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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元房租当事人因收入增加被要求搬出廉租房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18日11:53  南方周末

  昔日,因为入住“77元廉租房”,郭春平被不少人羡慕妒忌恨;现在,因为收入增加可能被要求退房,郭春平却得到了不少人的同情与理解。

  2011年元旦前夕,当北京市朝阳区丽景园小区廉租房住户郭春平在见到国家主席胡锦涛时称,自己45平米二居室的房租只有77元时,有许多网友表示难以置信,北京怎会有如此低的房租?更多的“北漂”对此则表示羡慕妒忌恨。为此,“郭春平不是困难户”、“母女俩游历祖国大好河山”、“郭家高价转租廉租房”等谣言一度在网上流传。

  “当初见了胡书记,全国人民都恨我呢,以为我这77块钱的能住一辈子,谁知道我要给轰出去了。”郭春平日前对《云南信息报》记者说。

  77元的廉租房住了还不到一年,10月17日,郭春平前往朝阳区房管局递交廉租房年审的表格时却被工作人员要求退房。原因是,郭春平的女儿今年参加了工作,再加上郭春平的失业金由原先的600元涨到780元,两个人平均月收入1150元左右,超过了廉租房要求家庭人均月收入960元以下的标准。

  但在郭春平看来,自己家庭人均收入虽然增长了不少,但还是租不起房子,附近的房租已经1000多了。她希望能继续住在现在的廉租房里,或转成公租房也能接受。

  《新京报》报道称,北京市住保办表示,按照廉租房、公租房并轨运行的原则,被取消资格的廉租房申请家庭,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可申请公租房,继续承租原有住房,按公租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并可申请相应的公租房租金补贴。

  “当初要是跟我说住一年超了不让住,我都不住,给我一年两年,我要它干嘛使啊?”郭春平愤愤不平。

  有观点认为,“标准”面前人人平等,郭春平的家庭收入既已超过廉租房“入住底线”,就应该搬离以救济那些比之更为窘迫的家庭。

  《北京日报》引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地产界专家说,“女儿已经找到了工作,按说只要努力,工资是会往上加的,两人的生活会变得更好”,“任何政策,都会有一条线划在那里,都有人因为临界而享受另外的保障。”这名人士表示,只有严格执行政策,才是对所有人的公平。“否则如果认为谁有理由、谁特殊就给谁浮动,那岂不是更多老百姓就得不到公平了?”

  廉租房是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的政策性住房,让许多家庭用极低的租金住有所居,但据有关媒体报道,目前廉租房的退出机制仍不完善,部分住户在收入增加后拒绝腾退住房。例如,2011年8月份,杭州市房管部门撤销了400户杭州市区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资格,这些家庭大多是经济条件已经得到改善,不再符合廉租房的承租条件,却依然住着廉租房,甚至把房转租出去。

  也有观点认为,郭春平不再享受“77元廉租房”后,她增加的收入甚至可能不能覆盖上涨的房租,导致收入增加了,但生活质量反而下降了,这并不是政策制定者所乐于看到的。

  “一个人因为住进廉租房,生活质量可能会有很大改善;可是当他的收入超过标准推出廉租群体后,收入的增加并不能改善他的生活条件,甚至不如收入增加前。这种因为收入增加导致生活水平下降的制度设计亟待改变。”一位网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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