放荡, 不治行业,好飞鹰走狗,游荡无度”。此类行为显然很难归入孝廉之类, 但他年仅20岁就以得选,这和他“权二代”的背景不无关系。当时有两句童谣是这样说的:“举秀才,不识书,举孝廉,父别居”(不和父亲住在一起),充分说明了当时的情况。即使东汉一朝里有王充和曹娥这样的大孝子,却依然没有起到孝治的普世作用,反而和吏治腐败互为因果,造成恶性循环。

  即便如此,东汉之后的历代对“孝廉”的追逐从来没有放弃过。鲁迅曾指出,“为什么要以孝治天下呢?因为很多开国皇帝的位子都是巧取豪夺而来,若主张以忠治天下,他们的立脚点便不稳,办事便棘手,立论也难了,所以一定要以孝治天下”。

  尤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连皇帝们都坐不住了,纷纷跳出来“著书立说”,弘扬孝道。晋元帝著有《孝经传》,梁武帝著有《孝经义疏》,北魏孝文帝还命令把《孝经》翻译为鲜卑语……不过,很多朝代的皇子们却为了争夺皇位而勾心斗角,有的甚至在父亲尸骨未寒时互相大打出手,使得亲情破碎淋漓,这能算是孝顺吗?更遑论下面的那些文武百官了。

  唐朝虽是通过实行科举制而人才涌现,逐渐强盛,但照样保留并延续了汉朝的孝悌力田科。纵观中国历朝历代,唯有元朝对孝的认识不同。以前被视为最高孝行的卧冰、割股等行为被明令禁止。此外,善事父母也发生了动摇,甚至遗弃父母也得到了法律的承认。然而,同为少数民族,清朝康熙和乾隆两位皇帝却在孝上面率先垂范,乾隆甚至提出了“以孝治天下”的正式口号。然而,清朝的孝廉方正科荐举却颇多冒滥,逃不脱和东汉后期举孝廉制度一样的命运,尤其在晚清时期,“徇情冒滥之弊,台谏屡以上闻”。

  不孝官员群像扫描

  ◎文/本刊记者   舒炜

  当下,孝顺的官员尽孝方式大多相同,不孝的官员却各有各的不同。有的人为了仕途的畅达而费尽心机,有的人醉心于灯红酒绿而无暇他顾,有的人沉迷于贪婪而目空一切,这对社会风气产生了较大的负面效应,而这些官员无一例外的都忽视、淡漠了生他们养他们的父母。本刊试图通过还原当代一些官员的种种不孝表现,以鉴来者。

  第一回:

  坟前痛哭飙“演技”——侍上不侍亲

  话说在北方的某个县,具体是哪儿咱就不点了,这事儿都过去了,说出来颇丢人!这个县曾有过一名副局长,也称得上是名被“埋没”的表演艺术家。有一次,他在出席一位县领导父亲的葬礼时,趴在坟头放声大哭,如丧考妣,谁也拦不了,不知道的还以为死的是他亲爹呢。最后还是县领导一声令下,副局长立即一个“急刹车”,眼泪和情绪都是收放自如,足见其“精湛演技”。其实呢,他还有一位病重多年无人照料的老父亲,家中缺衣少米、缺医少药,仅有两间破土坯房和一床多年未曾换洗的旧棉絮。一提到自己这位 “大孝子”,老人就禁不住一边摇头,一边默默流泪,让人唏嘘不已。

  现代有些官员常常借口工作忙,脱不开身,抽不出时间,常年累月不回家,既然无法看望父母,就更别提尽孝了。但在上级领导及家属抱恙或有事时,他们却争着鞍前马后地服侍,不敢丝毫大意或懈怠。

  有的地方曾经发生过“抢父母”现象,意思是某地主政领导履新后,该地大小部门都想方设法、争先恐后地宴请或送礼给领导父母。为什么要“抢”?因为“曲径通幽”,通过走“父母路线”,可以接触权力终端,为日后牟取私利做铺垫。

  记者认识的一名省部级干部的属下,酒后曾这样“自豪”地对人炫耀:“工作十几年来,我没有陪父母过一个春节,一个中秋,也没有旅游一次,然而我却陪领导的父亲住过无数次的病房,熬过数十个通宵,去过几个国家,应该是属于领导信得过的‘自己人’。”

  做得更出格的是深圳发展和财政局的廖天野。这名北大硕士出身的公务员竟然长期对父母实施家暴,不但打母亲耳光,还把父亲胳膊咬得鲜血淋漓。父亲终因无法忍受而去派出所报案。不过,廖天野平时在单位领导面前总是彬彬有礼,表现颇佳。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于丹认为,正是过度的功利主义吞噬掉了某些官员的人性,使其思维渐趋于侍上不侍亲,而出于自我升迁发展的需要,他们宁可坐视父母无人问津,也不敢怠慢影响自己前途命运的上司。

  第二回:

  借孝生财出“妙计”——权力来尽孝

  话接上回,这次说的是中州大地河南荥阳的人和事。荥阳这里有中原贤孝第一村,也是个有名的古城。这里的原人大常委会主任武今明的脑瓜子可“不简单”,这人为了方便受贿,干了个什么事儿呢?把父亲和岳母的生日改为每年的元旦!得,从1995年担任荥阳市领导至2009年贪腐案发前,每年的元月一日,他都会大摆宴席,广发请帖,邀请荥阳大小机关的熟人及做生意的商人为其父亲和岳母祝寿。有诗为证:“爆竹声中一岁除,黄金送暖入武府。”

  权力的异化不过如此,这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形成了定律:亲戚的数量与官职高低成正比。原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为了澄清越来越多的“七姑八姨”,就曾在一次会议上详细谈了自己的家属情况。他无奈地表示,官越做越大,恐怕“亲戚”也会越来越多。言外之意是“亲戚”多了自然会惹麻烦。

  卫留成是清者自清,但倘若腐败假了孝道美名,确实会击倒很多意志不坚定的人。这种借“尽孝”的光环炫耀权力的例子并不少:陕西商洛运管处领导办丧事,单位在工作日也关门,因为大家都去赶礼了;福建龙海市东园镇凤鸣小学校长甘珠升的岳母出殡,在校的老师都提前一节课放学前去“捧场”,还让一些学生在送葬的队伍中抬花圈。

  对这些官员来说,为父母做寿做白事,正好是“收缴”下属红包和彰显气派的好时机。山西蒲城县原副县长高戈为给母亲祝贺90岁寿辰,将戏台子搭建在中学操场上,扰得邻里乡亲不得安宁,仅烟花礼炮一项估计花费不低于10万元;重庆铜梁县副县长刘国华岳父去世,每天车来车往,嘉宾云集,一场丧事办了10天9夜。而借长辈生病、住院之机,不少官员更是广发消息笑纳厚礼,把办事当成了敛财的手段。对于某些下属来说,也乐于把握这个向领导贡献点儿什么的机会,有的是献上礼物,有的是献上良心,当然日后大多是各有收成……

  第三回:

  以钱代孝何其多——重物质轻精神

  话说有这样一群官员,他们沉溺于“活色生香”的官场生活,平时只愿意把时间花在打牌、喝酒、包二奶和编织关系网上,却不愿意抽点时间回家陪陪父母。基本上都是给点钱,附上一句“爸(妈),拿去买点吃的穿的”。这样做,多的是一双双“望儿欲穿”的眼,伤的是一颗颗父母心。父母的需求不多,其实正如周杰伦唱的那样:“她要的是陪伴,而不是六百块,比你给的还简单。”

  随着社会的发展,孝的形式应该改变,不仅要让父母吃穿不愁,更应该注重精神上的慰藉。据中国社科院一项最新数据调查显示,县处级官员中职位越高的,陪领导时间越长。他们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相对较少,和父母在一起的时间更是屈指可数。如今中国温饱已解,大部分父母需要的都是精神寄托,而非穷奢极欲的物质享受。

  2006年,重庆大足县人事局原副局长李福多被人发现在家中切腹自杀。后来经大足县有关部门的调查,李福多身为副局长,一直为官清廉,自我认为在经济上无法让远在云南农村老家的父母和哥哥过得更好,长期背着严重的思想包袱,终未能解开。李福多的悲剧,多少让人感到有点无奈和悲哀,因为良好的心态是为官人应该具备的素质,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如此轻生也是一种不孝。事实上,“孝”的本身就是一个道德范畴,尽管也有物质上的需求,但更注重的是思想感情的表达与满足。古人云:“百行孝为先,论心不论迹,论迹世间无孝子。”意思就是,尽孝,重在看心意,事在人为,相信一般的父母不会强行要求子女去偷去抢去犯罪来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

  记者采访了多位老人,他们大多表示并不一定要儿女做多大的官、挣多大的钱,更不需要吃什么山珍海味,最想要的就是家庭和睦、儿孙正派,有空能常回家看看。诚然,有些人可能没有多少钱给父母,但对父母很关心,这其实就是大孝;有些人给父母的钱很多,但常年不踩父母的家门,不进行感情交流,冷落疏远他们,这也是不孝。

  第四回:

  假托孝心弄风月——骗亲又骗民

  河北某市的原房管局长石占海,为了给自己的婚外情找一块安全的乐土,竟然把父母墓地建造成了一个“安乐窝”。房管局长亲自监理,这工程自然相当有“水平”,深入地下15米、宽6米、长10米,还仿照了帝王陵寝的样式,霸气外露。此后,石占海就频繁地去给父母“上坟”,其“孝心”不仅感动了家人、同事,还令他在事业上一帆风顺,飞黄腾达……但谁知这一切都是“秀”给旁人看的呢,2006年石占海终于东窗事发。不过据“最新考证”,石占海原来是“古墓派”弟子,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石占海的行为还和一般的官员伪孝不同,可谓是伪孝界的一朵奇葩。平时比较多见的伪孝则表现为,平时对老人不闻不问,关键时刻装出孝心一片,人前对老人呵护备至,人后对老人不管不顾。

  原安徽省委副书记王昭耀的非法财产高达1300多万元,但他只是对妻子家的亲属很关照,两个妻弟都因他利用职权得到了提拔。而自己80多岁的父母却一直住在农村两间破烂不堪的房子里。

  这类贪官的惯性思维并不难理解,更多时候,他们是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宁可坐视父母穷困,也决不在公开场合“露富”。破房烂屋除了可当自己廉洁的“佐证”,还能作为大搞“政治秀”的绝佳舞台。要是偶尔回乡和父母乡亲叙叙旧,也可以为自己赚得人气和同情票。孝成了他们的一件虚假的外衣,掩饰了贪腐的真正面目,这样的伪孝无疑是最恶劣的一种。

  中国有句老话叫“亲亲相隐”,即便子女对老人不孝,但为子女的前程着想,老人千方百计会在人前隐瞒,毕竟没有几个官员父母忍心毁掉其儿女的前途。可怜天下父母心。

  第五回:

  身陷囹圄全家恨——贪官无孝子

  那是一个冬天,哈尔滨的白天特别短,特别冷。该市原人防办主任钱胜利在被押上囚车的那一刹,简直是生离死别的场面。现场充斥着弟妹们的哭叫,其中扎心的一句是:“哥,你不管咱妈了……”这让老钱瞬间悔悟。钱胜利后来有段忏悔:“母亲得知我被判入狱后就一病不起,临终前她艰难地呼唤着我的名字:‘胜利,你在哪儿啊……’”铁窗中的钱胜利至今还梦里依稀慈母泪。谁能想到呢?让一生含辛茹苦的母亲死不能瞑目的竟是儿子的贪!孰不知,未能绕膝固然是不孝,未能守身更是不孝。

  钱胜利的腐败,于公辜负了组织和人民,于私则辜负了自己的母亲。四川金堂监狱政治部的朱科长告诉记者,这些曾经叱咤风云的贪官从天堂瞬间跌落地狱,黯然迈入冰冷的铁窗之中,不是偶然。他们在位时,往往认为用自己的权力让父母过上比普通人更好的物质生活,就是尽孝。直到身陷囹圄后,才幡然醒悟,其实这样对父母精神和物质上的伤害远远要大于以前,因为此时已经失去了尽孝的机会。

  原武汉市东西湖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区人大副主任肖作义被查出受贿100多万元,他在谈到受贿原因时说:“我3岁丧父,母亲守寡将我抚养成人,我很想给母亲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现在非常后悔……”似乎他是为了报答母亲养育之恩才受贿的?其实身为堂堂的区委副书记,按正常收入绝对可让母亲颐养天年了。

  贪官不仅自己无法为父母颐养天年而尽责尽孝,还无情地将莫大耻辱留给父母老人,这就是最大的不孝。腐败与孝道本就不可调和,贪官无孝子。“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曾锦春80多岁的老母亲得知儿子因贪污入狱后,眼睛都哭瞎了。正如曾锦春所说,“我母亲没想到我是这样的人,她总认为我是好人”,曾的母亲显然难以受到如此打击。

  四川省交通厅原副厅长郑道访有一位好母亲,她每次见到儿子,都勉励其“做清官不做贪官”。但郑转头就把老母亲的话当作了耳旁风,继续以每天上万元的速度往兜里搂钱,终于事情败露。可怜这位老母亲,领着自己的小孙女每天在街头摆摊,忙活了一两个月才赚1000多块钱,想要把儿子贪的钱还上,赎清他的罪过。可她却不知道,儿子一经手就是成千上万,自己辛辛苦苦一两个月,根本填不满儿子一天所贪的窟窿。

  事实上,一些贪腐官员在日常生活中确有孝顺之心,但由于自己的严重腐败问题,最终结出的却是“不孝”的恶果,给长辈带来了“烦恼心”和“凄苦心”,甚至于因此含恨而终。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教授董平指出,在现代社会,官员成器,对父母是孝顺,是精神上的一种宽慰;官员贪腐,毁了自己,毁了家庭,才是对父母最大的不孝。

  现代官员该如何尽孝

  ◎文/本刊记者 舒炜

  我国目前已有1.67亿老年人,其中有一半过着“空巢”生活。今年1月,“常回家看看”作为对老人的精神赡养被写进了《老年法》草案,强调除物质外,还要给予老人更多精神关怀。有人建议,应该在《老年法》中增设刚性条款,把是否孝敬父母作为官员考核的内容。因为连父母都不尊重和孝敬的官员,根本谈不上有什么社会责任。尽孝的方式多种多样,围绕现代官员该如何尽孝,记者采访了多位专家学者。

  现代孝道的新要求

  中国传统孝文化源远流长,其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同时存在。随着现代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孝道也出现了一些新标准、新内涵。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用了一句话来概括:现代更加注重人的个体尊严、个体价值和自由的感受。

  湖北孝文化研究中心专家孙传宝指出,现代孝道的新内涵首先表现为人格平等,过去的父尊子卑、父主子从已经消失;其次是宽松的家庭环境使亲子关系越发融洽,子女对父母表现出来的敬爱之情,是内心感情的自然流露;此外,在现代社会,子女以独立的身份生活在家庭中,个体的价值增大,让父母与子女在相互关心、帮助的关系中,相互受益,相得益彰。

  虽然现代孝道有了一些转变,但不等于子女可以忽视、忘记父母。古人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子女要珍惜孝敬父母的机会,否则等到想孝顺的时候,父母却不在人世,成为人生的一大遗憾。原云南泸水县宣传部长张光泽,为了满足90岁老父亲周游全国宣传奥运的愿望,他辞掉公职,抵押房子,还向朋友借款30万元,带着老父亲全国游历。虽然外界对此有一些争议,张光泽仍很坚持:“怕的是今后没有机会达成父亲的愿望。”

  “古代的‘尽孝’更多是经济上的考量,子女对于长辈的关系是一种‘父辈投资’。”四川大学新闻学研究室主任张小元告诉记者,“因为老人在古代是靠家庭和个体在养,而现代有养老保险等多种形式的‘社会养老’模式,所以经济考量弱化,情感考量占有更加重要的地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廉政研究院院长乔新生教授则进一步指出,在没有社会保障的古代社会里,每个人都必须对家族负责,因此父母和子女间具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现代的孝道在强调重视家庭关系的同时,还必须重视家庭关系之外的社区关系,强调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和谐与平衡。如今提倡孝道不能是简单强调家族的利益,而忽视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竹立家教授表示,孝道里有些基本的东西永远不会变。“比如‘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老人跌倒要不要扶?当然要扶了,如果不扶的话,结果可能很严重。问题不是这件事情用不用做,而是我们的社会出了问题。”

  官员的公德与私德

  孝敬父母是人之根本,无德不孝的人难说当得了什么好官,但一个对父母百般孝顺的官员也不一定就是个能造福一方的人,孝道不能完全涵盖官德。陶行知先生说过:“私德为立身之本,公德为服务社会和国家之本,私德不讲究的人,每每是妨害公德的人。”私德一般是指孝顺、生活作风等内容,而公德除了克己奉公、勤政为民等职业素养外,还包含对社会公共事务的良心和正义感。

  国家发改委《改革内参》执行主编沈阳指出,“孝顺善良”是做人的起码品格,而官员尽孝,就要尽职“做事”。官员的职业特性决定了他不应只孝敬父母,更要清廉为民,尊上不唯上,敢于为人民担当,才能让父母放心,免去牵挂。同时,也要在自己的工作领域上做出一番成就,得到群众的拥护,在私德和公德的冲突中做出符合民众期待、符合公共利益的选择。

  那么官员到底是私德重要还是公德重要呢?其实,对于官员的道德伦理标准,往往都写进了各个国家的公务员法或公务员的伦理守则之中,公务员的道德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个人问题,而是一个被法律所规范且具有法律强制力的问题。

  张小元教授就不同意那种把官员私德和公德划等号的方式:“不能说一个人私德好,请他来做官就能做出一番成就、造福百姓。在理想情况下,追求公德与私德的统一,然而在现实中往往不理想。对于官员来讲,应该要选择公德好的,这是因为其职位、责任的特殊性。”

  “西方国家强调理想化状态下的公务员没有隐私权,根本原因就在于公务员掌握国家资源,因而他们更有义务随时校正自己的道德行为。”乔新生教授分析,其实这在实际中是很难操作的,如果这些官员做出有损私德的事,但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选民们也不会多在意,这就是不同国情下对官员的不同要求了。

  尽孝,也要在法纪范围内

  江苏省苏州市一名已经“退居二线”的干部告诉记者,打小起他就对儿子的管教很严,儿子也是非常孝顺。如今儿子已经当了两年的镇党委书记,但却逐渐不“听话”了。有几回他的朋友委托他,让儿子办调动的事,都被拒绝了,让自己在老战友面前丢了面子。不过后来转念一想,以前自己不就是这样教育儿子做事要有原则的吗?“真是老了,糊涂了,要是他真听我的错误要求,那我就是罪人了。”

  在官员们尽孝的过程中,也要在法纪范围内。南京大学政治哲学博士李磊认为,一种真正的孝道,不仅是对长辈所表现出的谦卑心态,更重要的是能听从长辈理性的教诲,规劝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从内心深处培养出对长辈的关爱和敬重。

  “官员在面临这种问题的时候,心理要有预警机制,明白自己由于掌握公共资源而可能会遇到别人的讨好,要小心尽孝、小心利用社会资源。”张小元教授指出,面对亲情孝道和法纪的抉择,当然要以法纪为主,但要做好解释工作和抵挡“不孝”责备的长期心理准备。

  张小元教授还给记者举了个真实例子,有一家人的儿子做官,他的父母就四处炫耀,还让儿子利用权力为其他亲戚找工作,但被儿子拒绝。开明的父母可能会理解官员孩子不能徇私枉法,但不懂这点的父母反而会怪孩子不孝。这家人就属于后者,这名官员正是因不徇私情而不能被亲人们理解,搞得在家庭里处境尴尬。他是做到了仁至义尽,但要是在魏县这种“孝考”的地方,恐怕还真的讨不到一纸德孝的意见证明。

  乔新生教授则表示,譬如一些领导干部以“传宗接代”的幌子去“包二奶”,一些掌握重要资源的负责人为了家族的利益而任人唯亲,一些领导干部为了家庭的和谐为亲朋好友说情等行为其实都是不孝。

  对那些因“尽孝”而超越法纪的官员,湘潭大学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教授李开盛认为应该纳入法治管理的轨道,如败坏底线道德者,一定要有行政上的相应处分规定甚至撤职,而不能办成一个道德运动,否则实际上落实了多少,到头来谁也不知道。

  官员尽孝的表率意义

  中国有一句古话:“群雁高飞头雁领”,做领导干部的,若能在孝道上做出表率,则会形成良好的“上行下效”。表率作用关键看行动,身教甚于言传。毛泽东接到母亲病危的家信,星夜上路,昼夜兼程,他抚摸着母亲的棺木放声恸哭,悲痛之中挥笔写下《祭母文》:“吾母高风,首推博爱”;朱德著文《回忆我的母亲》,以无限的深情赞颂了母亲的高尚品质;宋庆龄一片孝心,在母亲灵前“饮泣不已”;陈毅探母,要给瘫痪在床的母亲洗衣服。老一辈革命家在孝道上作出的表率至今仍有着重要的示范意义。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官员作为一个公共群体,应该是公共人、透明人,这是现代政治文明下最根本的东西,我们不能把对政府官员的要求降低为对普通百姓的要求,官员理应在道德上做出表率。

  领导干部具有孝德意识,是做群众表率的一个重要方面。如果对自己的父母都不愿尽赡养义务,又怎能为他人服务、成为群众的表率?如果仅通过权力尽孝则没有领会到孝的真意,这除了一些领导干部歪曲了孝念,最根本的还是权力没有受到有效约束和监督。执行“孝考”的河北魏县县委书记齐景海就是一个有名的孝子,他在工作之余,总是推掉不必要的应酬,赶回家陪父母吃饭、拉家常。魏县干部孝德考核机制正是由齐景海一手推动,孝敬父母明确作为了县委常委行为准则中的一条。现在的魏县,不光是政界里言必称孝,就是在民间,也养成了一股敬老的良好风气。

  不过,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顾平安却提出了疑议:魏县这种纯粹将孝作为选拔官员的标准是不严谨的,因为这个“孝考”很不好操作,不容易量化,有道是“清官难断家务事”。当然组织部门认识到其重要性是好的,可以把尽孝作为观察官员的一个观察点,但不要将官员的升迁与孝道如此紧密联系。

  强调领导干部必须遵纪守法,是现代孝道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考核领导干部的核心内容。乔新生教授指出,强调领导干部的孝道,实际上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学会正确处理国家关系、公共关系与家庭关系,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办事,当然也不是为了国家利益片面地牺牲家庭利益。(实习生罗丽娜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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